藜麦好处坏处:藜麦无用之大用
藜麦好处坏处:藜麦无用之大用另外,苋科的苋属也值得一提。听到这个名字,你就会想起一粒粒染成漂亮粉红色的蒜子。中国人把苋属当蔬菜吃,还能提取漂亮的食用色素。美洲人驯化了苋属的三种植物,用它们的种子当粮食。苋籽和藜麦一样含有丰富的氨基酸,可以做粥、面包和麦片。墨西哥人把它们烤成超小粒的“爆米花”,加上糖,做成一种叫“欢乐”的点心。在现代世界里,这种植物也受到喜爱。美国宇航局曾计划,在太空船里种藜麦给宇航员吃,因为它营养全面,主食吃藜麦,可以用很少几种植物满足人体的需求。联合国甚至把2013年定为“藜麦年”,希望大家关注这种有特殊价值的作物。但说到农业,就不能不提新大陆的文明。跟旧大陆人一样,美洲人也钟爱禾本科(玉米),但他们的“主食”,并非只有(禾本科)“粮食”一统天下。藜麦在安第斯山脉已经种植了几千年,当地人对它的重视,绝不少于旧大陆人对稻麦的。印加人每年开耕,种藜麦的第一锹土,要用金子的工具挖开,收获的藜麦籽,要贡献
庄子是自然的崇拜者。他爱一切有活气的东西,野马、虫、鱼、山木,都写得活跃生动,他同情乌龟,崇拜野马,佩服满是瘿瘤的臭椿树,说它是无用之材,才得以保全生命。在植物里,“有用”的种类其实不多。
(庄子梦蝶。图片来自网络)
世界上80%的农作物产量,来自十二种作物,其中五种是禾本科:小麦、玉米、大米、大麦、高粱。禾本科可谓是有大用。一万年前刚出现农业的时候,中东人种小麦,非洲人种高粱,南亚人种水稻,我们东亚人种黍子,不约而同地,都选择了驯化禾本科植物,作为维系生命的食物。禾本科的产物,被尊为“主食”、“粮食”,支持着暴增到几十亿的人口大厦。
(水稻。图片来自网络)
但说到农业,就不能不提新大陆的文明。跟旧大陆人一样,美洲人也钟爱禾本科(玉米),但他们的“主食”,并非只有(禾本科)“粮食”一统天下。藜麦在安第斯山脉已经种植了几千年,当地人对它的重视,绝不少于旧大陆人对稻麦的。印加人每年开耕,种藜麦的第一锹土,要用金子的工具挖开,收获的藜麦籽,要贡献一部分给太阳神。这种神圣的植物,是藜属(Chenopodium. spp)的成员,过去归为藜科,现在藜科被合并入苋科。
藜麦不属于“有大用”的禾本科,但它有自己的优点,甚至正因不是禾本科,它可以填补稻麦的死角。比如,藜麦籽所含的氨基酸,无论是“量”还是“质”,都明显超过禾本科。赖氨酸这种人体必需的营养,在藜麦里很多,但在大多数谷物里很缺乏。上世纪七八十年代,中国生产大量的赖氨酸面包,就是为弥补当时食物单一,大部分营养都来自“粮食”(换句话说,饭勉强够吃,下饭的菜就不能指望了)的不足。
(藜麦。图片来自网络)
在现代世界里,这种植物也受到喜爱。美国宇航局曾计划,在太空船里种藜麦给宇航员吃,因为它营养全面,主食吃藜麦,可以用很少几种植物满足人体的需求。联合国甚至把2013年定为“藜麦年”,希望大家关注这种有特殊价值的作物。
另外,苋科的苋属也值得一提。听到这个名字,你就会想起一粒粒染成漂亮粉红色的蒜子。中国人把苋属当蔬菜吃,还能提取漂亮的食用色素。美洲人驯化了苋属的三种植物,用它们的种子当粮食。苋籽和藜麦一样含有丰富的氨基酸,可以做粥、面包和麦片。墨西哥人把它们烤成超小粒的“爆米花”,加上糖,做成一种叫“欢乐”的点心。
(藜麦。图片来自网络)
庄子对这些驯化得俯首帖耳,“人工”气味十足的庄稼,大概没兴趣。但他的书也没有遗忘藜属的植物。《徐无鬼》讲隐士的住处,说“藜藋柱乎鼪(shēng)鼬之径”,藜和藋都是极常见的藜属野草,长得高大,所以说“柱”。因为相似,甚至植物学家都弄混过它们俩:庄子的时代,称为“藜”的草,我们今天称为“杖藜”(学名C. giganteum),庄子的“藋”,则占了“藜”的名字,它还有一个我们很熟悉的名字,“灰菜”(学名C. album)。
这两种植物的叶子有菱形,也有长一点的舌头形,带些小尖角。灰菜嫩芽上带点玫瑰红色,杖藜的红色更深,植株也更大,能长到三米,如果不是纤维质的茎,很像小树。古人用杖藜的杆当手杖。藜属野草的样子不好看。一丛一丛粗大而繁茂,站在地里,油然而生一种荒凉感,然而只让人觉得缺管少教,没有山林莽苍的气势。偏偏它们又很能活,不怕旱,不怕盐碱,因此成为了常见的杂草。
(灰菜。图片来自网络)
相比它的兄弟藜麦举世瞩目,灰菜和杖藜的待遇就要冷清多了。有人割它来喂猪喂羊,或者摘嫩芽自食,灰菜的英文诨名“猪杂草(pigweed)”,可能就是从此而来。然而兽和人都不觉得它特别有营养。庄子在《让王》里说,孔子落魄时,吃的是“藜羹不糁”——杖藜做的野菜汤,老夫子比美国宇航员惨多了。顺便说一句,灰菜吃多了,还可能引发过敏性皮炎。
不好看,价值低,又繁茂众多,庄子说不定很欣赏这种“善于”保全自己的植物。但灰菜真的是“无用”之材吗?在德国的一处沼泽地里,挖出过一具保存完整,两千多“岁”的小孩尸体,胃里发现了灰菜籽。在欧洲和中国的古迹里,也发现过为了吃而采集的灰菜籽。离我们更近的时代,《救荒本草》也有记载,灰菜籽可以做饼。
(灰菜籽。图片来自网络)
一种植物能够被驯化,说明它有优点,能受到人类的喜爱。比如小麦,种子相当大,富营养,而且大片大片地生长,在农业产生之前,我们就靠采集野小麦,获得丰盛的食物。吃灰菜籽固然是饥不择食之举,但至少说明它是有潜力的。苋科被人类培养出一种接一种非禾本科的“粮食”,也是一个旁证。
“不龟手之药”能保你大胜越国,高官得坐,也能让你一辈子在凉冰冰的水里洗丝绵,大用和无用,未必是三两句话可以说清楚的。
(摘自《羚羊与蜜蜂:众生的演化奇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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