幸福到万家幸福最后跟谁在一起了:幸福到万家终于追完了
幸福到万家幸福最后跟谁在一起了:幸福到万家终于追完了今天,杨浦法院的法官史晨璐也不断涌现《幸福到万家》近日完美收官不少剧情引发热议延伸至现实法律的理性探讨
主角集集讨说法
观众一路飙血压
……
现实题材电视剧
《幸福到万家》近日完美收官
不少剧情引发热议
延伸至现实法律的理性探讨
也不断涌现
今天,杨浦法院的法官史晨璐
带你一起聊聊剧中的
法律要点
变味婚闹,要不得!
首播剧情中,乡村婚礼上无底线“闹婚”令新媳妇烦恼不已,希望讨个说法。而周围人中,不少人觉得她“小题大做”。最后在她的努力维权下,村里贴出禁止婚闹的告示。
不少地方保留着婚闹习俗,包括了“闹伴娘”、“闹新娘”、“闹洞房”等,然而,许多地区频繁出现离奇的“婚闹”,这不仅违背了公序良俗和文明风尚,更突破了法律的底线。
无底线的婚闹到底会违反哪些法律规定呢?
可能侵犯他人身体权
《民法典》第一千零三条规定,自然人享有身体权。自然人的身体完整和行动自由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害他人的身体权。
电视剧中,万传家等人借婚闹之名对何幸运实施了撕扯衣物、接吻等行为,破坏了何幸运的身体完满性,构成对其身体权的侵害。
可能侵犯他人隐私权
《民法典》第一千零三十二条规定,自然人享有隐私权。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刺探、侵扰、泄露、公开等方式侵害他人的隐私权。隐私是自然人的私人生活安宁和不愿为他人知晓的私密空间、私密活动、私密信息。
剧中,在何幸运遭受无底线婚闹的同时,还有人在旁边全程录像,这种拍摄他人私密活动的行为可能侵犯他人隐私权。
可能侵犯他人名誉权
《民法典》第一千零二十四条规定,民事主体享有名誉权。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侮辱、诽谤等方式侵害他人的名誉权。
名誉是对民事主体的品德、声望、才能、信用等的社会评价。侵害他人名誉权有四个构成要件:加害人实施了侮辱、诽谤、减损他人信用等毁损名誉的加害行为,毁损名誉的行为指向特定的人,毁损名誉的行为为第三人所知悉,造成受害人客观社会评价降低的损害后果。
冒名上大学,真“刑”!
电视剧中,王家的小女儿秀玉原本有机会接受大学教育改变命运,后来她却发现,原来自己十年前高考时已考上了大学,但是却被自己的同学,万家庄书记的女儿万传美给顶替了。经过家人的劝说,秀玉无奈之下与万家签订了补偿协议。其实,在现实生活中,也有很多类似的原型,污染了高考公平竞争的净土、打破了教育公平,使多位受害人的人生轨迹发生了重大改变。
这些案例也推动了我国司法的进步:
2021年3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十一)》生效,新增加了冒名顶替罪。
《刑法》第二百八十条之二规定,盗用、冒用他人身份,顶替他人取得的高等学历教育入学资格、公务员录用资格、就业安置待遇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组织、指使他人实施前款行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国家工作人员有前两款行为,又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数罪并罚的规定处罚。
同时,这种冒名行为在民事法律领域可能将构成侵害他人姓名权。
《民法典》第一千零一十四条规定,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干涉、盗用、假冒等方式侵害他人的姓名权或者名称权。
污水处理案,举证难?
电视剧里,万家村污水处理厂为了缩减成本,时不时关闭污水处理设备,污染下游水源,造成附近孩子们集体铅中毒。然而在律师事务所打工的何幸福,第一次诉讼时没有找到污水处理厂违规关闭设备的证据,关于学生生病和污水处理厂之间的关联性也无法举证,最终败诉。而第二次诉讼,为何他们会胜诉呢?
在一般的侵权纠纷中,由受害方对侵权责任的构成要件(侵权行为、因果关系、损害后果、加害人过错四要件)承担证明责任。但是,在环境污染和破坏生态侵权案件中,《民法典》及相关司法解释对侵权归责原则和证明责任有特殊的规定。
在归责方式上,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责任系法律明文规定的无过错责任,不以加害人主观上具有过错为要件。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三十条规定,在认定规则上,采用“因果关系推定”,根据受害人证明的基础事实,推定污染环境的加害行为与损害后果间有因果关系。受害人虽不对因果关系承担证明责任,但仍对基础事实承担证明责任。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环境侵权责任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六条规定,受害人对侵权人排放了污染物、被侵权人的损害、侵权人排放的污染物与损害之间具有关联性(非因果关系)三方面承担证明责任。因为采用因果关系推定,加害人若能够提供反证,证明无因果关系,则不承担环境侵权责任。该司法解释第7条规定了加害人提供反证证明无因果关系的具体情形。
第二次诉讼时,因为何幸福掌握了污水处理厂实际运行机器设备时间的相关证据,从而证明了污水处理厂排污与学生的损害之间有关联性。而污水处理厂拿出的排污报告并非民事侵权的免责事由,排污行为是否符合国家、地方污染物排放标准,只是认定其是否承担行政责任、刑事责任的依据之一,因此,何幸福等人赢得了官司的胜利。
文字/图片:杨珐
编辑:吴百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