象州县马坪镇砖厂,吉拉乡水泥砖厂稳步发展
象州县马坪镇砖厂,吉拉乡水泥砖厂稳步发展五是监管并重,注重项目整体成效。为确保项目实施落到实处,取得实效,建立了项目公示、大额扶贫物资政府统一采购、工程款拨付"五签字"报账等一系列制度,通过设立公示牌、发放明白纸等各种方式定期为群众公布项目建设和资金使用情况,实现了扶贫资金使用的公开、公正、透明。通过扶贫项目的实施,各村牧民人均纯收入大幅提高,干部群众的思想观念和精神面貌发生了较大的变化,牧民群众生活习惯明显改进,文明程度明显提高,村级班子的凝聚力明显增强,干部群众关系更加和谐,基本上达到了整体稳定脱贫的目标。二是工资分配,注重技术工资制。技术工资制是一种主要根据技术复杂程度以及劳动熟练程度和规定相应的工资标准,然后根据雇员所达到的技术水平评定技术(工资)等级和标准工资的一种等级工资制度。对于能较好掌握技术的牧民工人的标准工资是3000元;一般工人的标准工资是2700元。按照一年收入情况,给表现出众的工人奖励1000元至 170
吉拉乡属仲巴县边境乡(镇)之一,位于仲巴县西南部,距县城75公里,距日喀则694公里。东连仲巴县琼果乡,西邻仲巴县霍尔巴乡、阿里地区普兰县,南与仲巴县帕羊镇接壤,北靠仲巴县隆噶尔乡、仁多乡、阿里地区革孜县。是前往阿里地区神山圣湖的必经之路,也是仲巴县西部物资集散中心。全乡可利用草场面积为772.5156万亩,年末生畜存栏(折合绵羊单位) 61521.1头。全乡总户数为261户974人,其中建档立卡贫困户50户154人,占全乡人口的16%。
为了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区、市、县关于扶贫工作的有关精神,推进吉拉乡扶贫开发工作,加快贫困群众脱贫致富步伐,实现同步建成小康目标。吉拉乡党委书记召集各村村委会成员及全乡所有干部职工,集思广益、因地制宜、捉住机遇借助帕羊小城镇金三角的建设、灾后重建及扶贫易地搬迁等项目契机,结合吉拉乡实际成立吉拉乡扶贫水泥砖厂,把贫困人员安排到砖厂里工作,起到脱贫目的。吉拉乡扶贫水泥砖厂是按照“政府主导、牧民参与、自力更生、开发扶贫”的方针,坚持“工作到村、扶贫到户”的工作格局,进一步解放思想,转变观念,创新扶贫开发思路,以实现共同富裕和构建和谐社会为目标,以贫困村、贫困户、贫困人口为工作对象,以增加贫困农户的收入和改善贫困村发展环境为目的,调动全社会的力量,实施扶贫开发“规划到户、责任到人”工作责任制,着力改善贫困群众的生产生活条件,提高贫困人口的自我发展能力,改善发展环境,加快脱贫致富奔小康步伐,增强扶贫、脱贫工作意识,进一步拓展牧民增收渠道,全面提升吉拉乡扶贫工作力度,努力实现吉拉乡经济又好又快发展。
吉拉乡“扶贫水泥砖厂”于4月20日正式开始运营,有装载机大小2台,搅拌机1台,大型发电机1台,制砖机2台。吉拉乡从三个村抽选三名水泥技术工对水泥砖厂具体负责,主要职责是对水泥砖长具体工作及质量做好把关及技术指导,同时负责对吉拉乡贫困户进行技能培训。材料来源就地取材,借助灾后重建、异地扶贫搬迁和建设帕羊小城镇建设,水泥砖的需求量较大,效益较高。为切实落实好吉拉乡脱贫计划,针对吉拉乡特困户尽快脱贫,吉拉乡扶贫水泥砖厂开工时乡政府协调安排10名水泥小工加大吉拉乡的劳务输出,确保吉拉乡打赢脱贫攻坚战。截至目前,制砖10万块,可实现纯收入30万元,实现脱贫户10户。
一是组织得力,村基础条件得到改善。在成立了扶贫攻坚领导小组,实行扶贫办领导包乡镇,干部包项目责任制,成立了村民参与的项目实施监督管理小组,确保了项目的顺利实施,并得到了县委宣传部的肯定及鼓励。
二是工资分配,注重技术工资制。技术工资制是一种主要根据技术复杂程度以及劳动熟练程度和规定相应的工资标准,然后根据雇员所达到的技术水平评定技术(工资)等级和标准工资的一种等级工资制度。对于能较好掌握技术的牧民工人的标准工资是3000元;一般工人的标准工资是2700元。按照一年收入情况,给表现出众的工人奖励1000元至 1700元。
三是连片带动,项目实施稳步推进。积极整合资金,整合项目,推进扶贫项目实施,通过认真摸清村情和贫困原因,邀请相关部门筛选论证,保证选定的项目符合村情、切合实际,为贫困户稳定增收。从吉拉乡三个行政村154名贫困人中抽选9名贫困户进行针对性的水泥工培训,分别为夏达村:次旺欧珠、永中、普嘎玛,最仁村:噶丹,革庆村:尼玛、扎拉、桑噶欧珠、班久、格桑、赤列尼玛,同时吉拉乡扶贫水泥砖厂开工时,乡政府协调安排9名水泥小工加大了吉拉乡的劳务输出、增加技术人员,确保吉拉乡打赢脱贫攻坚战。
四是注重培训,科技扶贫取得实效。在项目实施中,坚持以人为本,科技先行,从帮助贫困村群众增强脱贫信心,提高致富能手入手,不断加大科技投入,积极组织开展科技培训和劳务技能培训。一方面,依托科技扶贫项目,大力开展新技术的引进、示范和推广。另一方面,通过采取办班培训、组织外出参观考察、邀请科技人员实地指导,为村贫困家庭脱贫致富提供了有力的技术支持。
五是监管并重,注重项目整体成效。为确保项目实施落到实处,取得实效,建立了项目公示、大额扶贫物资政府统一采购、工程款拨付"五签字"报账等一系列制度,通过设立公示牌、发放明白纸等各种方式定期为群众公布项目建设和资金使用情况,实现了扶贫资金使用的公开、公正、透明。通过扶贫项目的实施,各村牧民人均纯收入大幅提高,干部群众的思想观念和精神面貌发生了较大的变化,牧民群众生活习惯明显改进,文明程度明显提高,村级班子的凝聚力明显增强,干部群众关系更加和谐,基本上达到了整体稳定脱贫的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