纪实故事未婚相遇突遭男友分手,约男神见面被放鸽子
纪实故事未婚相遇突遭男友分手,约男神见面被放鸽子“……”电话那头沉默几秒,然后犹豫着开口,“额……据我所知,他好像没有事说过这种话吧?”丁筱菲说到这儿故作神秘的停顿了一下,然后竖起食指举到嘴前,“嘘,不要告诉郑悯,我要悄悄去隆胸然后惊艳郑悯这个色狼!”她头有点晕乎,“告白?谁啊?跟谁告白?告什么白?”她侧了侧身,将脸贴上冰凉的床单,呼着热气。“郑悯,向你告白。”床单被丁筱菲的脸蹭得发了热,她又挪了挪脸到冰凉的地方,嘴里哼哼唧唧的,“骗子……他嫌弃我,嫌我丑嫌我胸不大屁股不翘,前两天我还看到她跟那个什么鸡蛋一起吃饭了,我跟你说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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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丁筱菲知道自己喝多了醉后会神志不清,但是再怎么糊涂,她都不应该傻才对。她躺在床上眯着眼着天花板,感觉喉咙烧得厉害,“你……刚刚说什么?”
手机里传来的十分熟悉的女声,“明天郑悯会跟你告白。”
她头有点晕乎,“告白?谁啊?跟谁告白?告什么白?”她侧了侧身,将脸贴上冰凉的床单,呼着热气。
“郑悯,向你告白。”
床单被丁筱菲的脸蹭得发了热,她又挪了挪脸到冰凉的地方,嘴里哼哼唧唧的,“骗子……他嫌弃我,嫌我丑嫌我胸不大屁股不翘,前两天我还看到她跟那个什么鸡蛋一起吃饭了,我跟你说啊……”
丁筱菲说到这儿故作神秘的停顿了一下,然后竖起食指举到嘴前,“嘘,不要告诉郑悯,我要悄悄去隆胸然后惊艳郑悯这个色狼!”
“……”电话那头沉默几秒,然后犹豫着开口,“额……据我所知,他好像没有事说过这种话吧?”
“有!”丁筱菲打了个酒嗝儿,不知道想到了什么,一股委屈劲儿就上来了,“他就是有!”一串儿眼泪从眼眶里流出来,好像真的受了天大的委屈,“如果不是这样的话,他为什么上次要和那个鸡蛋吃饭?”
“季丹。”那头的人忍不住纠正,“我说你乱给人取外号的习惯能不能改改,这很影响我的形象。”
“管她什么蛋,都不是好蛋!”她脑子不太清醒,肯本无法理解话中的深意,只拔高了嗓门儿自顾自地喊了好一会儿胡话。声音渐弱时,她的眼睛已经完全困得睁不开了。迷糊之中,自己说了些什么她也记不全,人家说了什么她也没听清。电话那头的信号似乎时断时续,几道杂音扰乱着她即将沉睡的听觉。那人似乎还说了很多话,她努力地去分辨话语中的信息。在意识彻底进入混沌的时候,她只隐约听到了两句。
一句是——“郑悯明天要告白”。
另一句是——“不要答应他”。
2
丁筱菲的头疼得不行,被她妈刘艳叫醒的时候人还是懵的。她一边将衣服扔到丁筱菲的床上一边扯她的被子,“快快快起床,哪有家里来客了主人家还在倒头大睡的说法,麻溜儿的爬起来去打个招呼。”
“咱家几百年不来个客,今年来头一遭是谁啊?”
刘艳收拾书桌的手没停,将桌上的几个香蕉皮丢进了垃圾桶里,“就你郑伯伯,小时候抱过你的那记得吗,还有他儿子小悯,你俩小时候还抱着啃过对方脚丫子的?就是太久没见你怕是不记得那孩子了吧?呦,可惜了,小时候还说给你俩定娃娃亲的,多俊俏一小伙子啊~”
丁筱菲穿袜子的手一顿,心说我可记得死死的,那俊俏的小伙子昨天刚放完我鸽子,您说巧不巧嘿。她拍了拍自己白嫩嫩的脚丫子,瘪了瘪嘴小声说:“我连你都不如。”
等她收拾好自己下楼的时候,她爸已经和她妈口里所说的俊俏小伙儿聊起来了。
十一月的晨光温暖舒适,郑悯侧着脸,这个角度显得他的下颌线越发的优越。一头干净利落的短发显得整个人很乖,他鼻梁很翘,睫毛很长,这些优点丁筱菲早就知道,不然也不会死乞白赖地追了人家两个多个月。也正因为这样,丁筱菲才觉得讨厌。
郑悯身边从来不缺条件优越的莺莺燕燕,一周可以不下三次在表白墙里看到他的名字。
想到这里,丁筱菲注意到那人向这边看来时,便朝他狠狠地瞪了瞪,然后转身就乖巧地向一边的郑伯伯打招呼。
郑悯:“???”这小丫头还有两幅面孔呢?
*
郑伯伯和丁筱菲的父亲丁阑是大学同学,两人从前关系很铁,分别结婚生子之后的那一年还老聚在一起。后来郑伯伯被单位分配到别的城市去工作,举家搬迁之后就很少回来,这些年也就匆匆见过几面。今年郑伯伯生了场大病,单位这才又将他调回来,安排了个轻松点的职位调养休息,这一大家子才又搬回来。
丁筱菲知道自己父母和郑悯父母这层关系也是在前不久,听到她妈打电话的时候一口一个“小悯小悯”的才留心几句,打探清楚了情况了之后她兴奋得一宿没睡,第二天就去跟郑悯说了。
当时郑悯在看书,头都没抬,只淡淡回答了句,“我知道。”
她眼珠子差点没掉出来,“你什么时候知道的我怎么不知道?”
那人总算是愿意抬起眼皮,而后若有若无地笑了一下,“第一面就知道了。”
“不会吧,我一岁长什么模样你还记得啊?”
听到这话的郑悯只是挑眉笑了笑,丢下一句“现在头发挺多的嘛”就走了。
直到这时,丁筱菲看到茶几上玻璃下压着的几张照片突然醍醐灌顶。她妈莫不是把小学因为头发少而剃的光头的照片发给郑叔叔,而好死不死被郑悯看到了吧?
正当她为此咬牙切齿之时,听到了郑悯喊他的名字。她抬头,便看见郑悯的神色少有的严肃起来,“去院子里,谈谈?”
丁筱菲被叫得一愣,谈什么?昨天放我鸽子的事情吗?她忽然想起了昨天晚上的那通莫名其妙的电话。
她连忙掏出手机来看,果然在昨天晚上十点十六分接了一个陌生号码的来电,持续时间为两秒。
她忽的眉毛皱了起来,两秒?她讲完一句话都不够的,那昨天听到的那些全是臆想?她跟着郑悯往外头院子里走,心里越发紧张。
3
指针滴答的转动,屋子里安静得很,只有丁筱菲裤子布料摩擦床单的声响。她看着手机上的来电提醒,吞了吞口水。
她深吸一口气,接通。
“你好丁筱菲,我昨天给你打过电话。”
“……嗯。”她有些紧张,“所以你是谁,你怎么知道郑悯会跟我告白?”
约男神见面被放鸽子,我伤心一夜,第二天他却上门对我告白
“所以你答应了?”电话那头的人不答反问,语气疑问中带着些笃定,但还是在听到丁筱菲的回答后轻轻“啧”了一声,“我就知道。”丁筱菲开口说什么,那边的人又说,“算了,事已至此,你得记住,明天约会回来的时候,你会看到一个流浪汉。我拜托你千万不要圣母心泛滥去帮他搬家。”
“我为什么要听你的?再说助人为乐不是很好嘛,为什么不能帮?”
“有时候,善良是会吃亏的,”电话那头的人收起了漫不经心的语调,显得格外认真,“尤其是倒霉的善良,不仅会让你,也会让你身边的人沾上霉运。”
“你在说什么我怎么听不太懂……”她话音还没落,又听到那指针滴答一响。忽然,电话那头的电流开始变得不稳定,呲呲啦啦的声音吵得丁筱菲脑仁儿疼。
“你大声点!”
“呲呲……”信号断断续续,那人声音也断断续续,“呲呲……我来自……未来。”
4
隔天两人看完电影一起吃饭的时候,丁筱菲实在是没忍住,还是问出了口,“你什么时候喜欢我的?不是一直都看我不顺眼吗?”
餐桌那头的人手一顿,脸上少有的漫起一层绯色,“非要问这么清楚?”
丁筱菲看他这样就更好奇了,夹了一筷子他爱吃的清蒸鲈鱼放进他碗里,哄道,“快说嘛,我想知道。”
好一会儿的软磨硬泡,郑悯才勉强开口,“那天其实我去了。”丁筱菲一听顿时瞪大了眼睛,她抬抬下巴示意郑悯继续,迫不及待的模样让郑悯有点想笑。
“我看到了王予辰和你告白……之后我就走了,”他用尽量简短的话语概括了事情的始末,但是通过丁筱菲多年来看小说的经验自行脑补,便成了一部大剧。毕竟她是当事人,自然知道除了告白,这人肯定也看到了那象征着安慰的拥抱。
“你以为我答应他了?”
“嗯。”说完郑悯也被自己整夜郁闷得睡不着觉然后第二天跟着他爸就来告白这件事给逗笑了,往丁筱菲碗里夹了红烧肉,说,“赶紧吃饭!”
丁筱菲被郑悯耳尖泛起的红色给逗得不行,嘿嘿嘿傻笑个没完,两人嘻嘻哈哈半天,一顿饭吃了许久。
吃完后两人便沿着江边散步,此时已近傍晚,江堤上几乎没什么人。浅黄的灯光罩着两个靠近的身影,朦胧又暧昧。傍晚有风,吹得丁筱菲的头发丝儿飘起来,拂到了郑悯脸上,痒痒的。江水声一阵儿一阵儿的,一下下拍打在两人的心头。这样的场景,如果不做点什么才是有鬼。
郑悯先停下脚步,侧身去看她。两人目光相触的时候,万千语言都从眼睛里流出来,甜蜜的,热情的,暧昧的。两人的脸越靠越近,丁筱菲甚至可以感受到郑悯的体温越来越靠近,她准备闭眼,那一瞬间眼角一瞥,蓦地怔住了。
不远处的桥洞底下有一个人,穿着件污旧不堪的绿色军大衣,衣服破了几个小洞,跑出来的棉花都沾了泥,这微微发凉的天气却只穿了双破旧的凉拖鞋。他的背佝偻着,正在搬动他的床铺——如果那磨损地极厉害的纸箱子算是床的话,他行动不快,慢慢拖着,像个风烛残年的老人。
“见鬼了,”丁筱菲无意识地说道,“这儿真有流浪汉在搬家啊?”
郑悯见丁筱菲停下来,便顺着她的目光看去,而后莞尔一笑,“估计是夜里要下雨,提前换个地儿吧。”
他说完见丁筱菲没反应,便抬手摸了摸她的头,“这世上总有可怜的人,你呀,怎么也帮不完。”话毕就想牵着人往那儿走。
丁筱菲在被带着往前走的时候猛得将郑悯扯住。
“怎么了?闲事大王不管闲事啦?”面前的郑悯蹙着一双好看的眉,一副疑惑的模样。她的耳边仿佛又响起了那神秘电话的嘱咐。
“我拜托你千万不要圣母心泛滥去帮他搬家。”
“尤其是倒霉的善良,不仅会让你,也会让你身边的人沾上霉运。”
如果说,那人说的是真的,是不是真的会有不好的事情发生?
她向来是个无神论者,但是现下竟然开始不安起来。她握了握郑悯温热的手掌,心里的不安更加浓重。
*
早晨起来的时候,她妈正在看早间新闻。昨天晚上她和郑悯煲了太晚的电话粥,此时打着哈欠,睡眼朦胧,正听她妈的召唤往客厅走去。所以当早间新闻点报道中的关键字轻飘飘地钻入她的耳朵的时候,她的脚步骤然顿住了。
“晨间新闻报道。昨日晚十点,香城美广区沿江大道附近,一对情侣路过沿江大道时,突遇流浪汉的袭击,导致男子身受轻伤。据检查,该男子已无大碍,后续情况仍在持续关注中……”
她的视线紧紧盯着电视机里播放的照片,心猛地攥了起来。那应该是事后的记者去拍的,阴湿的桥洞底下还有着几处昨夜降雨留下的小水洼,较为干燥的一处散落着几个硬纸板,纸板磨损得厉害,上面的广告早已看不清晰。
明明沿江大道附近这样的桥洞有很多个,明明些纸板都普通得不能再普通,可是丁筱菲此刻内心就能确定,那就是昨天遇到的那个流浪汉的东西。
丁筱菲忽然感到一阵后怕。昨天如果按着自己以前的性子,郑悯和她早就上前去帮忙了。过路的人都受到了袭击,更何况是接近了他的人呢?
她摸了摸口袋里顿时变得沉甸甸的手机,心情变得复杂起来。
5
荒诞,丁筱菲只觉得有些荒诞。
这怎么可能呢?
电话那头的人告诉她,她来自2042年。这怎么可能呢?即使那时候的科技发达到了可以与过去通话的话,现在的生活也不应该是这样的,最起码,自己怎么会成为这场科技的最先体验者呢?
电话那头的电流声依旧清晰,但是丁筱菲的脑子渐渐不好使了。原本只是当做有心人的玩笑话,如今却要接受超时空电话这样的设定,她一时没消化过来。
“你在听吗?”那头的人显然也不是个好脾气,见这边半天没动静,语气变得急躁起来,“丁筱菲你给我清醒一点,认真听!”
丁筱菲蓦地回神,也不管人家看不看得见就直点头,“听着听着。”
“不管你信还是不信,我的目的本来是想从根源上改变一切,但是现在看来是不可能了。好在这一难算是躲过去了。”那人说着说着话锋一转,“还有我说丁筱菲,你既然和郑悯在一起了,你就好好珍惜他,别让他受一点委屈,真不知郑悯怎么会喜欢上你这个家伙!倒了八辈子霉!”
丁筱菲一听不高兴了,“哎哎”了两声,“虽然你帮了我,但是也不能这么损我吧?你到底是谁啊,我男朋友的狂热追求者?话说,你既然来自未来,又知道我们周遭发生的一切,那你应该知道我和郑悯有没有结婚、生没生小孩儿、婚礼怎么样、他到底有没有嫌弃我胸小啊?”
“你问题好多。”那人说。
“所以回答呢?”
“天机不可泄露。”
“……”
6
如果说丁筱菲小时候的梦想是拥有多来A梦一般的朋友,那么现在她好歹也算实现了大半个——当然是电话那头人把她当做朋友的话。
几乎是隔上三五天,那位神秘的“朋友”就会致电丁筱菲。简单汇报最近的生活动态的同时,也提前帮她躲过了不少麻烦。
比如说最近学校事儿多得很,既要准备院系辩论大赛的决赛,又要准备即将来临的金秋晚会,于是一下课几乎是立马人去楼空。丁筱菲是英语系的,郑悯学的是生物工程,两人的上课的教室常常离得很近,而丁筱菲又下课又通常比较早,就会站在门口等郑悯向教授问完问题再走。
可是这天她却在一下课的时候就拉着郑悯冲出了教室,掐着点到了学校后门新开的火锅店里,正好成为了第一百位顾客并且获得七五折福利。这之后便听郑悯说,昨天走得晚的男生,全被主任喊去帮忙搬新到的教学器材,回去以后胳膊疼了两天。
再比如近些日子郑悯很爱吃学校后门小摊上的荆州锅盔。每次晚上一起出去遛弯经过后门时,他都忍不住要去买一个。香喷喷的锅盔刷上一层酱,脆脆的咬一口便是梅菜扣肉的味儿。其实她不怎么爱吃,但是又老是喜欢逗郑悯,等他买好了便抢过来咬上一口,然后望着他笑。这时候的郑悯总会无奈而又宠溺地捏捏她的脸说,“坏心眼儿。”
某天丁筱菲把郑悯惹得不高兴了,便准备买点吃的东西哄哄。就在郑悯以为她要给自己买锅盔时,见她径直奔向了炸鸡、和烧烤。人哄没哄好是后话,只知道那天买了锅盔的人回去以后全拉了肚子。
还有一段时间,丁筱菲特别爱穿光腿神器。奈何天气越来越冷,要穿得也越来越厚,丁筱菲又是个有偶像包袱的,死活不愿意在裤袜里穿秋裤。这种事被郑悯见一次训一次,训完丁筱菲下次还敢。
于是这天天气骤然降温,地上都打了一层霜,大雾弥漫,冷得丁筱菲出门的时候便差点没当场冻成冰棍儿。老远就看到了郑悯垮着一张俊脸,二话没说就要脱自己的大衣。丁筱菲连忙按住了他的手说自己穿了秋裤。郑悯一脸吃惊,而后摸摸她的头说她长大了。
……
虽然说她缠了好久那位神秘人都没告诉她福利的中奖号码,但这简简单单的小事情她却总是提点一二。那人说她的存在是个秘密,于是丁筱菲怀着一种隐秘的快乐过了将近两个月。
但是久而久之,她也发现了一个问题。
这段时间所有避开的小麻烦全都是与郑悯有关。
如果说电话那头的人是她身边的人,十分熟悉她做过的事情,为什么像她妈妈今天出门被坑了200块钱、她室友骨折住院这种事,那人却一句没提?
7
丁筱菲无论如何也没想到这样“预知未来”的时间这么快就要结束了。
她捧着手机,一脸焦急,“你以后不打来了吗?”
“我是说时间快到了,但没说这是最后一次,你急什么?”
丁筱菲才没有心情和她玩笑,她着急地问是不是出什么问题了,机器坏了还是嫌弃她聒噪不想打来了。
那人笑了笑说不是,应付着说,“只是时间到了而已。”
没等丁筱菲陷入失去一个朋友和半个“多来A梦”的悲伤之中,那人又说话了。只不过这次她的语气,比以往任何一次都要严肃。
“明天是去俄罗斯学习确定名额的最后日期,我希望你能够阻止郑悯,让他不要去。”
丁筱菲不理解,“为什么?虽然我不舍得,但是他出去学习是为了他的学业,不应该支持他么?”
电流声扰乱着丁筱菲的思绪,她只听对面的人叹了口气,“这时候最不该善解人意。你只记住不要让他去,千万!一定!”
8
和郑悯在一起近两个月,丁筱菲从没和他吵过架,偶尔闹些小脾气也都是丁筱菲自己作。可是这回郑悯的不高兴的的确确是挂在了脸上。
郑悯沉默着没说话,只望着桌前的玻璃杯,嘴角轻轻扯着。丁筱菲有些疑惑,这剧情怎么到了她这里就不按照言情剧里走了呢。
言情小说里不都应该是男主角为了女主角毅然放弃出国机会,相亲相爱,完满结局的吗?怎么到了她这里就变成了郑悯十分想去,然后觉得自己的阻止是在闹小孩子脾气了?
更何况自己明明本来就是支持他去进修的人啊喂,郑悯这幅像是被家长阻止去游乐园的表情是要怎样。
她扶额,既没办法和郑悯解释为什么,又不得不承认自己现在的样子确实像舍不得男朋友不让他走的不懂事的小女生。想到刚才郑悯的模样,心又疼了疼。
“我以为我上次跟你商量的时候,你是支持的。”郑悯刚听到丁筱菲提出不去的请求的时候这样说。
她喜欢郑悯,喜欢的不仅仅是这个人,喜欢的也是他永远的少年感和永远积极的心。她明白他有自己的追求,也深深知道他值得更好的学习机会,他知道郑悯今后绝不是碌碌无为,更加愿意支持郑悯追求自己热爱的热爱。但是此刻想到电话那头的人郑重的嘱托,她又不得不想更多。
“郑悯,”她打破沉默,“你不要不说话。”
被喊到的人动了动肩膀,换了个坐姿,“说什么。”
“在国内也可以好好学习,不一定要去国外。”丁筱菲尽量让自己显得苦口婆心,再次尝试劝阻。
“可那是康斯……”郑悯下意识想反驳,话说一半又止住,“算了,反正也不去了。”
康斯坦斯教授。丁筱菲知道,那是郑悯十分欣赏的一位生物学专家,这次去国外就是上他的课。她记得郑悯第一次听到可以去学习的时候高兴了几好几天,郑悯确实征求过她的意见,说能不能当一段时间的异国恋,她当时开玩笑的说,“只要你不怕我跑了。”
现在还没出国,丁筱菲就觉得自己要被因为“不够理解支持男朋友的学业”而被分手了。
她看着郑悯正垂着眼,问,“你不怕我跟人跑了?”
对面的人明显也顿了一下,看向丁筱菲的眼神变得狠厉起来,“你要是跟人跑了,我会连夜回来。等我回来之后,你可以看看你能不能下得了床。”
听到这话的丁筱菲顿觉浑身一个机灵,连说“不跑不跑”。
服务员过来上菜,香喷喷的菜被一一端上桌。她看着郑悯即使有情绪却仍然不忘给他挑鱼刺并把鱼肚子那块夹给他,想着他明明很失落却还是因为自己发消息说饿陪她出来吃饭,想到昨天自己说要考专八以后当个翻译,郑悯点点她的鼻子打趣她说“我女朋友真有出息”……
她的眉头一松,用脚尖踢了踢对面那人的裤腿,说:“哎,你如果去了国外,会不会被那些胸大腿细的外国辣妹给勾搭走啊?你们男人不都喜欢那样的么?”
男人没好气地瞪她一眼,“我就喜欢胸小的,法律还不允许了吗?”
9
电话那头长久的沉默让丁筱菲慌了神,她坐直了身子,又说道,“我知道你让我阻止他去,但是这是他的事情,他有权利做选择,我不忍心看到他失望。”
“他就只去三个月嘛,三个月他就回来了。再说了上次我没听你的,答应告白不是也没有出什么问题么……”
“这就是最大的问题。”电话那头突然出声打断了她,“我说过我本来想在源头解决问题。”
“什么?”丁筱菲蹙眉,多日以来的困扰让她不得不往一些不好的方向上去想,她直觉接下来的话并不会是什么令人高兴的,但是她还是出声问了,声音几不可闻的微微颤抖,“难道是郑悯会出什么事吗?”
电话那头再一次的沉默让丁筱菲的心沉到了底,她脸色陡然变得煞白“是出国吗?”
空气安静得可怕,唯有电话里微弱的电流一下一下刺激着她此刻紧绷的神经。她听见对面的人声音几乎哽咽。
“这是就是命运吧。”
10
故事要从丁筱菲答应了郑悯的告白开始,第二天的约会简直糟糕到令人发狂。他们两个本应该享受十一月徐徐的晚风,不料遇见了步履蹒跚的流浪汉。善良没有眼睛,看不见未知的灾难。正当郑悯伸出手去帮忙搬地上的杂物的时候,身后衣衫破旧的人突然发起了狂。推搡之间,谁都没注意到,那发了疯一样扑向郑悯的人手里闪过的寒光。
郑悯的腿被扎了一刀,虽不致命,但是伤口极深,伤到了筋骨,需要休养。丁筱菲在医院郑悯的病床前哭了整宿,骂自己不该拉着郑悯去帮忙。星夜无声,江边鲜红的血液刺痛了她哭肿的眼睛。半夜里郑悯痛得嘴唇发白,丁筱菲也只能亲亲他的脸一遍又一遍说对不起。
郑悯住了一个月的院,虽然没有完全恢复但是好歹能够下床。他不能站太久,于是丁筱菲便做了他的拐杖。就这样又过了半个月,郑悯才差不多恢复到正常的生活状态,只是下雨天时,整条左腿都隐隐发着酸。
可是丁筱菲就是个糊涂蛋,好了伤疤忘了疼,头天还说要把郑悯捧在手心里不让摔着不让碰着,过两天见着郑悯好了便又拉着他到处疯。又是不小心给郑悯买到不干净的吃的让郑悯拉了两天肚子,又是爱美没穿多让郑悯心疼了把自己的衣服给她穿,结果郑悯回头便发了烧……
她总是泪眼汪汪的认错,肠子也悔青了的道歉,但是郑悯从没怪过他,反而还安慰的摸摸她的脸,说着玩笑话:“别哭啦,丑。”
郑悯要去国外的事情丁筱菲是支持的,像他无条件支持自己一样,丁筱菲没想到的是,郑悯着一出去,便又受了一身伤。
不知道该说是郑悯倒霉还是命运太不公平,他好不容易结束一个课题,被着同学拉去酒吧放松,谁能想到同学因为卡座的事情和人发生了争执,混乱间打了起来。只听得见“嘭”的一声,什么东西碎了,随之他小腹一阵剧痛。
他低头看见自己衣服上迅速漫开的血,忽然之间,世界像是被按了放慢键。他看到玻璃瓶子划破了他的衬衫,那是丁筱菲给他买的,今天才是第二次穿。他看见雪白的衬衫一点点被泅湿,变得鲜红;他看到旁边同学惊慌地向他冲过来,头发在空中好笑地竖起来……闭上眼睛的时候他想,丁筱菲知道了又该哭了。
丁筱菲当然要哭,她看着手机里那句“我下周就回来”,眼泪像断了线的珠子,掉了无数颗。
郑悯被送到医院以后住了将近三个月的院,这回的伤直接让他身体变得差了不少。出院后老是反复地发烧,这时候丁筱菲才从郑伯母口中知道,郑悯从小身体就不好,是后来长大了才好些。这不到一年的时间里连着住了两回院,再好的人也得折腾坏。
之后家里人就再也不敢放郑悯独自出国,直到郑悯大学毕业在专业领域取得一定成绩后,丁筱菲都没再让他自己一个人出远门。
她怕了。郑悯的一次两次鲜血变得小心。她学会了做郑悯最爱吃的菜,也不再只会抢郑悯的东西,而是把自己有的都给他。
郑悯一到下雨天腿还是会发酸,于是丁筱菲学会了怎么给人按摩;郑悯还是爱吃锅盔,于是丁筱菲隔三差五便会绕远路去学校附近买了带回家;郑悯变得爱发烧,吹不了凉风,于是丁筱菲学会了织毛衣和围巾,一到冬天叫人围得像个爱斯基摩人才放心……
原本丁筱菲以为,只要好好照顾郑悯,一切都可以细水长流。但是郑悯还是没有完成他在婚礼上“相伴到老”的承诺。
2042年11月8日,郑悯在医院闭上了眼睛。
病房里白纱传窗帘飘动,满屋子静谧无声,唯有窗外几只鸟飞过,叽叽喳喳的声音轻轻掩盖屋子里极度隐忍的哽咽。
11
“所以呢?”丁筱菲问,“你是谁?”
电话那头的人声音晦涩,“你应该知道了才对。”
片刻的沉默让丁筱菲的神情有些恍惚,她忽然想起了什么,忍住早已控制不住地抽泣,“郑悯昨天才上飞机,我让他回来,我让他回来行吗,或者我不让他去那个酒吧,这样行不行?”
电话那头的人猛地吸了吸鼻子,哑声说,“没用的。”
“什么意思?”
“你知不知道我为什么每次打电话来都让你给我讲讲最近发生的事?我原本以为我可以从改变一切,我原以为你们在一起了有了我的指导也不会有那样的结果,但是我想得太简单了。”
“这世间本没有可以后悔的路。已经导致的结果,不论如何妄图改变,也会以另一种形式呈现。”
“你们那天躲过流浪汉那一劫,郑悯没过两天便胃难受得睡不着觉;你那天没让郑悯搬器材,跑去吃火锅,他胃疼没好不能多吃;你没买变质食物给他,结果之后他做实验便不小心用刀子划伤了手……”那人顿了顿,“还要我说吗?”
这句话几乎是她说得不算平静,声音微微发抖,显得既无力又残忍。
丁筱菲眼前溢满了水雾,一件又一件的事情在她脑海里串联起来,残忍又生动地为她举例,告诉她命运不变的道理。
不论你如何改变,伤害只是会以另一种形式悄然降落到你的生活,即使你拥有“多来A梦”,你也没办法预测所有事情。它是一种循环的“蝴蝶效应”,该发生的事情被阻止,只会以另一种方式出现,无法预料,这就是命运。
时钟滴答一声,那人恍惚的声音又传来,“我可以和你通话是个意外,但是从我听到你声音的一刹那,我的目的便只有两个——”
丁筱菲的耳膜随着心跳微微鼓动。
“要么改变一切,要么让他更加幸福快乐地过完这一生。”
12
“你再不会打来了吗?”
“应该是吧,”她说,“也到了该说再见的时候了。”
“我一直好奇,你改变来了我的世界,那么你的世界会跟着改变吗?”
“不会。”她说,“因为我所改变的,都与他有关,而他,已经不在了。”
“最后一个问题,”丁筱菲说,“你真的是我吗?未来的我?”
“嗯,”她笑笑,“准确来说是老了的你。”
“那我四十多还漂亮吗?”
“你不是说最后一个问题?”
“小气鬼~”
“不过我可以回答你之前问过的一个问题,”她似乎是笑了笑,“你会和郑悯有两个孩子,一个叫忘昔,一个叫未来。”
丁筱菲的思绪被身边坐下的人打断,广播里中英文切换的女声提醒着人们入座。坐在她旁边的是个和蔼的中年妇女,笑着问她也是去旅游么。她跟着笑摇摇头着回复她,“我男朋友太柔弱了,不能自理,我得去陪着他。”
半是玩笑半是真,一句话丁筱菲记了二十多年。
2042年11月8日,郑悯因为胃癌去世,其妻子将其丈夫专利所获奖金以及部分股票基金捐出助力儿童科技能力培养与开发。
时间奔腾不息,万物守恒,命运不返,唯爱永恒。(原标题:《超时空讯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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