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夫欠债200万无法还儿子受影响吗(赢了官司6年难讨欠款)
前夫欠债200万无法还儿子受影响吗(赢了官司6年难讨欠款)2015年11月29日,经过调解,刘女士同高连胜在淇滨法院达成和解协议,高连胜自2016年1月29日起,分十期偿还借款,每两月一期还款30万元,直至2017年7月29日前付清,刘女士放弃340600元利息。若未按约定还款则仍偿还340600元利息,刘小香可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案件受理费30800元,减半收取15400元,保全费5000元,共20400元,双方分别承担10200元。 法院对此多方推诿后拒绝了其申请。 2013年7月16日,刘女士经鹤壁金果公司法人高连胜介绍,将300万元借给鹤壁华曦汽车销售有限公司(下称鹤壁华曦公司),并与其签订《借款保证合同》。合同约定自2013年7月16日至2014年元月16日止,借款六个月,到期一次性结算,鹤壁金果公司、鹤壁华曦公司为该笔借款担保,且借款人不履行合同时由保证人承担偿还借款本息。约定期限到期后,刘女士催要本息,高连胜先后于2014年1月、5
“申请强制执行快六年了,案件换两家法院,执行法官也换了两次,没有见到一分钱的执行款。现在家庭也被案件拖散了,真不知道我还要怎么撑下去。”谈及艰辛的诉讼讨债经历,鹤壁市刘女士几度哽咽,一场简单的普通民间借贷案在法院执行环节她却屡屡碰壁,至今未拿到一分钱的执行款。
真实情况如何?日前,本报记者接到投诉,对此展开调查。
遭遇:300万元欠款难要回 对簿公堂赢官司
早年,刘女士在鹤壁市开办了一家小型气体检测管厂。靠着销售一只CO检测管两毛钱的微薄利润,起早贪黑艰难打拼下了一份家业。
2013年7月16日,刘女士经鹤壁金果公司法人高连胜介绍,将300万元借给鹤壁华曦汽车销售有限公司(下称鹤壁华曦公司),并与其签订《借款保证合同》。合同约定自2013年7月16日至2014年元月16日止,借款六个月,到期一次性结算,鹤壁金果公司、鹤壁华曦公司为该笔借款担保,且借款人不履行合同时由保证人承担偿还借款本息。约定期限到期后,刘女士催要本息,高连胜先后于2014年1月、5月分别还款2000元和8000元,余款299万元多次催要无果后,刘女士愤而将高连胜及鹤壁华曦公司告上了法庭。
2014年12月23日,鹤壁市淇滨区法院判令高连胜判决生效之日起五日内偿还刘女士借款2990000元,鹤壁华曦公司对上诉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案件受理费30720元,财产保全费5000元,共计35720元由被告高连胜、鹤壁华曦公司负担。
五日过后,法院判决的一纸保证并未给刘女士追回借款。不得已申请法院对高连胜和鹤壁华曦公司40部车辆进行保全并强制执行。
法院对此多方推诿后拒绝了其申请。
2015年11月29日,经过调解,刘女士同高连胜在淇滨法院达成和解协议,高连胜自2016年1月29日起,分十期偿还借款,每两月一期还款30万元,直至2017年7月29日前付清,刘女士放弃340600元利息。若未按约定还款则仍偿还340600元利息,刘小香可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案件受理费30800元,减半收取15400元,保全费5000元,共20400元,双方分别承担10200元。
和解协议达成后,截止首次还款时间,刘小香未收到高连胜30万元还款,按照协议要求及家人建议,刘小香再度申请法院对高连胜现有资产进行冻结并强制执行。然而法院却未查封涉案相关资产和车辆。
节外生枝:案件“空头转”法院“执行难”
在执行的过程中,刘女士的案件由淇滨区法院移交至山城区法院执行。移交山城区法院后,由该院一名邓姓法官负责。刘女士表示,自己曾经多次到法院想与邓姓法官讨论案情,但该法官都以各种理由回绝了,导致执行进度一再拖延。同时,刘女士还向山城区法院申请对高连胜名下相关资产评估冻结。
2017年9月3日,经相关部门对高连胜所持有的鹤壁鸿翼机动车检测公司50%股权涉及的该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评估,结论为该公司全部股东权益为负234.94万元。无奈之下,刘女士只能继续等待山城区法院的执行。与此同时,山城区法院重新更换一名侯姓法官负责处理该案。
刘女士说,自己发现高连胜名下鹤壁鸿翼机动车检测公司仍与关联公司有业务往来和资金流动。在案件执行前期,高连胜和鹤壁华曦公司的公司名下有40多辆汽车,上诉时也交有保全费用,为何最终执行时对方却成了负资产。
第二次诉讼:再度遭遇欠款方的“空头支票”赢了官司输了钱
与此同时,刘女士又被卷入了另一场官司。2013年9月26日,刘女士与唐继军、鹤壁金果公司、高连胜签订债权转移协议,约定:由鹤壁金果公司将唐继军欠该公司的150万债权转移给刘女士。并由高连胜、鹤壁金果公司为唐继军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同时鹤壁市飞虎商贸有限公司(下称鹤壁飞虎商贸)、鹤壁市盛源建筑设备租赁有限公司(下称鹤壁盛源租赁)、雷婵娟出具担保保证书,为唐继军欠刘女士150万本息连带责任担保。
由于唐继军、雷婵娟拒绝还款,刘女士一纸诉状将二人告上法庭。
淇滨区法院判令唐继军自判决生效十日内偿还刘小香150万及相应本息;鹤壁飞虎商贸、鹤壁盛源租赁、雷婵娟承担连带清偿责任。案件受理费18300元,保全费5000元,由唐继军、鹤壁飞虎商贸、鹤壁盛源租赁、雷婵娟承担。
唐继军提起上诉。鹤壁中院民事裁定书(2015)鹤民终字第940号载明,维持原判,二审案件受理费2700元,减半收取1350元,由唐继军负担。该判决为终审裁定。
该案件进入执行阶段后,唐继军承诺2016年8月31日前将水岸原树小区(后更名为淇水花园)一三层楼房作价还款。然而,当刘女士向淇滨区法院申请对该套房产强制执行时,却发现唐继军已经将房产证写名其弟唐纪云,导致执行再次陷入僵局。
“当时,我向淇滨法院钜桥法庭申请查封冻结唐继军房产,又被法官以各种托词拒绝了。结果我赢了官司却输了钱。”刘小香说,两次案件,共借出去400多万元,赢了官司却拿不到钱,最终落得一塌糊涂。
记者多次采访遭法院拒绝
6月18日,猛犸新闻·东方今报记者电联刘女士与高连胜第一次诉讼经办人淇滨区法院法官王银忠,表明来意后,王银忠表示该案年代久远,自己记不清楚了,记者想要采访了解,须经该院政治部协调方可。
经手刘女士与唐继军案件的淇滨法院法官王振平电话始终无人接听。淇滨法院执行局孙建华法官表示:自己没有参与第一次、第二次案件审理,具体情况不清楚。至于案件移交山城法院执行,是因鹤壁中院为防止执行环节受干扰,统一部署,县区法院交叉执行所致。至于其他问题,自己目前已调离了执行局,具体情况需其他相关人员答复。
6月23日,记者来到该院,将上述问题以书面形式转交其政治部予以答复。端午节后,记者数次拨打政治部所留办公电话,对方声称经手人不在,不再接听。
6月30日,刘小香打来电话称,因为媒体关注,日前,唐继军同意将山城区两套90㎡楼房和淇滨区一套140多㎡楼房折价50多万给她顶账,目前正在办手续。但该院执行局李局长也“劝慰”自己。不要再找媒体四处投诉。
律师:可反映至纪检监察部门
对此,河南春屹律师事务所主任张少春律师分析认为,如果刘小香认为自己的案件在审理或执行过程中出现人为干预或其他违法行为,当事人有权直接向有关纪检监察部门投诉举报,要求依法查处。此外,作为人民法官,应当严格依法办案,排除一切外来干扰,维护公民合法权益及法律的公正权威。有着十几年律师执业生涯的张律师说,在目前司法实践中,有时候确实会出现一些不正常现象,比如个别法院立案难、脸难看、事难办,有的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并未尽心尽责去履行本职工作,导致当事人赢了官司拿不到钱,这也侧面反映了我国的依法治国建设任重道远,需要社会各界的监督。
(猛犸新闻·东方今报记者 张学军 实习生 张晚璐/文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