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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代的大唐荣耀(大唐荣耀贞观之治)

古代的大唐荣耀(大唐荣耀贞观之治)第五、恢复和发展经济。李世民认识到,“国以人为本,人以衣食为本,凡营衣食,以不失时本。夫不失时者,在人君简静乃可致耳。”“国以民为本,人以食为命,若禾黍不登,则兆庶非国家所有。”所以,他从“国以民为本”的思想出发,在推行均田制的同时,采取了“以农为本”、“不夺农时”、“与民休息”、“轻徭薄赋”的政策。李世民为了“不夺农时”,在赋役征收方面,推行以庸代役的租庸调制,尽量减少徭役的征发;为了鼓励垦荒,规定归来的流亡农民可以减免赋役,设置义仓,对有困难的给予一定的粮食救济;为了促进人口的增殖和劳动力的增加,规定青年男女需适时婚配,鼓励寡妇再嫁,释放宫女自由成家,用“御府金宝”赎回农民因灾荒卖掉的子女和被突厥掠夺去的人口;为了发展生产,修复和新建了一些水利工程。所有这些,都对当时社会经济迅速地恢复和发展起到了积极作用。 第四、李世民非常重视法律的制定和实行。李世民从安人宁国的需要出发,在立法方面确

古代的大唐荣耀(大唐荣耀贞观之治)(1)

隋朝末期天下大乱,百姓苦不堪言,于是群雄并起,逐鹿中原,李家父子精诚团结 东征西讨终于在公元618年,由隋恭帝杨侑让位于李渊,称帝建立唐朝。定国号”大唐“。

在中国所有的开国皇帝中,李世民出身最为高贵。他胸襟开阔,文武全才,知人善任,从谏如流,在当政期间创立了盖世绝伦的文治武功。李世民幼时异相,据新旧唐书的太宗本纪,他曾经于四岁时与父亲李渊郊游时,见一识相术之士,其相士先赞李渊为贵人,又赞世民,说其“凡二十岁,必能济世安民”。李渊后遍寻相士不获,并将他改名为李世民。

公元626年到649年,是唐太宗李世民在位的二十三年,整个社会经济和文化都得到较好发展,出现了“路不拾遗,夜不闭户”的良好社会风气。史学家们把这一段历史时期誉为“贞观之治”。贞观时期的中国,虽然不是尽善尽美,但在中国历史上,贞观时代是唯一的。这段时期虽然不长,地位却极其重要。贞观时代不仅创造了君主时代最文明的政治环境和最和谐的君臣关系,还奠定了唐朝三百年的制度基业,为此后一千多年的中国树立了楷模。李世民凭借什么创造出如此辉煌的业绩?为什么在这个时代,中国能够取得了如此重大的成就?

武德九年(626年)十月,登基不过三个月的唐太宗李世民,主持召开了一场由大部分要臣参加的御前政论会议,目的是希望找出一条适合本朝发展的路线方针。

第一、“安人宁国”,删削繁苛。李世民是借助农民起义的力量而起家的,认识到老百姓的力量完全可以决定一个国君的命运。为了避免重蹈覆辙,他从贞观初年就开始注意处理好与老百姓的关系。李世民引古人的话说:“舟所以比人君,水所以比黎庶。水能载舟,亦能覆舟。“国以民为本”,民心向背乃是国家存亡的关键。为了做到“安人宁国”,必须删削繁苛,先存百姓,“安诸黎庶”,使其“各有生业”。李世民实行了“省徭赋”,“务积于人”的政策,尽量减轻人民的徭役和赋税的负担,让老百姓能生存下去。他说:“治国犹如栽树,本根不摇,则枝叶茂荣。君能清净,百姓何得不安乐乎!”只有“徭役不兴,年谷丰稔”,百姓才能安乐,国家才有安宁的基础。他从历史的教训中认识到,“徒益其奢侈”,乃是危亡之本。为此,他于贞观之初,采取一系列厉行节约、限制奢侈的措施,如停止诸方进贡珍贵异品,限制营造宫室,破除厚葬的陈规旧俗,规定葬制一律从简,如有违反,依法问罪。在他的影响下,当时有许多重臣,一般也都崇尚俭约的生活和简肃的作风。与此同时,李世民也比较体察民间疾苦,并采取一些相应的“恤民”措施。所有这些都是服务于他“安人宁国”这一治国的总的指导思想。

第二、“为官择人”,“唯才是与”。李世民的所作所为,在这方面比历代帝王有着较突出和罕见的才华和创举。他强调“为政之要,惟在得人,用非其才,必难致治。今所任用,必须以德行、学识为本。早在统一战争时,他就重视人才的搜罗,每击败一个武装集团之后,房玄龄就“先收人物,致以幕府。及其谋臣猛将,皆与之潜相申结,各尽其死力”。,尚为秦王的李世民,“以海内浸平,乃开馆于宫西,延四方文学之士”,如杜如晦、房玄龄等,“并以本官兼文学馆学士,分为三番,更日直宿,供给珍膳,恩礼优厚。世民朝谒公事之暇,辄至馆中,引诸学士讨论文籍,或夜分乃寝。”武德四年十月,贞观时期的文武大臣,既有早年追随他的秦府幕僚房玄龄、杜如晦、长孙无忌等,也有他的政敌李建成的旧部魏征、王、韦挺等;既有原属各个武装集团的人物岑文本、戴胄、张玄素等,也有农民出身的将领秦叔宝、程知节等;既有出身贵族的李靖等,也有出身寒微的尉迟敬德、张亮、马周、刘洎等;此外,还有出身少数民族的契何力、阿史那社尔等。李世民对他们不讲门户,不分亲疏,不避仇嫌,不论前后,任人唯贤,只要确有才能,忠诚于唐,都能委以重任。为了选拔人才,他还建立了一套比较完整的制度,如通过科举制度把选拔人才的权力集中到中央,以网罗人才,扩大统治基础。据史料记载,李世民“尝私幸端门,见新进士缀进而出,喜曰:‘天下英雄尽入吾彀中矣’……故有诗云:太宗皇帝真长策,赚得英雄尽白头。”

第三、“开直言之路”,兼听纳谏。李世民深知,治国单靠一个人是不行的,没有忠臣贤吏辅佐,不可能求得身安国宁。因此,他重视“纳谏”、“纳贤”是历代皇帝所不及的。他非常赞同魏征“兼听则明,偏听则暗”的意见,懂得“明主思短而益善,暗主护短而永愚”他说:“人欲自照,必须明镜;主欲知过,必藉忠臣。主若自贤,臣不匡正,欲不危败,岂可得乎?”“人君必须忠臣辅弼,乃得身安国宁。所以李世民以隋炀帝拒谏为戒,特别强调要求臣僚进谏。他曾多次说过:“朕每思之,若欲君臣长久,国无危败,君有违失,臣须极言。今天下安危,系之于朕。……然耳目股肱,寄于卿辈,即义均一体,宜协力同心,事有不妥,可极言无隐。傥君臣相疑,不能各尽肝膈,实为国之大害也。”公等但能正词直谏,裨益政教,终不以犯颜忤旨,妄有诛责。朕比来临朝断决,亦有乖于律令者。公等以为小事,遂不执言。凡大事皆起于小事,小事不论,大事又将不可救,社稷倾危,莫不由此。李世民在贞观前期基本上能够言行一致。在他的倡导下,贞观前期进谏和纳谏蔚然成风。如魏征谏止封禅,张玄素谏止修洛阳宫,戴胄谏设义仓,李百药等谏止裂土分封等,均被采纳。在纳贤和纳谏方面,李世民同魏征的关系堪称典型。

古代的大唐荣耀(大唐荣耀贞观之治)(2)

第四、李世民非常重视法律的制定和实行。李世民从安人宁国的需要出发,在立法方面确定了力求宽简的原则。他说:“国家法令,惟须简约,不可一罪作数种条。格式既多,官人不能尽记,更生奸诈。”立法不仅应当由繁而简,而且应当去重而轻,即“死者不可再生,用法务在宽简”。他特别强调法律一旦制定之后,要力求稳定,不可“数变”,“不可轻出诏令”。“诏令格式,若不常定,则人心多惑,奸诈益生”,对待立法或修改法律,应持慎重态度,不能朝令夕改,轻易变更法度。在这个思想指导下,李世民即位后,就令长孙无忌、房玄龄等人重新修订了《武德律》,并于贞观十一年颁布了《贞观律》,同时还编制和删定大量令、格、式作为律的补充。共“立律五百条,立刑名二十等,比隋律减大辟九十二条,减流入徒者七十一条,凡削烦去蠹,变重为轻者,不可胜纪”。尤其对死刑一再从轻。开初曾“议绞刑之属五十条,免死罪,断其右趾”,后来又把断趾法改为流刑,并删去“兄弟连坐惧死”之法。这样一来,比以前的死刑规定,几乎减少一半。总之,从立法的基本倾向看,是务求宽平,并在一定程度上克服了隋末法律过于苛刻的弊病,这对于减轻劳动人民遭受司法镇压的痛苦,毕竟有一定的积极作用,对后世的封建立法也有直接影响。“贞观之治”是法制得到了较好贯彻执行的时代。

第五、恢复和发展经济。李世民认识到,“国以人为本,人以衣食为本,凡营衣食,以不失时本。夫不失时者,在人君简静乃可致耳。”“国以民为本,人以食为命,若禾黍不登,则兆庶非国家所有。”所以,他从“国以民为本”的思想出发,在推行均田制的同时,采取了“以农为本”、“不夺农时”、“与民休息”、“轻徭薄赋”的政策。李世民为了“不夺农时”,在赋役征收方面,推行以庸代役的租庸调制,尽量减少徭役的征发;为了鼓励垦荒,规定归来的流亡农民可以减免赋役,设置义仓,对有困难的给予一定的粮食救济;为了促进人口的增殖和劳动力的增加,规定青年男女需适时婚配,鼓励寡妇再嫁,释放宫女自由成家,用“御府金宝”赎回农民因灾荒卖掉的子女和被突厥掠夺去的人口;为了发展生产,修复和新建了一些水利工程。所有这些,都对当时社会经济迅速地恢复和发展起到了积极作用。

古代的大唐荣耀(大唐荣耀贞观之治)(3)

贞观王朝是中国历史上少有的令人羡慕的一个时代,这个时期,中国社会出现了空前兴旺的景象,国立强盛,政治清明,社会稳定,人民安居乐业,同是这一时代也出现了像魏征、房玄龄、长孙无忌这样一批光彩夺目的大臣,他们的故事和传说一直到现在还活跃在人们的闲谈话语之中,唐太宗和他的大臣们已经成为一个光鲜的符号永远定格在人们的记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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