复工复产安全应急处置方案,简化复工复产程序
复工复产安全应急处置方案,简化复工复产程序加强医疗救治点、隔离观察点隐患排查,在全省组织开展定点收治医院及临时隔离观察场所安全隐患自查整改,组织省卫生健康委员会、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应急管理厅、省消防救援总队成立4个服务指导组,对17个省辖市和济源示范区新冠肺炎定点收治医院及临时隔离场所安全防范工作进行实地服务指导。督促属地政府和主体责任单位落实隐患排查整改措施,确保安全;加大打击非法违法力度,要求各地加大对非法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严禁无证无照、不具备资质、长期停产、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等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企业借机复工、“搭车”复产。通过广播、电视、手机短信和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布举报电话,根据《河南省安全生产领域举报奖励实施办法》,凡举报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线索的,一经查实最高可奖30万元;组织开展驻地安全指导,省安委会组成18个驻地指导组,已于3月25日起深入各地全面开展复工复产安全防范工作驻地指导,督促各地加强复工复产期间安全执法检查
映象网讯(记者 王韶卿 文/图)“截至3月底,全省生产经营性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同比分别下降56.4%和27.1%。”4月1日,河南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专题第45场新闻发布会在郑州召开。会上,省应急管理厅党组成员、副厅长李长训介绍了复工复产期间全省安全生产情况。
李长训表示,疫情发生以来,各级应急管理部门增强主动服务意识,创新安全监管方式,积极帮助企业复工复产。
六项服务措施,保障企业复工复产
简化复工复产程序,对安全管理较好、2019年以来没有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企业,在落实安全防范措施的前提下由企业主要负责人作出安全承诺,自行复工复产,不再层层报备、现场验收盖章;开展专家安全指导定制服务,组织228名专家对41家卫生用品生产企业和471家防疫物资重点生产企业点对点网上会诊、上门服务,组织825名专家和安监人员,对227家危化企业、130家非煤矿山企业进行安全帮扶,帮助企业有效防控安全风险;加强线上安全教育培训,联系网上培训学院对企业重点岗位人员、新录用人员进行免费线上安全培训,重点讲解岗位安全操作规程;行政审批网上办理,认真梳理近期许可证到期企业名单,加强与企业的沟通,及时告知网上办理流程和具体要求,切实做好网上审批工作;到期证件自动顺延,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安全评价检测检验机构资质证书和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安全证书到期的,有效期自动顺延至疫情防控结束;落实安责险惠企措施,会同财政、银保监机构为已投保和续保企业延长保险期限、缓交保费,减免新投保企业保费,将保险公司安全预防费用优先用于参保企业疫情防控工作。
同时,各级应急管理部门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中主动作为,积极参与各级防控指挥部联防联控和物资保障等工作,省应急管理厅紧急调拨1.49万顶帐篷、3000张折叠床,有力支持全省疫情防控和企业复工复产工作。
九项措施,全面加强复工复产安全管控
实行安全承诺制度,要求企业复产复工前,要按照“全链条、全员、全过程安全管理”要求,实行安全承诺,切实做到“六个确保”;加强煤矿复工复产安全管控,要求复工复产和正常生产建设的煤矿全面开展安全风险评估、隐患排查治理和职工安全培训,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严禁停产停建煤矿擅自恢复生产或“明停暗开”“昼停夜开”,杜绝即将关闭退出煤矿弄虚作假、超能力突击生产,消除单班入井人数超800人的矿井;加强非煤矿山复工复产安全管控,对复工复产的地下矿山,要完善机械通风系统、防排水系统、运输系统,确保采空区有效处理、高风险岗位视频监控系统运行良好。严禁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的设备工艺,严禁非法违法开采。
加强危险化学品企业复工复产安全管控,复工复产的危险化学品企业要落实中央和我省相关要求,认真开展风险排查和隐患治理,制定开工技术方案和应急预案,落实安全生产相关制度,确保自动化控制系统及重大危险源监测监控预警系统正常运行,不得“带病”开车;加强建筑施工企业复工复产安全管控,复工复产的建筑施工企业要重点检查整治深基坑、高大支模等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消除各类起重机械设备、脚手架、临时用电设备及场内消防风险隐患,确保达到安全施工条件,施工企业要具备资质,手续齐全,杜绝超越资质范围承揽工程,不得违法分包、转包工程;加强交通运输企业复工复产安全管控,恢复运营的交通运输企业要落实省政府关于加强道路客运企业和车辆管理的政策措施,严禁开展800公里以上班线客运经营,严禁超员超速超载、酒后驾驶、无证驾驶、疲劳驾驶、车辆“带病”运行等违规违法行为。落实“三不进站、六不出站”、“车辆例检”、“三品”检查、实名制售票查验等安全制度,实施行车全过程动态监控,落实长途客运车辆凌晨2时至5时停车休息、接驳运输等规定
加强医疗救治点、隔离观察点隐患排查,在全省组织开展定点收治医院及临时隔离观察场所安全隐患自查整改,组织省卫生健康委员会、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应急管理厅、省消防救援总队成立4个服务指导组,对17个省辖市和济源示范区新冠肺炎定点收治医院及临时隔离场所安全防范工作进行实地服务指导。督促属地政府和主体责任单位落实隐患排查整改措施,确保安全;加大打击非法违法力度,要求各地加大对非法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严禁无证无照、不具备资质、长期停产、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等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企业借机复工、“搭车”复产。通过广播、电视、手机短信和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布举报电话,根据《河南省安全生产领域举报奖励实施办法》,凡举报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线索的,一经查实最高可奖30万元;组织开展驻地安全指导,省安委会组成18个驻地指导组,已于3月25日起深入各地全面开展复工复产安全防范工作驻地指导,督促各地加强复工复产期间安全执法检查,重点加强对高危行业领域复工复产企业、存在重大安全隐患未整改到位企业、近年来发生过亡人事故企业和已纳入失信惩戒名单复工复产企业等四类重点企业的监督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