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捷搜索:  汽车  科技

深化社会主义基本经济研究:国家智库特邀专家

深化社会主义基本经济研究:国家智库特邀专家2016 年12 月,中国与美国、欧盟就中国市场经济地位再次出现争议。中国认为2001 年加入世贸组织时达成协议,要求WTO成员在中国入世届满15 年时自动给予中国市场经济地位。而2016年12月,美国、欧盟和其他一些成员国认为中国没有兑现其加入WTO时所作出的开放市场承诺,拒绝承认中国的市场经济地位。2017年12 月1 日美国贸易代表办公室向新华社记者证实,美政府已向世贸组织正式提交书面文件,反对在反倾销调查中给予中国“市场经济地位”待遇。2018 年4 月,美国以中国贸易环境不公平、不遵守贸易规则等为由,宣布对中国钢、铝等产品加征关税,率先挑起贸易战,并于2018 年7 月底,在WTO 总理事会上提交对中国经济模式的指责意见,认为中国构建了非市场导向经济模式和非市场的资源分配方法,仍是中央计划经济体制,拒不承认中国的市场经济地位。美国这种认定,对中国经济的影响很大,据估算与经验,意味

导读

在改革开放的几十年实践中,我们看到,我国改革开放目标既是清楚的,但有时也会因形势变化或战略提法变换出现模糊。这种目标模糊或变化,会造成经济环境的变化,更会造成市场主体对经济发展前景的信心变化。换言之,稳定的经济战略与政策,是减少前景判断不确定的重要根据,一步一步稳定前进,对经济发展非常重要。本文作者李‬晓‬‬西‬,北京师范大学经济与资源管理研究院名誉院长;原‬国务院研究室宏观经济研究司司长。本文‬仅代表作者观点。

深化社会主义基本经济研究:国家智库特邀专家(1)

当下讨论“人民经济”这个概念的适用性与时代意义,作为学术讨论甚至政策建议的理论探索,本来是正常的。百花齐放,百家争鸣,是学术界期盼的气氛,也是改革开放以来解放思想、实事求是倡导的体现。“人民经济”是个高、大、上的概念,是人民共和国的天然内涵。但若用“社会主义人民经济”取代“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这就有些令人担忧了。

真若有此设想,我有7个疑问或说担心想请教学友与相关人士,仅供参考,愿闻指教。

1、是否考虑过应对外贸中的反倾销和保护我国在国际贸易中的正当权益。

2001年《中国加入世贸组织议定书》第15条“确定补贴和倾销时的价格可比性”中规定,中国加入WTO之后十五年被视为“非市场经济国家”。中国在参与世界范围的贸易中,在国外对华反倾销中被视为“非市场经济国家”(Non-Market EconomyCountry,NMEC)。众所周知,是否是市场经济,是反倾销调查确定倾销幅度时一个常用的重要概念。反倾销案发起国的调查如果认定调查商品的出口国为非市场经济国家,将引用与出口国经济发展水平大致相当的市场经济国家(替代国Surrogate Country)的成本等数据计算所谓正常价值(Normal Value)并进而确定倾销幅度,施以对应的征税措施。确有一些国家利用某些贸易纠纷案件,把反倾销当作贸易保护的工具,人为地夸大对方国家所谓倾销的幅度,采用与该国经济毫无相干的第三国(替代国)的市场价格来计算这些国家产品的正常价值,而不从该国产品的实际成本和价格来计算。这种歧视性做法、不公正待遇,使该国出口产品本来没有倾销而被裁定为“倾销”,本来倾销幅度较小而被裁定为高度倾销,给该国的出口造成人为的壁垒,给国际贸易公平秩序造成过度的摩擦和动荡。

反倾销是世贸组织允许采取的维护公平贸易和保护国内产业安全的合法手段,是各国所公认的。中国赞成和支持这一措施,并一贯反对以倾销方式扭曲公平贸易竞争的秩序,反对以倾销损害贸易伙伴国相关企业的利益。但是,中国坚决反对滥用反倾销,把反倾销变成进行贸易保护或歧视政策的手段。

1995—2003 年,我国连续9 年成为世界遭受反倾销调查数量最多的国家。仅2003年一年,国际上针对中国的反倾销和保障措施立案就高达59 起,涉案金额约22 亿美元。面对被征高额反倾销税的企业或行业,就可能从此被挤出国际市场;被反倾销的企业,员工就业也成了问题。比如,2004年我国虾产品在美国被初裁确定征收高额反倾销税,受到影响的是我国100 多个虾产品出口企业的利益 但这些企业后面则是我国数十万的虾农。事实上,中国遭受反倾销涉及的出口商品类别相当广泛,几乎从低附加值到高附加值的各类商品都有,其中机电设备、纺织品、化工产品、基本金属等受到的影响最为突出,而一个企业败诉可能会连带其进口商和上下游的一批关联企业。

2016 年12 月,中国与美国、欧盟就中国市场经济地位再次出现争议。中国认为2001 年加入世贸组织时达成协议,要求WTO成员在中国入世届满15 年时自动给予中国市场经济地位。而2016年12月,美国、欧盟和其他一些成员国认为中国没有兑现其加入WTO时所作出的开放市场承诺,拒绝承认中国的市场经济地位。2017年12 月1 日美国贸易代表办公室向新华社记者证实,美政府已向世贸组织正式提交书面文件,反对在反倾销调查中给予中国“市场经济地位”待遇。2018 年4 月,美国以中国贸易环境不公平、不遵守贸易规则等为由,宣布对中国钢、铝等产品加征关税,率先挑起贸易战,并于2018 年7 月底,在WTO 总理事会上提交对中国经济模式的指责意见,认为中国构建了非市场导向经济模式和非市场的资源分配方法,仍是中央计划经济体制,拒不承认中国的市场经济地位。美国这种认定,对中国经济的影响很大,据估算与经验,意味着中国制造商每年出口损失将在数十亿美元。就美国的认定,中国外交部与商务部均表示,世贸组织成员在对中国产品发起反倾销调查时,必须按照世贸组织通行规则,以中国企业的价格和成本为基础确定倾销幅度,这是中国作为世贸组织成员应该享有的权利,也是其他所有世贸组织成员必须履行的义务。

显然,在应对外贸中的反倾销和保护我国企业的正当权益,市场经济地位是非常重要的,不能不争取,更不能主动放弃。中国获取市场经济地位的贸易权利,必须要力争之、坚持之。

以上所述,与“人民经济”概念的关系是什么呢?

2、是否考虑过我国在坚持全球化上的领导力和号召力。

一段时期,中国在国际上坚持全球化的立场与主张得到了国际社会广泛的赞同,而公然挑战“全球化”的美国特朗普政府则与世界各国矛盾迭起,形势对中国有利。

但“非市场经济地位”的这种认定,对我国坚持“全球化”的影响力逐步突现出来。特朗普政府开始以市场经济地位问题为托辞,以“改革”WTO为突破口,拉拢日本、欧洲等一些国家组成市场经济国家联盟,拟改变全球化与反全球化争论中,中方支持者众而美国已开始孤立的境遇。国际形势尤其是WTO 态度方面不容乐观,美国当局把市场经济地位从经贸领域引向国家制度领域的用心,我们不仅要防范,还应适度反击。

我们如何真正实现让市场在经济中发挥决定性作用,如何争取更多的国际组织与友好国家的支持,不仅关系形成人类命运共同体的基础,也关系中国经济政治的未来前景。2018 年11 月15 日我们曾应教育部关于为政府做好咨询参谋工作要求,就“要关注把市场经济地位问题从经贸领域引入政治领域的动向”作为政策建议,提交并上报了相关领导方面。

有学友与相关人士提出,中国搞什么经济制度别人无权干涉,确实如此。中国建设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制度是完全自主的选择,任何国家没权干预,这是不用争议的。但是在反倾销中存在交易双方甚至多方时,做事的规则就需要商量了。进行谈判,就是维护公平贸易原则一种斗争。在国际贸易谈判中,需要“以子之矛,攻子之盾”。我们既不是全盘接受他们的规则,但也不是全盘否定他们的规则,而是应提出我们自己的具有包容性并可进行谈判的标准。事实上,欧盟也曾反复申明,他们支持中国的改革与开放,支持中国对经济制度的选择,无意对中国制度做总体判断,只是从反倾销调查角度提出疑问和担心。

什么是市场经济?什么是标准的市场经济或什么是市场经济标准?在谈判中,我们可以接受国际贸易中因反倾销提出的一个命题,即市场经济标准是存在的,但同时也认为市场经济标准是相对的。

现在之所以强调这方面的看法,是因为我曾主持课题组完成了商务部交办的《2003中国市场经济发展报告》(50万字),中、英文版分别于2003年3月和8月由中国对外经济贸易出版社正式出版。“报告”作为中国进行市场经济地位磋商的基本资料,正式提交给欧盟、美国和其他国家,也发送给我国驻100多个国家的驻外使馆。根据我们《2003中国市场经济报告》中测算结论,2001年中国市场化程度已达到69%。中国是发展中的市场经济国家,是新兴的市场经济国家。2004年2月12日至3月1日,我应邀参加商务部代表团赴欧盟,就中国市场经济问题访谈7个国家和欧盟总部。此后,我组织的课题组,又完成了2005 年、2008 年和2010 年三个年度的中国市场经济研究报告。

我们要看到,全球已经有80 多个经济体陆续承认中国市场经济地位,包括英国、俄罗斯、巴西、瑞士、澳大利亚、新西兰、荷兰以及北欧国家。我们现在需要持续发声、理论争辩,才能使这些国家在国际贸易全球化方面向我们靠近或至少中立,而不能毫无顾忌地站到美方一边。简言之,我们不能轻易放弃在申请市场经济地位中已经取得的成果。要看到坚持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是坚持多边主义、团结多国的基础支撑,是中外经济交流中取得共同的语言和共守国际惯例办事的有利武器,也是实现人类命运共同体的助推器。

3、是否考虑过对执行与落实十八大以来有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重大决议的影响。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发挥政府作用”,这对10年来经济发展具有纲领性的意义。

2020 年5 月11 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了《关于新时代加快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意见》,强调:“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重大理论和实践创新,是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同时指出:“我国市场体系还不健全、市场发育还不充分,政府和市场的关系没有完全理顺,还存在市场激励不足、要素流动不畅、资源配置效率不高、微观经济活力不强等问题,推动高质量发展仍存在不少体制机制障碍,必须进一步解放思想,坚定不移深化市场化改革,扩大高水平开放,不断在经济体制关键性基础性重大改革上突破创新”;提出“完善产权制度和要素市场化配置为重点,全面深化经济体制改革”“吸收借鉴国际成熟市场经济制度经验和人类文明有益成果,加快国内制度规则与国际接轨”“深化以政企分开、政资分开、特许经营、政府监管为主要内容的改革”“以保护产权、维护契约、统一市场、平等交换、公平竞争、有效监管为基本导向,不断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法治体系”。这些判断,太重要了。在新形势下,加快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更具有重大现实意义了。

时间过去才两年,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任务正在进行中,若真是近期就要用“社会主义人民经济”取代“社会主义市场经济”,那中央与国务院的这个重大决策还要不要继续执行?如何评断这种变化的合理性?

承认中国市场经济地位,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就是尊重中国企业的国际贸易权益,就是鼓励与保护民营经济和民间投资的稳定性与信心,也就是维护了中国经济持续增长的动力。

深一步讲,从中央多次关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文件中,我们已明显看到,市场经济,从狭义上讲,是对经济运行的一种调节手段,是社会资源的一种配置方式,是经济运行的一种方式。从广义上讲,市场经济又不仅仅是一种方式或手段,也是一种经济制度,是使市场供求能自由调节产需的运行方式得以实现的经济制度。

4、是否考虑过需要坚持宪法第15条规定。

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2018年修订)共有143条,其中第15条是:“国家实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法学博士韩大元教授,在《中国法学》2019年第2期发表了《中国宪法上“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规范结构》一文,对市场经济体制的多样性、“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入宪背景和入宪经过、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规范内涵、以宪法为基础不断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等方面做了清晰地阐述与分析,下面我摘引并略加概括的内容,均来自韩教授此文,深受启发,值得关注。

回顾“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入宪的过程,对理解这个概念确实非常有意义。在1982年我国《宪法》中第15条是这样规定的:国家在社会主义公有制基础上实行计划经济。1988年对宪法进行了第一次部分修改,使私营经济获得“社会主义公有制补充”的宪法地位,同时明确“土地的使用权可以依照法律的规定转让”,在一定程度上为“计划经济体制”赋予了“市场”元素。1992年1月,邓小平南巡讲话,明确了社会主义的本质,并对计划经济和市场经济是否存在姓“资”姓“社”的问题,提出“三个有利于”的标准,这无疑提供了“市场经济”法规化的理论基础。1992年10月,党的十四大确立了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目标是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大会报告对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定义是,“使市场在社会主义国家下对资源配置起基础性作用”。1993年3月29日,八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正式通过宪法修正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入宪。这实际上结束了实行20多年的计划经济体制,赋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明确的宪法依据。2013年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作用和更好地发挥政府的作用”,使市场经济实现了从“基础性作用”到“决定性作用”的提升。2018年修宪进一步将“坚持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写入序言中,使之成为国家发展目标之一,实际上强化了市场经济的宪法地位与功能。

若用“社会主义人民经济”取代“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是否需要修改宪法?是否要淡化几十年来制宪、修宪的艰辛努力?

5、是否考虑过更新提法对我国改革开放目标清晰度会产生什么影响?

在改革开放的几十年实践中,我们看到,我国改革开放目标既是清楚的,但有时也会因形势变化或战略提法变换出现模糊。这种目标模糊或变化,会造成经济环境的变化,更会造成市场主体对经济发展前景的信心变化。换言之,稳定的经济战略与政策,是减少前景判断不确定的重要根据,一步一步稳定前进,对经济发展非常重要。

借助我们在研究中国市场经济过程中的体会,我们认为争议中,共认的改革目标已相对明确,虽非完整,但完全与中央与国务院相关决议有高度吻合,能一步步通过改革做到是很重要的。下面略为具体再介绍之。

我们根据现代经济理论对市场经济的主要概括,从国内外市场经济发展的历史和现实出发,借鉴美国、欧盟、加拿大反倾销对市场经济标准的法律规定,在对什么是市场经济国家定位上,概括出五条带共性的标准。一是政府作用问题。归根到底,资源是由政府配置还是市场配置?资源的使用和定价是市场决定还是政府决定?政府是否尊重和保护经济主体在经营方面的自主权利?我们将这一条概括为“政府行为规范化”。二是企业权利与行为问题。归根到底,欧美关心企业在产销活动中,行为是市场化的还是行政化的?这一条我们概括为 “经济主体自由化”。三是投入要素的成本与价格问题。这一条关注企业投入方面的生产要素如原材料价格、劳动力工资等是否是市场价格,成本的真实性和其价格形成的规则,可归结为“生产要素市场化”。第四是贸易问题,核心是贸易环境与条件,我们概括为“贸易环境公平化”。第五是金融参数问题,即反倾销的被调查国利率和汇率是否由市场形成?本币是否可兑换或可兑换程度?概括讲是利率和汇率这两大金融参数的形成和适用范围中的公平性,这里将其归纳为“金融参数合理化”。当然,这五条标准本身是大体上的、粗略的、有差异区间的、有弹性的、有变化的,现实中不存在100% 的市场经济国家。将这五条作为衡量市场经济标准进行比较和讨论,便于直接与欧美国家对话,是务实的做法。这既有助于我们对外的争辩与进行高水平的外交,同时,某些方面及内容确实可为我国经济体制改革提供有益的参考。可以说,强调“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理念,更利于明确现阶段经济体制改革的方向和重点。市场化改革与中国参与经济全球化相互促进,意义重大。

那“人民经济”的内涵中,如何能提供我们经济改革的目标或参考呢?如果是随意性解释,从政治角度的解释,可能会模糊了经济改革的目标,使经济改革陷入了停滞。

6、是否考虑过人民经济与计划经济的关键性区别。

“人民经济”与“计划经济”的区别是明确的吗?现在有若干文章在介绍人民经济的内涵,有的过多强调了政府或说领导层的作用,当然这是需要的,但要把握“度”,否则,很难与计划经济的特征有明显的区别。

在建国初期,大家均对计划经济的优越性看法接近一致,这来自理论,来自信心。记得有一条被公认的规律,就是“国民经济有计划按比例发展规律”被做为了计划经济最重要的理论与政策基础。这是斯大林在《苏联社会主义经济问题》一书中提出来的。长期以来,它一般被表述为是社会主义特有的甚至基本的经济规律。按照这条规律解释,计划工作如同自然规律一样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能自发地为国民经济发展提供保障。多年实践结果,我们才发现,这在很大程度上助长了主观主义,给国民经济发展造成了重大损失。经过经济学界认真反复讨论,并与决策层达成一致,这个所谓的规律多年来已不使用且退出了社会主义经济理论的舞台。

计划经济是以“人民性”捍卫者身份出现的。在社会主义建设初期,大家都认为社会的经济活动,可以靠计划部门优良的计划来总体安排,生产、消费都可由一部分社会上的精英来计划。这些精英具有为人民服务的精神和自我牺牲的精神,有比群众高的智慧和才干,因而,能把众人之事办好。但近一个世纪的实践证明,计划经济的“为人民性”,尽管其动机是高尚的,效果却是低下的。在现实中,计划者在保卫“共同的幸福”的时候,却往往忽略了个人特殊的幸福,淡化了个人自由选择的消费权。而市场经济中“人民性”具体体现在:参与市场交换活动的普遍性,选择生活和消费方式的较高自由度,参与生产活动的自主性, 制定规则的首创精神。市场经济要求最广泛的参与者共同来生产、交换、消费,这样大家才能有共同发展的机会。我国经济体制改革中,曾强调了“小政府、大社会”,这就是相信人民的组织能力,相信人民在投资和交易中的首要作用,相信人民自己在组织市场和发展市场方面的不可取代的地位,相信人民天然是市场经济运行的主体;换言之,也是相信政府不可能也不必要包揽经济发展的所有职责,不必要也不可能代替人民去制定消费计划和生活方式的选择。特别要提到,以国家体制组织的重大经济项目,虽是必要的,甚至是必须的,但其范围是有限的。我国经济发展正反面的经验都告知我们,成则大成,则败大损,政府财政负担过重,不如让市场去承担利与损。除民间无力或无欲,国家急需且有助国家根本实力的,才可施之。

据网传,近日有朝鲜人民经济大学某教授称,1951年他提出了“人民经济”,至今发表过相关文章有百篇以上、著作几十本,且宣称 “人民经济”的4性“自主性、在地性、综合性、人民性”为其早已提出的,并认为朝鲜是正宗的“人民经济”,此教授要求保护其知识产权。此消息不论是否为真,既让人担心,也让人感到完全不必要与之相争。另,1951年,中国的新建设杂志出版过王学文等6位先生《关于人民经济》论文集,网传介绍此书的人认为,“人民经济”是时代的产物,在上世纪五六十年代出现有其合理性,但本质是颂扬一大二公的理想主义,是政治概念,而不是经济概念。

7、是否考虑过维护党和人民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提法上的历史贡献。

“计划与市场都是经济手段。社会主义本质是解放生产力,消灭剥削,消除两极分化,最终达到共同富裕。”小平同志这个论述,明确解说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是我们奋斗目标与手段的结合。社会主义的最终目标,就是为了让社会的一切成员都过上好日子;而我们追求的市场经济,应是现代文明的市场经济。

现代市场经济的成就,丰富了社会主义的含义;社会主义的基本规定性,限定了市场经济造成不公平的一面。通过社会主义与市场经济的双向改造,即现代市场经济对传统社会主义的改造,现代社会主义对古典市场经济的改造,我们得到了历史上从来没有过的一种经济基础形态,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这将是一种既符合国际进步潮流又继承中国近代革命传统的社会形态而长期存在下去。与以单一私有制为基础的市场经济不同,也与单一公有制为基础的传统社会主义不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是公有私有平等对待、共同发展。用法律保护财产所有权,加强现代企业制度合法合规建设。可以说,改革开放的成果为社会主义增添了新时代精神的丰富内涵,世界范围的现代化大潮为市场经济带来了一种文化意义上的跃进。

从商品、产权、价值规律、“国家调节市场,市场引导企业” 、“有计划的商品经济”等概念提出的过程中,我们知道前辈学者和政治家们付出了多少心血,甚至是生命的代价。这些探索过程完全是为解决现实经济问题而进行的,不是追求纯理论高深与亮丽而主观选择的结果。前辈们的心血,最后形成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这一伟大概念。全世界共认,是中国共产党和中国人民提出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这一个划时代的概念。这是社会主义史上有里程碑意义的概念,是中国共产党和中国人民的伟大理论创新与实践壮举。

总之,从价值形态解剖社会主义“人民经济”并没什么不妥,从字面上以“人民经济”来理解人民共和国的经济也并没什么不妥,但以此弱化甚至取代市场经济在资源配置上的决定性作用,显然是不正确的,含义是模糊的,实践后果也会是负面的。

回想2015年12月31日,国家领导人发表2016年新年贺词,我们完成的《2015中国绿色发展指数报告》和《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的建议》一同摆在了他的办公桌上,使我们这些高校里除完成教学同时还为政策咨询服务的老师们倍受鼓舞,这也是我这个早过古稀之年老人想就“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谈点个人看法的推动力!(李晓西2022年10月4日)

作者简介:李晓西,著名经济学家,中国市场化理论的先驱,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教育部社会科学委员会经济学部召集人;联合国工业发展组织—联合国环境规划署(UNIDO-UNEP)绿色产业平台中国办公室(GIP.CCO)主任;中国经济50人论坛成员;首都科技发展战略研究院院长;北京师范大学校学术委员会副主任,经济与资源管理研究院名誉院长;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教授、博士生导师。曾任国务院研究室宏观经济研究司司长。

猜您喜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