嘤嘤嘤怎么玩?二说驯化嘤嘤嘤
嘤嘤嘤怎么玩?二说驯化嘤嘤嘤但是,他选的第一批狐狸却出了问题。无论是动物中的狗、牛、马,还是植物中的小麦和水稻,都是如此。所以,德米特里的驯化过程是没有问题的。根据进化论,首先,突变是随机的,正是突变产生了个体差异。这些不同的个体,有的温顺,有的凶猛,谁能存活下来呢?这就是第二点,靠自然选择来筛选。哪种更适应环境,哪种就更容易生存下来。假设凶残的个体碰对了,获得了更多的生存机会,那么它们的后代也就越来越凶猛。我们对生物的“驯化”其实也是这个路数:人类用自己的选择代替了(部分的)自然选择。通过人为控制动物的交配,让动物变成咱们更喜欢的样子(更听话,肉更多,生的快等等等等)。
昨天提到苏联遗传学家德米特里·贝利亚耶夫的狐狸实验,以及他是如何把野性十足的银狐驯化成“狗”的。
今天说的是另一面:他的实验是有漏洞的。
德米特里的实验获得了从学界到公众的广泛关注。自然,随着研究的深入,批评的声音也开始出现。
不过说批评前,咱们先来复习一下。
根据进化论,首先,突变是随机的,正是突变产生了个体差异。这些不同的个体,有的温顺,有的凶猛,谁能存活下来呢?
这就是第二点,靠自然选择来筛选。哪种更适应环境,哪种就更容易生存下来。假设凶残的个体碰对了,获得了更多的生存机会,那么它们的后代也就越来越凶猛。
我们对生物的“驯化”其实也是这个路数:人类用自己的选择代替了(部分的)自然选择。通过人为控制动物的交配,让动物变成咱们更喜欢的样子(更听话,肉更多,生的快等等等等)。
无论是动物中的狗、牛、马,还是植物中的小麦和水稻,都是如此。所以,德米特里的驯化过程是没有问题的。
但是,他选的第一批狐狸却出了问题。
利奥·弗兰克
当初德米特里把狐狸买回来,误以为这些狐狸是野生的(或者说至少保留了大部分野性)。事实上,他的狐狸全部来自加拿大北部的爱德华王子岛(Prince Edward Island)。早在1883年,查尔斯·道尔顿就在这个地方建立了第一个狐狸农场。
完全野生的狐狸是无法圈养的。19世纪中叶,加拿大的毛皮商人苦于野狐狸太难逮,产量上不去,就决定尝试圈养。结果呢,他们都失败了。这些狐狸要么像肖申克的救赎一样,挖洞溜了;要么互相打架,拒绝繁殖,甚至直接吃掉幼崽。
所以查尔斯建农场前,就已经开始对狐狸进行筛选。
到了1928年,一个叫利奥·弗兰克的人从这个农场挑了65对狐狸送到苏联,这才有了苏联的“皮毛供应基地”,也就是德米特里买狐狸的地方。显然,当初买来的这些实验对象非但不是野生的,而且是经过了几十年人工选择过的狐狸。
甚至在这些狐狸中,已经有部分个体出现了亲人行为和花色条纹。
因此,虽然德米特里成功培育出了宠物般的狐狸后代,但他的成果更像一个“量变”,而不是“质变”;更像是从“不那么听话的狐狸”中得到了“非常听话的狐狸”——而不是把“狼”驯化成“狗”。
德米特里进行实验前,已经有狐狸出现了亲人行为以及花色条纹
除了培育出宠物般的狐狸,德米特里还有一个野心。
他想借此验证一个理论:如果把“温顺”作为唯一的标准,进行选择性繁殖,那么此前未被驯化的西伯利亚银狐身上,是否会出现所有的“驯化综合征”的特点。
他认为两件事自己都做到了。但第一代狐狸的来源问题,就让实验结论的说服力大打折扣。
那什么是“驯化综合征”呢?
很多动物被驯化后,会呈现出一些共同的特点。比如牛、狗、猪,还有和它们亲缘关系极远的锦鲤,这些动物被驯化后都出现了花斑状色素沉着(可以近似理解为出现了花色斑点,这个词出自《与达尔文共进晚餐》,翻译可能有出入)。
又或者,像温顺这样的内在特点,却常常与花斑皮毛以及卷曲的尾巴——这样的外在特征同时出现。
被驯化后,动物外观的变化,再加上温顺性、与人类亲近的意愿等能力得到增强。这些特征的集合就称为“驯化综合征”。
不难发现,这个词生来注定背负着争议——它实在太宽泛了。
要想证明“驯化综合征”的存在,最直接的方法就是找到对应的“驯化基因”。如果存在某种共同的遗传因素把这些性状联系在一起,那不就解决了?
如果是这样的话,就有两种可能:
1.存在一个“总开关”,毕竟一个基因往往可以影响多个性状——目前来看,没找到。
2.“驯化综合征”是由许多基因控制的——理查德·兰厄姆就这么想。
很多科学家认为,神经嵴细胞的数量就是由许多基因控制的。而在脊椎动物胚胎发育的过程中,驯化综合征的性状几乎都依赖于一种从神经嵴中获得的干细胞。
神经嵴沿着发育胚胎的脊柱从头延伸至尾,其中的干细胞不仅能为大脑的构建提供原材料,也能为合成皮肤色素的细胞、影响攻击性行为的肾上腺等细胞/器官提供原材料。
那为什么说神经嵴影响着驯化综合征呢?
以肾上腺为例。首先,肾上腺控制着攻击性;其次,驯化过程中被选择的那些攻击性较弱的动物,都属于种群中在基因影响下肾上腺比较小的个体;最后,控制肾上腺大小的基因只能通过对神经嵴中的细胞数量施加影响,来间接地发挥作用。
这个想法被称为“神经嵴假说”。如果它是对的,那么对动物的驯化,实际上是在选择神经嵴中的细胞数量存在遗传缺陷的个体。
但是,有没有可能以上所有思路都错了呢?
狗和狼有一个重要区别,就是狗身上演化出了可以消化淀粉的基因。有了这个能力,意味着狗能和人一样吃粮食,与人生活在一起也就更简单了。
我们今天的狗都是这些“干饭祖先”的后代。你可以说这是一种随机的突变,也可以说能“干饭”的狗获得了更多的机会。无论如何,驯化的过程也许远比我们想象的复杂。它不仅会改变行为、长相,也可能改变其他的东西。
从这个角度说,仅仅用“温顺”这一个维度来概括“驯化”,显然是不够充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