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克思主义的真理观是坚持真理的相对性和绝对性的辩证统一(马克思主义的真理观是坚持真理的相对性和绝对性的辩证统一)
马克思主义的真理观是坚持真理的相对性和绝对性的辩证统一(马克思主义的真理观是坚持真理的相对性和绝对性的辩证统一)黑格尔 说:“假如某物具有真理,它便是由于它的理念而具有真理的 或者说,某物唯有在它是理念的情况下,才具有真理。”“对象,客观的和主观的世界,不仅应当完全和观念吻合,并且它们本身就是概念和实在的吻合;和概念不符合的实在,仅仅是现象,仅仅是主观的、偶然的、随意的,而不是真理。”所谓一个真朋友,就是指一个朋友的言行态 度能够符合友谊的概念,可见,黑格尔认为现存的事物也可以是真理的。这样,他主张的真理,既是绝对观念本身,也是符合概念的事物。而这二种真理或真理的双重意义,都是从客观唯心主义 的本体或客体的含意上说。这里细分有二种,但本质上是一致 的,因为绝对观念是通过符合概念的事物表现出来的。黑格尔是非常重视真理问题的,他的哲学就是以真理为研究 对象的,这个真理就是绝对观念。他说:“观念是合适的概念、 客观真理的东西或真理的东西本身。”可见,黑格尔的客观唯心主义也是承认真理客观性的,不过,他认为
列宁在《纲要》中指出,所有认识的环节都是为了通过实践 检验而“达到真理”。真理观是所有的哲学都必然要涉及的重要 问题。辩证唯物主义的认识论认为,认识的真正任务,就认识本 身而言,就是为了达到掌握正确反映事物本质的真理。因为只有 真理才能指引人类不断地征服自然和改造客观世界。
什么是真理?什么是真理?这是真理论首先必须解决的问题。唯心主义主 张意识第一性,认为只有意识才是真实存在的,他们把真理仅仅 看作是主观的意识,是没有客观性的或不反映客观内容的。唯物主义主张物质第一性,认为客观世界是不依赖主体而真实存在的,人的思想和意识是对客体的反映,他们把真理看作对客观世 界的正确反映,坚持真理的客观性。
可见,真理问题上存在两条路线的斗争。同时,由于唯物主义承认客观世界本身是真实的 真理是反映在意识中的客观内容,所以,他们常常也把客观世界 本身称为真理或客观真理。如费尔巴哈说:“客观真理是自在世界 即离开我们存在的世界。”
可见 真理这一概念的使用 有着不同的 含意:认识的含意和本体或客体的含意 就认识的含意讲,唯物主 义认为真理是同客体一致的认识;唯心主义认为真理仅仅是主观认识。从本体的含意讲 唯物主义认为真理就是不依赖人的客体本身;唯心主义认为真理就是上帝或精神本身。
黑格尔是非常重视真理问题的,他的哲学就是以真理为研究 对象的,这个真理就是绝对观念。他说:“观念是合适的概念、 客观真理的东西或真理的东西本身。”可见,黑格尔的客观唯心主义也是承认真理客观性的,不过,他认为的客观性是精神性的。关于客观性问题,黑格尔还有一套独特地见解, 他认为:“客观性也有双重意义——既有某个与概念相对立的东西的意义,同时又有某个自在和自为地存在着的东西的意义。”
现存的客观世界是第一重意义的客观性,黑格尔承 认它也是不以人的主观意志(概念)为转移的;自在自为地存在 或完全独立的东西(即绝对观念)是第二重意义的客观性,是最根本的一种客观性 是前一种客观性的基础和根源 前一种则是后一 种的表现 “世界是观念的异在”。
黑格尔在客观性的双 重意义上确立了真理也有双重意义,他首先认为,绝对观念是真 理本身,其次,客观世界也可以是真理,但也可以不是真理。凡符合绝对观念的客观事物就是真理 不符合的就不是真理。如“坏 人是不真实的人,即他的行为不符合于他的概念或他的使命的人。”
所谓一个真朋友,就是指一个朋友的言行态 度能够符合友谊的概念,可见,黑格尔认为现存的事物也可以是真理的。这样,他主张的真理,既是绝对观念本身,也是符合概念的事物。而这二种真理或真理的双重意义,都是从客观唯心主义 的本体或客体的含意上说。这里细分有二种,但本质上是一致 的,因为绝对观念是通过符合概念的事物表现出来的。
黑格尔 说:“假如某物具有真理,它便是由于它的理念而具有真理的 或者说,某物唯有在它是理念的情况下,才具有真理。”“对象,客观的和主观的世界,不仅应当完全和观念吻合,并且它们本身就是概念和实在的吻合;和概念不符合的实在,仅仅是现象,仅仅是主观的、偶然的、随意的,而不是真理。”
黑格尔认为还有一种“形式的真理”, 这是指唯物主义就认识的含意而言的真理,即意识对客观事物的 正确的反映,黑格尔称为“这只是对意识而言的真理”。极力贬低这种主张“认识与其对象一致”的唯物主义真理观,认为这是对“什么是真理”的问题的“陈旧答复”和“普通的观点”。根本算不上真理,最多也只是不错或正确性而已。黑格尔这种对唯物主义真理观的攻击,和他客观唯心主义真理论一 样,是十分荒谬的。
黑格尔对真理的看法是唯心的,但又有着辩证的合理内核。 他贬低意识而言的真理,但他并不否认“主观的世界”也可以符 合概念而成为真理的,他甚至说:“真理的本身实质上又包含在 认识中。”而且他还特别强调理性思维具有“达到完全真理”的能力。在他看来,理性思维如果正确反映了本质,这种理性思维也就是符合于它本身概念的理性思 维,它也就是真理。
他把真理看作绝对观念本身,看作客观性符 合于作为一切事物本质的概念,这当然是神秘的。但他反对简单地把一切正确的认识都当作真理,而主张应该从更深的意义了解 真理,即要符合概念(本质)才算真理,这无疑是深刻的看法。他 一方面把正确性和真理性区别开来,但同时又强调真理性离不开正确性,他说,“对真理的认识就在于,按照客体本身,即把客体作为不掺杂主观反思的东西来认识。”
所有这些说明,黑格尔对真理的看法有着不少合理因素。列宁对这些方面 作了深入研究 并把其中精华的东西融会在自己的论述中。如“当思维从具体的东西上升到抽象的东西时,它不是离开真理,而 是接近真理。”“真理不是最初的印象。”这 里列宁吸取了黑格尔的合理内核,认为真理是在理性思维之中, 而不是在感性直观之中。感性认识可以具有正确性(对事物现象 的正确反映),但没有达到真理性(对事物的本质和规律的反 映)。总之辩证唯物主义的真理观认为,真理是对客观事物的本质和规律的正确反映。这是吸收了黑格尔的合理内核的。
至于列宁对于真理这一概念的使用,一般是作为认识的含意来表述的。如“人以自己的实践证明自己的观念、概念、知识、科学 的客观正确性。”并在旁边又写道:“从主观的概念和主观的目的到客观的真理。”很明显,这里把客观真理看作正确的知识和科学。
但是,由于哲学史上有着从本体或客体意义上 表述真理这个概念,列宁也沿用这一传统,有时也从本体或客体含意上使用客观真理,如“外部世界是真实存在着的东西(是客 观真理)。”这一点我们研究列宁思想时应注意具 体分析。但是,不管那一种含意上使用,列宁始终是坚持真理的客观性的。
其次,真理是全面的。真理的全面性也就是具体真理的问 题。列宁指出:“辩证法的基本原理是:没有抽象的真理,真理总是具体的。”承不承认真理的具体 性和全面性,这是坚持真理观上的辩证法的大问题。黑格尔是主 张真理具体性和全面性的,他说; “单一的存在只不过是观念的某一方面...概念只是在所有现实性的总和中以及它们的相互关系中才会实现。”
黑格尔的“观念”和“概念”就是真理,他认为真理不是单一的、孤立的、片面的东西,任何单一的个别存在都只能表现观念的一个方面,只有所有的事物的总和与关系,才能全面地显现观念的整体,所以,真理是在总和 中、在关系中、在全体中。列宁对这思想作了唯物的解释和改造,明确指出:“真理只是在它们的总和中以及在它们的关系中才会实现。”又说:“真理就是由现象、现实的一切方 面的总和以及它们的(相互)关系构成的。”
列宁这样重复地强调“总和”同“关系”,就在于坚持真理的全面性 和具体性。因为,世界上一切真实的事物都是具体的,它处于各 种联系之中,它本身也是内在联系的整体,所以,离开“总和" 同“关系”它就不存在和不真实;因此作为正确反映客观世界本 质的真理,也就必须“提供在必然性中,在全面关系中、在自在 自为的矛盾运动中的客体。”(第227页)也就是反映事物本身的 必然性、全面性和矛盾性。离开全面性的要求,是无法达到真理 的。
黑格尔论证“理念就是真理”时指出:“理念就是这全部过 程的进展的成果,”也就是说,理念(观念) 是包括着存在论和本质论,概念论中的主观性(概念)和客观性的 全部内容的。观念正是由于它作为所有这些阶段的全体和总和而 是真理。”相反的,前此一切阶段和概念,只有处于观念的内在联系之中,它们才是真理。
黑格尔说:“前面所考察的存在和本质 的阶段,正如概念和客观性的各阶段一样,从它们的这种差别上 来看,不是什么不动的和以自身为基础的东西,而是辩证的,并 且它们的真理只在于这一点,它们是观念的各个环节。”这就是说 这些阶段和概念都不是单一的、孤立的(“以自身为 基础的东西”)和静止的,而是辩证联系中的环节,所以它们也 是真理。
列宁对此表示赞同并指出:“存在和本质的差别,概念 和客观性的差别,是相对的。” 也就是说,它们的差别并不是绝对隔离,而是相对的即辩证联系的,是“关系”中的差 别。真理就在这个“关系”之中,这就是真理的具体性。
关于真 理在“关系”之中的具体性,黑格尔曾形象地说明:“肉体上各 个器官肢体之所以是它们那样,只是由于它们的统一性,并且由 于它们和统一性有联系。譬如一只手 如果从身体上割下来,按照 名称虽仍然可叫做手 但按照实质来说 已不是手了。这点亚里士多德早已说过。”列宁对这个比仿很欣赏, 并作了转述。
真理的具体性和全面性实质就是对立统一的矛盾性真理的具体性和全面性实质上就是对立统一的矛盾性,离开 事物内在的和外在的对立统一的关系,就是离开了它的具体性和 全面性。黑格尔在表达观念时,用了主体和客体,观念的东西和 实在的东西,有限的东西和无限的东西等等的对立统一来表达, 并指出:“所有这些说法都是合理的,因为悟性的一切关系都包 含在观念中,然而是通过它们的无限复归和自身同一而包含在观 念中。”
这里所谓“一切关系”就是上述种种矛 盾 关系,所谓“无限复归和自身同一”,也就是自己回到自己,自身的对立面的统一 这都是说明观念的全面性和矛盾性的。列宁在旁边明确肯定说:“(观念)真理是全面的。”黑格尔还详细地批判形而上学的悟性不能把对立面统一起来,指出形而上学的单一性、孤立性和片面性“就不具有真理性”,以及形而上学的悟性批判观念时,它就陷入“双重误会”等。
列宁对此都作了摘录,并且对黑格尔关于形而上学的 “双重误会”分析批判特别注意。第一种误会是把观念的极项 (对立面;主观同客观、有限同无限等等)“不是包括在观念的 具体统一中,而是观念之外的抽象。”即把对立面不是看作具体统一,而是看作抽象对立。列宁指出,“注意,抽象和对立面的‘具体统一' 。”并对黑格尔用判断的系词说明“个别一普遍”十分赞赏,认为是“最简单又最清楚”地说明对立面的具体 统一的“绝妙的例子”。
第二种误会是把“自己的反思——按照 这种反思,和自身同一的观念包含着对它自身的否定、矛盾——看做没有进入观念之中的外在反思”。也就是把内在的肯定与否定 的对立统一,内在的矛盾当作外在反思(即否认矛盾客观性和内在性的主观的反思)。前一种把对立面的具体统一当作抽象的对立,后一种把内在矛盾和对自身的否定当作外在的对立。
这“双重误会”都是否定对立面统一的。黑格尔认为“观念本身即辩证法,这个辩证法永远在分离和区别同一的东西和不同的东西、主 观的东西和客观的东西、有限的东西和无限的东西、灵魂和肉 体,只是因为如此,观念才是永恒的创造、永恒的生命和永恒的 精神”。这就是说,真理本身是辩证的,是对立面的具体统一, 正是这个矛盾的辩证法 矛盾的对立和否定 推动着真理的永恒发 展。
列宁指出:“辩证法不在人的悟性中 而在‘观念’中即在客观 现实中”。这就明确肯定了真理是辩证的,即具体的、全面的和矛盾的,而且这是由客观的现实中的辩证法决定的。列宁叫做 “概念的辩证法以及它的唯物主义根源。”总之 真理是具体的、 全面的,实质就是矛盾的。矛盾是一切事物本质,没有矛盾就没有世界,只有正确地反映了客观现实的矛盾运动,才是具体的真 理。
由上可见,黑格尔关于真理的全面性和矛盾性的思想,真理 在“总和”中同在“关系”中的思想,关于内在联系的各部分总和的整体才是真理的思想,以及关于各相对独立的整体只有在总体的联系中才是真理的思想,尽管是唯心主义的,但都是深刻的辩证法思想。列宁批判地吸取了这些思想,并建立在唯物主义的 基础之上。这里讲的具体真理不是感性的具体,而是思维的具体,即经过分析和综合相结合的研究而达到的多样性的统一,即许多规定的有机综合的整体。
真理在理性思维中,确切地讲是在 理性思维的具体之中。理性思维不能停留在一般的抽象,而必须把抽象的一般规定加以综合,通过从抽象上升到具体的方法,把客观的具体事物,作为一个精神上的具体再现出来 才能达到真理 列宁在《哲学史讲演录》摘要中也指出;“一般的含义是矛盾的, 它是僵死的,它是不纯粹的、不完全的,等等,而且它也只是认识具体事物的一个阶段,因为我们永远不会完全认识具体事物。 一般概念、规律等等的无限总和才提供完全的具体事物。”
这就是说,要真正把握具体事物,必须是作为概念 体系或许多一般规定的思维总体的具体真理。这种具体真理必然 具有全面性和矛盾性。列宁在《再论工会》中也说:“辩证法要求从相互关系的具体的发展中来全面地估计这种关系,而不是 东抽一点,西抽一点。” “要真正地认识事物,就必须把握、研究它的一切方面、一切联系和‘中介’。我们决不会完全地做到 这一点,但是 全面性的要求可以使我们防止错误和防止僵化。”
真理都是一个过程真理的具体性、全面性和矛盾性,必然 表现为一个过程。因为具体事物的一切方面和联系只有在无限总 和中才能把握,而且一切事物由于内在的矛盾,它是在不断发展 的,所以 真理的认识也必须不断发展 任何具体真理都是一个过 程。列宁指出:具体真理“是在继续中。”“‘永恒 的生命’=辩证法。”真理在“关系”中和真理在 "继续”中,这是具体真理不可缺少的二重表现,它们都表现了 真理观的辩证法。
黑格尔的唯心主义辩证法,也认为真理是一个过程。他说: “观念实质上是一个过程,观念的同一之所以是概念的绝对的和自由的同一,乃是因为它的同一是绝对的否定性,并因而是辩证 的。”这就是说,由于观念的同一不是抽象的,而 是绝对的否定性和辩证的,是概念的绝对的和自由的同一,所以 它是永恒的创造和永恒的生命,是一个不断发展过程。
他还指出,观念中两极的“统一”的说法是谬误的 因为它表达的是"始终 静止的同一”:二极中和着(绝对的平衡)的说法也是不对的, 因为观念中的对立面是分主次的。他认为 事实上我们所看到的是 一个过程。列宁对于这些思想非常注意,并明确指出; “真理是过程。”
黑格尔还论述了观念发展是自身异化 为客观性 又扬弃异化回到自身的辩证过程 唯心主义地提出了真 理是不断解决主客观矛盾过程中发展的,还说:“不应当设想这个现实的真理是僵死的静止”,“由于概念在观念中获得了自由, 观念在自身中就具有最尖锐的矛盾”,等等。
列宁对 这些合理思想都作了批判地改造。明确指出:“认识是思维对客 体的永远的,没有止境的接近。自然界在人的思想中的反映,应 当了解为不是‘僵死的’,不是‘抽象的’,不是没有运动的, 不是没有矛盾的,而是处在运动的永恒过程中,处在矛盾的产生 和解决的永恒过程中的。”
具体真理都是一个过程,我们必须从过程中来把握真理的具体性。因此,对任何具体事物首先都应作为一个过程来把握,不 能把任何一个阶段绝对化。同时,对于一定阶段的事物都应作为过程中阶段来把握,不能离开时间、地点和历史条件。只有这样才能把握具体事物的具体真理,这说明,具体真理既是无限发展 的(没有终点和不会封闭的),无条件的,又是相对于一定的时间、地点和历史条件的,真理的具体性也就是相对性和绝对性的辩证统一,也就是相对真理走向绝对真理、相对与绝对的矛盾发 展过程。
关于相对真理和绝对真理的辩证关系,列宁一方面指出: “概念和规律等等(思维、科学='逻辑观念’)有条件地近似地 把握着永恒运动着和发展着的自然界的普遍规律性。”这说明认识和真理的条件性和相对性;另一方面又指出:“一切知 识的相对性以及认识每前进一步所包含的绝对内容。”说明相对中有绝对,说明真理的无条件性和绝对性。
马克思主义 的真理观是坚持真理的相对性和绝对性的辩证统一。真理是过程,就是相对性和绝对性的矛盾过程,就是不断解决主观和客观的矛盾过程,要真正把握事物的具体真理,就必须作为一个过程 来把握。
总上所述,在《逻辑学》摘要中,列宁对辩证唯物主义的真理观作了进一步的研究,指出真理是客观的和具体的,任何真理 都是对于客观事物本质的正确反映,都是具体真理,而具体的真理都是在“关系”中和“继续”中,也就是说,都是全面的,都是一个过程。列宁明确规定真理都是具体的,没有抽象的真理; 真理是全面的和真理是一个过程,这都是对马克思主义真理观的 新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