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戊戌变法时局图(戊戌年李岳瑞变法条陈考辨)

戊戌变法时局图(戊戌年李岳瑞变法条陈考辨)第三,从奏折内容看,折首开篇称“窃臣恭读七月十九日上谕,雷霆震迅,万物昭苏……顾自四月二十三日诏书明定国是以后,薄海喁喁,企望新治,而大小臣工,犹是旁观木立,依阿取容,安危利菑,忘辱忍垢,诚如明诏所云,上以诚求而下不以诚应者”。戊戌四月二十三日,光绪下诏明定国是,但沉闷僵化的政治形势并未有多少好转。此前三月初四日,光绪曾以四百里加急传旨申饬各省督抚整顿营勇、严裁空粮。五月各省相继上奏,多敷衍了事,“或裁制兵,或裁防勇,或裁练军,或称业经裁并,无可再裁”,引起光绪极大不满。五月二十七日光绪下旨痛斥诸臣,“当兹时事多艰,朕宵旰焦劳,力图振作。每待臣下以诚,而竟不以诚相应。各该疆臣身膺重寄,具有天良,何至诰诫谆谆,仍复掩饰支吾,苟且塞责耶!”六月十五日,光绪又下旨准部院司员及士民上书言事,各部院及都察院“毋得拘牵忌讳,稍有阻格”。各部院仍多抵制。礼部主事王照上书即遭堂官多次留难。光绪闻后大怒,将

戊戌变法时局图(戊戌年李岳瑞变法条陈考辨)(1)

戊戌变法研究是学界成果丰硕的重要题目。以往学界注意力多集中于康有为、梁启超等关键人物,一些官职不高,但相当活跃,在变法实际运作中发挥重要作用的中下层官员,却由于资料缺失等种种原因,在既有研究中被边缘化甚至忽视,李岳瑞即是这样一个人物。

李岳瑞(1863~1927),字孟符,陕西咸阳人。幼承其父翰林院编修李寅教,后师从同邑名儒刘光蕡。光绪八年(1882)中举,九年连捷成进士,列癸未科殿试三甲第51名。改庶吉士,散馆后“以部属用”。十六年(1891)以工部候补主事考取总理衙门章京。迁工部屯田司员外郎。戊戌维新期间参与变法,兼任矿务铁路总局管股章京,政变后革职回乡。三十一年(1905)受张元济邀赴上海任商务印书馆编辑,兼任《新闻报》撰述。民国成立后,1913年受赵尔巽聘赴北京任清史馆协修,1922年回到西安,任陕西省署秘书长及督署秘书等职。1927年在西安病逝,享年64岁。李氏博学、工文章,为名翰林。着有《春冰室野乘》、《悔逸斋笔乘》、《说元室笔乘》等书、文,另有著作多种散见于各报章,梁启超等人编著《中国六大政治家》中的李卫公及诸葛武侯氏传亦其撰著。又工骈文,尤长词学,有《郢云词》一卷。清季还编有《国史读本》,盛行于世,民国后经印水心增修,世界书局重印。

戊戌前后是李岳瑞一生事业的枢纽。变法期间,李岳瑞向光绪呈奏条陈,提出变法主张,是为李岳瑞变法思想的重要记录。但由于条陈长期未被发现,清廷各类档册中也缺乏该折内容记录,后世只能据梁启超等人记载做概略认识。笔者在阅档中偶然捡出李氏条陈的正折。兹对该折及其与康有为、梁启超、张元济诸人关系略做考订、辨析,以期增进对李岳瑞生平、变法思想及戊戌变法史事的认识。

一、李岳瑞条陈正折的判定及其内容

戊戌期间李岳瑞上奏一事史有明载。《军机处随手登记档》光绪二十四年七月二十六日有李氏上奏记录,军机处录副奏折中也收有当天总理衙门代奏李岳瑞条陈折。但《随手登记》未记事由,录副奏折中代奏折与原附各条陈也已分离。

军机处录副奏折中另有署名总理各国事务衙门章京李岳瑞的奏折文书一件,原纪年标注为咸丰朝。奏折全文共15面。其中正文11面,内容以行草抄录,字迹相当潦草,典型的军机处誊抄备查之件。折首日期未录朝年,只有月日“七月廿六日”。折后附封套一件,正面书“内壹件针封咸丰十年陆月拾壹日自大沽海口大营发限”,背面左书“钦差大臣科尔沁博托拉克泰亲王湍多巴图鲁僧公交递至”,右书“军机处当堂开拆”。封套正面月日和背面上下均加盖长方形印章,字迹已漫漶不清,只能大致辨别印文右为汉篆,左为满文尚方大篆,中界处刻有清本字年月日,是道光以后印制,可能是钦差王大臣关防。很可能据此封套,整理者将该折纪年标注为咸丰朝,这应是该折长期未被发现的原因,但此标注明显错误。

第一,奏折所书奏事人差名为“总理各国事务衙门章京”。总理衙门咸丰十年十二月十日经奕欣等奏准,咸丰颁谕设立。封套日期为咸丰十年六月十一日,此时总理衙门尚未成立。

第二,封套所书“科尔沁博托拉克泰亲王湍多巴图鲁僧公”即咸丰最信任的蒙古亲王僧格林沁。咸丰十年六月十一日(1860年7月28日)正值第二次鸦片战争中第三次大沽之战前夕,四天后英法联军即将在北塘登陆,僧格林沁当时正奉旨以钦差大臣督办军务,负责津沽一带防务。此前五月二十八日至六月十日,咸丰连发六道密旨嘱咐僧格林沁加强大沽防守及与英、法、美等国交涉事宜。僧格林沁接旨后,会同直隶总督恒福于六月十一日致函惠亲王绵愉和军机处,说明同美使、俄使交涉情形。十三日向咸丰奏报大沽军情和同美使交涉情况。现存封套即是僧格林沁致军机处函的信封。而现存奏折不仅内容与当日军情、外交无关,奏折日期比寄信日期也晚了一个多月。因此现存奏折与封套不可能是原封原折。

第三,从奏折内容看,折首开篇称“窃臣恭读七月十九日上谕,雷霆震迅,万物昭苏……顾自四月二十三日诏书明定国是以后,薄海喁喁,企望新治,而大小臣工,犹是旁观木立,依阿取容,安危利菑,忘辱忍垢,诚如明诏所云,上以诚求而下不以诚应者”。戊戌四月二十三日,光绪下诏明定国是,但沉闷僵化的政治形势并未有多少好转。此前三月初四日,光绪曾以四百里加急传旨申饬各省督抚整顿营勇、严裁空粮。五月各省相继上奏,多敷衍了事,“或裁制兵,或裁防勇,或裁练军,或称业经裁并,无可再裁”,引起光绪极大不满。五月二十七日光绪下旨痛斥诸臣,“当兹时事多艰,朕宵旰焦劳,力图振作。每待臣下以诚,而竟不以诚相应。各该疆臣身膺重寄,具有天良,何至诰诫谆谆,仍复掩饰支吾,苟且塞责耶!”六月十五日,光绪又下旨准部院司员及士民上书言事,各部院及都察院“毋得拘牵忌讳,稍有阻格”。各部院仍多抵制。礼部主事王照上书即遭堂官多次留难。光绪闻后大怒,将礼部尚书怀塔布等交部议处,七月十九日又亲书朱谕,直斥怀塔布等“竟敢首先抗违”,“故为抑格,岂以朕之谕旨为不足遵耶!”“若不予以严惩,无以儆戒将来”。将礼部六堂官一体即行革职。旨下后“举朝大骇”。将奏折内容与上述史事对照,二者均相符合。另据统计,总理衙门章京中名叫李岳瑞者只有一人。《随手登记》载变法期间李岳瑞上奏只有七月二十六日一次。据此,该折应是戊戌七月二十六日李岳瑞呈递代奏之条陈。

第四,据《随手登记》,当日李岳瑞有折一件、片一件。现存条陈折首书“臣李岳瑞跪奏,为敬献愚忱,仰祈圣鉴事”。折尾有“谨缮折上陈,伏乞皇上圣鉴,谨奏”。据此格式,可知该折为李岳瑞条陈的正折。

戊戌变法时局图(戊戌年李岳瑞变法条陈考辨)(2)

李岳瑞条陈正折内容大体可分为开篇、主体和结语三部分。

开篇中,李岳瑞折除批评朝臣不积极变法,辜负光绪力谋中兴一片苦心,还向光绪强调指出,面对阻力,变法更需坚决、彻底。“夫今日而言变法,非大变不可,非尽变不可。若犹逡巡顾虑,枝枝节节而为之,旷日持久,不足程功,适贻守旧者以口实”。为此,李岳瑞折提出三条建议作为变法“先务为急之要”,这三条建议即是条陈的主体部分。

第一,“合满汉以大一统”。李岳瑞折从满汉分治不利团结对外、清廷削平太平军之难得益于满汉并用、满汉分治使八旗生计艰难三个方面分析了满汉分治弊端与合满汉理由,提出三条合满汉办法:一,旗民编入民籍。京外八旗,除宗室外可俱改归民籍。二,裁并满汉官缺。各部院尚、侍堂官各裁去一缺。满官贤则去汉留满,汉官贤则去满留汉。司员额缺不分满汉一体铨补。三,汰练旗营。各省驻防,选其壮健习武者编为练军,裁两翼副都统,专以将军统之。其余旗兵听其自谋生业,饷糈以续发三到五年为限,然后停止。

第二,“大更官制以振纲维”。李岳瑞折提出,清廷吏治败坏,根本原因在上下相隔。尤其是“督抚地位太尊,辖地太广,中间层界阶级又极繁缛”,造成官民之间、官员僚属之间互相隔绝,遂使“贤者无所设施,不肖者恣为奸利”,因此变官制重点在外官制改革。应以日本明治维新为榜样,兼仿中国汉朝郡国之制,每省分为三数省,以巡抚领知县,裁去藩臬道府与直隶州等官员。知县中治绩优异者加以五六品至三四品京衔,不再定期迁调,俾得久任其职,尤为优异者直接任为巡抚。再删去一切衙参拜跪等虚文束缚,如此可使“人尽其才,吏举其职”。上德可宣,下情可达。

第三,“变通言路以广登闻”。李岳瑞折指出,朝廷下诏鼓励司员士民上书言事,此“诚千古之盛举”。但如何处理数量众多的上书也是一个问题。对此,李岳瑞折提议利用报纸畅通言路。令士民将上书送交报馆刊印,报纸按期上呈御览。实行此法可“一举而三善”。一便于了解民情。不出宫庭即可浏览万章,坐知天下利病。二便于直接选拔人才。“岩穴之士,不求闻达。罗而致之,无劳荐剡”。三便于澄清吏治。“循良之吏,有善必录。贪墨之徒,不惩自戢”。

最后结语部分,李岳瑞折指出,“非常之原,黎民惧焉”。朝臣以轻变祖制为名阻挠变法,不过为一己私利、个人藏身固位之计。折中又以康、雍、干三帝变革成法为例强调,“我圣祖之开物成务,世宗之不立储贰,高宗之廓开土宇,皆独辟古今未有之局” 。“诸臣而不欲法祖也则已,诸臣而欲法祖,则变法岂可不亟亟哉!”并再次要求光绪下定决心,“决之以不疑,持之以可久”,按照变法本原纲目,先使变法“规模大定”,然后“筹交涉之宜,计富强之策,收已失之权,雪今日之耻”,最终成就雄视四海、称霸五洲伟业。

二、李岳瑞条陈与康有为、梁启超关系

对李岳瑞上奏一事,既往史料多指与康有为、梁启超有关。

李岳瑞与康、梁有关联,这在戊戌当时已为人所知。戊戌四月,严修卸任贵州学政回到北京,初九日收到梁启超函,邀其第二天作为陪客一同宴请日本公使。宴席主人为“卓如、长素、李孟符、徐艺甫”。即梁启超、康有为、李岳瑞和徐致靖侄子徐仁录。

康有为也承认戊戌间与李岳瑞有联系。在自述《我史》中康有为提到李岳瑞开关学会一事,还称戊戌七月初五日,光绪因康有为进呈《波兰分灭记》颁银两千两,李岳瑞代为送达。八月初三日夜康有为离京前夕,李岳瑞又专门探望并通报英俄战事消息。光绪三十二年前后,康有为在游欧途中以《久不得徐子靖侍郎、莹父编修、毅父孝廉及宋芝栋侍御消息,兼怀李孟符郎中》为题作诗二首,怀念戊戌变法诸同志。第二首为“万年清史记维新,功罪如何说党人。击筑我思燕市侣,酒酣梦冷不知春”。诗中虽显示李岳瑞与康有为关系较徐、宋等人稍远,但将李岳瑞引为同党的意思还是非常明显。辛亥后康有为又将该诗在《不忍》杂志上再次刊登。

李岳瑞本人在民国后所著《悔逸斋笔乘》中曾谈及咸丰与恭亲王旧事,称“此事戊戌春在京师闻诸康长素者”,委婉承认戊戌间与康有为有联系。此外,清季李岳瑞著《春冰室野乘》最早在梁启超编辑的《国风报》发表,后集结成册与《国史读本》一起由康、梁控制的上海广智书局出版。

李岳瑞条陈则在戊戌政变后被指系受康有为指使所上。政变发生后,掌福建道监察御史黄桂鋆奏请清算康有为一派“奸党”,将康氏党羽分为“同恶相济,结为死党”,“奏荐匪人,妄希大用”,“咨保匪人,以应特科”和“趋附奸党,受其指使”四等,每等之下开列代表性诸人。在第四等下列有“李岳瑞请改服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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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些戊戌变法的亲历者也称李岳瑞折背后有康有为谋划。胡思敬在《戊戌履霜录·康有为构乱始末》中记有:“七月,李岳瑞请易服色,张元济和之,有为实主其谋。上犹豫未决,有为奏曰:'自古言变法者,皆云小民难与虑始,乐于观成,今一二老成人,尚张利口,牵掣执政之权,筑室道谋,安能成事。古异姓受命者,必变服色,将与天下更始,而不一新其耳目,数千年沉痼惯习,其何术瘳之'。上可其奏,潜遣中使购西服五百余袭,杂优人衣冠以进,将改元开化,择吉谒庙,祭告天地。以太后故,趦趄不敢遽发”。赵炳麟《光绪朝大事汇鉴·戊戌之变》在“八月,召见杨锐赐密诏”条下亦述及此事。“先是,张元济、李岳瑞等请易服制,上以为未可。康有为奏曰:'服制虽细事,然最切于身。今新政行而大臣掣阻,儿戏王言,新政终无效。服制变,大臣褫魄,革面革心,一切新气象自然发现。武灵胡服,明治戎装,皆以此耳'。上然之,令购西服杂优人服进。将请太后命更之。”

不过,上述材料多为间接证据,且多事后追述,有可能受到记述者主观因素影响。与这些材料相比,新发现的李岳瑞条陈是第一手直接证据,也不存在事后人为主观因素干扰。其中虽无改服制内容,但将之与戊戌前后康有为、梁启超等人书、折和文章比较,还是可以看出,李岳瑞折受康、梁变法思想影响颇深。

李岳瑞折开篇强调变法必须大变、尽变,这正是康有为变法的一贯主张。折中“雷霆震迅,万物昭苏”一语,康有为进呈《俄彼得变政记》折中有“雷霆震声,皎日照耀,一鸣惊人,万物昭苏”。结语中“非常之原,黎民惧焉”一句更是康有为的常用语,在戊戌前后康氏书、折中频频出现,甚至原句未变。

具体建议方面,李岳瑞折在变官制主张上受康有为影响最为明显。

李岳瑞折将外官制作为官制改革重点,康有为亦有相同观点。在《日本变政考》中,康有为提出,“今若变行新政,必自郡县之制始”。

李岳瑞折将上下相隔作为吏治败坏原因,康有为在戊戌前的第一、三、四次上清帝书中对此已多有论及。戊戌期间,康有为在进呈《俄彼得变政记》折中再次指出,“中国败弱之由,百弊丛积,皆由体制尊隔之故”。在《日本变政考》中,康有为亦反复强调民间疾苦不能上闻“皆缘官贵疏远之故”。“直省督抚之尊,出门则旌旗遮道,从者塞途;坐于节衙,崇深严閟,小民仰望,有若帝天。故疾苦不上闻,冤抑遍地。”

在改外官制措施上,李岳瑞折提出效法日本明治维新,参以汉代郡国之制,康有为在上清帝第二、四次书中已阐述过同样观点。在《日本变政考》中,康有为亦反复论述参考日本县制和汉朝郡国之制改革外官制。“(日本)以一知县上达于君,下领于民,中间无隔阂,宣上德而通下情,具势皆易,道莫便焉”。“若以吾国太大,不能如日本,亦当用汉人太守领令之例”,“尊其级、厚其秩、久其任、一其权,如日本之制……则可以息仕途奔竞之风,久安其位,得以尽心民事矣。官制之善,宜莫如此。一转瞬间,而国民皆受其益矣”。

李岳瑞折提出删去衙参拜跪等虚文束缚,康有为在进呈《日本变政考》折中亦提出“请皇上纡尊降贵,采纳舆论,大誓群臣,与民更始,去束缚拘牵之例,改上下隔绝之礼”。在《日本变政考》书中论及日本明治维新措施时明确提到去跪拜。“然守旧之党犹多,泰西情意未狎,阻挠之议亦甚;则易衣服、去跪拜、改正朔以率之。”

由上述比较可见,李岳瑞折中破除变法阻力和变官制等主张与戊戌前后康有为进呈书、折内容多有相同。康有为光绪三十二年诗已显示李岳瑞在康、梁集团中属较边缘人物。今人研究也指出李岳瑞并非“康党”核心。虽然不排除戊戌时李岳瑞可能了解康有为进呈书、折内容,但能否像现存条陈这样对康氏书、折详细引用,甚至原句不变,似颇可怀疑。因此,李岳瑞折与康有为进呈书、折在内容上的高度一致性表明,康有为应是参与了该折起草或提供折稿,李岳瑞上奏背后有康有为策划、推动的迹象非常明显。

变通言路建议的内容来源要复杂一些。

李岳瑞折中述报馆于中国古有渊源:“古者诵训道方志、太史观民风,皆以通达下情,勤求民隐。今虽无其官,而报馆实其遗意。”

光绪二十二年,梁启超在《时务报》第一期发表《论报馆有益于国事》,文中论及“报馆于古有征”:“古者太师陈诗以观民风,饥者歌其食,劳者歌其事,使乘輶轩以采访之。……又如诵训掌道方志,以诏观事。掌道方慝,以诏辟忌,以知地俗。外史掌四方之志,达书名于四方,撢人掌诵王志,道国之政事,以巡天下之邦国而语之。凡所以宣上德通下情者,非徒纪述,兼有职掌,故人主可坐一室而知四海,士夫可诵三百而知国政。”

同李岳瑞折比较,梁启超文章在词句、内容上与李折多有接近,文中“人主可坐一室而知四海”之论,与李折中以报纸通言路的第一善“不出宫廷,坐知利病”也非常相似。据此,李岳瑞折在变通言路方面应受梁启超影响很多。

梁文之前,光绪二十一年四月,康有为在《上清帝第二书》中也曾论报馆渊源:“《周官》'诵方'、'训方',皆考四方之慝, 《诗》之《国风》、《小雅》,欲知民俗之情。近开报馆,名曰新闻,政俗备存,文学兼存,小之可观物价,琐之可见土风。清议时存,等于乡校,见闻日辟,可通时务”。同年五月在《上清帝第三书》中论“开广言路”时又提到:“《周礼》有'土训'、'诵训'、'匡人'、'撢人'之官,皆诵四方之故以广耳目”。与梁文对照,可知梁启超报刊思想来源于康有为。因此,就康、梁影响来说,李岳瑞折在变通言路方面应是间接受康有为影响,直接影响来自梁启超。

不过,内容上的相似性还不足以确定梁启超参与了李折起草。政变后不久,流亡日本的梁启超记述政变事迹,刊载于其主持的《清议报》和日本东亚同文会机关报《东亚时论》,是为《戊戌政变记》初期版本。在《政变之分原因》中记有“自礼部堂官革职以后,令天下士民皆得上封奏……刑部主事张元济,有请除满汉界限、废科举、去拜跪、设议院之事。工部主事李岳瑞,亦请去拜跪、用客卿,大裁冗员、翰林院衙门等。刑部主事洪汝冲,请合邦借材迁都”。在《穷捕志士》中记有“李岳瑞,陕西省人。工部员外郎,总理衙门章京,兼办铁路矿务事。上书请变服制,用客卿。今革职永不叙用,并拿问;张元济,浙江省人。刑部主事,总理衙门章京,兼办铁路矿务事,大学堂总办。上书请变官制,去拜跪。今革职永不叙用,并拿问;洪汝冲,湖南省人。刑部主事。上书请迁都,用客卿,并请与日本合邦,保亚洲独立。今拿问。”

从两段记述看,梁启超对李岳瑞等人上奏一事是知情的。尤其对照今存折件,梁启超两次所述张元济、洪汝冲二人衔名、职事等情况和上奏内容都基本正确。但对李岳瑞衔名、职事等情况,梁启超第一次记述有误,第二次补充更正;对上奏内容,第二次记述尚难确证,第一次记述有明显错误。裁冗员、翰林院衙门等是张元济折内容。李岳瑞折不赞同大裁京城冗员冗衙,而是主张改外官制。可见梁启超对李岳瑞个人情况尤其是上奏内容似乎了解不深,有未参与李折起草的可能。若梁启超未参与李折起草,其了解李折内容的来源可能有二。一是王照。政变后王照与梁启超同船逃亡日本,又与梁启超联名致函大隈重信等人解释政变情况。王照本人也曾被康有为托请代奏易服折,内容与梁启超述李岳瑞折内容有相同之处。但王照回忆中并未提到李岳瑞上奏情况。另一来源即是康有为。但梁启超对李岳瑞折情况的两次记述如果都来源于康有为,那么第一次记述中的明显错误又难以解释。因而可能的情况是,梁启超参与了李岳瑞折起草的初期工作,此后康有为或李岳瑞对初稿做了修改。对这些变化梁启超并不知情。第一次记述的是其了解的原初计划上奏内容,第二次经康有为提示后做了更正。

通过上述比较分析,目前可以确认,李岳瑞条陈正折内容受康有为、梁启超变法思想影响很深,破除变法阻力、变官制等主张受康有为变法思想影响最为明显,变通言路建议受梁启超影响较多。康有为参与了李折起草或提供折稿,梁启超可能部分参与了李折起草工作。李岳瑞上奏背后有康有为谋划、推动的迹象非常明显。

三、李岳瑞条陈与张元济条陈关系

梁启超、胡思敬和赵炳麟的记述都显示李岳瑞和张元济两人上奏之间关系密切,档案记录也证实了这一点。戊戌七月二十一日总理衙门代递张元济条陈,二十六日李岳瑞条陈奏上,当日《上谕档》记有“本日总理各国事务衙门奏代递李岳瑞等条陈折……内李岳瑞折一件、片一件应归入张元济条陈核办”。

现存张元济条陈已收入《戊戌变法档案史料》,折中提出一个包括“设议政局以总变法之事”、“融满汉之见”、“通上下之情”、“定用人之格”、 “善理财之策”等五总纲共四十细目的变法方案。将李岳瑞折与张元济折对比,二者在涉及问题、具体内容和变法态度上互有异同。

首先,李、张二折都关注满汉问题,但重视程度不同。张元济折首重议政局,将“融满汉之见”列为第二纲;李岳瑞折则将合满汉作为变法“先务为急之要”的第一条。

在满汉分治之弊与合满汉理由上,张元济折将弊端与理由分开阐述。弊端方面,张元济折指出,满汉殊途之弊有三。一造成旗汉官员隔阂,二助长旗汉矛盾,三旗营制度使满人在生活、生计等方面更受其害。对合满汉理由,张元济折亦提出三点:满汉并用有助清廷削平粤捻大难,利于团结对外,满汉之间已互相同化。与张元济折相比,李岳瑞折将弊端、理由合并叙述,内容则是对张元济折削平粤难、团结对外、满汉同化、旗人生计等问题的综合概括。

在合满汉措施上,张元济折与李岳瑞折基本一致,如编旗入民、宽弛旗禁、续发钱粮、合并满汉官缺等,但多了一条更敏感的“令旗汉互通婚姻”。

值得注意的是,张元济、李岳瑞上奏之前,康有为文章、书籍中对满汉问题讲的不多。在光绪二十一年《上清帝第三书》中,康有为从练兵角度批评满蒙八旗奢靡委顿,要求汰选精练八旗各营,重振满蒙声威。在《日本变政考》中,康有为指出日本华族类同“满洲八旗之世爵,内务府上三族之大家,近支之宗室”,并介绍日本改造华族办法。戊戌四、五月间,康有为又通过杨深秀、宋伯鲁上奏,请派近支王公游历,将八旗官学归大学堂统理,意图在宗室和八旗子弟中培养变法人才。

梁启超在政变前私下对满汉问题态度相当激烈,但公开论著中对之少有提及。政变后不久,九月十二日(1898年10月26日),逃亡日本的梁启超与王照联名致函大隈重信,提出满汉之争是政变原因之一,称戊戌四月康有为受光绪召见并进呈《日本变政记》后,“皇上见之益信改革之可以成就,将次第举行。而满洲诸大臣以为变法不利于己,共思借西后之力以阻挠之”。在与志贺重昂笔谈中,梁启超亦指出荣禄等“满洲党以为改革不利于己,思阻止之”。十一月梁启超又在《清议报》发表《论变法必自平满汉之界始》,文中详细谈到平满汉之法:“一曰散籍贯。……宜各因其所居之地,注其民籍,与汉人一律。则畛域之见自化矣。二曰通婚姻。……朝廷因势而利导之,乘此机会,定满汉互婚之例,既扫积弊,又得大益矣。三曰并官缺。……欲变法,非并官缺不可也。而欲并官缺,非先裁满汉之界不可也。四曰广生计。……计莫如驰旗丁营业之禁,免口粮供给之例,使人人各有所业,则国家与满人,均受其利矣”。与李岳瑞、张元济二折比较,梁文所述四条平满汉方法及其内容基本是对李、张两折满汉分治弊端、合满汉理由等内容的综合。由此可以看出,虽然这些主张具体由谁提出还难以确定,但张元济、李岳瑞折中对融合满汉问题的系统阐述反映的应是戊戌时康、梁一派人共同的变法主张。

其次,在变官制方面,张元济折在“定用人之格”一纲中提出官制改革问题。

改官制范围上,李岳瑞折着重外官制改革,张元济折则提出从京师到外省一整套内外官制改革办法。

对改官制原因,李岳瑞折强调上下相隔造成外官制败坏,将打通督抚州县上下界限作为改官制的重心。张元济折提出“定用人之格”原因在变法不仅需发现人才,“尤当筹善用之法”。而将上下相隔作为“通上下之情”的理由,重点在君民之隔与守旧诸臣对皇上的蒙蔽。

外官制改革措施上二者比较接近。张元济折亦提出“今之牧令,……宜升其阶秩,并照京员言事之例,条陈事件,由督抚原封呈递。再裁去道府等官,以省压制”。但将去拜跪作为“通上下之情”的措施,侧重通君臣之情,要求“除大典礼外,寻常觐见,应请立而不跪,亲重老臣,则锡之坐位,以示优礼”。

第三,在通言路方面,张元济折有“通上下之情”一纲,亦提倡士民言事和以报纸通言路。“许士民言事,均得径达御前”。“饬下总理衙门,将中国所有新报各备一份,统以原本逐日进呈御览,不准择要选录,以杜壅蔽之渐”。但利用报纸的侧重点不同。张元济折将阅览新报作为光绪获取变法信息的手段,李岳瑞折把报纸作为士民上书工具。处理士民上书方法上二折也不同。李岳瑞折提倡士民通过报纸上书言事,张元济折在“设议政局以总变法之事”一纲下提出由议政局管理上书言事。“士民条陈,以后必多,亦可先交该局阅看。”

总体而言,李岳瑞折和张元济折在内容上都与康、梁变法思想有许多相同或相近之处,反映出他们或是受到康、梁变法思想影响,或是与康、梁有共同变法主张,这是二人在戊戌维新中能与康、梁等人走到一起,成为康有为变法支持者、合作者的重要基础。

李、张二折相比,涉及问题、具体内容与变法态度上有许多相同之处,也存在不少差异。张元济折是一个比较全面的变法方案,李岳瑞折对张元济折中满汉关系、外官制改革、变通言路等问题做了进一步强调和发展;对上下相隔、去拜跪,二折具体内容相同,但出发点不同,李折为变官制,张折为通上下之情;在报纸利用上,张折将之作为光绪获取变法信息的手段,李折将之作为士民上书的工具;在处理士民上书问题上,张折主张通过议政局,李折提倡以报纸言事。变法态度上,张元济折更为激进,在满汉关系上提出满汉通婚,变官制上提出内外官制通盘改革办法。李岳瑞折态度相对缓和,未提满汉通婚问题,变官制也只强调外官制改革。

由此,李岳瑞折与张元济折在涉及问题上前后相继、具体内容上互有异同、变法态度上缓急有别,两折构成鲜明的呼应关系,显示出两折都有康有为等人参与起草或提供折稿,上奏背后都有康有为居中谋划和推动。两折一起构成戊戌七月二十日后康、梁派变法主张和行动的重要记录。

四、李岳瑞条陈与其本人变法思想关系

从目前可见的戊戌前李岳瑞个人文献中,还找不到其戊戌条陈的直接思想来源。但若因此把李岳瑞折反映的变法思想都归功于康、梁等人,甚至认为李岳瑞折完全由康有为等人代拟,则可能有失偏颇。

首先,戊戌之前,李岳瑞受其师刘光蕡影响,注重经世致用,对关系国计民生的漕粮、水利等事非常关注。面对列强欺凌,李岳瑞主张顺应时势,以西方之长补中国之短。“惟圣通变,惟贤识时”,“取彼所长,远人是师”。李岳瑞尤其崇尚以果敢之力建非常之功。在评论左宗棠等人创建福建船政局一事时,李岳瑞赞叹道:“夫非常之事,必待非常之人。非文襄之卓见远猷,则船政不能立;非文肃之精心果力、独任艰巨,则船政虽立而不能成;然非圣天子知人善任,不惑群言,则虽有立之成之之才,而不得竟其用。呜呼!五年之功,万世之计也,岂不伟欤!”这种变法必须依靠皇权,并由卓见、果敢大臣推行的颇为激进的改革态度,无疑为戊戌间李岳瑞接受康有为变法思想,成为康有为变法的支持者、合作者奠定了基础。

其次,从当时形势看,李岳瑞折中的变法思想有多种来源。对李岳瑞折中涉及的问题和变法主张,戊戌时康、梁之外的其他各派维新力量多有共识。满汉关系方面,一些支持变法的汉官对之相当关注。七月十四日光绪颁布裁冗谕旨,将詹事府等京内外衙门、官员严加裁撤。恽毓鼎称赞谕旨体现“变法之精心”,同时进一步指出:“唯微臣愚见,圣朝中外一家,将三百载,而满汉之见犹不能融,堂司各官皆重重对设,是每官常增一倍也。又,京师文武大小满官专缺,其数尤繁,斟酌重轻,岂无可议?乃满臣既不肯言,汉臣又不敢言。旷职糜禄,莫此为什!”重视报纸作用更是当时各派维新力量较为普遍的看法。张之洞在《劝学篇》中专列《阅报》一篇,以八语概括阅报之善:“不出户,知天下;罕更事,知世变;未从政,达民情;寡交游,得切磋”。因此,消融满汉矛盾、重视报纸作用是当时社会维新思想的潮流,这些社会思潮都为李岳瑞的变法思想提供了来源,将李岳瑞折反映的变法思想完全归功于康、梁,尤其是康有为个人创见,显然是不合适的。

第三,对条陈中的变法建议,李岳瑞亦有自己的认识与见解,这在以报纸变通言路方面最为典型。对报纸作用,李岳瑞和康、梁一样早有重视。光绪二十二年汪康年等人创办《时务报》,李岳瑞就主动承担在京师的募收捐款和报纸推销工作,并将《时务报》寄给其师刘光蕡,推动陕西维新活动开展。戊戌期间又利用在总理衙门任职之便向《国闻报》传递变法消息。可见李岳瑞对报纸作用早有自己的认识与经验。前文已经指出,变通言路建议受梁启超影响很多,但梁可能并没有参与李折最终定稿,而对李折影响较大的梁启超论报馆一文也发表于李岳瑞熟悉的《时务报》。因此,变通言路建议很可能是李岳瑞根据自己与康、梁的共同主张,并参考梁启超文章最终写成。

总之,现存李岳瑞条陈完全由康有为等人代拟的可能性不大,很可能是李岳瑞在康、梁折稿基础上融合己意修改而成。折中提出的变法主张应视为李岳瑞和康有为、梁启超等人变法思想的综合体现,亦是戊戌间李岳瑞本人变法思想的重要反映。

五、结语

综合上述对李岳瑞戊戌条陈及其与康有为、梁启超、张元济诸人关系的考订、辨析,本文初步获得以下认识:

第一,戊戌七月二十日光绪令四章京入值军机处,百日维新进入高潮阶段,康、梁派维新力量与反对势力的斗争也更加激烈。为破除变法阻力,李岳瑞在康有为推动下向光绪上奏,提出合满汉、更官制、通言路三条变法建议。康有为参与了李折起草或提供折稿,梁启超可能部分参与了李折起草工作。三条建议是李岳瑞和康、梁等人变法思想的综合体现,也是李岳瑞本人变法思想的重要反映。李岳瑞折又与先期上奏的张元济折呼应,涉及问题上前后相继、具体内容上互有异同、变法态度上缓急有别,共同构成七月二十日后康、梁派变法主张和行动的重要记录。以往研究对戊戌期间李岳瑞变法行动的认识限于向康有为传递消息等事,对其变法思想的记述多有缺失、讹误。上述新发现的史实,可以弥补对李岳瑞变法思想和行动认识的不足。

第二,现有对戊戌七月二十日后康、梁派变法主张和行动的研究集中于裁冗官冗署、开懋勤殿及政变发生等方面。李岳瑞折表明,康、梁派变法主张和行动的涉及面要广泛的多。面对变法新形势、新问题,李岳瑞折与张元济折呼应,在张折基础上着重满汉矛盾、外官制改革和变通言路三方面为光绪出谋划策,努力克服各方面困难、阻力,推动变法实行。这些通过李岳瑞折新发现的史实,为较全面认识百日维新后期康、梁派变法主张和行动奠定了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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