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入费用利润初级会计实务(会计初会实务第七章)
收入费用利润初级会计实务(会计初会实务第七章)“应收账款”全部干完,坐等收钱“合同资产”还有未干完的活,没交完的货(一)收入确认和计量的基本步骤(二)会计科目设置1.“主营业务收入”科目与“主营业务成本”科目
本章要求
掌握:一般销售商品收入的核算、在某一时间内完成的销售商品收入的核算、合同取得成本与合同履约成本的核算、期间费用的核算、利润的核算;
熟悉:收入确认与计量的步骤、费用的内容及其分类、利润的构成内容;
了解:收入确认的可变对价、结转本年利润的方法。
(一)收入确认和计量的基本步骤
(二)会计科目设置
1.“主营业务收入”科目与“主营业务成本”科目
“合同资产”还有未干完的活,没交完的货
“应收账款”全部干完,坐等收钱
借:合同资产
贷:主营业务收入
借:主营业务成本
贷:库存商品
借:应收账款
贷:合同资产
主营业务收入
2.“其他业务收入”科目与“其他业务成本”科目
3.“合同取得成本”科目与“合同履约成本”科目
4.“合同资产”科目与“合同负债”科目
(三)一般商品销售收入的账务处理
1.一般商品销售收入的确认
2.现金结算方式销售业务的账务处理
3.委托收款结算方式销售业务的账务处理
4.商业汇票结算方式销售业务的账务处理
5.赊销方式销售业务的账务处理
6.发出商品业务的账务处理
(1)企业向客户转让商品的对价未达到“很可能收回”收入确认条件
在发出商品时:
借:发出商品
贷:库存商品
(2)支付手续费方式的委托代销商
7.材料销售业务的账务处理
(1)确认收入时:
借:银行存款等
贷:其他业务收入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2)结转成本时:
借:其他业务成本
贷:原材料等
8.销售退回业务的账务处理
(四)可变对价的账务处理
1.可变对价的管理
(1)可变对价的概念
企业与客户的合同中约定的对价金额可能是固定的,也可能会发生变化。
借:应收账款
贷:主营业务收入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借:主营业务收入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贷:应收账款
(2)可变对价的确认
若合同中存在可变对价,企业应当对计入交易价格的可变对价进行估计。
确定可变对价的最佳估计数的两种方法:期望值或最可能发生金额。
①期望值是按照各种可能发生的对价金额及相关概率计算确定的金额。
②最可能发生金额是一系列可能发生的对价金额中最可能发生的单一金额,即合同最可能产生的单一结果。[现金折扣:(1/20,N/30)]
2.可变对价的账务处理
(1)销售折让
企业发生销售折让的,应冲减当期销售收入和增值税销项税额。
借:主营业务收入(发生的销售折让金额)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发生的销售折让金额×增值税税率)
贷:应收账款
(2)商业折扣和现金折扣(最可能发生金额)
①对于商业折扣,企业应按扣除商业折扣后的金额确认销售收入和增值税销项税额。
②对于现金折扣,一般根据最可能发生的现金折扣率预测其有权获取的对价金额。
企业应确认的销售商品收入=商品单价×销售数量-商业折扣-现金折扣
借:应收账款
贷:主营业务收入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3)根据期望值预测有权获取的对价金额(期望值)
企业应确认的销售商品收入=∑(可能发生的对价金额×相关概率)
增值税销项税额=销售商品收入×增值税税率
(五)在某一时段内完成的商品销售收入的账务处理
在某一时段内履行的履约义务的收入确认方法
(1)原则:对于在某一时段内履行的履约义务,企业应当在该段时间内按照履约进度确认收入,履约进度不能合理确定的除外。
企业应当采用恰当的方法确定履约进度,以使其如实反映企业向客户转让商品和服务的履约情况。
干多少活,确认多少收入
(2)履约进度的确认方法:企业应当考虑商品的性质,采用实际测量的完工进度、评估已实现的结果、时间进度、已完工或交付的产品等产出指标,或采用投入的材料数量、花费的人工工时、机器工时、发生的成本和时间进度等投入指标确定恰当的履约进度,并且在确定履约进度时,应当扣除那些控制权尚未转移给客户的商品和服务。
对于每一项履约义务,企业只能采用一种方法来确定其履约进度,并加以一贯运用。
具体计算方法如下:
本期确认收入=合同的交易价格总额×履约进度-以前期间已确认收入
当履约进度不能合理确定时,企业已经发生的成本预计能够得到补偿的,应当按照已经发生的成本金额确认收入,直到履约进度能够合理确定为止。
(六)合同成本与合同负债
1.合同取得成本
借:合同取得成本
贷:银行存款
借:销售费用
贷:合同取得成本
借:合同履约成本
贷:银行存款/原材料/应付职工薪酬
借:主营业务成本
贷:合同履约成本
合同取得成本的账务处理。
①支付相关费用时:
借:合同取得成本(增量成本)
贷:银行存款等
②确认收入、摊销合同取得成本时:
借:应收账款等
贷:主营业务收入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借:销售费用
贷:合同取得成本
2.合同履约成本
【Tips】企业应当在下列支出发生时,将其计入当期损益:
①管理费用,除非这些费用明确由客户承担。(管理人员工资)
②非正常消耗的直接材料、直接人工和制造费用(或类似费用),这些支出为履行合同发生,但未反映在合同价格中。(不要加到合同身上,不要让客户来承担,客户也不会来买单)
③与履约义务中已履行(包括已全部履行或部分履行)部分相关的支出,即该支出与企业过去的履约活动相关。
④无法在尚未履行的与已履行(或已部分履行)的履约义务之间区分的相关支出。
合同履约成本的账务处理:
①发生相关成本时:
借:合同履约成本
贷:银行存款、应付职工薪酬、累计折旧等
②确认收入、摊销合同履约成本时:
借:银行存款等
贷:主营业务收入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借:主营业务成本
贷:合同履约成本
【Tips】合同履约成本vs合同取得成本
3.合同负债
预收款项时:
借:银行存款
贷:合同负债
应交税费——待转销项税额
按期确认收入:
借:合同负债
应交税费——待转销项税额
贷:主营业务收入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七)费用
1.营业成本
企业为生产产品、提供劳务等发生的可归属于产品成本、劳务成本等的费用,应当在确认销售商品收入、提供劳务收入等时,将已销售商品、已提供劳务的成本确认为营业成本(包括主营业务成本和其他业务成本)。
2.税金及附加
(1)计算确定与经营活动相关的消费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资源税、土地增值税(房地产开发企业)、房产税、环境保护税、城镇土地使用税、车船税等:
借:税金及附加
贷:应交税费——XXX
(2)交纳不需要预计应交数的税金(印花税):
借:税金及附加
贷:银行存款
(3)期末结转到本年利润:
借:本年利润
贷:税金及附加
3.期间费用
期间费用的核算③④⑤⑥
(1)销售费用
①核算内容
企业在销售商品过程中发生的包装费、保险费、展览费、广告费、商品维修费、预计产品质量保证损失、运输费、装卸费等;
为销售本企业商品而专设的销售机构(含销售网点、售后服务网点等)的职工薪酬、业务费、折旧费等经营费用;
与专设销售机构相关的固定资产修理费用等后续支出;
出借包装物的摊销额、随同商品出售不单独计价的包装物成本、委托代销商品委托方支付的手续费也计入销售费用。
②账务处理
(2)管理费用
①核算内容
筹建期间的开办费;
行政管理部门发生的职工薪酬、物资消耗、低值易耗品摊销、办公费和差旅费等,工会经费,固定资产折旧费、修理费等;
董事会费,包含董事会成员津贴、会议费、差旅费等;
聘请中介机构费、咨询费(含顾问费)、诉讼费、业务招待费、技术装让费、研究费用等。
②账务处理
(3)财务费用
①核算内容
利息支出(减利息收入);
汇兑损益以及相关的手续费。
②账务处理
(八)利润
1.利润的构成
利润包括收入减去费用后的净额、直接计入当期利润的利得和损失等。(利润总额)
(1)营业利润=营业收入-营业成本-税金及附加-销售费用-管理费用-研发费用-财务费用 其他收益 投资收益(-投资损失) 净敞口套期收益(-净敞口套期损失)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公允价值变动损失)-信用减值损失-资产减值损失 资产处置收益(-资产处置损失)
其中:
研发费用是指企业计入管理费用的进行研究与开发过程中发生的费用化支出,以及计入管理费用的自行开发无形资产的摊销。
其他收益主要是指与企业日常活动相关,除冲减相关成本费用以外的政府补助,以及其他计入其他收益的内容。
信用减值损失是指企业计提各项金融资产信用减值准备所确认的信用损失。比如应收款项,债权投资,其他债权投资等。
资产减值损失是指企业计提有关资产减值准备所形成的损失。
(2)利润总额=营业利润 营业外收入-营业外支出
(3)净利润=利润总额-所得税费用
2.营业外收入与营业外支出
3.所得税费用
企业的所得税费用包括当期所得税和递延所得税两部分。
(1)应交所得税
应纳税所得额=税前会计利润 纳税调整增加额-纳税调整减少额
应交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
(2)所得税费用的账务处理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企业计算确定的当期所得税和递延所得税之和
所得税费用=当期所得税 递延所得税
递延所得税=(递延所得税负债的期末余额-递延所得税负债的期初余额)-(递延所得税资产的期末余额-递延所得税资产的期初余额)
4.本年利润的账务处理
(1)本年利润的结转方法
会计期末,结转本年利润的方法有表结法和账结法。
(2)结转本年利润的会计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