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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锣和双汇是一家吗?肉食行业的两大巨头商标斗争

金锣和双汇是一家吗?肉食行业的两大巨头商标斗争双汇公司诉称,被告在其经营的金锣王中王火腿肠、黑猪火腿肠产品的手提袋上,长期使用与该公司同一种商品上相同的狮子图案注册商标,侵犯了该公司第3456599号.2017年7月,河南省漯河市双汇实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下称双汇公司)将临沂金锣投资有限公司、临沂金锣文瑞食品有限公司(下统称金锣公司)、滨州银座商城有限公司(下称银座公司)、滨州泰昌商贸有限公司(下称泰昌公司)以商标侵权为由,诉至山东省滨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索赔20万元。2017年3月底,双汇集团向黑龙江省工商局举报金锣涉嫌仿冒双汇产品,随后黑龙江省内部分市县超市所售的金锣集团旗下的“新马克王”精制火腿肠和“波罗米亚”精制火腿肠被工商局责令下架。2017年5月,双汇公司针对金锣公司的上述两款产品,向哈尔滨中级人民法院发起包装装潢侵权之诉,要求对方停止侵权并赔偿经济损失。关于两家的商标纠纷

在中国肉食行业这个大产业中,提到双汇和金锣大家都会由衷的感叹这是肉食行业的两大巨头。吃泡面时,最爱的就是加上它的“搭档”火腿肠。但是,您是否注意到,您手中的搭档到底是谁呢?碗中的泡面“伴侣”是“双汇”的还是“金锣”的,或者是“雨润”的。

金锣和双汇是一家吗?肉食行业的两大巨头商标斗争(1)

说实在的,都是红黄外包装,并且都有一只小狮子,而且都叫做“王中王”,小编此刻只想果腹,无心分清究竟是哪一火腿肠品牌。爱吃火腿肠的小伙伴对以下两个品牌的火腿肠肯定非常熟悉,然而都是“小狮子”,同为“王中王”,相似的红黄组合搭配,你还能分得清楚哪个才是你的“小狮子”吗?小编表示很无力。

金锣和双汇是一家吗?肉食行业的两大巨头商标斗争(2)

俗话说,一山怎能容二虎?双汇与金锣之间的火腿肠包装侵权纠纷在所难免。

2016年3月11日,河南双汇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双汇公司)请求宣告临沂金锣文瑞食品有限公司(下称金锣公司)第201630069041.6号“纸箱(新马克王)”专利无效。

2017年3月底,双汇集团向黑龙江省工商局举报金锣涉嫌仿冒双汇产品,随后黑龙江省内部分市县超市所售的金锣集团旗下的“新马克王”精制火腿肠和“波罗米亚”精制火腿肠被工商局责令下架。

金锣和双汇是一家吗?肉食行业的两大巨头商标斗争(3)

2017年5月,双汇公司针对金锣公司的上述两款产品,向哈尔滨中级人民法院发起包装装潢侵权之诉,要求对方停止侵权并赔偿经济损失。

关于两家的商标纠纷

2017年7月,河南省漯河市双汇实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下称双汇公司)将临沂金锣投资有限公司、临沂金锣文瑞食品有限公司(下统称金锣公司)、滨州银座商城有限公司(下称银座公司)、滨州泰昌商贸有限公司(下称泰昌公司)以商标侵权为由,诉至山东省滨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索赔20万元。

金锣和双汇是一家吗?肉食行业的两大巨头商标斗争(4)

双汇公司诉称,被告在其经营的金锣王中王火腿肠、黑猪火腿肠产品的手提袋上,长期使用与该公司同一种商品上相同的狮子图案注册商标,侵犯了该公司第3456599号.

2018年1月,滨州中院作出一审判决,泰昌公司在银座公司销售的金锣火腿肠手提袋中载有与原告双汇公司注册的“小狮子”商标近似的商标,侵犯了原告双汇公司第3456599号商标使用权。

金锣和双汇是一家吗?肉食行业的两大巨头商标斗争(5)

商标专用权,应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由于双汇公司无证据证明侵权手提袋系由金锣公司提供,对于金锣公司对此也应承担侵权责任的主张,该院不予支持。

该院一审判决银座公司、泰昌公司立即停止侵权,泰昌公司赔偿双汇公司经济损失及合理开支共计3万元。

在商标方面,小编进一步查询发现,金锣公司、双汇公司先后在第29类上申请了第18483756号“金锣王中王”商标、第22313294号“双汇王中王”商标。第18483756号“金锣王中王”商标现已于2017年1月14日获准注册,而第22313294号“双汇王中王”商标的状态仍为“注册申请中”。

来源:知产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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