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马非马公孙龙子:公孙龙子指物论
白马非马公孙龙子:公孙龙子指物论如果没有定义把马这个事物叫做”马“这个名字,则我们也无从知道马是马。之所以能知道马是马,牛是牛,羊是羊,是因为“指”的作用,是因为人给不同事物的定名。这就是“物莫非指”的道理,所有物都是先存在,而后被认知定义,才能知此非彼。天下无指 而物不可谓指也。不可谓指者,非指也?非指者,物莫非指也。如果天底下的人没有把“马”这个实物“指定”为“马”这个名字,那么“马”也就不是“马”了!我们之所以称呼“马”为“马”,是因为“指”,我们给着一物定名为“马”。指也者,天下之所无也;物也者,天下之所有也。以天下之所有,为天下之所无,未可。“马”这个名称,在物质本体上是不存在的。“马”这个事物,在世界上真实存在的。把真实存在的马,等同于马这个名词,逻辑就混乱了,这是不行的。
为了讲清楚《指物论》的逻辑,笔者从《白马论》中把马接过来聊聊。此篇纯粹以逻辑论证观点,引用具体的事物是为了方便理解,是为了探讨名实关系,而非研究马的问题。
本篇基本观点:“ 物莫非指,而指非指。”
笔者按:指,指事物的抽象概念,是名;借取“马”之名称。物,指具体事物,是实;借取“马”之实在。所有的马都是通过抽象命名的,但是“马”这个名字并不是“马”这个事物的实在。
天下无指,物无可以谓物。非指者天下,而物可谓指乎?
如果天底下的人没有把“马”这个实物“指定”为“马”这个名字,那么“马”也就不是“马”了!我们之所以称呼“马”为“马”,是因为“指”,我们给着一物定名为“马”。
指也者,天下之所无也;物也者,天下之所有也。以天下之所有,为天下之所无,未可。
“马”这个名称,在物质本体上是不存在的。“马”这个事物,在世界上真实存在的。把真实存在的马,等同于马这个名词,逻辑就混乱了,这是不行的。
天下无指 而物不可谓指也。不可谓指者,非指也?非指者,物莫非指也。
如果没有定义把马这个事物叫做”马“这个名字,则我们也无从知道马是马。之所以能知道马是马,牛是牛,羊是羊,是因为“指”的作用,是因为人给不同事物的定名。这就是“物莫非指”的道理,所有物都是先存在,而后被认知定义,才能知此非彼。
天下无指而物不可谓指者,非有非指也。非有非指者,物莫非指也。物莫非指者,而指非指也。
天下万物的本来都是没有名字的,名字也并不是万物的本身。作为实物存在的马本身是没有名字的,如果不定义“马”这个名字,就无从知道说的马,是指代具体存在的马。言语中交流使用“马”这个名字,虽然可以“指向”马这个实体,但概念和事物在逻辑上是不一样的。
天下无指者,生于物之各有名,不为指也。不为指而谓之指,是无不为指。以有不为指之无不为指,未可。
我们假设天下万物本自各有名称,也就不需要我们“指”了,不需要人们给他们定义名称。不需要我们来给万物定名称,而取给他们取名字,是没有必要的“指”。把我们给万物起的名字用来称呼万物本来的名字,这是不行的。比如:假设马与生俱来就有个名字叫做马,后人非要“指鹿为马”,这会造成概念上的混乱,导致逻辑不清。
以“指者天下之所无”。天下无指者,物不可谓无指也;不可谓无指者。非有非指也;非有非指者,物莫非指、指非指也,指与物非指也。
人类使用的概念,起的名字,给的定义,对于天下本身是不存在的。我们叫“马”,英国人称之为Horse,Horse是英国人“指”我们称之为“马”这一物种的名词。世间万物都是通过“指”这种形式,使人类得以认知区分万物的本身,所以“物莫非指”。没有不被命名而能为人所明晰具体的事物,所以“非有非指”。我们定义了内涵之后的名词,并不是名词的本身,Horse这个字符,在没有被定义成“马”这个事物所指代名词之前,它也仅仅是个字符而已,并不能指代马的含义,所以“指非非指”。名称和实物都不是指定的这个概念。Horse可以作为毫无意义的字符,也可以被指定为马的涵义,这个概念并不等同于马的本身。同时又被定义成了骑马的军人。我们要明确名实关系并不是对等存在的,而是被定义出来的。
使天下无物指,谁径谓非指?天下无物,谁径谓指?天下有指无物指,谁径谓非指、径谓无物非指?
假设天下没有事物被定名,谁能直接说没有命名呢?我们不认识马之前,看了不知道是什么?怎么能直接说它没有名字呢?假设天下没有事物,谁能直接命名呢?假设天下就没有马的存在,谁能直接把这一物命名为马呢?假设直接命名为马,而没有马这种生物的存在,谁能直接说没有人给马起名字呢?谁能直接说没有马的具体存在没有命名呢?
且夫指固自为非指,奚待于物而乃与为指?
况且起的名字本身就不是名字,而是以名称指代事物,怎么能把实际的物很指代物体的名字混淆呢?
本篇讨论名实关系:
所谓“指”,就是“名称”、“概念”。(名)
所谓“指物”,就是“以名称指代物”,“用概念规定其内涵”。
所谓“物”,就是万事万物,客观实在,具体存在。(实)
本篇三大观点:
1、物莫非指,“实”只有通过“定义”才能明白具体说指。马这个实物是用“马”这个名字称呼的。
2、指非指,“名”并不是所指代物体的本身。“马”这个称谓并不等同“马”这个实物。
3、指与物非指,“名”和“实”都不是“概念”。“马”这个称谓和“马”这个实物并不等同于“马”这个概念。
换种表达方式:
1、我们之所以能够认识某物,是因为语言体系里面有这个称谓,知识体系里面有这个概念。
2、称谓只是个代号,是概念的内涵让我们知道代号具体指代的是什么。
3、名称和实物,都不能等同于这个概念。名是称谓,实是存在,概念是认知结果,三者不能混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