快捷搜索:  汽车  科技

合同法买卖合同司考案例分析(每日司考重点考点法律行为之效力待定的合同)

合同法买卖合同司考案例分析(每日司考重点考点法律行为之效力待定的合同)7.追认:追认权人实施的,使他人效力待定合同发生效力的补救行为。6.隐藏行为:当事人将真实的意思表示隐匿在虚假的意思表示之下,因此虚假的意思表示不生效,真实的意思表示根据情况判断是否有效。3.真意保留:行为人故意隐瞒其真意,而表示与其真意不同之意思的意思表示。4.戏谑行为:表意人基于游戏目的而做出表示,并预期他人可以认识其表示欠缺诚意。5.虚伪行为:表意人与相对人通谋而为虚伪的意思表示。

合同法买卖合同司考案例分析(每日司考重点考点法律行为之效力待定的合同)(1)

每日重点考点法律行为之效力待定的合同(4星考点)

基本概念

1.效力待定合同:合同之效力有待于第三人意思表示,在第三人意思表示之前,合同效力处于不确定状态。

2.有意不真实:表意人于表意时知道表示出来的意思与其内心真意不一致。【注意】重大误解属于无意不真实。

3.真意保留:行为人故意隐瞒其真意,而表示与其真意不同之意思的意思表示。

4.戏谑行为:表意人基于游戏目的而做出表示,并预期他人可以认识其表示欠缺诚意。

5.虚伪行为:表意人与相对人通谋而为虚伪的意思表示。

6.隐藏行为:当事人将真实的意思表示隐匿在虚假的意思表示之下,因此虚假的意思表示不生效,真实的意思表示根据情况判断是否有效。

7.追认:追认权人实施的,使他人效力待定合同发生效力的补救行为。

重点考点详解

一、有意不真实的法律行为

1.真意保留(单方虚假行为)构成要件:有意思表示、意思表示并非真实的意思、表意人明知。

2.真意保留效力:原则上有效,若相对人明知其为真意保留则无效,但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

3.真意保留的变种——戏谑行为,构成要件:意思表示属于真意保留,期待对方不至于产生误认。

4.戏谑行为的效力:一律无效。若对方相信了,应及时澄清误会,避免给对方造成损失。

5.虚伪行为(双方虚假行为)的构成要件:意思表示与真意不符、双方通谋。

6.虚伪行为的效力:在当事人间,因当事人无受其拘束的意思(无法律效果意思),故虚伪表示无效。虚伪表示的无效,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

7.隐藏行为的构成要件:有真实的意思表示、另有虚伪的行为、真实的意思表示隐藏在虚伪行为中。

8.隐藏行为的效力:以一种行为掩盖另一种行为,但两种行为都合法,如甲、乙订了一份名为借用、实为租赁的合同,此时应将当事人的真意解释为被掩盖的行为意思,而隐藏行为本身无效,被掩盖的行为属于真意,有效;以合法行为掩盖非法目的,如名为买卖、实为法律禁止的借贷合同,该行为无效。

二、效力待定合同

1.效力待定合同的特点

(1)合同成立,但其效果效力却待定,既非无效,也非有效。

(2)合同效力取决于第三人的行为,该第三人称为追认权人。

(3)经追认权人追认,合同效力自始发生。

(4)经追认权人否认,合同确定无效。

2.追认权

追认权为形成权,是单方民事法律行为,于意思表示到达相对人或相对人了解时生效。追认权人在收到相对人的催告后,在合理期间内的沉默被视为不予追认。

3.追认权人

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依法不能独立订立的合同——法定代理人。

因无权代理订立的合同——被代理人。

4.效力待定合同中善意第三人的撤销权

仅善意相对人享有撤销权;行使方式:通知、诉讼、仲裁。善意相对人的撤销权因追认生效而消灭,即追认生效之前都可行使。

【注意】可撤销合同的撤销权受1年除斥期间限制,且只能以诉讼或仲裁的方式行使。

5.催告权人或撤销权人

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依法不能独立订立的合同——相对人。

因无权代理订立的合同——相对人。

6.追认的相对人

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依法不能独立订立的合同:

(1)合同相对人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

(2)向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作出后,合同相对人催告的,需重新向其作出追认。

因无权代理订立的合同——合同相对人、无权代理人。

三、效力待定合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依法不能独立订立的合同

1.法定代理人追认的合同自始有效。追认可以明示、推定。

【注意】追认是形成权,有溯及力。

2.法定代理人拒绝追认:(1)明示拒绝,确定无效;(2)经催告,1个月内不回复,视为拒绝,确定无效。

【注意】当事人有约定的,以约定为准。

3.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采用诈术与善意相对人签订合同,该合同有效。

四、效力待定合同——因无权代理(非表见代理)订立的合同

1.被代理人追认的合同自始有效。

【注意】开始履行合同属于以推定的方式进行的追认。

2.被代理人拒绝追认:(1)明示拒绝,确定无效;(2)经催告,1个月内不回复,视为拒绝,确定无效。

3.被代理人未追认的,善意第三人有权要求无权代理人履行债务或者赔偿损失,但是所赔偿损失不能超过其理应获得的利益。

五、因无权处分订立的合同

1.因无权处分订立买卖合同,无权处分不影响买卖合同的效力,若无其他效力瑕疵(如行为能力瑕疵、意思表示瑕疵、不违反法律的强制性规定和公共利益),该买卖合同有效。

2.买卖合同解释第3条:还可准用于互易、出资、债权转让、股权转让等其他有偿合同。

3.出卖人因未取得所有权或者处分权致使标的物所有权不能转移,买受人有权要求出卖人承担违约责任或者要求解除合同并主张损害赔偿。

4.擅自出租他人之物的租赁合同,原则上擅自出租他人之物订立的租赁合同有效。【例外】房屋租赁合同的非法转租合同虽属于擅自出租他人之物的租赁合同,但是房屋租赁合同的非法转租合同无效。

5.技术秘密成果委托开发或合作开发双方无约定的,双方均有使用权转让权。当事人一方将技术秘密成果的转让权让与他人,或者以独占或排他使用许可的方式许可他人使用技术秘密,未经对方当事人同意或者追认的,应当认定该转让或者许可行为无效。

6.融资租赁合同,承租人无权处分租赁物,但原则上第三人可善意取得租赁物。下列4种情况推定第三人为恶意:

(1)出租人已在租赁物的显著位置作出标识,第三人在与承租人交易时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该物为租赁物的。

(2)出租人授权承租人将租赁物抵押给出租人并在登记机关依法办理抵押权登记的。

(3)第三人与承租人交易时,未按照法律、行政法规、行业或者地区主管部门的规定在相应机构进行融资租赁交易查询的。

(4)出租人有证据证明第三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交易标的物为租赁物的其他情形。

【总结】无权处分:没有物权、知产等订立的合同效力待定或者有效(没有无效)因为意思表示没有瑕疵。

1.原则是效力待定(赠与、质押、抵押合同)

2.例外一是有效,只能解除 违约,包括买卖和普通租赁;例外二是非法转租房屋是无效的。

猜您喜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