杜甫登高七言律诗(七言律诗返照登高二首)
杜甫登高七言律诗(七言律诗返照登高二首)
七言律诗虽然兴起于初唐,定型于沈宋,但诗人致力于这种诗体者,还不很多。一般人也不重视七言律诗。高仲武编《中兴间气集》,所选录的是至德元载(公元七五七年)至大历末年(公元七七九年)这二十多年间的诗,他的自叙说:“选者三十六人,诗总一百三十二首。分为两卷,七言附之。”他所选的主要是五言诗,偶有几首七言诗,都编排在各人的五言诗之后,作为附选。这就反映出,直到中唐初期,五言诗仍然是正统,七言诗只是附庸。在律诗中间,五言律的地位也高于七言律。
律诗的“律”是初唐以来逐渐形成的。由于诗人们对声调、音节、对偶的逐渐深入研究,律也从宽疏发展到细密。杜甫回到四川以后,作了大量的五、七言律诗。他从丰富的实践中,掌握了律诗的种种条件和变化。他自己说过:“晚节渐于诗律细”,这个“细”字就是细密的意思。他自许晚年的诗,音律极为细密。他又曾写一首诗夸奖他的小儿子宗武,有一联道:“觅句新知律,摊书解满床。”(《宗武生日》)这是说宗武近来作诗,已经懂得律法。为了锻炼律法细密的诗句,就得摊开满床的书去找诗料。杜甫给律诗开辟了新的境界。他的律诗里出现了许多新颖的字法和句法,使唐代的律诗,无论在字句结构和思想感情的表现两方面,都达到高度的发展。尽管高仲武当时还不很重视七言诗,但在中唐后期,杜甫的七言律诗已起了很大的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