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收票据大于应收账款分析:供票两周年融和与冲突
应收票据大于应收账款分析:供票两周年融和与冲突在这19家机构中,央国企背景平台数量最多,多达8家。2021年10月23日,票交所公布受理通过了7家供应链平台的接入申请材料,包括:中船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中铁建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山东通汇资本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成都天府惠融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国新央企金融服务(北京)有限公司、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兴业数字金融服务(上海)股份有限公司。至此,票交所供应链票据平台发布共有包括互金协会在内的19家机构获准接入。2021年6月1日,票交所发布《上海票据交易所发展规划(2021-2023)》,该《规划》明确提出“在签发端完善供应链票据平台,促进应收账款票据化”、“有序推动供应链平台接入;按照票据业务系统建设的总体安排,统筹做好供应链票据平台系统建设;加强配套机制建设,促进供应链票据业务持续发展;与人民银行分支行和相关机构加强合作,做好业务宣传推广和市场培育。”2021年8月14日,票交所对供应链票据
2020年04月24日,上海票据交易所(简称“票交所”)供应链票据平台上线试运行,距今供应链票据已成功上线满两年。供应链票据推出的首年,重点是规则的建立、基础功能的上线和业务的试点。相比第一年的星火之势,供应链票据现今的发展更普及,得到越来越多的企业和机构的应用和认可,功能也在不断地更新并贴近市场。
01
供票这1年
2021年5月18日,票交所发布公告(票交所发〔2021〕55号),印发《新一代票据业务系统业务方案》和《新一代票据业务系统直连接口规范V1.0》,明确了新一代票据系统业务与供应链平台相关票据业务的关系。
2021年6月1日,票交所发布《上海票据交易所发展规划(2021-2023)》,该《规划》明确提出“在签发端完善供应链票据平台,促进应收账款票据化”、“有序推动供应链平台接入;按照票据业务系统建设的总体安排,统筹做好供应链票据平台系统建设;加强配套机制建设,促进供应链票据业务持续发展;与人民银行分支行和相关机构加强合作,做好业务宣传推广和市场培育。”
2021年8月14日,票交所对供应链票据平台进行升级,投产上线新一代票据业务系统一期(供应链票据平台),在现有供应链票据出票、承兑、背书、贴现、交易等功能基础上新增供应链票据银行承兑、跨平台背书流转、交易关系信息上传绑定和到期扣款确认等功能,完善了供应链票据平台功能。
2021年8月27日,票交所通过线上形式举办供应链票据平台上线发布会暨签约仪式,与第二批接入票交所的8家供应链平台(兵工财司、电子科技财司、农业银行、招商银行、兴业银行、平安银行、江苏银行、建信融通)以及与前期参与试运行的中企云链、简单汇、欧冶金服等机构完成集体线上签约。
2021年10月23日,票交所公布受理通过了7家供应链平台的接入申请材料,包括:中船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中铁建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山东通汇资本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成都天府惠融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国新央企金融服务(北京)有限公司、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兴业数字金融服务(上海)股份有限公司。至此,票交所供应链票据平台发布共有包括互金协会在内的19家机构获准接入。
在这19家机构中,央国企背景平台数量最多,多达8家。
其中央企产融平台4家,对应央企为中铁建股份、鞍钢集团(攀钢集团)、国新集团、中国宝武;财务公司平台共3家,全部为央企背景,分别为中船、中国电科及兵器工业集团;地方国企产融平台仅1家,为山东高速集团旗下通汇资本。
银行背景平台也多至8家,包括:农行、招行、平安银行、兴业银行、兴业数金、民生银行、江苏银行等。其中国有商业银行背景1家,股份制银行4家(需要注意的是兴业银行和兴业数金同时作为直连机构接入了票交所),城市商业银行1家;第三方平台数量3家,分别为简单汇、中企云链和建信融通,前两者为均为首批试点接入企业、建信融通为第三批试点接入企业。
2022年1月14日,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保监会关于《商业汇票承兑、贴现与再贴现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该《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第一章总则第三条明确提出“供应链票据属于电子商业汇票”。
02
供票的推广
过两年时间的发展和打磨,供应链票据业务的发展有着以下特点:
一是从市场规模看,供应链票据市场的业务量实现平稳增长。根据票交所《2021年票据市场发展回顾》的数据,截至2021年底,共有3000多家企业登记注册,各项业务金额合计671.63亿元现今全市场累计交易规模已突破1000亿元。
二是从市场参与方看,各类机构对供应链票据业务的参与度正在不断提升。供应链票据业务开展至今已有超5000余家大中小型企业、70余家法人银行及财务公司与18家直连供应链平台开展了业务。
三是从服务质效看,供应链票据对支持中小微企业作用愈发明显。截至2021年底,供应链票据贴现金额和承兑金额的比值为65.96%,供应链票据单笔贴现金额在1000万元以下的笔数占比47.96%,面额最小的为891.15元;截至2022年2月,1000万以下的供应链票据贴现笔数超过50%,小额票据贴现融资效率有所提高。
四是从票据功能看,供应链票据上线的功能越来越完善,贴近市场。除了传统的出票、承兑、背书、贴现、交易等基础的票据功能,供应链票据还新增了银行承兑、跨平台背书流转、交易背景信息管理和到期扣款确认等功能。
五是从“官方认可”看,供应链票据属于票据这一概念已被市场广泛认识到。先有《新一代票据业务系统业务方案》明确了供应链票据业务和新一代票据(普票)业务的关系,后有《商业汇票承兑、贴现与再贴现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直接提出“供应链票据属于电子商业汇票”,再到每个地方的金融业发展“十四五”规划明确提出大力支持供应链票据业务发展,供应链票据作为票据的一员已被广泛认可(笔者在参与供应链票据业务的初期被金融机构的风控老师问的最多的问题就是“有哪份文件可以证明供应链票据是票据”)。
综上,供应链票据经过两年的发展,发展的速度和质量都得到了极大的提升,市场规模更是突破千亿大关,但细看数据,可以发现供应链票据的发展尚有不平衡、不充分的地方:
一是,单一机构规模占比大。根据公开数据,日照银行作为山东省内首家全直连上海票交所、开展供应链票据转贴现的城商行,截至2022年1月已支持149家核心企业签发供应链票据126.86亿元,为260余家企业办理供票融资117.74亿元,其供应链票据开立与融资总量均居全国前列。预计日照银行目前开展的供应链票据规模超300亿,占比约全市场的1/3。
二是,地方发展的不平衡。相比于经济基础好、用票规模处于领先的长三角和珠三角地区,山东省则是供应链票据业务重要发展和推广的地方,承兑人及收票人遍布山东省16个地级市,这主要得益于山东省强有力地促进供应链金融发展的系统性财政政策(全国首个)的落地:对供应链票据签发量排名前20的“白名单”内核心企业,省级按照签发增长量的0.2%给予财政奖励,单户企业年度最高300万元、人民银行济南分行每年设置不低于50亿元的再贴现专项额度、对直接接入上海票据交易所供应链票据平台的我省信息平台,省级最高给予一次性财政奖励500万元。
三是,供应链平台业务发展的不均衡。截至目前,直连接入票交所的供应链平台共18家,主要分为产业系、银行系和第三方平台。产业系的供应链平台有着丰富的优质资产资源,而银行系的供应链平台则有着低成本的资金资源,有着良好的应用场景。但我们可以看出,在供应链票据业务的推广中(目前共13家平台正式开展业务),第三方平台的身影更为活跃,平台的业务规模更大,甚至作为技术服务商赋能其他供应链平台,搭建供应链票据系统,并在市场培育中担任着重要的角色(也因此希望可以有更多具有实力的第三方平台可以获准接入,加快市场培育)。
四是,供应链票据的再融资渠道尚未彻底放开。供应链票据的再融资,是指供应链票据的贴现行(如银行机构和财务公司)持有票据,可选择转贴现、再贴现和作为原始持票人发行标准化票据。就转贴现而言,虽然供应链票据已推出满2年,但供应链票据功能尚不完善,如到期托收流程、追索、回购式贴现等功能均暂不支持,且产品定位不明晰,部分银行观望情绪较高,且供票直贴规模不大,大部分银行选择自持到期,因此供应链票据转贴现业务规模不大;就再贴现而言,笔者留意到自2020年12月供应链票据上线再贴现功能,出现过几笔再贴现业务的试点后,供票的再贴现并不常见;标准化票据,自证监系统和银保监分别叫停券商机构和银行机构作为存托机构从事标准化业务,自2021年1月15日后(截至2022年4月23日),再无新的标准化票据创设。
笔者认为,若供应链票据的再融资渠道不完全放开,供应链票据对比普通票据(相对市场化)和多级流转的电子债权凭证(融资行为算普惠考核口径)并无价格上的优势,甚至不在同一起跑线上。
在过去的两年里,我们可以清晰地看到供应链票据从无到有,从业务试点到千亿规模,法律地位逐渐明确,参与机构不断增加,票据功能持续丰富,虽然其发展仍存在不平衡、不充分,但这也是创新产品从新生到成熟的必经阶段,并且随着各地方金融业发展“十四五”规划的深入实施,供应链平台票据业务与新一代票据系统的融合,相信供应链票据的发展必然会迈上更高质量的发展,并在充分支持中小微企业健康发展、构建双循环和推动实体经济转型发展等方面发挥更加重要的作用。
03
应收账款票据化与票据应收账款化
提及供应链票据,其必会被用来与“信单链”作比较,供应链票据刚推出之时,也曾引起“信单链”确权类产品是否会被取代或者被“收编”的讨论。笔者也想借着供应链票据二周年的回顾,在这里细谈供应链票据与“信单链”产品(多级流转的电子债权凭证)的关系。
但,笔者认为供应链票据与“信单链”确权类产品关系的讨论,不应局限于各自的优势、劣势,而应该置于“应收账款票据化”与“票据应收账款化”的更大框架下,从应收账款票据化和票据应收账款化的实质和推动驱动因素去寻找未来发展的答案。
纵然在法律逻辑上,供应链票据与“信单链”有所差别,但从商业实质上看,笔者认为两者几无差别。之所以会引起这样的讨论,笔者认为本质上在于不同参与方对“应收账款票据化”和“票据应收账款化”所持有的立场、态度不同。
因此,在现阶段,在一定程度上不同层面的呼吁是带有一些“屁股决定脑袋”的思维,但我们期待的是各类产品在合规、规范发展的情况下,更多的还是寻找最终用户(核心企业)寻求选择的核心驱动因素,还是要让核心企业“用脚投票”。
笔者查询了某大型车企的近三年年报,其对上游的应付票据逐渐走低,2019-2021的应付票据分别是136亿、89亿和73亿,其中银票和商票分别是56亿/81亿、74亿/15亿和67亿/6亿,而该车企的供应链金融平台于2020年10月份的电子债权凭证签发规模为200亿,2021年7月为500亿,2022年1月为1000亿,可见随着电子债权凭证的签发规模快速上升,其应付票据(商票)规模逐渐压缩,同时该供应链金融平台积极引入各大型商业银行,降低了供应商的融资成本,助力产业链降本增效。
同时,笔者也关注到,2021年约有29家央国企中或其旗下供应链金融实施主体发起的供应链金融(电子债权凭证)平台的建设,近期包括中国电子产业集团上线了中电惠融e信通和三峡集团三峡易链通证产品上线。
从票据、供应链票据和“信单链”等应收账款确权类产品的发展历史来看,票据与“信单链”的发展轨迹可归纳为纸票-电票-“信单链”确权类产品-供应链票据再到新一代票据,每次新产品的推出都是为了更好地解决市场的业务痛点和风险把控。
1995年,随着《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出台,票据市场在发展过程中逐步变得有法可依,依托《票据法》一系列相关配套规章制度陆续出台,票据市场的制度体系和框架基本形成。
2009年以前,商业汇票的形式为纸票,其业务处理采用传统的手工、纸质方式,效率低、风险高是其一直的痛点。中国人民银行于2009年推出电子商业汇票系统(以下简称ECDS),并同时印发了《电子商业汇票业务管理办法》,标志着我国票据业务进入电子化时代。
2015年之前,传统的应收账款融资有着很大风险,而电票的不可拆分使其背书流转也受到很大的限制,此时可拆分的“信单链”应运而生,将应收账款以书面、特定化、类标准化的形式体现出来,通过金融科技手段,以线上化、数字化的方式,助力核心企业对其供应商进行应收账款确权,并为后续助力供应商便捷、低成本的融资提供工具。
2016年1月13日,新中国成立以来“第一票据大案”-农行北京分行特大票据案爆发,其中5笔虚构贸易背景票据业务成功骗审过关,5包“旧报纸”突破层层监管离奇进入农行金库,40多亿元资金经农行调拨顺利流入股市,3个熔断暴露农行“内鬼”与“掮客”内外勾结的真相,39.15亿元国有资产直接从股市蒸发。该案涉及范围广、牵涉机构多,也因此加速了监管对于电票的推广。2016年,人民银行出台《关于规范和促进电子商业汇票业务发展的通知》,短时间内电票出票量和交易占比快速上升;同年票交所成立,主责规范票据市场的发展,显著提高了票据市场的信息透明度和规范性;
2019年6月,举行的第十一届陆家嘴论坛上,中国人民银行行长易纲提出,支持票交所在长三角地区推广应收账款票据化,自此,供应链票据发展有了更大的推动力。
2020年4月,票交所在中国人民银行的指导下积极探索,依托电子商业汇票系统(ECDS)推出供应链票据,不仅将票据直接嵌入供应链场景,在源头上实现“应收账款票据化”,而且顺应市场需求,借助科技赋能实现票据“等分化”,简单理解,供应链票据=“信单链” 传统票据。
2022年5月,新一代票据系统即将上线,届时全部的票据均可通过票据包实现票据的“等分化”,“信单链”对比票据,将没有了形式上的优势。
简要回顾票据与“信单链”确权类产品的发展历史,我们不难看出:将票据嵌入供应链场景,规范“信单链”市场,供应链票据代表着应收账款票据化,是监管鼓励的行为。而“信单链”确权类则代表着票据应收账款化,是市场自发的行为,其线上确权、分拆流转、平台结合产业的个性化需求深受市场欢迎。
其实不论是应收账款票据化还是票据应收账款化,本质都是“应收账款的规范化”,其出发点是为产业链的中小企业提供融资渠道,解决融资难题,实现产业链共赢的目标,核心是债务的确权 规范的账期 金融资源的共享 产业生态的开放,不论是供应链票据还是“信单链”,只要能满足以上核心要素,不忘初心,不利用核心企业的强势地位盘剥中小微企业,就是金融活水滴灌中小微企业的有效工具,并不存在“二选一”或非此即彼。相信未来随着供应链票据和“信单链”的发展及市场配套设施的完善,商业信用将会得到社会足够的重视和广泛的传播,“应收账款规范化”将会进一步打破中小微企业的融资障碍,有效降低企业融资成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