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脱贫致富的小村,王庙村的脱贫叙事

脱贫致富的小村,王庙村的脱贫叙事小说先亮相的,是丁元英的助理萧亚文,她一天之内从北京到德国法兰克福往返,专程来找她的警官大学同学兼闺密芮小丹,因为萧亚文遇到了生命中的一个坎儿。小说的男主角叫丁元英,是一只基金的操盘手总经理。出版社: 作家出版社出版时间: 2005-05-01一

脱贫致富的小村,王庙村的脱贫叙事(1)

傅北宸/文 荀子说,天道有常。这句话的意思是所有的客观运行都是有规律的,那么何谓天道?天道就是客观规律,它是一个法则系统,包括人类法律系和自然规律,用以约束和规范人类的一切行为。两者的对象都是人类,不同的是法律是以人类行为道德的最大公约数形成,以强制手段来执行,后者则以柔性坚韧的具象来行使。

现实中,很少有集中体现客观规律力量的案例。这种案例,拿小说或影视剧说更合适,而小说电视剧又浩如烟海,要选出富有事理又能当代表的,说万里挑一也不为过。但恰好我就看过一部,王志文左小青主演的电视剧,名字就叫《天道》。该剧改编自长篇小说《遥远的救世主》,编剧和小说作者同为一个人,作家豆豆。

《遥远的救世主》出版于2005年,电视剧《天道》上线是2006年,这两年前后是商战小说变现电视剧的嘉年华时代。陈杰的《大染坊》、高阳的《胡雪岩》、朱秀海的《乔家大院》等成为里程碑式的概括。而这部小说不回避当下、不回避意识形态、不回避政策,描述的行为逻辑可行性和可复制性强,且世界观方法论正确,以至于拥趸者拥趸到现在。

脱贫致富的小村,王庙村的脱贫叙事(2)

作者: 豆豆

出版社: 作家出版社

出版时间: 2005-05-01

小说的男主角叫丁元英,是一只基金的操盘手总经理。

小说先亮相的,是丁元英的助理萧亚文,她一天之内从北京到德国法兰克福往返,专程来找她的警官大学同学兼闺密芮小丹,因为萧亚文遇到了生命中的一个坎儿。

丁元英在萧亚文眼里不是人。“他跟正常人的思维颠倒了,说鬼话,办鬼事,倒行逆施,但是还有道理,像魔,柏林有个居士说他是极品混混。”而偏偏这个神鬼莫测的丁元英在中国这个神鬼莫测的股市中,攫取了巨大的财富:资本入市11个月,仅风险担保方的风险投资回报率即达239.7%。这种硬指标的加持,使萧亚文视丁元英为神人,这个在一般人看来可能不重要,但她知道这个人很重要。”

书里说,这只私募基金是从德国募资投入中国股市,对祖国的歉疚让丁元英决定终止合同,解散公司。基金解散后,萧亚文和丁元英就没有了日常联系的理由,但恰好机会来了——丁元英想找个远离北京的地方图个清净,把租房的事有意无意的托付给了她——她准备把这个地方定在古城,租房及关照事宜托付给芮小丹。

芮小丹在德国,回国见面时间来不及,电话说有可能会被敷衍——萧亚文必须打飞的到德国来找芮小丹。事实证明这种草蛇灰线大法确实是神来之笔,定鼎之作。

书的名字叫《遥远的救世主》。该书中,丁元英是救世主的一个具象。作者通过丁元英之口说,任何一种命运归根到底都是自身文化属性的产物。强势文化造就强者,弱势文化造就弱者,这是规律,也可以理解为天道,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现实中,人们往往被“文化”这种大词拦住,顾不上注意这个“属性”,但一般说来,被忽视的又往往是关键所在。

丁元英是开了天眼的人。所谓开天眼,其实就是识别并遵循客观规律,级数及层别处于最高。一个机缘使诸多偶然性辏集,丁元英成了“期望救主”的人的“救主”。那何谓救世主?按客观规律办事就是神,实事求是就是救世主。

即使在小说的现实环境中,丁元英和古城治下的王庙村村民能有交集的概率都过于微小,这应该就是“遥远”的寓意。在王庙村这个芮小丹寄托了爱情神话的地方,她跟丁元英要一个礼物:在王庙村写一个神话,让“贫困县里的贫困村”王庙村定向脱贫——丁元英答应了。

这个礼物不容易给,这是个巨大的系统工程,原因在于:一是贫困必有其必然贫困的原因,且一定是沉疴宿疾;二是市场蛋糕有限,任何时候的竞争都是生死之博;三是市场已占座的都是经过血火淬炼的,脱贫即意味着久病羸老必须战胜虎狼之师。一句话,这是个起死人肉白骨的活儿。

向丁元英求指点迷津的是冯世杰、叶晓明和刘冰三个音响发烧友(冯是王庙村村民),芮小丹是让丁帮王庙村脱贫,两者的交集构成脱贫的限定条件:必须做和音响有关的东西,必须从王庙村的一个老车工一个翻砂工和其余的老幼人等的基础上开始。

一切从建立公司形成生产关系开始,一切架构都常规的不能再常规,看起来就是民间四大累的“光着脚丫走沙地”,笨重之至,毫无任何取巧之处,但紧致甚于刻板的步骤里,所含的力量在实战当中则被对手视为一键封喉的大杀器。

从运作开始,到形成强势、引动诉讼到赢得市场每一个关键点都在预料之内计划之中,不但每一关键点都生死攸关,而且每一点都事先做了埋伏,不经则一走一过,一旦触发则对手入坑。身在其中的人是体会不到顶层设计之妙的,体会到的是竞争对手,而等体会到就晚了,必须就范。

该书的高潮在于格律诗公司音箱降价引起的诉讼,名义是诉不正当竞争,依据是低于成本价销售,扰乱市场秩序造成损失。这也是扶贫中至关重要的一环,说至关重要不在于其胜诉败诉,而在于诉讼本身。出于未行文完毕,这里用才接手该案的萧亚文的判断更合适——“……这事本来就有定数。以我对丁总的了解,丁总不可能没有预见到这场诉讼。既然他预见到了却又不去规避,那就只有一种解释,就是这场诉讼决不是偶然的、被动的,而是经过设计和预期的,是计划的一部分。既然是计划的一部分,丁总一定是要通过这场诉讼达到什么目的。”

诉讼状中,每一项指控几乎都精准致命,而每一项指控法院都判定无效。原因何在?“精准致命”是原告以为的,“几乎”即不是,用数学的表述就是“无限接近”事实,但不是事实,是两码事。

格律诗公司就是基于王庙村扶贫而成立的公司,它的产品实际上只有一款音箱。音箱由两部分组成,一是木质箱体,二是音响套件——显而易见,后者占成本的绝大部分,在原告(套件生产商乐圣公司)的意愿里,看成99%都有可能。倒霉就倒霉在这个看似客观实际只是个意愿上了。

格律诗音箱按套销售,包括音箱、功放、CD机和电源,是一套音响系统。其中,只有木质箱体是王庙村原创,其余都是其他品牌,而这个“其余”都能在市场询价中得到采购价格。按伟大的排除法一算,箱体的成本不言而喻。那再细致些,把所有主流箱体生产厂统统调查一遍,出一个集体成本表,格律诗箱体的成本自然就水落石出。

真水落石出的时候,乐圣就傻眼了。

在本质上,诉讼主体不是格律诗公司,而变成了王庙村村民。格律诗公司实际只是扶贫公司,销售极品贫困村王庙村的箱体的,村民只挣加工费,格律诗只挣瓶醋钱。最坑人的是商业模式:王庙村从事生产的村民都是一个个的个体工商户,家庭式生产,每个生产环节都独立核算,上下衔接都是按质量购买出售,现金结算;产品卖给格律诗公司,公司包装后上市销售。这就看出来了——村民家庭作坊式的劳动成本不是他们认知中现代化工业生产中的成本,事实上,甚至跟现代化跟工业一点都不沾边。

这是盲点,盲点出于诉前调查不充分,漏了一点。而这个不充分,是出于惯性思维判断,本质上,就是没有实事求是。去王庙村真实探访一下再起诉不就天下大吉了么?所有的马后炮都是上帝视角,而在这里的上帝只有一位丁元英。

格律诗和王庙村的一切都是他设计的扶贫计划,这个计划犹如齿轮天网,齿齿相扣疏而不漏。退一步想,如果乐圣去了王庙村调查怎么办?答曰去了会撤诉,但还是必须和王庙村合作。这里一个关键是,乐圣为什么不去王庙村?这涉及到文化属性问题。

以乐圣董事长林雨峰为首的原告团队一致认为:格律诗公司就是一个音箱发烧友的瞎鼓捣。

因为,情报资料汇集之后显示,格律诗公司主要成员除了一个出钱不管事只会开饭馆的董事长,其余有效人员均为音响发烧友;王庙村农民除了为公司干点力所能及的活,但不属于高科技,且应该是属于雇佣加工类,和公司属于隶属关系,没公司什么也不是,而且不用问,一定有社保无着环境污染雇用童工等问题;格律诗音响有中德英法四个总代理,但实际上应该就是赔本赚吆喝的货;虽然有德国权威机构鉴定书,有国内音响界权威双月刊杂志《时代音响》发布的《柏林五国专家十款音箱大测评记实》报道,但这只能说明音箱质量好,这相当于说乐圣技术被世界级别验证。关键的是,这些套路早就过时了,想让人看得起都难。

这就是文化属性所必然引发的惯性思维。老套了和过时是两个概念,过时是没用,有用即不过时。价格杠杆应该是骨灰级老套了,但一用一个准。乐圣之所以打官司,就是因为格律诗音响降价,消费者一算比乐圣正牌还便宜才抢购,而抢购本身也说明,消费者认为乐圣太黑了。降价触发的抢购一空形成强势,让乐圣别无选择只能告状。

救世主丁元英理性冷酷,只按“规律”和“应该”安排一切,他的规律和天道是等同的,按客观规律办事实事求是就是天道。

罗列的证据都看清了,没看的证据基本不用看,但这些老套的貌似很清晰的要件,组合成了一种潜意识的牵引,目的是让乐圣公司在现代化工业生产的层面上考量,而对农户对王庙村习惯性的选择视而不见。

既然视而不见自然没有去王庙村实地考察的价值。这种没有意识到的潜意识,就是受文化属性所控制,这正是丁元英要达到的目的。乐圣认为的底牌是,即低于成本价销售即是对王庙村民的压榨,也是不正当竞争的一种,所以乐圣代理律师蒋汉臣在法庭上说“从产品的生产阶段就已经存在不正当竞争,那么延续到市场的也必然是不正当竞争。”当王庙村民出庭作证的时候,乐圣的败诉已成定局。

上面说了“赔本赚吆喝”,也是文化属性的一种。乐圣败诉已定,也要挣出一个面子,这就引起一个关于法理上的话题,这就是乐圣另一个代理律师在法庭上说的“格律诗事件并不在于它自身有多少能量,而在于它引爆了能量,在于它修改了竞争规则。一旦这种行为被法律和社会默许,那就无疑向社会传递了一个信息:我可以这样竞争。各行各业凡是适合这种生产方式的产品都会卷入这种恶性竞争。”换言之就是,格律诗可以压榨农民降低成本,那凡是跟这类似的全行业就都会这么干。但这已经超出司法的范畴,法无禁止即为合法。既然合法,有何不可?

乐圣是国内HI—FI音响界的霸主,处于垄断地位,它声称自己只有矛没有盾,只是进攻进攻再进攻,把这个作为口号,丁元英的扶贫就是把王庙村的微弱木工精湛化,做成超高品质的箱体,把乐圣的产品装进去组成音箱,完成对乐圣的点名要求。再运作音箱使乐圣公司陷入困境,而走出困境的惟一出路是依托现有的格局与格律诗合作,从既得利益里分出一块蛋糕给王庙村,乐圣没有选择,只能屈从。

王庙村就这么被实事求是地脱贫了,神话就这么被实事求是地写出来了。实事求是是一种高贵的品格,之所以高贵,是基于其文化属性,无论从小说中还是现实中,这种属性本身是限流限量的。实事求是就是神,按客观规律办事就是天道,《荀子·大略》中说“口能言之,身能行之,国宝也。”

从萧亚文打飞的去德国埋线,到借代理诉讼空降掌控格律诗公司,小说做了一个金光闪闪的闭环。这个闭环的整个过程都是主动的、无可无不可的、顺势而为的、机会精准的,她是丁元英的另一个影子,由她代表书中觉悟的芸芸众生向丁元英象征的天道致敬和礼拜,让人们小角度的感受到规律之美和实事求是之美。

人都有忧患意识,在社会高速发展生活节奏越来越快的当下,这种不安全感就越来越强,要是知道丁元英就生活在我们身边,按客观规律办事就是天道,我们尽可以大方从容无忧亦无怖,那该是怎样的一种安稳。小说虚构,但事理存在,这就是这部小说的意义,也是我想给诸位汇报的原因。像巴金写给冰心的那封信中说的那样“有你在,灯亮着,我们不在黑暗中,我们放心了。”

人间如此,真的美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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