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吾尔语啥意思,一词是怎么来的
维吾尔语啥意思,一词是怎么来的长期以来,学术界一直存在着两种错误倾向:一是无视汉文史籍和突厥语文献中有关天山地区“十姓回纥”的记载和“北庭之战”后回鹘进而控制天山地区的事实,坚持今新疆地区在840年回鹘西迁前没有回鹘人的陈旧观点;二是由于“古代民族”概念的滥用,从汉文史籍中出现“袁纥”、“表纥”的4世纪末开始便将ujʁur一词用作族名,视为维吾尔族历史的开端,甚而进一步追溯至秦汉之际的匈奴。这也正是有关维吾尔族历史和新疆历史书籍中首先应予以指明的,然而,诸书却都不曾涉及这一关键问题。 ujʁur一词的含义和指谓经历了三个历史阶段:最初为部落集团的泛称;后发展为封建世袭制性质的汗国(ɛl)名称;1921年用作统一的民族称谓,自1934年开始汉译为“维吾尔”三字并沿用至今。鉴于维吾尔文等突厥语文历史著作中不加区别地使用ujʁur一词极易导致混乱,而该词在不同的历史时期也有着不同的发音形式,建议根据突厥语历史音变的特点另造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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ujʁur一词的含义和指谓经历了三个历史阶段:最初为部落集团的泛称;后发展为封建世袭制性质的汗国(ɛl)名称;1921年用作统一的民族称谓,自1934年开始汉译为“维吾尔”三字并沿用至今。鉴于维吾尔文等突厥语文历史著作中不加区别地使用ujʁur一词极易导致混乱,而该词在不同的历史时期也有着不同的发音形式,建议根据突厥语历史音变的特点另造若干专词用来指称不同历史时期、不同范畴的ujʁur。
长期以来,学术界一直存在着两种错误倾向:一是无视汉文史籍和突厥语文献中有关天山地区“十姓回纥”的记载和“北庭之战”后回鹘进而控制天山地区的事实,坚持今新疆地区在840年回鹘西迁前没有回鹘人的陈旧观点;二是由于“古代民族”概念的滥用,从汉文史籍中出现“袁纥”、“表纥”的4世纪末开始便将ujʁur一词用作族名,视为维吾尔族历史的开端,甚而进一步追溯至秦汉之际的匈奴。这也正是有关维吾尔族历史和新疆历史书籍中首先应予以指明的,然而,诸书却都不曾涉及这一关键问题。
从词源学角度看,ujʁur一词由动词词根uj-(凝结、凝固、团结、联合、统一、聚集、汇聚)附加后缀-ʁur构成。如《突厥语大词典》中便收有ujdï(uj-的第三人称过去时)、ujuldï(uj-的被动态形式,第三人称过去时)、ujturdï(uj-的使动态形式,第三人称过去时)、ujuʃdï(uj-的集合态或称共同态形式,第三人称过去时)等词。-ʁur为附加于非及物动词词根后的使动态附加成分。受语音和谐律影响,又有-gyr/-gær/-ʁar等变体形式。在语音顺同化规律的作用下,有时其前面的辅音脱落,故而又有-ur/-yr/-ar等简略形式。-ʁur及其变体附加于非及物动词词根后,可使原动词变为及物动词。附加-ʁur及其变体形式的词干,可连缀其他附加成分或人称词尾;也可直接使用,表示祈使、号召、命令、愿望等意义。波斯史家拉施特(1247~1318年)在《史集》中将ujʁur的语义释为“他和我们合并,并协助我们”。中亚史家阿布尔·哈齐·把阿秃儿汗在《突厥世系》中称,ujʁur的意思是“聚合在一起的人”(yapouschghour,=japïʃʁur),即“使依附”或“使粘住”。据此可知,该词最初的意思为带有祈使、命令、号召、愿望等语气的“联合”、“团结”、“统一”、“聚集”、“汇聚”,可译为“团结起来”、“联合起来”、“统一起来”或“聚集起来”。其名词意义则是作为固定专名使用后才具有的。
曾有研究者认为,ujʁur一词原本就是民族名。还有人称“此字被用作民族称谓,至少已有千余年历史,甚至超过二千年”。如此一来,也就必然会对宋人王延德《西州使程记》称高昌回鹘“所统有南突厥、北突厥、大众熨、小众熨、样磨、割录、黠戛斯、末蛮、格哆族、预龙族之名甚众”,以及成书于11世纪的《突厥语大词典》中有关“回鹘是一个国家的名称”、某词是“国家之名”等记载难以给出一个合乎逻辑的“说法”。
另有学者著称,回鹘在菩萨任酋长时期便“开始以独立的、具有较强大军事力量的一个民族而出现于历史舞台”。书中不仅使用了“回鹘族”等概念,且开篇第一句话就称:“回鹘,是今天维吾尔族、裕固族的共同祖先。”给人的印象是:现代的维吾尔族、裕固族是由古代的回鹘族分化发展而来的,即回鹘是老子“族”,而维吾尔族和裕固族是儿子“族”。以笔者之见,将“共同祖先”改为“重要族源”,将“回鹘族”改为“回鹘集团”或“回鹘汗国”要更为妥当。持以上观点的学者往往以“古代民族”的概念定义之,以示与“近代民族”或“现代民族”相区别,但“古代民族”的概念至今也不曾有一个明确的定义。
就语言而论,姑且不说其内部还包含有印欧语部落、蒙古语部落、东胡语(通古斯-满语族)部落和大量的汉人,单就突厥语部落的方言而言便存在着很大的差异。这种差异普遍存在于语音、词汇、语法和修辞等诸层面;就文化而言,诸部落的习俗和文化心理也多有不同。正为此,在克普恰克人(qïpʧaqlar)建立的东突厥汗国统治时期,九姓乌古斯(toquz oʁuz)诸部落便时常反叛,《毗伽可汗碑》、《暾欲谷碑》、《磨延啜碑》、《阙特勤碑》《铁尔痕碑》、《铁兹碑》、《毗伽可汗碑》等刻写于东突厥汗国时期的突厥语碑铭中对此都有大量记载。可见,匈奴、突厥和回鹘实质上只是不同历史时期的政权名称。与其使用“回鹘族”这一模糊概念,倒不如使用血缘性的“氏族”、“部落”、“部族”和政治性的“部落集团”、“部落联合体”、“汗国”、“王朝”等不同范畴的概念。这一观点,笔者早在1999年便已提出。遗憾的是,上述概念直到今天仍为许多学者的论著所沿用。
学术界有许多关于“民族”的定义,如勃罗姆列伊的定义为:“历史上形成的,具有共同的相对稳定的文化(其中包括语言)特点和心理特点并意识到自己的统一和与其它这类构成体的区别的人们总体。”现今学术界引用最多的仍是斯大林的“四要素”的定义,即“民族是人们在历史上形成的一个有共同语言、共同地域、共同经济生活以及表现于共同文化上的共同心理素质的稳定的共同体”。近些年来,尽管学术界对此定义多有批评(如将“共同地域”用作我国回族形成的必要条件之一便不甚合适),仍未能见到更为妥帖的定义。有学者认为,斯大林有关民族的定义实则为关于“国族”的定义。然而,就“共同语言”或“共同文化”来看,无论将其用于指称前苏联的“国族”,或是用于指称我国现阶段的“国族”,似乎也多有不妥。
2005年5月31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召开会议,研究和部署进一步加强民族工作、加快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提出了中国共产党民族理论的“12条”。其中将民族定义为:“民族是在一定的历史发展阶段形成的稳定的人们共同体。一般来说,民族在历史渊源、生产方式、语言、文化、风俗习惯以及心理认同等方面具有共同的特征。”现在看来,这一定义仍有可商榷之处,如就“历史渊源”和“语言”来看,也未必一定要“具有共同的特征”。前者如汉族、回族、裕固族、维吾尔族等,其构成源头都难说“具有共同的特征”;而后者对于裕固族来说也同样难说贴切。无论如何,上述定义无一例外都是用于“近代民族”或“现代民族”的,很显然不能用于所谓的“古代民族”。
“回纥”(回鹘)和“维吾尔”都是ujʁur一词的音译。该词的使用约始于4世纪末。其时,乌古斯诸部落统称敕勒(丁零,狄历,高车,铁勒)而互不统属。诸部“无都统大帅,当种各有君长”,还没有产生一个能协调诸部行动的统一的组织。这种各自为战的分散状况,正好为鲜卑拓跋魏王朝利用来各个击破。《魏书·太祖纪》云:登国“四年春正月甲寅(388年2月16日),袭高车诸部落,大破之”。回纥也便是于这一年被鲜卑拓跋魏击破后,为了共同利益而组建的部落联合体组织。正为此,《魏书·高车传》在记述托跋珪于次年西征时,便出现了“袁纥”之名。其文称,登国“五年春三月甲申(389年5月11日),帝西征,次鹿浑海,袭高车袁纥部,大破之,虏获生口,马牛羊二十余万”。此后,北魏又遣将军伊谓率骑两万,袭破“高车余种”袁纥(on ujʁur)和乌护(oʁuz,=toquz oʁuz),“高车诸部望军而降者数十万落……皆徙置漠南千里之地”。、
在5~7世纪的拜占庭史料中写作ughur、oghor、uighur或uighor。8世纪的突厥碑铭文献中写作ujʁur,吐蕃文献中写作hor。学术界公认,见于《魏书·高车传》的“袁纥”(或讹为“表纥”,北朝至隋时作“韦纥”)为该词最早的汉译形式。唐代汉译为“回纥”、“回鹘”,其后又出现了“隈乌古”(《辽史·道宗本纪》)、“隗古”(《辽史·部族》)、“乌古里”(《辽史·天祚皇帝本纪》)、“隗乌古”(《辽史·兵卫志》)等译名。13世纪70年代至17世纪40年代写作“畏兀儿”(《元史·世祖本纪》)、“畏兀”(《元史·世祖本纪》)、“畏吾”(《元史·世祖本纪》)、“畏吾儿”(《元史·太祖本纪》)、“畏吾而”(《元史·成宗本纪》)、“辉和尔”(《续资治通鉴》卷158,《宋纪》卷158“嘉定二年三月”条)、“辉和”(《续文献通考》卷169《群庙考四·特祀》)、“委吾”(《元朝秘史》卷11)、“瑰古”(《北使记》)、“委兀”(《明孝宗敬皇帝实录》卷93“弘治七年十月”条)、“委兀儿”(《大明英宗睿皇帝实录》卷165)、“伟兀”(《新元史·氏族表》)、“伟吾”(《元史·世祖本纪》)、“卫兀”(《新元史·氏族表》)、“卫郭尔”(《蒙古源流》卷6,《额纳特珂克土伯特蒙古汗等源流》)等;17世纪40年代至20世纪初,称“回部”、“缠回”、“缠头”、“缠族”、“生回”、“夷回”、“畏兀儿”、“威乌尔”、“乌依古尔”、“威吾儿”、“威吾尔”。
纵观ujʁur一词的使用历史,其涵义和指谓大致经历了三个历史阶段:最初为部落联合体的泛称,且有若干部落联合体都使用该名;至天宝三载(744年)发展为封建世袭制性质的汗国(ɛl)名称,如漠北回鹘汗国、高昌回鹘王国等。《史集》称:“尽管最初他曾以畏兀儿的名称称呼归附于他的所有各部,[但]当这些部落中有些部落各按上述特殊原因以各自的名称著名以后,畏兀儿一词就专用于剩下的[诸部]了。剩下的诸部以这个名称著称。”此句中的“他”指传说中的乌古斯可汗,“畏兀儿”即ujʁur一词的音译。“当这些部落……著名以后”指初栖息于锡尔河流域,后发展至河中及西亚地区的乌古斯叶护政权(包括后来分裂出的喀喇汗王朝和塞尔柱王朝等)。所谓“剩下的诸部以这个名称著称”指回鹘汗国所辖诸部;1921年始用作民族称谓。汉文史籍所称之“回纥”,包括“十姓回纥”(on ujʁur)和“九姓乌护”(toquzoʁuz)两大集团。前者分布于锡尔河以东至河西走廊,后者主要分布于蒙古高原。
“十姓回纥”集团也便是前突厥汗国时期的西突厥。《通典》卷199《边防十五·突厥下》:“初,室黠(点)密从单于统领十大首领,有兵十万众,往平西域诸胡国,自立为可汗,号十姓部落,世统其众。”此段记述亦见于《旧唐书·西突厥传》,只是将“自立为可汗”改成了“自为可汗”。《新唐书·西突厥传》曰:
(沙钵罗咥利失)可汗分其国为十部,部以一人统之,人授一箭,号十设,亦曰十箭,为左右。左:五咄陆部,置五大啜,居碎叶东;右:五弩失毕部,置五大俟斤,居碎叶西。其下称一箭曰一部落,号十姓部落云。然不为众悦赖,其部统吐屯以兵袭之,咥利失率左右战统吐屯不胜,去。咥利失与其弟步利设奔焉耆。阿悉吉阙俟斤与统吐屯召国人谋立欲谷设为大可汗,以咥利失为小可汗。会统吐屯被杀,欲谷设又为其俟斤所破,咥利失乃复得故地。
比较以上两段史料可知,前文的“十姓部落”也便是后文的“十部”或“十箭”,或总称“西突厥”。史籍中另有“十姓突厥”之称。与之相应,突厥语碑铭文献《阙特勤碑》南面第12行有on oq(十箭)的记载,《磨延啜碑》北面第3行有on ujʁur(十姓回纥)的记载,“哈密本”回鹘文《弥勒会见记》(原题名作maitrisimit nom bitigi,又译作《弥勒下生经》、《弥勒三弥底经》)序章第14叶A面第21~27行发愿文、高昌出土的一份摩尼教经文残卷的跋语及中国文化遗产研究院藏xj222-0661.09号回鹘文书中有on ujʁur ɛli(十姓回纥汗国)的记载。诸称名虽不同而指称对象为一,只不过在时间上有先后、领导部落不同而已。上文称沙钵罗咥利失可汗自贞观年间分其国为十部,号十姓部落云云,是不详其“十部”、“十姓部落”等称名由来已久之故。“十姓部落”中除“有兵十万众”的乌古斯等突厥语部落外,还包括当地被征服的印欧语部落,亦即“西域诸胡国”。
“九姓乌护”集团也便是前突厥汗国时期北(东)突厥和早期回鹘汗国的领导集团,只不过不同时期的政权组织分别由不同的部落所建立。正为此,1889年发现于蒙古国鄂尔浑河畔回鹘故城哈喇巴喇哈逊附近的《九姓回鹘爱登里罗汨没密施合毗伽可汗圣文神武碑》(《九姓回鹘可汗碑》)亦以“九姓回鹘”即toquz ujʁur自称。作为政体名称,840年漠北回鹘汗国破灭后,ujʁur一词仍为后来南下河西的回鹘政权及西迁天山地区的龟兹回鹘王国和高昌回鹘王国所沿用。自唐末已降直到五代、宋、元、明时,仍有“秦州回鹘”(《宋史·回鹘传》)、“甘州回鹘”(S.5139V,P.2937附断片一,《新五代史·四夷附录·回鹘传》)、“河西回鹘”(《旧五代史·党项传》)、“西州回鹘”、“龟兹回鹘”(《宋史·外国一·龟兹传》)等译称见诸于史籍,龟兹回鹘后又以“安西回鹘”(《宋史·王博文传》)、“黄头回纥”(《宋史·于阗国传》)、“撒里畏兀儿”(《明史·西域传》)、“撒里畏吾”(《元史·速不台传》)、“撒里畏兀”(《元史·文宗本纪》)、“萨里辉和尔”(《元史·文宗本纪》)等译称见诸于史籍。
现代民族的形成过程,也便是同一地域的不同种群、族群经过同化和融合,最终形成一个“在历史渊源、生产方式、语言、文化、风俗习惯以及心理认同等方面具有共同的特征”的稳定的人们共同体的发展过程。纵观历史,维吾尔族的形成过程大致经历了两个漫长的发展阶段,即9~11世纪的地区性文化整合阶段和12~15世纪的全民性文化整合阶段。
9~11世纪的地区性文化整合阶段。这是其地区性族群意识和族群心理的形成时期,即西部以喀什噶尔为中心的喀喇汗王朝辖境(这里专指塔里木盆地西北缘、西缘和南缘地区)居民的突厥化和伊斯兰化及东部以高昌为中心的高昌回鹘王国辖境居民的回鹘化阶段。这是其地区性族群意识和族群心理的形成时期。其突出标志:在西部地区是全民的伊斯兰化、王朝突厥语(哈卡尼亚语)和阿拉伯字母文字的通行及其所具有的官方地位;在东部地区则是以佛教为主要宗教和回鹘语文、汉语文的通行及其所具有的官方地位。
12~15世纪的全民性文化整合阶段。这是其全民性族群意识和族群心理的形成时期。其突出标志为:以血缘关系为纽带的部落形式的衰亡;游牧型文化向以各个绿洲为单位的定居农耕型文化的转化;不同人种的混化以及全民的突厥-回鹘化和逐渐伊斯兰化;回鹘文、汉文等文字形式的淘汰。
16世纪是维吾尔族正式形成阶段。塔里木盆地周边地区及东部天山地区相对封闭的自然环境,游牧型经济向农耕型经济的转化以及由此而导致的以血缘关系为纽带的部落形式的消失,15世纪前东部地区居民的回鹘化、西部地区居民的突厥化及全民伊斯兰化进程的完成和语言文字的统一等,是维吾尔族赖以形成的先决条件;16世纪时相对稳定的社会环境,东、西政区的统一,两地区间频繁的文化交流和由来已久的政治对立与心理隔阂的消除,是维吾尔族得以形成的基础;而通过共同的语言、文字、宗教、习俗、歌舞、艺术、服饰、价值观念等文化层面所表现出来的“共同的心理素质”的形成,则是维吾尔族正式形成的标志。
自16世纪以降,天山南麓的居民经过长久的文化整合虽然已形成一个统一的民族,却一直没有统一的族称。各地居民仍习惯于用所在地名相称,如turpanlïq(吐鲁番人)、qɛʃqɛrlïq(喀什人)、χotɛnlik(和阗人)等。1921年5月,一个名为“阿特沙尔(六城)和准噶尔工农组织”的团体在塔什干召开会议,确定以该词作为统一的族称。学术界通常将这一年视为以ujʁur作为统一族称的起始年。虽则如此,在此后的10多年里对该族名的汉译仍未予统一。1934年12月5日,新疆省政府正式明令公布,将作为民族名称的ujʁur汉译为“维吾尔”三字。《新疆省政府令改缠回名称为维吾尔布告》称:“此名称狭意言之,为保护自己民族之意;广意言之,为保护国家之意。”
至今,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档案馆仍保存有民国二十三年十二月五日由新疆省民政厅厅长蓝彦寿发给吐鲁番县的《新疆省政府民政厅通令》(第2013号)(见图1)和巴楚县县长阿不都里提甫于民国二十四年一月十七日向新疆省主席李溶报告收到政府通令并按要求张贴布告的呈文(见图2)。该《通令》此前已经魏长洪先生标点刊布并进行了相关研究考证。承蒙自治区档案局(馆)利用处处长郭红霞女士相助,为笔者提供了该通令的复印件。经与魏长洪先生录文比对,发现中间似有缺页。笔者对该通令个别字句的理解与魏长洪先生略有不同,兹将其全文重新标点,缺少的文字悉据魏长洪先生录文补入。全文如下:
新疆省政府民政厅通令
第2013号
令吐鲁番县
为通令事,本年十一月廿九日,案奉
督办、主席训令开为通令事。照得缠族自汉、唐以来,散处于天山以南者,派别颇多,名称亦极复杂。至满清中叶改建行省,始统称之为缠族。兹该族文化促进会呈请恢复该族固有之维吾尔名称,前来本府。遍稽史乘及省志诸书,该族部落中祗有“畏兀儿”,并无“威武尔”,当系音近误译辗转讹传。但“畏兀儿”系该族之一部分,若以名其全族亦欠妥叶。且更改一名民族名称,徒泥于古而无深意,亦不足以垂久远而示来。兹本府为慎审起见,特于第三十次会议提出讨论。经全体出席委员决定,改为维吾尔三字。所谓维吾尔者,以狭义言之,而维持吾族之意也;以广义言之,并含有维持吾国之意。以此定为该族名称,不但毫无抵触,且顾名思义,亦可以使该族一般民众引起合群爱国之心,较之其他名称殊觉妥善。自此以往,该族即称为维吾尔民族,简称为维族。其从前讹为威武尔者一律更正,以免殆误。除登报并通令布告外,合合行令仰该厅即便查照,此令等因。奉此,除分令外,合行令仰该县长即便知照,并录案布告,俾众周知此令。
厅长蓝彦寿
民国二十三年十二月五日
新疆省政府民政厅厅长蓝彦寿署名发给吐鲁番县的《新疆省政府民政厅通令》第2013号
汉译“维吾尔”三字既关顾了ujʁur一词的发音,又运用了汉语特有的“美译法”功能,充分利用了三字的组合意义。若按字面意思理解,“维吾尔”三字还具有“维护我和你”即“维持吾族”以及“维护民族团结”、“维持吾国”和“保护国家”之意。这一汉译名称自公布后一直使用至今。
巴楚县县长阿不都里提甫于民国二十四年向新疆省主席李溶报告收到政府通令并按要求张贴布告的呈文
ujʁur一词作为政体名称,自840年后一直用于指称龟兹以东的回鹘政权及其境内的居民,而龟兹以西的喀喇汗王朝政权及其境内的居民并不以该词自称。1921年确定该词为统一族称后也就自然将今库车以西的居民包括在内了。这正是上引呈文中“‘畏凡儿’系该族中之一部份,若以名其全族,亦欠妥叶”一句的用意所在,也是将汉译族名确定为“维吾尔”三字的理由之一。
长期以来,学术界一直存在着将古代部落联合体或汗国等政体名与现代民族名相混淆的倾向。许多学者的论著或译著(如《突厥语大词典》汉文版)中都将历史上的ujʁur一词迳直译写作“维吾尔”,现代维吾尔文及英、俄等外文历史著作中也不加区别地使用ujʁur一词。甚至还有学者在著作中称:
如果抛开西州维吾尔政权与喀喇汗王朝之间政治上的敌对情绪的话,那么,他们双方都一致地承认自己属于维吾尔族,并且讲着同一的维吾尔语。
这一观点实际上是近些年来学术界占统治地位的观点。溯其源,其重要论据和前提便是存在所谓“葱岭西回鹘”。既然东、西两地区的居民均自认为属于回鹘,而回鹘和维吾尔又是同一词语的不同音译,也就顺理成章地得出了“他们双方都一致地承认自己属于维吾尔族,并且讲着同一的维吾尔语”的结论。事实上,所谓“葱岭西回鹘”只是后人提出的一个伪概念,各类文献中都没有回鹘曾西迁至葱岭西的记载,龟兹以西地区的居民也从不以“回鹘”(ujʁur)自称。将内涵和外延完全不同的“回鹘”和“维吾尔”混同的直接后果,便是极易使读者误认为维吾尔族自《魏书》中出现“袁纥”、“表纥”等部落联合体称名的4世纪末便已形成。关于“维吾尔”族名的使用问题,日本学者佐口透也曾明确指出:“不能将其与古代回鹘、中世纪畏吾儿、UYGHUR直接等同或混同起来。例如,在1920年以前的文献中,并没有将现代维吾尔族的祖先写作‘维吾尔’,特别是在清朝、明朝时代,他们的祖先除少数佛教徒称‘Uyghur’之外,没有被称为‘维吾尔’的。”
鉴于该词在不同的历史时期有着不同的发音形式(如《突厥语大词典》就曾指出回鹘在历史上曾被称作χuðχur,拉德罗夫也曾构拟其古代形式hujɣur),笔者建议:根据突厥语历史音变的特点并参考汉语的音译形式,另造若干专词(如udʁur、uðʁur、χudχur、χuðχur、χujʁur、χujχur、χujχer、χujgur等词形可供选用)来指称不同历史时期、不同范畴的ujʁur——正如同察合台文献中以moʁal或moχal指称信仰伊斯兰教的蒙古人,以moŋʁul指称不信仰伊斯兰教的蒙古人一样。这样,既可厘清ujʁur一词在不同历史时期的含义和指谓,正确阐释维吾尔族的形成历史,也能回击某些居心叵测的人利用ujʁur一词篡改、编造维吾尔族历史的企图。
同一地域内不同族群的文化整合和融合,是现代民族形成的前提和基础。从现代民族的族源构成和形成过程来看,任何一个现代民族的族源都不可能是单一的。中晚唐诗人司空图《河湟有感》一诗,可谓是对这种因长期脱离原有族群而导致族群意识和族群心理发生变化的真实反映:
一自萧关起战尘,河湟隔断异乡春;
汉儿尽作胡儿语,却向城头骂汉人。
维吾尔族的族名及其族源构成本身便反映了“你中有我,我中有你”的特点。历史犹如一面镜子,认真加以学习、研究、咀嚼、体味,将会获得许多有益的启迪。
本文来源:民族社会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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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学习考察精华缩影
时间:2019年11月10(周日)-11月16日(周六)
行程天数:7天
路线精华:
新疆东西部经济研究院新商联盟企业家论坛秘书处、厦门大学战略管理EDP新疆班教学中心定于2019年11月10日,组织新商联盟企业家会员及北师大博士班学员、厦门大学EDP战略管理班学员,前往昆明云南白药、红塔集团、云天化集团等当地标杆企业进行参观考察,找差距、补短板、对接优势资源、学习企业先进管理经验和管理模式。随后学员们将前往大理和丽江古城进行考察,详细了解古城等文化遗产在保护与开发中高效运营的发展模式,为“旅游兴疆”战略的落地实施提供宝贵的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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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学习考察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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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学习考察费用
6900元/人,费用包括:昆明到大理往返高铁二等座车费及接、送机、考察期间的空调大巴、企业考察、景区门票、服务费、住宿费、(昆明市区四星双标间、旅游部分古城内特色酒店双标间),如需单间或男女单间需补房差、意外保险、此期间内的早、中、晚餐费用。费用不包括:各地往返昆明的交通费(机票、火车票)、个人消费、酒店住宿单人房差、自由活动期间的旅游、三餐以及交通费用,不包括因不可抗力因素(如台风、地震)而造成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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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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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 话:(0991)2332500转859 2332526 15022979677
联系人:李 敏
备注:请各位参加考察的单位在10月25日前,交清考察费用及确定好参加人员名单报秘书处,以便我院与考察方对接相关事宜,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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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学系列研究(920) 新疆东西部经济研究院 现代新疆研究中心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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