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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权作品代理登记:办理作品著作权交易

版权作品代理登记:办理作品著作权交易5、其他北方国家版权交易中心认为需查验的信息。4、版权交易信息表;自然人提供身份证或护照(彩色)等;2、版权法律权属不存在任何瑕疵的承诺书及政府相关部门颁发的《作品登记证书》(转让方非作者本人的,须提供政府相关部门颁发的《作品登记证书》及获得拟上线作品版权的证明文件原件,包括但不限于作品《著作权转让协议》或《著作权许可授权使用合同》、《法律意见书》、《律师见证书》等相关文件);3、作品样本;

北方国家版权交易中心提供专业运营服务

北方国家版权交易中心是北方地区唯一一家国家级版权交易中心。

版权中心构建了功能齐全、技术先进、生态完整的全产业链线上、线下运营服务体系,在版权登记、版权交易、版权评估、版权监测、版权维权、版权开发等九大业务基础上,提供文化产权交易、版权及IP授权交易等服务,助推优质版权向图书出版、影视授权、动漫改编转化延伸,为会员提供大数据分析、版权信息发布等 “一对一”VIP服务。

版权作品代理登记:办理作品著作权交易(1)

作品著作权交易材料

1、转让双方的身份证明文件:

企业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彩色)并盖章;

自然人提供身份证或护照(彩色)等;

2、版权法律权属不存在任何瑕疵的承诺书及政府相关部门颁发的《作品登记证书》(转让方非作者本人的,须提供政府相关部门颁发的《作品登记证书》及获得拟上线作品版权的证明文件原件,包括但不限于作品《著作权转让协议》或《著作权许可授权使用合同》、《法律意见书》、《律师见证书》等相关文件);

3、作品样本;

4、版权交易信息表;

5、其他北方国家版权交易中心认为需查验的信息。

作品著作权交易方式

版权中心进行的交易主要采取类电商交易、协议交易、竞价交易以及其他符合法律法规的交易方式。

作品著作权交易原则

交易活动应遵循自愿平等、诚实信用和公开、公平、公正、有偿、择优的原则,不得侵犯他人的合法权利和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作品著作权政策支持

企业(个人)或版权经纪类企业通过北方国家版权交易中心完成版权交易的业务。

按实际交易额的5%给予卖方奖励,且最高不超过20万元;同时按实际交易额的10%给予买方奖励,且最高不超过50万元。(企业注册地需在北方国家版权交易中心,申请补贴额税收不超过地方留存部分。)

版权作品代理登记:办理作品著作权交易(2)

作品著作权交易流程

01登录交易系统

实名制登录 MALL.NNCEC

02进入卖家中心

03新增商品

在商品管理中进行商品的新增

04选择分类

包括文字类、图片类、计算机软件类、美术类等类别

05填写商品信息、授权信息

包括商品的名称、创作性质、发表情况、归属方式、授权类型、授权时间、权利限制等

06发布商品

已发布的商品会在交易商城中展示

07商品交易

有意者可在交易商城中购买商品

08发货

09完成交易

作品著作权交易品种

01具有版权属性的作品

  • 文字作品;
  • 口述作品;
  • 音乐、戏剧、曲艺、舞蹈、杂技艺术作品;
  • 美术、建筑作品;
  • 摄影作品;
  • 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
  • 工程设计图、产品设计图、地图、示意图等图形作品和模型作品;
  • 计算机软件;
  •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作品。

02可交易作品著作权

复制权;发行权;出租权;展览权;表演权;广播权;信息网络传播权;摄制权;改编权;翻译权;应当由著作权人享有的其他权利。

欢迎拨打交易业务咨询电话

0411-39271010

0411-39271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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