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捷搜索:  汽车  科技

法治进行时护佑民生的检察官:用检察之眼

法治进行时护佑民生的检察官:用检察之眼闻通过巡查和视频监控等多种手段,积极消除监所安全隐患。驻所检察人员每日查看羁押期限管理系统,对临近办案期限的及时发出预警,有效防止超期羁押问题的发生。我们将保障在押人员健康权、财产权和控告申诉权作为工作重点,妙用“望闻问切”四诊法,不让权利因在押打折。望01

法治进行时护佑民生的检察官:用检察之眼(1)

多年来,东营市利津县检察院忠诚全面履行监督职责,有力保障县看守所荣获“全国模范看守所”“全国标兵看守所”殊荣、实现连续57年安全无事故,促进驻所检察工作质效双提升。

妙用“望闻问切”

强化人权保障

可爱的鲁检君

法治进行时护佑民生的检察官:用检察之眼(2)

我们将保障在押人员健康权、财产权和控告申诉权作为工作重点,妙用“望闻问切”四诊法,不让权利因在押打折。

01

通过巡查和视频监控等多种手段,积极消除监所安全隐患。驻所检察人员每日查看羁押期限管理系统,对临近办案期限的及时发出预警,有效防止超期羁押问题的发生。

法治进行时护佑民生的检察官:用检察之眼(3)

02

通过检察官信箱、检察长接待日、检务公开栏、检察官电子约见系统等渠道,接受在押人员控告申诉,帮助在押人员解决实际问题。

03

通过与在押人员深入开展谈心谈话,特别是对新入所人员进行七日跟踪教育,有的放矢做好思想工作,共开展谈心谈话300余人次。

法治进行时护佑民生的检察官:用检察之眼(4)

驻所检察官

郭杰瑞

今年3月5日,我在日常巡查中发现张某情绪低落,沉默寡言。我连续五天跟他谈心谈话,终于了解到因为他的过失,导致女儿在车祸中丧生,悔恨和愧疚一直折磨着他。通过一次次耐心开导,张某终于慢慢打开心结,重塑生活信心,积极配合办案,办案人员最终对张某作出相对不起诉处理。

04

围绕监管薄弱环节,提出切实可行的检察建议。2018年5月,利津县检察院针对视频监控存在盲区、信息采集装备缺乏等问题向县看守所发出检察建议,促成看守所对监控设施进行全面升级改造,安装信息采集设备和软件,更新AB门,构建起了反应灵敏的安全预警体系。

量化羁押表现

强化安全保障

法治进行时护佑民生的检察官:用检察之眼(5)

可爱的鲁检君

为积极引导在押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接受教育改造,我们创新未决在押人员羁押表现量化考核评鉴制度,将羁押期间表现情况考评结果提供给案件承办法官作为量刑参考。

法治进行时护佑民生的检察官:用检察之眼(6)

驻所检察官

刘丽华

我们牵头与县法院、县公安局、县司法局联合制定了《关于在押人员羁押期间表现纳入量刑建议的实施意见》,细化考核指标,明确考核程序,规范监督内容,对在押人员的羁押表现给予客观公正的评价。

法治进行时护佑民生的检察官:用检察之眼(7)

法治进行时护佑民生的检察官:用检察之眼(8)

法治进行时护佑民生的检察官:用检察之眼(9)

工作中,看守所民警对在押人员日常表现进行计分,每月汇总后填写《在押人员表现情况评估表》,经看守所所长签字并公示后送驻所检察室审查。

驻所检察室三日内完成审核,符合条件的由看守所制作《在押人员羁押期间表现的说明》,由驻所检察人员转交给承办检察官。承办检察官审查后提出从轻或从重处罚的量刑建议,法院将采纳情况明确写入刑事判决书。

工作开展以来,在押人员遵守监规、服从管理、改过自新的自觉性明显提高,同时遏制了牢头狱霸的产生,确保了刑事诉讼活动顺利进行。

打造规范场所

强化诉讼保障

2019年5月,张某因犯盗窃罪被羁押。刚入看守所,承办检察官即告知其认罪认罚的相关法律规定和具体程序,并通过值班律师为其提供法律咨询。在熟知能保障认罪认罚自愿性的情况下,张某走进了认罪认罚工作室。通过证据开示、律师沟通、告知量刑等环节后,张某接受了检察官的量刑建议,签署了具结书,其量刑建议也最终被法院采纳。

可爱的鲁检君

为切实保障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在在押人员中的落实,利津县检察院在监管场所内建成认罪认罚工作室,配备全程同步录音录像设备,主要承担对认罪认罚程序选择进行证据开示、听取诉讼参与人意见、签署具结书等功能。

法治进行时护佑民生的检察官:用检察之眼(10)

签署具结书时,由检察官、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辩护人或值班律师等共同参与,充分保障犯罪嫌疑人认罪认罚的自愿性和严肃性。

可爱的

鲁检君

另外,在承担认罪认罚有关功能的同时,工作室还承担着对在押人员开展出所前教育以及讯问合法性核查的功能。截至目前,已经对20余名出所人员开展了出所前教育,出所人员重新犯罪率不足6‰。

法治进行时护佑民生的检察官:用检察之眼(11)

法治进行时护佑民生的检察官:用检察之眼(12)

为确保修改后的《刑事诉讼法》中关于派驻值班律师的制度落地实施,利津县检察院与县司法局联合在看守所设立值班律师办公室,每天均有一名律师在此值班,为自愿认罪认罚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供法律咨询、程序选择建议,见证认罪认罚具结书签署,充分保障在押人员的诉讼权利。

法治进行时护佑民生的检察官:用检察之眼(13)

提升信息水平

强化技术保障

可爱的鲁检君

我们研发了“在押人员权益保障管理平台”,包括“检察官电子约见平台”、“羁押期限管理系统”、“出所评警系统”和“执法记录系统”。

法治进行时护佑民生的检察官:用检察之眼(14)

为进一步畅通在押人员与检察官的约见渠道,利津县检察院研发应用了“检察官电子约见平台”,实现了定人、定监室、全天候、不间断约见,同时最大限度对约见内容进行保密。目前,平台收到约见信息139条,受理控告申诉11件,帮助在押人员解决困难37件。

法治进行时护佑民生的检察官:用检察之眼(15)

法治进行时护佑民生的检察官:用检察之眼(16)

驻所检察官

刘丽华

今年4月19日,我收到一名在押人员的电子约见信息。在谈话中得知,他是一名企业负责人,涉嫌交通肇事的车辆被扣押时留有大量购销合同、欠条及财务印章,直接影响企业正常运营。了解情况后,我积极协调有关部门,及时帮助取回上述物品,使公司得以正常经营。

羁押期限管理系统由驻所检察官同步录入在押人员基本信息和羁押期限情况,从入所到出所实现全流程监控、实时预警,通过绿、黄、红三色管理区分不同羁押期限,在临近羁押期限的前一天向驻所检察官发送预警信息,有效节约了司法成本。

法治进行时护佑民生的检察官:用检察之眼(17)

法治进行时护佑民生的检察官:用检察之眼(18)

驻所检察官

郭杰瑞

被羁押期间,在押人员与监管民警和办案人员之间很容易形成隐形的“不对等”关系。我们探索研发“出所评警系统”,用于出所人员对羁押期间监管民警的执法和管理行为进行评价,进一步加大监督力度。

执法记录系统的使用,方便了证据固定,让驻所检察工作言有声、行有影,实现了由“办事模式”向“办案模式”的转变。

利津县检察院将持续充分发挥“派”的权威和“驻”的优势,真正履行驻而察,察而深,深而管的法律监督职责,为保障刑罚正确执行、维护司法公正、促进监管场所稳定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猜您喜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