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安全法修改的总体思路(从零容忍转向)
食品安全法修改的总体思路(从零容忍转向)对食品的追踪溯源和对食品安全问题的零容忍,是在经历了无数起切肤之痛教训后总结而来的,国内在农产品(食品)上,从种植、生产、储存、运输、包装、保险,到再加工的各个环节上,存在着方方面面的突出问题,不严不足以扭转局面,不严守护国人“舌尖上的安全”就是一句空话。个人支持《食品安全法》,但如果普法确有难度,搞不下去,开倒车也只能无奈地接受,法可以改嘛!有人把行政诉处罚中有关“过罚相当”原则搬出来解释《食品安全法》有关条文的不合理性。诚然,过罚相当是司法基本原则,但不讲性质只讲数量,不是反智就是另有所图。同样是毒品,个人吸食受行政处罚,而售卖则是刑事案件。同样是非法得到一百块钱,抢劫、贪污、挪用在处理上有天壤之别,那些指责价值仅几十元的货(食品),罚几万元是丧失人性,等同于指向《食品安全法》不够人性,我想这才是他们的真实想法。因为报道中“透露”的是国务院督察组认为处罚过当。这就相当于在市场监管和商家
#陕西榆林个体户卖5斤芹菜被罚6.6万#在榆林多起同类事件中,国务院督察组发现了执法中的许多问题,随着督察组发声和榆林当地相关部门撤销了处罚,售卖5斤芹菜被罚6.6万一案似乎已尘埃落定。但媒体和网民争论愈演愈烈,在这起事件中所反映出的深层次问题和带来的影响或具有风向标的意义。在这里,笔者要谈的是为何执法不当的问题,被硬生生炒作成“过罚不当”?这个情况似乎有些异常,当然,这也仅是笔者个人看法,不当之处,请指正。
一是《食品安全法》是不是过于严厉?因为根据《食品安全法》,最低5万起步,多项违法问题,数罪并罚6.6万完全合法合规。如果硬要往罚款金额上扯,那也是法律上的问题,炒“过罚不当”就是对新修的《食品安全法》不认同,除非改法或出新的司法解释,否则基层执法部门将无所适从。
二是售卖芹菜这种初级农产品,究竟适用哪部法规?因为既有《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又有《食品安全法》,而前者处罚金额较低,后者的处罚金额要高得多。实际上《食品安全法》上有明确,在商业售卖环节,适用食品安全法,所以,这本不该成为问题。
三是法律法规修订、修正不同步带来执法中的种种困境。食品安全法最新版本于2021年4月29日公布并实施,新的《农产品安全法》即《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修订版)》也就在几天前(2022年8月30日)才由人大会议通过,而各地方有相关条例(比如乳制品)就更加滞后,法律相互衔接问题,标准代差问题等等,会造成部分农副产品在质量安全被查出问题后,同案不同罚。
四是媒体报道不一定全面。因为报道中“透露”的是国务院督察组认为处罚过当。这就相当于在市场监管和商家售卖的这场“电竞”中,给了售卖方一个“外挂”,更改了游戏规则,把食品安全引向了对小微企业是否关怀,是否人性化上。而引起国务院督察组关注的是当地这类罚款有十九起,且存在同案不同罚的问题,这才是本质。
五是对“食品安全问题零容忍”是不是要改成“对小微商户食品安全问题可容忍”?食品安全是人民群众美好生活的重要支撑,对食品安全问题零容忍是提高人民群众生活质量最基本的保障。不能因为你弱小就网开一面,不能因为没有造成后果就不予追究,也不能因为量不大就法外开恩。现在国家大力推进“数字食安”建设维护民众“舌尖上的安全”,而“小散远偏”商户其实就是最薄弱环节,那些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流向这类商户概率最大,这也是监管部门盯向他们的原因之一。加强对这类商户管理,本质上是维护这类商户中守法经营者利益,因为放松只会使问题越来越多,弊病越来越重,最后丧失信誉而让守法经营小商户作了陪葬。
六是认清反智言论和警惕对《食品安全法》的暗向诋毁。法律规定一万以内是定性考虑,张记售卖二十斤处罚不痛不痒,那么李记也要不痛不痒,王记,刘记都要一视同仁,这样下去,《食品安全法》对小商户就不会有震慑力,如果众多小商户都要“刀下留人”,聚沙成塔,食品安全就会留下很大的缺口;卖出的不一定都有发票、登记或数字支付记录,但采购也一样不留底吗?如果要是发现食品有毒又不能追源,你觉得问题会小吗?当然,小商户不可能对每个蔬菜品种都检测,但既然不能检测,又不能提供责任人,那板子该打在谁身上?
有人把行政诉处罚中有关“过罚相当”原则搬出来解释《食品安全法》有关条文的不合理性。诚然,过罚相当是司法基本原则,但不讲性质只讲数量,不是反智就是另有所图。同样是毒品,个人吸食受行政处罚,而售卖则是刑事案件。同样是非法得到一百块钱,抢劫、贪污、挪用在处理上有天壤之别,那些指责价值仅几十元的货(食品),罚几万元是丧失人性,等同于指向《食品安全法》不够人性,我想这才是他们的真实想法。
对食品的追踪溯源和对食品安全问题的零容忍,是在经历了无数起切肤之痛教训后总结而来的,国内在农产品(食品)上,从种植、生产、储存、运输、包装、保险,到再加工的各个环节上,存在着方方面面的突出问题,不严不足以扭转局面,不严守护国人“舌尖上的安全”就是一句空话。个人支持《食品安全法》,但如果普法确有难度,搞不下去,开倒车也只能无奈地接受,法可以改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