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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城市检察院护航未成年人成长:阳光守护检爱

永城市检察院护航未成年人成长:阳光守护检爱上杭县检察院未检部门的检察官们的艰辛付出写就了这本“检·爱”,这只是个开始,今后还有很长的路。我们相信,凭借他们的真诚、责任和理想信念,将会把这本“检·爱”写得越来越好。据悉,三年来该院共对未成年犯罪嫌疑人作出不捕3件7人,相对不起诉2人,附条件不起诉考验期满后不起诉6人,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为增强未成年学生的法制观念和自我保护意识,该院结合办案不断加强和完善检校共建工作,选派6名业务能力强,热心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干警担任“法制副校长”或“法制辅导员”,深入学校,以法制报告会形式以案释法。该院坚持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办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以上杭县职业中专学校为平台,成立“上杭县人民检察院未成年人关护基地”,对非羁押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进行关护、帮教,共同签订《关于对非羁押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共同帮教的实施意见》,促进未成年人帮教工作的开展。目前,已成功帮助6名未成年学生改过自新,重返校园。

他们说,未成年人检察工作是一项有温度的工作。未成年人是祖国的未来,民族的希望,他们有的误入歧途,被折断了翅膀,对待这些折翼的天使,就更需要我们精心修复,让他们尽快飞翔。

永城市检察院护航未成年人成长:阳光守护检爱(1)

他们就是上杭县检察院未检部门的检察官们,经过几代未检人的不懈努力,现在已基本形成办案专业化、保护全程化、帮教社会化、预防多样化的未检工作模式,阳光守护,用爱暖心,传递的是检察正能量,谱写了一本厚厚的上杭“检·爱”。

该院利用女性特有的细腻、耐心,由善于做未成年人思想工作、专业素质过硬的4名年轻女检察官组成了一支“青少年维权”办案小组,统一办理未成年人涉罪案件的批捕、起诉、监督、预防、帮教等工作。

永城市检察院护航未成年人成长:阳光守护检爱(2)

实行未成年人案件与成年人案件分案批捕、分案起诉的模式,积极消除失足未成年人对法律的敌视和对抗,深入了解犯罪症结,进行有针对性的亲和教育挽救。今年以来对涉罪未成年人开展“一对一”结对心理疏导11人次。

永城市检察院护航未成年人成长:阳光守护检爱(3)

为增强未成年学生的法制观念和自我保护意识,该院结合办案不断加强和完善检校共建工作,选派6名业务能力强,热心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干警担任“法制副校长”或“法制辅导员”,深入学校,以法制报告会形式以案释法。

永城市检察院护航未成年人成长:阳光守护检爱(4)

永城市检察院护航未成年人成长:阳光守护检爱(5)

该院坚持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办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以上杭县职业中专学校为平台,成立“上杭县人民检察院未成年人关护基地”,对非羁押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进行关护、帮教,共同签订《关于对非羁押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共同帮教的实施意见》,促进未成年人帮教工作的开展。目前,已成功帮助6名未成年学生改过自新,重返校园。

永城市检察院护航未成年人成长:阳光守护检爱(6)

为保障失足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该院积极适用合适成年人制度,从县妇联、县教育局、共青团等部门聘请了6名合适成年人作为未成年犯罪嫌疑人的“临时家长”。“临时家长”行使法定代理人的部分诉讼权利,如提审讯问涉罪未成年人时,“临时家长”可到场监督;作出不捕、不诉决定后,“临时家长”做该未成年人的后续跟踪帮教工作等。

永城市检察院护航未成年人成长:阳光守护检爱(7)

据悉,三年来该院共对未成年犯罪嫌疑人作出不捕3件7人,相对不起诉2人,附条件不起诉考验期满后不起诉6人,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

永城市检察院护航未成年人成长:阳光守护检爱(8)

上杭县检察院未检部门的检察官们的艰辛付出写就了这本“检·爱”,这只是个开始,今后还有很长的路。我们相信,凭借他们的真诚、责任和理想信念,将会把这本“检·爱”写得越来越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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