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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后父母出资买房赠与还是借款(父母为婚后子女购房出资)

婚后父母出资买房赠与还是借款(父母为婚后子女购房出资)建议公职律师解析《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款第(四)项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民法典婚姻家庭编解释(一)》第二十九条第二款规定,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依照约定处理;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款第四项规定的原则处理。《最高人民法院民法典婚姻家庭编司法解释(一)理解与适用》中认为,对借贷关系是否成立应严格遵循“谁主张谁举证”原则。在父母不能就出资为借贷提供充分证据的情况下,应认定该出资为对子女的赠与。首先,借贷关系一般会立字为据,主张借贷关系的父母一般会完整保存证据。其次,父母子女间的亲缘关系决定了父母出资为赠与的可能性大于借贷。最后,现实生活中,当子女与其配偶婚变或者亲子关系恶化,部分父母会否认赠与的初衷,而请求返还借款,容易侵害子女的合法权益。所以,根据现行法,在没有明确约

婚后父母出资买房赠与还是借款(父母为婚后子女购房出资)(1)

为人父母,天下至善。如今的社会,父母为已经结婚的子女出资购房的现象非常普遍,在对出资性质没有约定的情况下,针对“父母为已经结婚成家的子女出资购房,是赠与还是借款”这一问题,在《民法典》颁行前,存在着“借款”,与“赠与”两种不同的观点。主张为“借款”的理由是:子女成年后,父母并无继续抚养的义务,父母在其购房时给予资助不能视为理所当然,应视为借款。主张为“赠与”的理由是:父母子女间的亲缘关系决定了父母出资为赠与的可能性大于借款,父母主张为借款时应进行充分地举证,否则应认定为赠与,此观点为《民法典》及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下面,让我们来看两个案例:

婚后父母出资买房赠与还是借款(父母为婚后子女购房出资)(2)

案例一:2009年9月,黄某(男)、余某某(女)登记结婚。2013年3月,余某某的父母向两人转账70万元用于购买房屋。房屋登记在黄某、余某某名下。离婚后,黄某、余某某对70万元的性质产生纠纷,余某某及其父母认为70万元属于借款,黄某则认为该款项系余某某父母的赠与。2017年,法院作出判决认为:在当前高房价的背景下,部分子女经济条件有限,父母在其购房时给予资助虽然属于常态,但不能将此视为理所当然,也绝非法律所倡导。子女成年后,父母并无继续供养的义务。子女买房时父母出资,除明确表示赠与的以外,应视为以帮助为目的的临时性资金出借,子女负有偿还义务。

案例二赵某(男)、马某某(女)系夫妻关系。2019年3月,赵某、马某某购买住房因资金不足,赵某的父亲为二人提供20万元交首付款。此后,赵某的父亲要求赵某、马某某向其偿还该笔款项,但赵某、马某某认为该款项为赠与。2021年(《民法典》施行后),法院作出判决认为:从中国国情看,子女刚参加工作缺乏经济能力,无力独自负担买房费用,父母基于子女间的亲缘关系,往往自愿出资为子女购置房屋,绝大多数父母出资的目的是要解决和改善子女的居住条件,希望让子女生活得更加幸福,而不是日后要回这笔出资。因此父母出资借贷给子女买房的概率远低于父母出资赠与子女买房,在父母不能就出资20万元为借贷提供充分证据的情形下,应认定该笔款项为赠与。

公职律师

解析

婚后父母出资买房赠与还是借款(父母为婚后子女购房出资)(3)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款第(四)项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民法典婚姻家庭编解释(一)》第二十九条第二款规定,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依照约定处理;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款第四项规定的原则处理。《最高人民法院民法典婚姻家庭编司法解释(一)理解与适用》中认为,对借贷关系是否成立应严格遵循“谁主张谁举证”原则。在父母不能就出资为借贷提供充分证据的情况下,应认定该出资为对子女的赠与。首先,借贷关系一般会立字为据,主张借贷关系的父母一般会完整保存证据。其次,父母子女间的亲缘关系决定了父母出资为赠与的可能性大于借贷。最后,现实生活中,当子女与其配偶婚变或者亲子关系恶化,部分父母会否认赠与的初衷,而请求返还借款,容易侵害子女的合法权益。

所以,根据现行法,在没有明确约定与证据的情况下,父母为婚后子女购房的出资款定性为“赠与”。

公职律师

建议

婚后父母出资买房赠与还是借款(父母为婚后子女购房出资)(4)

第一,父母在出资时应明确表明款项性质。法律尊重民事主体的意思自治。对父母出资行为的认定原则上以父母的明确意思表示为标准。如果父母与子女之间约定为借款,则为借款关系。如果约定为赠与,则为赠与关系。需注意的是,父母作出意思表示并与子女达成一致务必及时。否则,若出资后关系出现恶化后,再主张为借款就为时晚矣!

第二,父母子女应妥善保存证明出资性质的证据。无论父母出资是赠与还是借款,双方最好作出书面约定并妥善保管相关凭证,避免因约定不清徒增诉累。根据规定,如果父母主张为借款时举证不充分,则应认定该出资为赠与。所以,特别是对于出资为借款的,父母务必与子女、子女配偶共同签订借款合同或借条,避免在发生纠纷时缺乏有力的证据,相关诉讼请求得不到法院的支持。

编辑:何宇维

校核:焦 姣

审核:胡国权、吕正荣、尹艺霖

来源局政策法规处、川东监狱(案例分析由川东监狱公职律师王超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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