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魏宫廷制度(北魏早期及代北时期)
北魏宫廷制度(北魏早期及代北时期)这一类“散官”承担着具体事务,任职者暂无爵位,当功劳积累到一定阶段时有可能获得爵位。此外,中散与内小存在着某种联系。侯刚曾担任内小,“久之,拜中散”,杨播、李宪、丘哲也是如此。北魏早期部分中散诸职供奉着君主左右,如皮豹子“泰常中为中散,稍迁內侍左右。世祖时,为散骑常侍,赐爵新安侯”,其子皮喜“高宗以其名臣子,擢为侍御中散,迁侍御长”,其孙皮演“年十有一,太和初,召为中散,出入云禁,夙夜匪懈,忠勤之至,简在帝心”。文明太后此后因亟需內侍官,宦官入侍为内小。泰常五年(420年),封磨奴因叔父谋乱而“被刑为宦人…调为内行内小,任实闺帷,职惟文秘,夙霄勤慎,上甚奇焉”。内小乃内廷侍从职能系统的总称,互有分工。此外,在特定时期,由于侍从君主左右而拥有着充当眼线的作用。内行官系统还有着部分中散诸职,但关于其定义学界仍有争议。郑钦仁认为北魏中散类似于汉代郎官,陈琳国认为是自成体系的机构名称,张金龙则认为
北魏早期及代北时期,鲜卑汉化程度尚低,仍处于游牧部落联盟阶段。这一时期的內侍制度也就相对简陋,在胡汉二元并存下其演变就有着重要意义。事实上,北魏早期內侍官并非一般意义上宫廷日常侍奉的“內侍”,其职责为侍从保卫、传达诏令并兼有顾问谋划,拥有着一套完备的职能系统。由于这形式与其早期部落政权组织有关,因此左右近侍多由宗亲贵族或依附部落子弟担任,作为政治联盟的一种连接。
随着其政权发展,內侍制度发生了变化。一方面,由于政权扩大亟需扩充內侍官,另一方面,随着汉化程度的加强,借鉴汉文化及吸收汉民便成了时代趋势。
前期部落习惯下內侍左右的“内小中散”內侍官起源于部落酋长的扈从队制度,北魏道武帝祖父什翼犍建国二年(339年)其扈从队成了左右近侍,即王国的內侍官。这些內侍官参议朝政、统率宿卫禁旅,甚至左右政局、决定着国家政策,以下就其中的“内小中散”两类看其內侍制度。
《周礼·天官冢宰》关于内小臣写道:“内小臣掌王后之命,正其服位,后出入,则前驱。” 北魏时期设置为内廷官,其职务本应该为参谋顾问及宫帐宿卫,但实际上为防止內侍与后宫有染且笼络贵族,北魏早期多采用少年为侍。北魏早期(孝文帝改制前),这一类人多为十来岁少年甚至七八岁小儿,担任者多为鲜卑贵族功臣或汉族门阀子弟。北魏大臣侯刚(466~526年)便曾担任过内小一职,太和五年(481年),“文明太后调为内小”,事实上其父也曾为内小官。
文明太后
此后因亟需內侍官,宦官入侍为内小。泰常五年(420年),封磨奴因叔父谋乱而“被刑为宦人…调为内行内小,任实闺帷,职惟文秘,夙霄勤慎,上甚奇焉”。内小乃内廷侍从职能系统的总称,互有分工。此外,在特定时期,由于侍从君主左右而拥有着充当眼线的作用。
内行官系统还有着部分中散诸职,但关于其定义学界仍有争议。郑钦仁认为北魏中散类似于汉代郎官,陈琳国认为是自成体系的机构名称,张金龙则认为类似于汉代御史。事实上,中散诸职很大程度上是内行官系统某一等级官职的称呼,并非某一具体职能官。
北魏早期部分中散诸职供奉着君主左右,如皮豹子“泰常中为中散,稍迁內侍左右。世祖时,为散骑常侍,赐爵新安侯”,其子皮喜“高宗以其名臣子,擢为侍御中散,迁侍御长”,其孙皮演“年十有一,太和初,召为中散,出入云禁,夙夜匪懈,忠勤之至,简在帝心”。
这一类“散官”承担着具体事务,任职者暂无爵位,当功劳积累到一定阶段时有可能获得爵位。此外,中散与内小存在着某种联系。侯刚曾担任内小,“久之,拜中散”,杨播、李宪、丘哲也是如此。
“内小中散”反映了北魏早期对于宗亲子弟的倚重,作为少数部落的鲜卑统治者而言,除本族人外其他依附着的部落便成了需要笼络的群体以满足其统治需要。此外,胡族游牧习惯下有着扈从队制度作为支撑,“内小中散”作用便经历过了考验,且可能存在着质子作用。
宦官制度引进后北魏內侍地位的变化北魏代北时期是不存在宦官的,內侍官由亲贵子弟担任,且“公族无宫刑,不剪其类”。随着鲜卑拓跋氏的扩张及汉化,其社会形态逐渐转向中原农耕社会,宦官制度作为汉人宫室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便不可避免的被学习借鉴了。事实上,宦官制度由来已久,在汉人社会中有着悠久历史。“宦官”一词正式见于《后汉书》,东汉以后内官职属更是全部由宦官担任,拥有着自己的权力体系。
随着北魏扩张,大量投奔汉人带来了中原文化及官职制度,外朝官便早已采用汉制。道武帝天赐三年(406年),“置内官员二十人,比侍中,常侍,迭直左右”,这是模仿东汉制度又重新恢复了中常侍。太武帝时期,宦阉开始加入内行官行列,段霸便是中常侍,文明太后时期宦官王遇甚至成了内行令。孝文帝太和时期,蒋少游出使南齐,又从中学习补充了宫室制度。事实上,鲜卑统治者是不缺宦官人员的,其来源大致有三:
1.扩张战争中最不缺的便是战俘,其中战败者小儿便遭阉割,引进宫禁。“段霸雁门原平人,父乾,慕容垂广武令,太祖初遣骑略地至雁门、霸年幼见执,因被宫刑。” 段霸便是如此,赵黑、孙小也是如此。
2.罪人家属。太武帝时期“谋反之家…若年十三已下,家人首恶,计谋所不及…可复其命,没入县官。” 封磨奴便是因为叔父谋反而遭宫刑,此后入宫任职。
3.自愿担任者。如仇洛齐便因为“生为阉人”而被侄子推荐到宫廷当宦官,这一类则较少。
北魏宦官、权臣 宗爱
宫廷內侍宦官人员的提供并无障碍,內侍因此便士宦杂用。宦官来源多为刑余之人,且多是异族之人,地位低下。然而实际上,北魏早期宦官所担任职责并不低。太武帝时期,仇洛齐因为养子身份且为阉人而甘为兄弟试祸福,可见其地位之低下,然而其侄卢鲁元为其求“守宫帷”又可知宦官待遇优渥。此后,北魏內侍系统多以宦官担任,与亲贵子弟同属一个系统,自然而然宦者的引进就导致了亲贵子弟不屑甚至不乐意继续任职。
宦官制度的引进导致侍奉君主皇室人员的变动,內侍官便成了正式的职能标识,而非高门子弟的标签,原有部落机制下的內侍参谋、禁卫等便向官僚体系转变。自此以后,外官地位便不可避免的高于內侍官,以至于“中官內侍贵者,灵太后皆许其方岳”。高门子弟不愿担任內侍官表明了內侍系统地位的下降,但宦官身份却得到了提高,由刑余之人转为内廷官员。
胡汉二元体制扩充下內侍制度的演变事实上,內侍制度属内行官系统,是鲜卑游牧社会下的“胡”制。随着北魏南下迁移扩张,其形态逐渐转变为农耕社会,內侍制度亟需以汉制补充胡制。太武帝时期,內侍制度另设诸曹管理事务,“内廷之职亦以尚书名”。
魏太武帝拓跋焘
內侍制度分曹治事,职能仍然为侍奉君主皇室的生活起居、担任扈从左右且管理宫廷事务,不过依旧是士宦杂用。实际上,胡汉二元体制扩充下內侍制度只涉及部分职能,诸曹与内小中散诸职并存,影响面并不大。此外,內侍官还模仿汉制设置有中常侍、太后宫卿之少府及卫尉、大长秋、小黄门等,在《文成帝南巡碑》中排名甚至高于内小等内行官。
內侍胡汉二制杂糅,一方面是鲜卑族汉化的影响,另一方面则反映了內侍官僚化、职务分工细化的趋向。此外,鲜卑拓跋氏统治下内外官相互间可流通,汉制內侍官与内小中散等都可以内外迁转任职,这反映了其胡族部落习惯。北魏政权扩张下的过渡时期,內侍制度因此出现了胡汉二制并存现象。
结语:北魏早期及代北时期,仍流行着内小中散等内行官“胡制”系统职权,保留着鲜卑游牧部落习惯。内小中散这类内行官倚重着亲贵子弟及其部落显然与北魏扩张需求所相符,版图的扩大与被统治民族人数的急剧增加便急切需要“帮手”。随着其南下发展扩张及汉化加强,不仅仅是汉文化的借鉴,也学习了汉人宫室制度,且胡族宗亲也得以安置到其他地方去辅助统治。在这一时期,胡汉文化并存导致了內侍胡汉二制杂糅,反映了其汉化过程在具体方面的影响。此外,由于政权的扩大,职务分工便更需要细化细分以稳定维持统治,汉人农耕社会下更为稳定的制度便显露出优点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