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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包管理费一般几个点(总包管理费总包配合费)

总包管理费一般几个点(总包管理费总包配合费)(二)建筑施工质量责任不同总包配合费由总承包人向发包人或专业分包人收取,通常于专业分包人进场前确定费用的支付。总包管理费是由发包人支付给总承包人,通常在招投标阶段即可明确该费用并最终体现在施工合同中2.总包配合费 是指发包人在总承包工程外 将专业工程平行分包给专业分包人 分包人在施工现场使用总承包人提供的水电、道路、脚手架、垂直运输机械、土建收口、铁件预埋竣工资料归档、成品保护等施工条件或配合服务 按有偿服务的原则 总承包人向发包人或专业分包人收取的相关费用。

建筑行业中,大家经常把总包管理费、总包配合费、总包服务费、现场管理费等概念挂在嘴上,但这些概念的区别和联系在哪里,很多人其实并不明白。今天给大家分析一下。

一、总包管理费、总包配合费

(一)支付的主体不同

1.总包管理费是指根据施工合同约定 由总承包人合法分包专业工程 但发包人直接与分包人结算时 应由发包人另行支付的总承包人对分包人实施管理的费用。

总包管理费是由发包人支付给总承包人,通常在招投标阶段即可明确该费用并最终体现在施工合同中

2.总包配合费 是指发包人在总承包工程外 将专业工程平行分包给专业分包人 分包人在施工现场使用总承包人提供的水电、道路、脚手架、垂直运输机械、土建收口、铁件预埋

竣工资料归档、成品保护等施工条件或配合服务 按有偿服务的原则 总承包人向发包人或专业分包人收取的相关费用。

总包配合费由总承包人向发包人或专业分包人收取,通常于专业分包人进场前确定费用的支付。

总包管理费一般几个点(总包管理费总包配合费)(1)

(二)建筑施工质量责任不同

1.总承包人收取总包管理费的 应就工程质量问题与分包人向发包人承担连带责任 但是 对于发包人指定分包的 由发包人、总承包人根据过错程度承担相应过错责任

2.总承包人收取总包配合费的 因只承担提供施工条件和现场配合的义务 并无管理责任 故对分包人工程质量问题 无连带或过错责任 仅承担未尽配合义务的违约责任 但是 发包人与总承包人另有约定的情形除外。

总包管理费一般几个点(总包管理费总包配合费)(2)

二、总包服务费

1.总包服务费即总承包服务费,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财政部关于印发《建筑安装工程费用项目组成》的通知(建标(2013)44号)中对总承包服务费的定义为:“是指总承包人为配合、协调建设单位进行的专业工程发包 对建设单位自行采购的材料、工程设备等进行保管以及施工现场管理、竣工资料汇总整理等服务所需的费用。”

2013年7月1日施行的《BG50500-2013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中对总承包服务费也作了类似定义。北京市2012年版预算定额规定:“总承包服务费 指施工总承包人

为配合协调建设单位 在现行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另行发包的专业工程服务所需的费用。主要内容包括:施工现场的管理、协调、配合、竣工资料汇总 为专业工程施工提供现有施工设施的使用。

2.总承包服务费的取费标准

2008年版《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条文说明》第4.2.6条第4项规定:(总承包服务费)“招标人应根据招标文件中列出的内容和向总承包人提出的要求 参照下列标准计算:

(1)招标人仅要求对分包的专业工程进行总承包管理和协调时 按分包的专业工程估算造价的15%计算。

(2)招标人要求对分包的专业工程进行总承包管理和协调 并同时要求提供配合服务时 根据招标文件中列出的配合服务内容和提出的要求 按分包的专业工程估算造价的3%5%计算。

(3)招标人自行供应材料的 按照别人供应材料价值的1%计算。

北京市2012年版预算定额将建设单位另行发包专业工程的服务分为两种形式:

(1)总承包人为建设单位提供现场配合、协调及竣工资料汇总等有偿服务(管理、协调) 总承包服务费的取费标准为另行发包专业工程造价(不含设备费)的1.5%—2%;

(2)总承包人既为建设单位提供现场配合、协调、服务 又为专业工程承包人提供现有施工设施的使用 如现场办场所、水电、道路、脚手架、垂直运输及竣工资料汇总等服务内容(管理、协调、配合服务) 总承包服务费的取费标准为另行发包专业工程造价(不含设备费)的3%-5%。同时规定 对建设单位自行供应材料(设备)的服务[材料(设备)运至指定地点后的核验、点交、保管、协调等有偿服务内容] 材料(设备)价格计算按照材料(设备)预算价格计入直接费中。结算时 承包人按照材料(设备)预算价格的99%返还建设单位 不再计取总承包服务费。

总包管理费一般几个点(总包管理费总包配合费)(3)

可以看出 规范性文件体系项下的总包服务费 包含“管理”、“协调”、“配合服务”等多项工作内容 覆盖了行业习惯中“总包管理费和“总包配合费”两个概念的内涵。

为避免因约定不明而产生理解歧义和履行争议 在招投标阶段 招标人不仅应在招标工程量清单中列明总承包服务费项目 还应在施工合同中对总承包服务费对应的总承包人的管理、协调、配合、服务义务的具体内容和责任予以明确 投标人应根据招标文件列出的具体要求对总承包服务费进行报价。

三、现场管理费

现场管理费这个概念最早出现在《关于调整建筑安装工程费用项目组成的若干规定》(建标(1993)894号)中 是现场经费的组成部分(现场经费是指为施工准备、组织施工生产和管理所需费用) 包括现场管理人员工资福利劳保、办公费、差旅交通费、固定资产使用费、工具用具使用费、保险费、工程保修费、工程排污费及其他费用等。

随着2003年《建筑安装工程费用项目组成》(建标(2003)206号)这一文件的实施 现场管理费被并入了间接费 并取消了现场管理费提法 将其纳入间接费中企业管理费范畴。

现场管理费是任何一个建设工程都必然会发生的费用 按照行业规定和惯例 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及合同价款均已包含了该费用 不再另行计取。

北京德恒(成都)律师事务所 李永生 律师

总包管理费一般几个点(总包管理费总包配合费)(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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