萧山区高层次人才生活再补贴:萧山区E类人才生活补贴指南
萧山区高层次人才生活再补贴:萧山区E类人才生活补贴指南其他非行政事业单位的社会组织:发证机关为我区区级政府管理部门的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基金会,我区政府2017年以后引进的高校研究院、新型研发机构等。企业:税务登记注册在萧山区,且流转税(增值税、消费税)缴入我区金库的各类企业。3.已缴纳社保满6个月;4.领取补贴年龄须在法定退休年龄前。关于用人单位
▍ 申领条件
关于申请人
1.经杭州市认定的E类人才;
2.与我区用人单位签订三年以上(含三年) 全职正式聘用服务合同;
3.已缴纳社保满6个月;
4.领取补贴年龄须在法定退休年龄前。
关于用人单位
企业:税务登记注册在萧山区,且流转税(增值税、消费税)缴入我区金库的各类企业。
其他非行政事业单位的社会组织:发证机关为我区区级政府管理部门的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基金会,我区政府2017年以后引进的高校研究院、新型研发机构等。
▍ 补贴金额
E类博士人才5万元,其他E类人才3万元。
▍ 申领流程
1.申请人登入“萧山区高层次人才管理系统”;
2.进入“人才安居生活津贴”模块;
3.填写相关信息并上传相关佐证材料;
4.用人单位审核并上报;
5.区人社局审核通过后发放补贴。
▍ 注意事项
1.属创业人员的,应持有萧山区营业执照(担任法定代表人)和公司近半年(含)以上完税证明;
2.外籍人才还需持有有效期内的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证,港澳台居民需持港、澳、台往来内陆通行证;
3.每月1-10日为开放申报时间,个人及单位应在此期间完成信息填报及审核上报;
4.符合条件的E类人才先申请生活津贴资格,自资格申请之日起在我区连续工作满36个月(以社保缴纳时间为准)后可一次性申领生活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