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区矫正问题:社区矫正知多少
社区矫正问题:社区矫正知多少刑罚执行是指有行刑权的司法机关将人民法院生效的判决所确定的刑罚付诸实施的刑事司法活动,这些司法机关是:延伸解释执行通知书到户籍所在地的司法君处报到,接受社区矫正来了。
作者:朱妤
转载:社区矫正宣传网
他们来了!
带着法院判决书和执行通知书来了!
执行通知书
到户籍所在地的司法君处报到,
接受社区矫正来了。
延伸解释
刑罚执行是指有行刑权的司法机关将人民法院生效的判决所确定的刑罚付诸实施的刑事司法活动,这些司法机关是:
1、监狱,刑罚执行的专门机关,负责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死刑缓期二年执行等刑罚的执行;
2、公安机关,负责被判处拘役、剥夺政治权利等刑罚的执行;
3、人民法院,负责罚金、没收财产、死刑的执行。
4、社区矫正机构,负责执行管制、缓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等刑罚的执行。
报到通知单
一些服刑人员还能出现在社会中,是因为早前司法君对他们做了详实的审前社会调查,人民法院结合司法君递交的调查报告综合分析了他们犯罪性质、情节和社会危害性,认为对社会危害不大,在社区内服刑可利于他们的改造,所以他们来了,在社区中接受刑罚的执行。
当然,在社区中的他们并不是完全自由的,一样要承担犯罪的后果,社区矫正机构下的司法君们正日复一日的“捏着手决”,不时的念起“紧箍咒”。比如这样:
同学A:老王,下周同学聚会在XX市,你要准时到啊!
社区服刑人员:那必须的,十五年啊,我一定到!
司法君:王某,你要去同学会就要出县,请假了么?
根据社区矫正实施办法: 社区矫正人员未经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旗)。社区矫正人员因就医、家庭重大变故等原因,确需离开所居住的市、县(旗),在七日以内的,应当报经司法所批准;超过七日的,应当由司法所签署意见后报经县级司法行政机关批准。返回居住地时,应当立即向司法所报告。社区矫正人员离开所居住市、县(旗)不得超过一个月。
外出证明(请假制度)
出门,不是你想出,想出就能出。请假的原因都“限量版的”,什么打工或者做生意需要过境一会就回来,这种原因一般是不会通过的。犯罪就要承担责任,犯罪成本并没有那么低,社区服刑不是法外之地,可以为所欲为。又比如这样:
司法君:张某,你的定位手机轨迹不正常,请详细说明最近的生活和社会活动。
司法君:李某,你定位手机关机,查询不到活动范围,请说明原因。
定位时间点
各地司法君对掌握社区服刑人员活动轨迹的方式,主要是通过手机定位、APP定位和电子手环定位,每小时定位设备自动定位社区服刑人员的活动区域,对轨迹不正常的现象予以告警,司法君们将根据电子数据反馈,对超越活动区域或轨迹不正常的人员进行核查处理。又比如这样:
司法君:赵某,因你三次无故拒绝参加集中教育活动,经上京镇社区矫正小组讨论,并提请县司法局批准,决定对你进行书面警告一次
警告审批表
对于惩戒,司法君一向慎之又慎,因为累计书面警告达三次的社区服刑人员将被收监执行。但是对于不服从管理的犯罪分子,司法君也不纵容,在法律授予的权限内,严格管理相关人员不仅是对法律的尊崇,也是对社会的负责,对服刑人员本身的负责,该念的时候绝不“嘴软”。
集中教育
根据社区矫正实施办法:社区矫正人员应当参加公共道德、法律常识、时事政策等教育学习活动,增强法制观念、道德素质和悔罪自新意识。社区矫正人员每月参加教育学习时间不少于八小时。
其它还有公益劳动、报告、家访等等相关制度,篇幅有限就不一一介绍,司法君想说明的是,在社区服刑的犯罪分子只是相对在监狱服刑的犯罪分子有一定的人身自由,可以回家,可以工作,也可以参加正常的娱乐生活,没有被剥夺政治权利的还可以投票选举,但是,社区服刑也是服刑,他们也是以罪犯的身份在社区矫正的期限内工作、生活和学习,在入矫第一课上,司法君们除了强调服从管理外,首要的是让服刑人员认清身份,这是对他们念“紧箍咒”的事实依据。
集中劳动
在对社区服刑人员的管理和帮教过程中,“咒语”的经常念到偶尔念再到不念,就是一个社区服刑人员经历改造初、改造中和改造后的过程,司法君日复一日的“念咒”就是希望最终刑释的他们能自觉地把法律变成内心的敬畏、作为行动的指南。那一天,我们将收获幸福与微笑。
群众在社区矫正中就是“吃瓜”么?其实不然,虽为社区服刑人员带上的“行为枷锁”,可社会才是服刑人员完成改造的“炼丹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