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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行不至原文及翻译,原文不行改的也不咋地

不行不至原文及翻译,原文不行改的也不咋地附:1.对复旦大学官网《求仁得仁,永珍安息》的文本解析https://baijiahao.baidu.com/s?id=1703088782454349788&wfr=spider&for=pc2.高中语文教员斗胆为复旦中文系主任改作文:“求仁得仁”?https://www.toutiao.com/a6975752722591203852/3.宋石男:我为复旦中文系主任改作文https://www.163.com/dy/article/GD0F56AG05373I7A.html4.复旦中文系主任朱刚悼王永珍文用典错误系曲解,行文确实有欠庄重https://www.sohu.com/a/473070475_1001534835.文的不够彻底,俗的不够直接https://www.toutiao.com/w/i1703009068581892/?timestamp=1629460355&app=

2021年6月7日复旦大学数学系书记王永珍遇害。事发后,6月10日,复旦大学官网发布“沉痛悼念王永珍老师”专题页面,其中包括6篇悼念王永珍的公告、文章,作者有复旦大学,复旦大学党委宣传部,复旦大学数学科学学院,王永珍的同事等。6月18日,复旦大学中文系主任朱刚发悼念文章,引起了网络很多讨论和批评。

批评者指出,朱刚悼念之文水平不高,出现多处错误,与复旦大学中文系主任的身份落差太大。
有批评者对原文做了细致分析,更有好事者,操刀修改,曝于网上,引人围观哂笑,一时间甚嚣尘上。
本人有幸学习了诸家修改过的文字,拜读之后发现大部分改文水平低劣,为改而改,有的对人家没什么错误的文字大动刀斧,有的甚至把人家对的改错。
这里斗胆将我的一点学习体会和盘托出,探讨一下文章修改的若干问题,求教于大方之家。
为行文之便,朱刚悼念之文称“原文”,修改之文称“改文”。原文如下:

不行不至原文及翻译,原文不行改的也不咋地(1)



修改文颇多,此仅就一例分析,改文如下:

不行不至原文及翻译,原文不行改的也不咋地(2)

▲上图来源:https://www.toutiao.com/w/i1703014900364288/?timestamp=1629460349&app=&use_new_style=1


01

“求仁得仁”

这是原文最被诟病的一处。被多位文豪批评、嘲弄。
“求仁得仁”出自《论语·述而篇》:
——曰:“伯夷、叔齐何人也?”
——曰:“古之贤人也。”
——曰:“怨乎?”
——曰:“求仁而得仁,又何怨?”
武王伐纣,伯夷叔齐马前进谏,让武王息兵罢战,无果。战后,商亡,伯夷叔齐不食周粟饿死。子贡问孔子怎么看待这两个人,孔子说这是人家自己的价值选择,求仁而得仁,有什么可怨恨的?
因此,“求仁得仁”这个成语,比喻实现了理想和愿望,了无遗憾。
批评者认为,王永珍遇害,不是主动求死,怎么能说“求仁得仁”呢?更有不怀好意者进一步演绎道“朱主任似乎是在说王永珍是死得活该!”
我想请教的是:孔子说的是死法吗?是自愿还是意外、主动还是被动吗?
“仁”是人生的终极追求,非得自赴才可称“仁”吗?孔子有这么狭隘吗?还是有人狭隘地理解了“求仁”?如果这么狭隘,那么青山埋忠骨、马革裹尸还的军人,面对危险逆行殒身的警察、消防员、中国医生算不算“求仁得仁,死得其所”?职业不是自己的选择?职责不是应有之意?上班不是自己去的?解聘姜文华不是职务行为?一个人牺牲在自己选择的岗位上怎么就不配“求仁得仁”?
“求仁得仁”“死得其所”这样的成语,说的是价值!人牺牲的价值!不是死法!这还有什么疑义吗?正如毛主席在《为人民服务》中所说的:“但是我们想到人民的利益,想到大多数人民的痛苦,我们为人民而死,就是死得其所。”
悼文“求仁得仁”失算之处在于,作者低估了群众吃瓜的需求,忽略了读者对“求”的渴望。尤其是因为事发时间尚短,是非曲直尚无定论,吃瓜群众连谁是好人谁是歹人都分不清楚,文章用词又是“遇害”“行凶”,又是“谣言”“诽谤”,群众给整嗨了。因此,这个“求仁得仁”的理解就显得往下走。你以为你说的是“仁”,谁知道老百姓看到的是“求”,找谁说理去?
明明是理解偏颇,愣说是写得不对,改是媚俗,是向没文化妥协。不应该改!


02


“校方有此说明”

这句的“此说明”应指的是复旦大学6月17日发布的《关于王永珍遇害案件的几点情况说明》,作者17日看了学校“说明”,写下这篇悼念文。
但有一说一,读者看到的是单篇文章,不是连续剧。因此,这个“此说明”的确在文中指代不明,改成“已有”是对的。



03


“当初事发突然”

“当初”表示事件发生的时间,何错之有?
“当初事发突然”改成“因事发突然”,但从改文后面的文字来看,有“因”无“果”,也看不出改成“因”高明在哪里?




04


“行凶之时并无目击者”


改文把“并”字删掉了,没有必要。
首先,多一个字并不影响表达,不是错误。
其次,改文作者恐怕不知道“并”字用在否定词前面能起到加强否定的语气的作用。如:
多一个字不影响表达vs多一个字并不影响表达;
我不知道vs我并不知道;
你不是一无所知嘛vs你并不是一无所知嘛;
放心!他不能把你怎么样vs放心!他并不能把你怎么样。




05


“而死者已矣”

这句被删掉了,理由不充分。
《石壕吏》有一句,“存者且偷生,死者长已矣”,“已矣”就是已经去世了。结合背景,原文是说死者不能开口,凶犯已然收押,真相暂无从知晓。有什么问题?错在哪里?



06


“凶手在警”

改成了“凶手在押”是对的。
这个“在警”的确不伦不类。作者想表达的意思很明确,在押、收押、系狱,都可以表达犯罪嫌疑人被警察控制。



07


“亦无从问得事实也”

被改成“案情待查”。
人家说死者不能开口,凶犯又在收押,我们外人没法打听到事情的真相,用“亦无从问得事实也”有什么问题?改成“案情待查”也行,更简洁。但是,人家错哪儿了?



08


“谣言疾起,毁谤日滋”

被改成了“谣言四起,毁谤日生”。
明明是原文表达更好!“疾”说的是谣言增长快,“滋”说的是毁谤数量多。而且对仗还蛮工整。



09


“有如宿构”

“有得如宿构”被改成了“密集构陷”。
事先谋划好叫“宿构”。原文是说,这些谣言和毁谤就好像是事先谋划好的。
改成“密集构陷”把人家有预谋的意思给改没了。




10


“此岂爱校心切,可以罔顾事实?”

原文此句确有问题,令人迷惑不解。但改文“焉能借爱校心切,肆意罔顾事实”也不通啊。



11


“实赖永珍人品口碑,在周围人心目中屹立不倒”


改成“无奈永珍人品口碑,在众人心中屹立不倒”。这句原文缺少信息,什么“实赖永珍人品口碑,在周围人心目中屹立不倒”?改文把“实赖”改成“无奈”,莫明其妙。“周围人”改成“众人”“心目中”改成“心中”,也没觉得好在哪里?这几处原文没错改什么?



12


“君子之泽,三世不斩,区区十日,又何足道。”


“君子之泽”出自《孟子·离娄章句下》:“君子之泽,五世而斩;小人之泽,五世而斩。”“君子之泽,五世而斩”意思是,君子给后代的恩泽经过几代人就消失不见了,与“富不过三代”类似。也有“君子之泽,三世而斩”之说。
原文说“君子之泽,三世不斩”,是想说永珍的君子风范不会三世而消失。属于反其意用典。
改文给“三世不斩”添了“颂传”删了“不斩”,变成了“君子之泽,颂传三世”。只能说,给人改low了。
倒是后面的“区区十日,又何足道”看不明白。是说君子遗风,三世不绝,所以才流传了“区区十日”,有什么值得一说呢,还是说君子风范,区区十天怎么说得完?



13


“仁者不寿,吾侪所恸。”

“知者乐,仁者寿。”出自《论语·雍也》。意外早逝,说“仁者不寿”,又是反用典故。没毛病。仁者应寿,但永珍罹遭不幸,“仁者不寿”,所以“吾侪所恸”。这两句挺好啊!

改文把“仁者不寿”改成了“仁者不幸”,不但跟人家想表达的意思相去甚远,而且也没有人家反用典故高明。



总结


原文与改文,各有各的问题

(一)原文有些表达还是可以的。“谣言疾起,毁谤日滋”对仗工整,词义互补。“仁者不寿,吾侪所恸”“君子之泽,三世不斩”反用典故,不失准确。
(二)原文共有五处问题。“有此说明”指代不明。“凶手在警”词语生造。“区区十日,又何足道”有歧义。“实赖永珍人品口碑,在周围人心目中屹立不倒”“实赖”二字多余。共六处。
总体看,原文最大的问题是文白间杂,表达生硬,对文言驾驭能力不强,尤其是作为名校中文系的系主任,写出这样的文章的确有些尴尬。
(三)针对原文的问题,改文有两处修改得当。“校方有此说明”改成“校方已有说明”;“凶手在警”改成“凶手在押”。
(四)改文有十处值得商榷:
1.“行凶之时并无目击者”,“并”是加强否定语气,不应删去。
2.“而死者已矣”,整句没错,改从何来?
3.“亦无从问得事实也”改成“案情待查”,原文写得不好,但也没有错误,“案情待查”不见得高在哪里。
4.“有如宿构”原文没错,“密集构陷”改变了原意,越俎代庖。
5.“此岂爱校心切,可以罔顾事实?”原文不知所云,改文“焉能借爱校心切,肆意罔顾事实”亦不知所云。
6.“实赖永珍人品口碑,在周围人心目中屹立不倒”,改文“无奈永珍人品口碑,在众人心中屹立不倒”。原文有微瑕,改文却没有必要。
7.“谣言疾起,毁谤日滋”改成“谣言四起,毁谤日生”,“君子之泽,三世不斩”改成了“君子之泽,颂传三世”,“仁者不寿,吾侪所恸”改成“仁者不幸,吾侪所恸。”都是原文更好,至少不输改文。


讨论


文章修改的原则和立场

(一)有错必改。大到违反法律法规,违反行文规范,小到错别字,病句,标点符号不当,凡是违背文法,影响正确表达的都应该改。文章修改,改的是文字媒介,改的是信息表达,改的目的是让文字更能够反映作者想要传递的思想和信息。避免作者想表达A,写出来的符号却没有准确表达A,或者表达成了B。我认为这是一个根本原则。
(二)可改可不改的不改。有些表达不够简洁生动,有的用词普通没有格调,但只要没有错误,能不改的尽量不要改。文章是别人的,别人写成什么样就是什么样,别人是什么水平就是什么水平。只要没错,就不应该改。文无第一,水平问题是所有人的问题。例如“谣言疾起”和“谣言四起”,“毁谤日滋”和”毁谤日生”,不见得后者比前者高明。再例如“永珍安息”与“愿永珍安息”,多个“愿”并没有好到哪里去?
(三)水平不高可以给修改建议。有些表达水平不高,或句式不齐、或文白间杂、或不够得体、或对仗不工,等等,水平不高不是错误,可以给出修改建议,但不宜直接给改了。
(四)不能越俎代庖,自以为是。文章是别人写,不是你写。文章修改不是替人操刀。因此,你不能用你的理解去修改别人的理解,不能用你的表达去替换别人的表达。例如,“当初事发突然”,人家表达的是时间,把“当初”改成“因”,时间没了。再例如“有如宿构”,“宿构”有蓄谋的意思,给改成“密集构陷”,蓄谋的意思没了。再比如“唯复旦师生,不为所动”有人改成“惟复旦师生,不为所动”。说“惟”是“希望”,用“惟”是希望复旦师生不为所动。这就是自以为是!人家表达的是“只有”复旦师生不为所动,你非得说人家“希望”复旦师生不为所动。这种改法就好像,你说你想喝奶茶,我说:不!你不想!你想吃煎饼。

不行不至原文及翻译,原文不行改的也不咋地(3)



附:
1.对复旦大学官网《求仁得仁,永珍安息》的文本解析https://baijiahao.baidu.com/s?id=1703088782454349788&wfr=spider&for=p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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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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