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色巴啦啦小魔仙被伤害:巴啦啦小魔仙被商场侵权
绿色巴啦啦小魔仙被伤害:巴啦啦小魔仙被商场侵权最终,法院判天天商业广场侵犯了动漫公司的发行权、复制权等著作权,综合考虑巴啦啦小魔仙美术作品知名度、商业价值等,判天天商业广场赔偿动漫公司1万元。2013年5月,小魔仙所属动漫公司委派的工作人员在中山天天商业广场(化名)购买了一个印有小魔仙形象的书包并予以公证后向中山市第二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称,天天商业广场无视著作权法,销售侵犯原告动漫公司著作权的产品巴啦啦小魔仙书包,其侵权行为给原告公司造成了严重损失,请求判令被告天天商业广场立即停止侵犯原告著作权的侵权行为并赔偿损失1.5万元。市第二人民法院将天天商业广场销售的书包上所印制的图案与小魔仙所属动漫公司美术作品《巴啦啦小魔仙之彩虹心石—小蓝人物形象》进行对比,二者在作品元素、颜色搭配、线条勾勒手法及整体视觉效果等方面基本一致。从作品的整体上看,商场销售的书包图案构成实质性相似。天天商业广场提供的公证书拟证明自己销售的产品有合法来源,但公证书是
被侵权的动漫形象。
今日案卷
法院判其赔偿动漫公司1万元
广州日报讯 (记者张翔宇 通讯员钟春连、阮春莉)《巴啦啦小魔仙》这部广东本土动漫剧大家并不陌生,剧中充满魔力与爱的正能量深受小朋友的欢迎。2011年,小魔仙所属动漫公司向广东省版权局申请登记了名称为《巴啦啦小魔仙之彩虹心石-小蓝人物形象》美术作品的著作权,并取得了著作权登记证书,后又将上述美术作品使用于玩具、文具等系列产品上。
2013年5月,小魔仙所属动漫公司委派的工作人员在中山天天商业广场(化名)购买了一个印有小魔仙形象的书包并予以公证后向中山市第二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称,天天商业广场无视著作权法,销售侵犯原告动漫公司著作权的产品巴啦啦小魔仙书包,其侵权行为给原告公司造成了严重损失,请求判令被告天天商业广场立即停止侵犯原告著作权的侵权行为并赔偿损失1.5万元。
市第二人民法院将天天商业广场销售的书包上所印制的图案与小魔仙所属动漫公司美术作品《巴啦啦小魔仙之彩虹心石—小蓝人物形象》进行对比,二者在作品元素、颜色搭配、线条勾勒手法及整体视觉效果等方面基本一致。从作品的整体上看,商场销售的书包图案构成实质性相似。
天天商业广场提供的公证书拟证明自己销售的产品有合法来源,但公证书是动漫公司起诉后商业公司才委托公证处所作证据保全,证据保全的书包既与涉案侵权产品品牌不同,所印制的图案也与涉案侵权书包图案不同,故不能证明涉案侵权产品与该证据保全购买的产品来源相同。
最终,法院判天天商业广场侵犯了动漫公司的发行权、复制权等著作权,综合考虑巴啦啦小魔仙美术作品知名度、商业价值等,判天天商业广场赔偿动漫公司1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