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西族的民俗与历史:纳西族史35
纳西族的民俗与历史:纳西族史35凡土司辖区一切土地、山林,均属土司所有,其中一部分是由土司及其“司沛”(贵族)直接耕种的“官地”,另一部分是“责卡”(农奴)份地。据永宁统计,官地占31%,责卡份地占59%,其他占10%。1.生产关系一、社会经济发展不平衡(一)封建领主经济地区滇、川交界诸土司地区,到1950年前还比较完整地保存着封建领主制度。
宝山乡果乐村(纳西语lal ssee) 洛克摄于上世纪二十年代
第三节 经济的缓慢发展
近代,纳西族地区虽然各地差异很大,但也有一定的发展。特别是抗日战争期间,由于内地沦陷,滇缅、滇藏贸易发展很快,丽江繁荣一时。20世纪40年代初,工业合作社的建立,带来了新的技术。
一、社会经济发展不平衡
(一)封建领主经济地区
滇、川交界诸土司地区,到1950年前还比较完整地保存着封建领主制度。
1.生产关系
凡土司辖区一切土地、山林,均属土司所有,其中一部分是由土司及其“司沛”(贵族)直接耕种的“官地”,另一部分是“责卡”(农奴)份地。据永宁统计,官地占31%,责卡份地占59%,其他占10%。
土司官地由责卡负担耕种劳役。一般种子由土司自己出,每户责卡要出人工30个左右、牛工20多个、驮马10多匹次,肥料一两百斤。其他司沛的“官地”由自已的“俄”(家奴)耕种。
普米责卡一般只负担纳贡,不负担劳役。纳贡实物以村分派,村内又按土地股份分摊。主要纳贡负担是:土司去世、土司长子“穿裤子”成丁礼、儿子结婚,每村各出一匹马;土司太太去世、土司女儿“穿裙子”成年礼和结婚,每村各出一头牛。
迁入汉族由土司发给“红照”,划一片荒地由其开垦耕种,要付相应押金和地租,汉族佃客多的地区设汉族保正代土司催收租粮。
种责卡地农奴也有许多额外负担。
2.生产部门和水平
农业是其主要部门。耕作以二牛抬杠犁为主,犁铧呈等腰三角形,约长33厘米,宽24厘米,由汉族和本民族工匠用铁铸成。铁锄、铁砍刀、镰刀以及木制耙、桩枷、石磨、石碓等,也是重要生产工具,肥料以畜圈粪和火烧肥(火土)为主,平坝地区有水浇地,山区则靠天下雨。
农作物主要有燕麦、小麦、青稞、稗子、荞子、包谷、洋芋等,可种稻谷。但据说土司怕汉族大量移入,不准种稻谷,一年只种一季,产量很低,一般亩产包谷100斤、小麦50斤、燕麦30斤、荞子40斤、稗子50斤、洋芋500斤。
畜牧业是农业重要部门,收入占其总收入15%左右,除牦牛、黄牛、水牛、羊和家禽外,猪是重要的饲养家畜,普遍实行放牧饲养,特别是泸沽湖周围,浅水草海是天然牧场。冬天,把猪加工成猪膘(全猪去骨和内脏后,加盐阴干压扁),猪膘是财富的标志,也供借贷、交换,作为实物货币使用。
猪膘肉
采集、捕鱼占有重要地位。野菜、野果、菱角用于食用或榨油,火草用于纺织。泸沽湖里鱼相当多,捕鱼有两种形式:一种是由13户人家组成的“尼意”组织,每户出1人,共有3只船,用长百多米、宽八九米的大鱼网,一网可捕数百斤;一种是以家庭为单位捕鱼。最奇特的是每年早春三月,桃花盛开之际,湖中鱼游往岸边浅滩产卵,争先恐后,蜂拥而至,沿岸男女老少手持木刀,见鱼就砍。夜里则点起火把,鱼见火光纷纷游来,收获颇丰。所有捕鱼者都要向土司交鱼税。大部分鱼用火烤干,拿去与周围各族村寨交换其他生活用品[1]。
(二)封建领主经济残余地区
丽江县边缘地区、今香格里拉、维西县纳西族地区,直至1950年前还保留有较浓厚的封建领主制残余[2]。
这些地区一般特点是多民族杂居,多种制度并存,苛派和剥削比较重。例如,丽江北部太和村有纳西、傈僳、藏、彝等民族,纳西族人数约占一半。过去,该村原是丽江木氏土司领主统治地区,后来设置了保甲制度,但仍有家奴等。香格里拉金沙江沿岸地区既受藏族土司统治,又受保甲制统治。
1.生产关系
太和木氏领主几乎占有该地全部土地,他们把土地分为三种情况经营:私庄田,约占总耕地5%;赐予农奴自耕田,也约占5%;农奴领种的土地后来变为佃耕地,这是最重要的一部分,占总耕地面积的90%。从总的情况看,已经基本上是地主经济下的土地关系了,但仍有许多额外剥削。
香格里拉县江边良美村原来土地全部系纳西族所有,后来因汉族商人和一些小商贩不断进入本地,他们中有些人通过做生意和放高利贷,逐步买去了纳西族的土地,甚至有的汉族成了地主。纳西族还有一部分土地落入藏族上层手中。藏族上层兼并土地的手段很多,如松赞林寺内设有纳西族地区的“康参”,凡纳西族有一人去当喇嘛,就需带一份田地交给松赞林寺收租。此外,藏族土官千总前来巡边,都强制百姓接受其高利贷。从而乘机兼并土地。至1949年前夕,藏族上层(领主)占有田地2125亩,占总面积的39%;本村和外地地主占有1137亩,占21%;政府田地和公田学田有1057亩,占20%;地主、富农有207亩,占3.8%;中农有739亩,占14%。定额地租一般占30%~50%,租种藏族领主土地的农民家还要负担多种特权剥削。松赞林寺田租率较低,一般为产量的25%,但佃户不能任意迁移。
维西县塔城镇一带是纳西族玛丽玛沙人主要聚居地,占当地户数的51%,傈僳族占27%。本村土地多为来远寺和外村地主、土司所占有,来远寺占有1893亩,占总面积的36%;土司和外村地主占有1251亩,占24%。藏传佛寺享有极大特权,甚至限制佃户子女不能嫁给寺外佃户,否则罚款。本村佃户不能骑马,否则罚款。
2.生产力水平
纳西族一般住在河谷或金沙江沿岸,自然条件较好,经济发展水平较高,其中以金沙江沿岸较高,维西澜沧江、永春河边次之,塔城及丽江太和又次之。
一般一年两季,薅锄施肥,产量每亩一般在300~500斤。
(三)封建地主经济地区
丽江坝子和今玉龙县金沙江沿岸纳西族地区已经是地主经济。
1.生产关系
地主经济区的基本阶级关系,是地主与贫下中农的对立。民国后期,丽江地区的土地已相当集中。约占人口10%的地主、富农,占有50%左右的土地和其他生产资料,广大贫下中农则成为地主的佃户,深受剥削,这种剥削制度主要是各阶级对土地的占有极不平衡所造成。据原丽江一区(坝区)黄山乡、鲁西乡、漾西乡、五区(河谷区)巨甸乡、四美村等5个点的统计[3],共有土地29997.3亩,人口7965人。其中,占人口8.7%的地主阶级,占有土地总数的27.9%,每人平均占有11.92亩:占人口5.5%的富农,占有土地10.52%,每人占有6.47亩;占人口32.9%的中农,占有土地29%,每人占有3.32亩;占人口47.55%的贫农,占有土地26.95%,每人占有2.1亩;占人口4.46%的雇农,占有土地0.99%,每人仅有0.84亩。地主每人占有土地平均为贫农的5倍多,黄山乡则达12倍,这充分说明纳西族地区的地主经济有了较高的发展。
地主对农民的剥削手段,主要有实物地租、雇工、高利贷等3种。地租剥削以实物地租为主,通过定租(“哈讷”)和活租(分苗“嗯由”)进行掠夺,地租率一般为收获量的50%左右,有的高达70%~80%。雇工有短工(“呷本”)和长工(“许欣”)两种形式,短工管饭,但工钱很少,有的是借钱、借粮的还债工,有的是租地后的义务工,实际上是一种短期的无偿劳役。长工成年累月为地主家干活,每年工资不过10~20元,至于因负债而被迫为地主当长工者,则无任何工资,等于家奴(“吾”),实际上是一种特权剥削。高利贷剥削更为严重,是地主兼并土地的重要方式,农民因天灾人祸或婚丧疾病等原因向地主、资本家借钱,平均年利20%~40%,个别高达50%以上,农民还不起本利时,只得把仅有的几亩土地抵押出卖还债而破产。那时,民国政府的苛捐杂税也特别多,单是公粮摊派就有名目繁多的征实、征借、征购、县级公粮、保乡长费等,农民一年辛苦种出的粮食,被地主和官府衙门搜刮之后所剩无几,贫下中农常年缺粮,只得靠卖工、卖柴度日;加上每年还要交纳30多种税捐摊派现金款,单是地方负担的兵役费,每年每户就要交半开银元(1元左右),广大纳西族人民处在水深火热之中。
2.生产力水平
纳西族社会地主经济区的生产力发展水平,大体与邻近的汉族、白族地区相似。农业生产深耕细作,普遍施肥,都经过耕、耙、种、薅、追肥等程序,一年两收,坝区与河谷区每亩平均产粮300斤左右,或为种子的20~40倍。山区则气候比较寒冷,耕作较粗放,产量也低。生产工具比较齐全,铁制的有各式锄、铧、刀、镰、斧等,木制的有犁具、轭、耙、水车、风箱等,竹制的有各式篮、箩、簸、筛、箕等。水利设施有人工沟、渠、塘、闸等,并有轮班灌溉制度。各村还有专门的护林员(“居瓜”)和守苗员(“巴圭”),形成一套保护生产的乡规民约。关于民国前半期纳西族地区农副业生产情况,据民国《丽江县志》载,丽江务农人数52589人,农田亩数120500亩。
二、工商业的发展和传统的藏族地区贸易
除上述三类地区外,大研镇等地工商业有相当的发展。
工商业的发展 同汉、藏民族的商品交换和贸易往来是分不开的,历史悠久,源远流长。清初“改土归流”之后,丽江一带纳西族的农业经济得到很大的发展,促进了手工业脱离农业而粗具规模,开始形成初级市场。到光绪年间,加速了资本主义商业的出现,并且产生了专门到藏族地区做生意的“藏客”,出现了到内地做生意的“古老本欣”商人和“阮当吨欣”赶马人。
丽江集市上的铜器
清代,手工业集中的大研镇,有专门制作铜器的著名“金鑫街”,但纳西语仍然称作“白沙支市洛”——白沙新街。由此可见,丽江纳西族的铜器久负盛名,是纳西族手工业中的骨干行业和拳头产品,原料丰富,本县和邻县永胜有铜矿开采。20世纪三四十年代的最盛时期,仅大研镇一地就有四五十家铺面,从业人员两三百人。丽江铜器分红、黄两种,产品丰富而齐全,有各种样式和大小不等的铜锁、铜锅、铜盆、铜壸、铜勺、灯具、祭皿、响铃、板铃等,还有火锅、天盘(蒸酒用)、铜桶、铜壶、铜甑等数十种,制作精美,经久耐用,远销滇西北各县和广大藏族地区。每户纳西人家都有数件至一二十件铜器家具,姑娘出嫁也要送几件铜器用具作为嫁妆。
纳西族的皮毛业和制革业也很出名,据丽江皮毛业《祖师会簿》记载,是由清代乾隆年间的知府管学宣,延请陕西名匠来丽江传授而发展起来的。按皮毛原材料所制成品,有纳西妇女羊皮披肩、男人小羊皮袄、麂皮多包马甲(俗称马伕装,赶马人穿)、藏族兽皮帽等。最盛时仅丽江古城就有20余家作坊,从业师徒200余人。制革业的开创也在清代,据说是由永昌和腾冲来的汉族师傅传授而发展起来的;纳西族中也曾有人不远千里到成都、重庆学习制革技术,到抗日战争时期发展到顶峰。皮革主要是用黄牛皮制作,原料充足;主要产品有旧式皮鞋、新式皮鞋、藏靴、皮袋、枪壳、球壳、各种皮带等,新式皮鞋主要销往大理和昆明,藏靴则远销西藏和印度。丽江最大的一家“刘煊鞋庄”,以制作新式皮鞋为主,招有30多名工人,拥有半开银元数千元的资金,曾一度闻名于滇西北。丽江束河龙泉的皮革业也远近闻名,称为束河皮匠村,从事皮革业的计336户,日产旧式皮鞋不下500双。丽江四方街有束河摆摊处,专卖束河皮鞋和麻线。他们还走出家乡,到木里、宁蒗等邻近县落户,如永宁“皮匠街”的形成与发展,就和丽江纳西族手工业工人的开拓市场分不开[4]。
纳西族的手工纺织布业发展较晚,历史上农户自产自销,清末民国初大力提倡实业,引种棉花,创建织布坊,到30年代末期,大研镇拥有私人木织机700多架,但多数是纺羊毛线,因丽江产棉少,原料紧缺,技术也差,竞争不过鹤庆县的土棉布,因此丽江织布业没有很大发展。但是那时的丽江毛线手工纺线和织制毛衣也还细致,销于本县和邻近各县。
纳西族地区还有铁器、银器、木器、竹器、造纸、缝纫、染布、建筑等数十种行业,也主要集中在丽江大研镇,少数集中在白沙、束河、石鼓、巨甸、九河、七河、大具等农村集镇。丽江大研镇是过去云南省县城中以少数民族居民为主的少数几个城镇之一,那时共有居民2895户,人口12478人,90%以上为纳西族。80%以上的人口主要依靠手工业和商业为其生活来源。有2500多人为从事手工业工人,还有1200多家大小商户(多数为小商贩),它形成于工商,发展于工商,在20世纪的前半期内,促进了纳西族地区商品经济的发展。
茶马古道和藏族地区贸易 茶马古道,也就是由滇入藏道路,沿途环境恶劣,一日天气数变,藏族、纳西族马帮是茶马古道主力军。由丽江入藏,计78个小站,约3500里[5],同时,丽江至昌都(察木多)、康定(打箭炉)也是重要的纳藏贸易网络地带,纳西族文化对沿途也有较大影响[6]。
纳西族地区正式与藏族地区的“茶马互市”始于清代初年。清顺治十八年(1661年),“北胜(今永胜)边外达赖喇嘛干都台吉,以云南平定,遣使邓几墨勒根,赍方物及西番蒙古译文四通入贺,三桂求于北胜州互市茶马”[7]。到康熙二十七年(1688年),“达赖喇嘛求互市于金沙江,总督范承勋以金沙江属内地,奏请于中甸互市,遂设渡(阿喜渡)通商贸学易”[8]。为此,范承勋曾亲自到丽江视察。到乾隆年间时,丽江府城“日中为市,名曰坐街,午聚酉散;无日不集,四方男女偕来,商贾之贩中甸者,必止于此,以便雇脚转运”[9]。丽江西部金沙江边的阿喜渡口,是整个清代到民国时期通往藏族地区的主要渡口,马帮络绎不绝;“自雍正元年平定青海,中甸归诚,蒙番据地,番皆内附,丽境大渡,总归阿喜”[10];同时在光绪年间,已有从丽江奉科到宁蒗、永宁、再到川西藏族地区的官渡口。此后,纳西商人到藏族地区经商者逐渐增多,尤以大研镇杨家的“永聚兴”商号为著名,开始以收购藏族地区的山货土特产品,转销内地茶叶、丝绸为主,后来经营范围不断扩大,生意越来越兴隆,国内昆明、成都和上海等城市设有分号,还远入香港及印度、尼泊尔等地区和国家的市场。到清末至民国初,丽江纳西族中已有了10多家比较大的商号,如牛家的“裕春和”、赖家的“仁和昌”、李家的“永兴号”等,与藏族地区的传统贸易一直不断。
骡马会场
民国初年,丽江当局和商业劝工会组织开辟了“三月龙王会“和“七月骡马会”,促进了各族人民的物资交流,也推动了纳西族地区商品经济的发展。当时,丽江每年输出骡马货值6万元、牛羊皮1万元;输入棉纱货值6万元、茶6000元等[11]。那时候,云南各地普遍种植鸦片,大烟生意盛极一时,外籍商号开始来丽江设分号,收购鸦片和经营山货药材者逐渐增多。到抗日战争爆发,国内许多地区沦陷,沿海对外贸易中断,云南邻国越南、缅甸亦被日寇侵占,中、印贸易一时得到空前的发展。丽江成为滇藏和中印贸易的货物转运站和集散地,各地商人纷纷前来丽江设分号。例如,云南著名的喜洲帮“永昌祥”、腾越帮“茂恒”、鹤庆帮“恒盛公”、西藏帮“铸记”等,还有来自四川、湖南、山东、江西、北京等地区的众多商号,也先后在丽江增设店经商。本地纳西族的商号和做生意的人也急剧增多,走藏族地区、跑印度成为发财之道。丽江大研镇也日渐繁荣起来,古城入口阿迎昌村专门接待藏族马帮,不少纳西族的“马锅头”(赶马人)和“小伙计”(商号帮工)穿藏装,会说藏语。丽江纳西族自清末以来到藏族地区贸易的商号有30家之多[12],到抗日战争时期,大小商户共有1200多家,其中拥有资本一两百万元(半开银元)的就有10家。
那时,每年来往于西藏、印度的马帮约有2.5万匹,其中纳西族资本家从印度运来的货物,每年有4000驮之多。他们从印度运入大批棉纱、布匹、毛呢、染料、毛毯、锑锅、香烟及各种日用百货毛巾、牙膏、牙刷、肥皂、刮胡刀等,还从拉萨等地贩入氆氇、地毯及山货、药材等土特产品转销内地;又从内地收购茶叶、丝绸、盐巴、火腿、粉丝、瓷器、铜器、皮革制品等,运销西藏和印度,活动范围远达昆明、成都、拉萨、上海、香港和印度。
这里特别值得一书的是,纳西族妇女在商业活动中非常能干,大研镇的妇女在家中能做饭、推磨、煮酒,又开设铺面做生意和开小食馆。从小摊贩发展到建屋买田并有资本万元(银元)以上的,就有阿小青、和月秋等十来位[13],这在我国少数民族中也是不多见的。
这批新兴的纳西族商业资本家,还为地方和本民族办了许多实事,如赖耀彩出资修复梓里金沙江铁索桥、德钦溜筒江铁索桥,为石鼓拦江造田1000多亩全部归公;李达三捐赠丽江中学45亩农田;余仲斌捐赠丽江中学《万有文库》等大量图书;牛文伯资助扶持原省立丽中附小“文伯小学”等。但是,这批纳西族的资本家,处在旧中国半封建半殖民地的社会条件下,他们把积累来的大量资本,不是用来进一步扩大经营,或兴办各种工业,扩大再生产,而是花费巨资购买土地,大兴土木建造房屋,多数都成为工商业兼地主户。不仅如此,他们以自己的经济实力,很想垄断丽江的市场、金融,于1945年3月成立的“丽江县银行”,但由于自身的软弱,资本少,开办不久就关门,竞争失败了。抗日战争胜利之后,许多大商号纷纷迁回内地,丽江在商业活动的重要性方面大为削弱,国民党发动内战,大量发行“关金”票和“金元券”,通货恶性膨胀,物价一日数变,纳西族的中小商人纷纷破产,民族工商业也没有得到继续发展。
三、丽江“工合”运动[14]
抗日战争期间,在地域广阔的大西北和大西南后方,为了适应战时中国的迫切需要,蓬勃兴起了以工业生产为目的的工业合作运动。1938年8月,在湖北汉口正式成立了中国工业合作协会,以推进中国工业合作运动的继续向前发展。1941年,受宋庆龄及新西兰友人路易·艾黎( Rewi Aley)的委托和派遣,俄国人顾彼得( Peter Gorlldrl)辗转来到丽江,创办了中国工业合作协会云南办事处丽江事务所,以云南西北部的独有资源为依托,形成了皮革、染线、毛纺、纺织、打铜、打铁、织毯等小规模手工业生产合作社,在一定程度上推动了当地经济的发展,为当时的抗战事业做出了一定的贡献。
丽江的皮革制鞋合作社, 顾彼得摄于上世纪四十年代
中国工业合作协会云南办事处丽江事务所(简称丽江“工合”事务所)成立之初,丽江地区仅有为数不多的几家规模极小的手工业生产合作社,谋取小额利润以图生存下来。由于这些合作社在资金上没有贷款渠道,故而发展缓慢,影响也较小。顾彼得到达丽江后,首先向当地人宣传“工合”的性质以及进行合作社生产的意义,然后从资金方面予以扶持,以便鼓励当地人更多地参与“工合”运动。1942年4月,正式创建了第一家在丽江“工合”事务所组织领导下的第一个手工业生产合作社——丽江黄山街棉毛纺织洗染生产合作社。随后,丽江手工业生产合作社的数目迅猛增加到了36家(顾彼得在其所著《被人遗忘的王国》[15]一书中称共有45家),计有洗染、陶器、首饰、石棉、铁器、铜器、制革、理发、泥木、食馆、缝纫及羔皮等12个行业。在贷款方面,一般情况下合作社要有7人以上参加可以通过丽江“工合”事务所向当时的“合作金库”申请贷款,且他们须来自各个不同家庭。在申请贷款时,先由介绍人把申请人引荐给顾彼得,在被视为有偿还能力后,押上土地证便可以获得月息仅3分5厘的低息贷款。在以后的发展过程中,大多数合作社均在规定期限内还清了贷款和利息,且有所盈利。
丽江的手工业生产合作社多采取社员入股的形成,有钱出钱,有的以生产工具代替股金入股。合作社采用计件工资制,按劳取酬,多劳多得。根据合作社的年利润发给计件工资,按照一定比例进行分红。此外,还可根据社员缴纳股金的多少来分红。在年利润分红中,大部分提取为公积金,作为今后进一步扩大再生产的周转金,少部分提取为公益金,作为社员福利,其他部分作为年底股金分红和社员利润分红,兼顾集体、股份、个人均有利的分配原则和分配制度,在很大程度上维系着手工业合作社的进一步生存和发展。
就组织机构而言,丽江手工业生产合作社均从社员当中产生理事和监事会,委员及会计、出纳人数的多寡依合作社规模的大小而定。合作社理事会主席和监事会主席从委员中产生,然后由社员大会通过方能认可。民主管理合作社极大地调动了社员的生产积极性,同时也使得合作社的发展受到民主监督。民主办社,经济收入公开。理事会和监事会每隔三年改选一次,称职者继续留任,不称职者改雇改选。这一切在当时的历史条件下,对于发展地方经济无疑是起到了极其重要的作用的。
“工合”有生产与教学相结合、重视学以致用和发掘新人才的传统。1942年,路易·艾黎受中国共产党的委托,在陕西省凤县双石铺创建了“中国工业合作协会国际委员会培黎学校”(后迁至甘肃山丹),并亲自担任校长,聘请了大量中外专家授课,旨在培养更多的专门技术人才,以利于“工合”事业的进一步壮大。在丽江,先后有和佳卓、杨士钊、和集贤、和翼、张德惠、张德荣等人被丽江“工合”事务所选派到甘肃省山丹县的培黎学校学习过。杨天福在上海学习染织技术,而被艾黎请到培黎学校教授染织技术。他们分别于丽江解放前夕回到丽江,对丽江的“工合”事业作出了他们的贡献。
在丽江的36个手工业生产合作社中,和毅庵主办的同心厂皮革生产合作社、和庆孙的黄山街棉毛纺织染生产合作社、张汉昭等办的龙泉皮革生产合作社、和国株的六区龙头山造纸合作社、张天福的洗染合作社、刘佐廷的铜锁合作社、李世芹办的木器生产合作社、牛道衡等人兴办的织袜织帽生产合作社、和清等办的铁农具生产合作社以及家喻户晓的“娃娃社”[16],洱源奶粉生产合作社等均具有很大的影响,它们对振兴丽江的地方经济起到了积极的作用。在同心厂皮革生产合作社的基础上发展起来的集体企业——丽江县民族皮毛皮革厂,曾以其高质量的皮革制品出口国外。到20世纪40年代末,一部分手工业生产合作社由于种种原因而倒闭了,特别值得一提的是,以后一部分企业又以乡镇企业、街道企业的形式组织起来了,20世纪90年代这些民办企业产值已占丽江工业产值的70%以上。
放牦牛的纳西村民,顾彼得摄于上世纪四十年代
参考文献及注释:
[1]参《四川省纳西地区社会历史调查》等有关资料。
[2]参《纳西族社会历史调查》,云南人民出版社1983年版。
[3]《纳西族简史》,云南人民出版社1984年版,第70页。
[4]杨沛诚《束河的皮匠和藏客》,《丽江志苑》1988年第1期。
[5]参吴丰培编《川藏游踪汇编》,四川民族出版社1985年版。
[6]陈保亚《茶马古道的历史地位》,《思想战线》1992年第1期。
[7]《纳西族社会历史调查》,云南民族出版社1983年版,第153页。
[8]同上。
[9]乾隆《丽江府志》,市肆、府城市。
[10]光绪《丽江府志》卷二,津梁·金沙江渡。
[11]《续云南通志长编》卷七十三,工业·手工业。
[12]赖敬庵、杨超然《丽江工商业资料》,载《丽江文史资料》(第三辑),政协丽江市文史委员会,2005年。
[13]赖敬庵、杨超然《丽江工商业资料》,载《丽江文史资料》(第三辑),政协丽江市文史委员会,2005年。
[14]参《丽江“工合”的历史演变和发展前景》,云南省社科院1992年印。
[15][俄]顾彼得《被人遗忘的王国》,李茂春译,云南人民出版社1991年版。
[16]该社除管理员是38岁外,其他23个成员年龄均在18-25岁之间,故被当地人亲切地称为“娃娃合作社”,从事制革生产。
执行主编 和志菊
责任编辑 石刘栋
文章来源 《纳西族史》2015年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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