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一男子钓获大青鱼事件(自贡可视锚鱼首案)
江苏一男子钓获大青鱼事件(自贡可视锚鱼首案)杨某被抓获当天,大安区农业农村局受高新区公安分局委托,出具了《关于杨某涉嫌非法捕捞水产品所用捕捞工具的初步认定意见》:根据《四川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对可视锚鱼设备、单线多钩类锚鱼竿捕捞工具认定的复函》(川农【2020】435号)中明确,“可视功能的锚鱼器设备、单线多钩类锚鱼竿等为禁用渔具”的规定,该可视锚鱼器为禁用渔具。同时出具了《关于大安区长江流域重点水域全面禁捕的说明》:事发水域自10月1日零时起已实行全面禁捕,严禁任何组织和个人、捕捞船只进入禁捕水域作业。见到出现在面前的民警,这名来自贡务工月余的资阳男子杨某辩称,自己的行为符合“一竿一线一钩”之规定,属休闲垂钓。民警当场查获可视功能锚鱼设备一套,以及总重量为4.7公斤的鱼获(其中青鱼重3.1公斤,在杨某居住地的冰箱内查获三条清理干净的鲤鱼重1.6公斤)。10月28日15时许,由反电鱼协作中心开发运行的“江湖眼数据平台”接本地钓友反映,双
自贡网记者 张才
10月28日,来自贡务工月余的资阳男子杨某,在釜溪河双河口大桥桥下“锚”起一条6斤多重的青鱼时,被高新区治安大队民警当场抓获。据悉,该案为我市公安机关查获的首起“可视锚鱼”违法犯罪。目前,杨某因涉嫌非法捕捞水产品罪被刑事拘留。
据了解,事发水域自10月1日零时起已实行全面禁捕,相关部门明确可视功能的锚鱼设备、单线多钩类锚鱼竿等为禁用渔具。
男子釜溪河“锚”鱼被当场抓获
10月28日15时许,由反电鱼协作中心开发运行的“江湖眼数据平台”接本地钓友反映,双河口大桥桥下一名男子正在利用“可视锚鱼”设备进行非法捕捞(配有照片),中心负责人朱凯到场核实情况属实后,第一时间向公安机关进行了举报。
下午3点20分,当民警赶到现场时,该男子刚刚从河中捕获了一条大青鱼。
“还是头一回见到釜溪河里有这么大的青鱼——”围观人群中感慨、羡慕者不在少数,还有人对其“装备”产生了浓厚的兴趣。该名男子则眉飞色舞地称每次外出基本上都不放空:“冰箱里还冻了好几条呢!”
见到出现在面前的民警,这名来自贡务工月余的资阳男子杨某辩称,自己的行为符合“一竿一线一钩”之规定,属休闲垂钓。民警当场查获可视功能锚鱼设备一套,以及总重量为4.7公斤的鱼获(其中青鱼重3.1公斤,在杨某居住地的冰箱内查获三条清理干净的鲤鱼重1.6公斤)。
杨某被抓获当天,大安区农业农村局受高新区公安分局委托,出具了《关于杨某涉嫌非法捕捞水产品所用捕捞工具的初步认定意见》:根据《四川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对可视锚鱼设备、单线多钩类锚鱼竿捕捞工具认定的复函》(川农【2020】435号)中明确,“可视功能的锚鱼器设备、单线多钩类锚鱼竿等为禁用渔具”的规定,该可视锚鱼器为禁用渔具。同时出具了《关于大安区长江流域重点水域全面禁捕的说明》:事发水域自10月1日零时起已实行全面禁捕,严禁任何组织和个人、捕捞船只进入禁捕水域作业。
据了解,该案为我市公安机关查获的首起“可视锚鱼”违法犯罪,案件还在进一步侦办当中。目前,杨某因涉嫌非法捕捞水产品罪被刑事拘留。
“禁用渔具”推广视频网上泛滥
据犯罪嫌疑人杨某交代,该套可视功能锚鱼设备为自己花费近千元在网上购得。
“是刷短视频刷到的。”杨某称自己在“快手”刷到了利用可视锚鱼设备中大鱼的视频后很是心动,随即便联系了视频发布者“某安智能钓鱼设备”购买了该套设备。为了证实杨某的说法,记者在“快手”上搜索“锚鱼视频”发现出现众多“锚鱼一级大师”“运动锚鱼教学”以及“空钩锚鱼开始”“拉不动”“中巨物全视频”等。
“可视锚鱼推广视频在各大短视频平台基本上都有,(自己)最多一天举报数十起。”朱凯接受记者采访时称,2018年前后可视锚鱼推广视频开始在各短视频平台出现就引起了他的注意,经研究后发现和“小钩细线”传统休闲垂钓不同,专门针对大鱼的可视锚鱼由于带有广角水下摄像头,属“有的放矢”,小孩巴掌大小的鱼钩,会在鱼身留下一个指头粗细的“洞”(杨某锚上来的青鱼就只存活了短短几分钟,无法放流),大鱼挣脱时还会造成巨大的撕裂伤,即便侥幸逃脱也同样无法存活。他表示,可视锚鱼一旦泛滥,天然水域里的大个体鱼类将再无藏身之地,给水生态环境将带来毁灭性的打击。
“打击非法捕捞应当从源头抓起,从产销环节入手。”朱凯认为,既然可视锚鱼设备被列为禁用渔具,其带有明显商业目的的推广视频就不应当在各短视频平台出现。
据了解,四川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四川省“中国渔政亮剑2020”系列专项执法行动方案》中,对使用具备可视功能的锚鱼器捕鱼等对渔业资源破坏性较大的新型渔具进行非法捕捞的行为依法予以查处。办案人员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公安机关用实际行动,给正在或企图使用该新型非法捕鱼工具者,敲了一记响亮的警钟,希望在社会上能起到广泛的警示作用。
编辑:冉华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