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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试点农村合并:农村改革分与

国家试点农村合并:农村改革分与农民收入结构发生了深刻变化。过去的农民就是种地,面朝黄土背靠天,一辈子都与土地打交道。农村实行家庭承包经营制后,极大地解放农村生产力,同时也把自由支配自身劳动力的权利还给了农民。广大农民在解决了吃饱饭问题之后,为了增加收入,由不自觉到自觉,相继进城打工,成为城市建设、工业发展和“中国制造”的主力军。现在进城的农民,加上离土不离乡的农民和兼业农民,绝大多数农村劳动力都在从事非农产业,用主要精力从事农业的农民已经是极少数。农村产业结构发生了深刻变化。过去农村经济几乎等同于农业经济,农业就是搞种植业和养殖业。改革开放后农村非农产业从无到有、发展迅速,现在农村非农产业产值已经远远超过了农业。农村非农产业的迅猛发展改变了千百年来农村单一产业格局,使得农村生产力的内涵和外延发生了前所未有的深刻变化。农民就业结构发生了深刻变化。

党的十九大报告明确提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这一重大战略判断也包括中国农业农村,就是说,中国农业农村的发展也进入了新时代。主要标志是与改革开放初期相比,今天农业农村面貌发生了天翻地覆的变化,甚至可以说已经是“面目全非”。经济发展水平获得巨大提升,更重要的是农村生产力性质已经发生了质的变化。主要的依据是:

国家试点农村合并:农村改革分与(1)

农业生产力结构发生深刻变化。

生产工具是社会生产力发展水平的主要标志。以前的农业生产是以人力畜力为主,现在农业机械已成为承担农业生产劳动任务的主力军,人力成为辅助,畜力几乎全部退出。过去从种到收都是农民家庭独立完成,现在是由农民家庭和专门的机耕、机播、机收服务队合作完成,农业生产的社会化程度大大提高。目前全国农作物的耕种收综合机械化率已超过71%,小麦生产过程基本实行全程机械化,玉米、水稻机械化率超过80%,可以说农业生产的方式已经实现了从主要依靠人力、畜力到主要依靠机械动力的历史性转变。改革开放40多年来,农业和农村生产力所取得的巨大进步,远远超过之前几千年的进步。在过去几千年里,主要农业生产工具几乎没有什么实质性变化。

农村产业结构发生了深刻变化。

过去农村经济几乎等同于农业经济,农业就是搞种植业和养殖业。改革开放后农村非农产业从无到有、发展迅速,现在农村非农产业产值已经远远超过了农业。农村非农产业的迅猛发展改变了千百年来农村单一产业格局,使得农村生产力的内涵和外延发生了前所未有的深刻变化。

农民就业结构发生了深刻变化。

过去的农民就是种地,面朝黄土背靠天,一辈子都与土地打交道。农村实行家庭承包经营制后,极大地解放农村生产力,同时也把自由支配自身劳动力的权利还给了农民。广大农民在解决了吃饱饭问题之后,为了增加收入,由不自觉到自觉,相继进城打工,成为城市建设、工业发展和“中国制造”的主力军。现在进城的农民,加上离土不离乡的农民和兼业农民,绝大多数农村劳动力都在从事非农产业,用主要精力从事农业的农民已经是极少数。

农民收入结构发生了深刻变化。

农村生产力水平的提高,产业结构和就业结构的深刻变化,必然带来农民收入结构的变化。过去农民收入是农业收入为主,现在是以非农产业收入为主。以农产品为主的实物收入比重大幅下降,以工资收入为主的货币收入成为农民收入增长的强大动力。

上述变化表明,改革开放四十多年来,不仅是农业农村经济的大发展、农民财富和收入量的迅速增加,更重要的是通过量的积累发生了质的变化——农村生产力水平与农村改革初期相比上了一个大台阶,家庭承包经营这一生产关系与发展提升了的生产力不适应的矛盾已经普遍显现出来。比如,家庭承包经营与提高农业机械化效率的矛盾、与推广农业新技术和防治病虫害的矛盾、与土地流转发展适度规模经营的矛盾、与农产品质量安全的矛盾、与生态文明建设的矛盾,与进一步提高中国农业劳动生产率和农产品国际竞争力的矛盾,等等。另外,农民家庭承包经营体制,还有重当前、轻长远,重视农户个体利益、轻视农民整体利益的弊端。虽然我们为了解决这些问题,想了不少办法,但多年的实践表明,这些矛盾在现行家庭承包经营体制的基础上难以根本解决。

因此,我们可以做出一个重大判断——进入新时代后,农村生产力与生产关系这一基本矛盾,生产关系现在又重新上升为矛盾的主要方面,现行的生产关系已经落后于或不适应极大发展了的生产力性质的要求。农村现行的生产力水平已经完全可以支撑大规模的农业生产,农村生产经营体制和生产关系由分到合,已经成为农村改革发展的新局势。

邓小平同志早就指出:“中国社会主义农业的改革和发展,从长远的观点看,要有两个飞跃。第一个飞跃,是废除人民公社,实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这是一个很大的进步,要坚持长期不变。第二个飞跃,是适应科学种田和生产社会化的需要,发展适度规模经营,发展集体经济。这又是一个很大的进步,当然这是很长的过程。”他还说过:“农民现在希望联产承包责任制,不想动,但不等于将来永远不能动。科学种田发展了,超出了村的界限、甚至超过区的界限,到那时,你不搞集体化、集约化就适应不了。当前农村生产力与生产关系愈来愈不适应的现状表明,邓小平同志不愧为改革开放的总设计师,不愧为具有远见卓识的政治家,他所讲的第二个飞跃已经来临。

从历史来看,农村第一步改革就是从调整生产关系开始,从调整生产经营体制开始的,而现在又强调对生产关系和经营体制进行改革,又成为矛盾的主要方面了。如果当初不对“一大二公”人民公社体制进行改革的话,就不可能有家庭承包经营制度的确立,就不可能有这40多年农业农村的大发展。现在再不对生产关系和经营体制进行调整,就不可能实现农业现代化,也不可能实现乡村振兴。同时,我们要明确分久必合,现在的合并不是否定农民家庭承包经营体制,也不会回到“一大二公”人民公社旧体制去,而是农民家庭承包经营体制自身的发展和完善,仍然坚持这一个基础,这就是如同小孩长大了再不能穿小时候的衣服是一个道理。

国家试点农村合并:农村改革分与(2)

果农展示丰收的桃子

当前,我们要把握农村改革发展由分到合的新趋势,多做有利于合的事情,凡是有利于合的事情要做实做好,凡是不利于合的事情就要少做,最好不做。具体来说:

加快建立健全城乡融合发展的体制机制和政策体系,鼓励支持工商资本和市民下乡,使其成为现代农业发展和实现农村现代化的新生主体。要跳出农业农村,打破城乡界限,用城乡发展一体化的思维方式思考问题,最大限度地打通城市市场要素向农村流动的通道,鼓励支持城市工商资本和市民下乡全面参与乡村振兴,使其成为现代农业发展和实现农村现代化的新生主体。

坚持以“三权分置”理论为指导,加快土地流转和适度规模经营发展的步伐,大力发展以土地股份合作为主要形式的合作型主体。我们必须看到,分久必合,当前农业农村生产力的发展已经提出了农村土地和经营体制由分到合的历史性要求。正是从这一实际出发,创新性地提出了“三权分置”理论,为走中国特色农业现代化道路提供了理论指导。在农民温饱问题没有解决、土地是农民生存的主要保障的情况下,我们不得不舍弃土地的使用效率,把公平放在优先位置,这是我们多年来制定农村政策的基本出发点。现在,农村非农产业收入远远超过农业的收入,农村已经建立了新型社保制度,土地已经不再是农民生存的唯一保障,农民温饱问题已经解决,已经进入全面小康社会。在这种新的大背景下,在土地公平与效率的取舍上,应该把追求效率放在优先地位,同时兼顾公平。具体讲,就是承包权讲公平,经营权讲效率。因此,加快土地流转和土地规模经营,大力发展土地股份合作经济,实现“三权分置”,将是家庭承包经营体制获得新生的基本途径。

更加鲜明和理直气壮地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应该是农业农村新型经营主体最重要的组成部分,是农村经济在本质上讲仍然属于社会主义经济的鲜明标志。建国以来正反两方面的实践充分证明,要实现高质量高水平的共同富裕,必须有新型集体经济做支撑。凡是真正实现了共同富裕的村庄,一个共同的特征就是集体经济实力较强,真正实行了双层经营,集体的统一经营与家庭的分户经营相互促进。党十九大报告把农村土地承包期再延长了三十年,但今后的农村经营体制绝不是对过去的重复,必须下功夫完善提高。过去我们的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是以分为主,甚至把分的功能发挥到了极致,今后则必须在确保农民家庭土地承包经营权益的前提,强化统的功能。这就要求必须大力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从加强党在农村基层的执政地位来讲,新型农村集体经济是党在农村长期稳固执政的经济基础,“手中没有米,叫鸡都不来”,只有集体经济强大了,农村基层党组织的凝聚力战斗力才能加强,核心领导地位才能真正得到实现。新型农村集体经济,与过去“一大二公”平均主义的集体经济有质的区别,它是在市场经济的条件下重新发展起来的、与市场经济完全相容,与农民家庭经营和个体私营经济是相容依存、相互促进的,而不是对立的、排斥的。必须强调,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绝不是回到过去“一大二公”的人民公社体制。

改造提高分化瓦解传统的小农户,培养现代化的新农户。十九大报告提出,健全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实现小农户和现代农业发展有机衔接。但是,与现代农业有机衔接的小农户,绝不是现在分散化的传统小农户,而是指经过改造提高,发生脱胎换骨改变的“现代小农”。改造提高小农户,就当前来讲,主要是为小农户提供更多更全面更系统的社会化服务,尽可能帮助他们化解生产经营中遇到的各种困难,同时要充分利用现代化的信息手段,弥补小农户的规模劣势,帮助向“现代小农”转型。从长远来看,要促进传统农户加快分化。一是有文化、懂技术、会经营,立志长期务农的农户会逐步发展成具有适度规模的家庭农场,成为“有体面职业”的农民;二是相当多的农户会加入以土地股份合作为主的各种合作社中去,成为合作型主体;三是保留土地承包权、流转土地经营权的农户到公司制农业企业中去当农业工人或外出务工;四是还会有更多的农户随着工业化城镇化继续推进,流转土地经营权,甚至在条件成熟后有偿放弃土地承包权,全家彻底转移到城镇,成为市民。

深化农村产权制度改革,加快“资源变资产、资金变股金、农民变股东”步伐。目前全国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拥有各类账面资产2.86万亿元,还有数额极大的土地等资源性资产,但大多处于沉睡状态,农民的这些资源都不能进入市场,没有流动性。所以说,目前我国农村的市场经济还只是一种“半市场经济”。十九大报告要求“深化农村产权制度改革”,目的就是让这些资源资产尽快活起来,体现出它的价值。这是当前农村生产经营体制由分到合,引进工商资本,加快农村资源要素全面市场化,增加农民财产性收入的一项基础性工作。要引进工商资本、与工商资本合作,就需要先把一个村土地或其他资源的价值搞清楚,不能稀里糊涂地去合作。农民要进城,彻底转换身份成为市民,按中央的政策是要保留进城农民的财产权利,但土地、林地、房屋、宅基地都不可能带走,怎么办?只有通过产权制度改革,把农村一切资源由实物形态转化为价值形态,才能解决这一难题。因此,深化农村产权制度改革,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不能不做事情。要抓住这一机遇做两件事情:一是普遍成立包括所有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土地股份合作社,以此取代原来的社区性合作经济组织;二是明确要求所有村都必须设置不少于1/3的集体股,为新型农村集体经济的发展打好产权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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