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名誉权侵权案例典型意义:网络名誉权侵权事件频频发生 该如何维权
网络名誉权侵权案例典型意义:网络名誉权侵权事件频频发生 该如何维权编辑:魏晶莹 汪希
A公众号系经微信认证的由W公司申请并运营的公众号,某日,A公众号上发布一篇名为《揭秘:XX腐化高官帝王般的荒淫生活》的文章,内容包括“XX耗资8亿违法所建的神秘Y酒店是XX高层的后宫,各位领导在那里享受着帝王般的荒淫生活……”等内容。W公司表示上述文章系转载,但无法核实转载来源。Y酒店对文章及公众号的认证详情进行了公证,截止公证当日,文章的阅读量25147次,点赞114个。早在2014年,Y酒店就曾因上述类似文章内容起诉B公司,法院经审理后判令B公司删除文章、赔礼道歉。
裁判结果
法院经审理认为,W公司在其申请并运营的微信公众号上编辑、发布涉案文章,不当描述一经公开,势必导致Y酒店的社会评价降低。此前,Y酒店已就相近内容进行辟谣、起诉并胜诉,W公司未予审查、核实。法人的名誉权受到侵害的,有权要求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并可以要求赔偿损失。W公司系在其运营的微信公众号实施的侵权行为,故赔礼道歉、恢复名誉在该微信公众号上进行较为适宜。因Y酒店未举证证明遭受商誉损失的范围和数额,综合考虑文章的篇幅、内容、时间、阅读量,W公司侵权的过错程度及影响程度,法院对Y酒店要求赔偿商誉损失请求不予支持。最终判决W公司在A微信公众号连续五日登载致歉声明,并赔偿Y酒店保全公证费1205元。
供稿:顺义法院
编辑:魏晶莹 汪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