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租赁合同面积不符合法吗(租赁合同约定的房屋面积与实际不符)
房屋租赁合同面积不符合法吗(租赁合同约定的房屋面积与实际不符)也就是说,承租人主张撤销合同的,必须在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90日内,向法院或仲裁机构提出,不能自行撤销。《民法典》第147、152条规定,基于重大误解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行为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重大误解的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九十日内没有行使撤销权,撤销权消灭。租赁合同一般以不动产权证上记载的建筑面积为准(也就是说,只要租赁合同约定面积与产权证上记载的建筑面积一致,出租方就不存在违约),而建筑面积因包含了分摊的公用建筑面积,与房屋实测的套内使用面积有一定的差距。一般使用面积是建筑面积的75%。本案中,合同约定面积为725.3平米,使用面积可能比建筑面积少25%即181.33平米,这样看来,施女士所述120.8平米的面积差距在25%的合理范围之内。因此,施女士应先向不动产登记中心调取租赁房屋的不动产登记信息,确定合同约定面积与产权证上记载的建筑面积确实不符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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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浙江杭州的施女士称其与某租赁公司签订了房屋租赁合同,租赁三间房屋作为公司的办公场所,房屋租赁合同上写着三间屋子面积一共725.3平米,租金每平方3.8元一天,出租人是陈女士,但施女士从未见过陈女士。而租赁公司以各种理由拒绝出具产权证。后来经过实际测量发现,房屋实际面积与合同中约定的面积相差120.8平米,租金加物业费一年多交了近18万。对此,施女士该如何维权呢?
一、首先要弄清楚,产权证上记载的建筑面积是否与合同约定一致。
根据施女士的陈述,本案房屋租金数额为每平方3.8元一天,如果双方在合同中明确约定租金按照每平方米单价计算,由此得出每月租金总和,租金与租赁面积直接相关,那么合同约定面积是否与事实相符,直接关系到施女士能否维权成功。
租赁合同一般以不动产权证上记载的建筑面积为准(也就是说,只要租赁合同约定面积与产权证上记载的建筑面积一致,出租方就不存在违约),而建筑面积因包含了分摊的公用建筑面积,与房屋实测的套内使用面积有一定的差距。一般使用面积是建筑面积的75%。本案中,合同约定面积为725.3平米,使用面积可能比建筑面积少25%即181.33平米,这样看来,施女士所述120.8平米的面积差距在25%的合理范围之内。
因此,施女士应先向不动产登记中心调取租赁房屋的不动产登记信息,确定合同约定面积与产权证上记载的建筑面积确实不符的,再启动诉讼程序维权。
二、施女士可以自知道合同约定面积与事实不符之日(即调取不动产登记信息之日)起90日内,请求法院予以撤销租赁合同。
《民法典》第147、152条规定,基于重大误解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行为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重大误解的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九十日内没有行使撤销权,撤销权消灭。
也就是说,承租人主张撤销合同的,必须在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90日内,向法院或仲裁机构提出,不能自行撤销。
三、施女士主张撤销合同的同时,可要求对方返还因面积差异超额收取的租金。
《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七条规定:民事法律行为被撤销后,行为人因该行为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由此所受到的损失。
四、施女士若希望按照产权证上记载的面积继续履行合同的,可要求对方调减或返还租金,并承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民法典》第577、583条规定,当事人一方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在履行义务或者采取补救措施后,对方还有其他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