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猪产地检疫规程规定的检疫对象,如何开展生猪产地检疫
生猪产地检疫规程规定的检疫对象,如何开展生猪产地检疫4.临床检查健康。3.养殖档案和畜禽标识等健全且符合规定。二是要明确有哪些标准要求。1.来自非疫区。2.免疫在有效期内。
顾名思义,生猪产地检疫就是生猪在离开饲养地之前 由动物卫生监督机构依照法定的检疫项目、标准和方法,对生猪进行检查、定性和处理的一项带有强制性的技术行政措施。
在实际工作中如何准确开展这项工作呢?
一是要明确检查哪些动物疫病。
生猪产地检疫规程规定,生猪产地检疫的疫病主要有口蹄疫、猪瘟、高致病性猪蓝耳病、炭疽、猪丹毒、猪肺疫等。
二是要明确有哪些标准要求。
1.来自非疫区。
2.免疫在有效期内。
3.养殖档案和畜禽标识等健全且符合规定。
4.临床检查健康。
5.需实验室检测项目检测结果合格。
6.省内调运的种猪、精液、胚胎,须符合种用动物健康标准。
三是要明确有哪些程序。
1.申报受理。
2.查验资料及畜禽标识
3.临床检查
四是要明确有哪些检查方法。
1.群体检查。从静态、动态和食态等方面进行检查。
2.个体检查。通过视诊、触诊和听诊等方法进行检查。
五是要明确有哪些检查内容
要熟练掌握口蹄疫、猪瘟、高致病性猪蓝耳病、炭疽、猪丹毒、猪肺疫等疫病的临床症状和病理变化。
六是要明确哪些需要实验室检测
对怀疑或临床检查发现异常情况的,应由有资质的实验室进行检测并出具报告。
七是要明确如何处理检疫结果
1检疫合格的,出具《动物检疫合格证明》。
2.检疫不合格的,出具《检疫处理通知单》,并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3.启运前,对运载工具进行有效消毒。
4.填写检疫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