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市无锡交通运输局官网(无锡市交通运输局重要通告)
常州市无锡交通运输局官网(无锡市交通运输局重要通告)涉疫情防控违法行为的通告关于依法严厉打击交通运输领域请广大市民严格遵守防疫规定,主动配合防疫管理,对不主动报备、不执行健康管理措施、违规外出、搭乘公共交通工具、出入各类公共场所、参加各类聚集性活动的,公安机关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广大市民发现单位或个人凡违反上述规定的,应立即拨打110报警电话进行举报。无锡市公安局2022年3月30日
无锡市公安局
关于严格执行来锡返锡人员健康管理的通告
为毫不动摇地坚持“外防输入、内防反弹”总策略和“动态清零”总方针,进一步压紧压实防疫责任,坚决守护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根据《无锡市疫情防控第78号通告》精神,现就严格执行来锡返锡人员健康管理工作通告如下:
所有外地来锡返锡人员,应立即向目的地单位、社区(村)报备,由属地社区严格实行相应健康管理措施。其中,“7 7”健康管理措施人员,前7天集中隔离(每天1次核酸检测),后7天居家隔离(足不出户、单人单户、上门磁,第3、7天各1次核酸检测)。“3 4 7”健康管理措施人员,前3天落实居家健康监测(足不出户、每天1次上门核酸检测),后4天健康监测(每两天1次核酸检测),最后7天健康监测(第10、14天各1次核酸检测);“3 11”健康管理措施人员,前3天落实居家健康监测(足不出户、每天1次上门核酸检测),后11天健康监测(第7、14天各1次核酸检测)。
请广大市民严格遵守防疫规定,主动配合防疫管理,对不主动报备、不执行健康管理措施、违规外出、搭乘公共交通工具、出入各类公共场所、参加各类聚集性活动的,公安机关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广大市民发现单位或个人凡违反上述规定的,应立即拨打110报警电话进行举报。
无锡市公安局
2022年3月30日
关于依法严厉打击交通运输领域
涉疫情防控违法行为的通告
为全面落实中央、省、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部署要求,落细落实各项疫情防控措施,切实维护交通运输市场秩序,坚决防范疫情通过交通运输工具传播扩散,全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根据法律法规规定,交通运输部门将对交通运输领域以下涉及疫情防控的违法行为依法严厉打击:
一、道路旅客运输企业、网约车平台公司未按照疫情防控要求暂停往返中高风险地区的道路客运(班线、包车)服务和城市公交、出租汽车(含网约车)、顺风车等的跨城业务的;
二、未经许可、超越许可事项或者使用无道路运输证的车辆从事往返中高风险地区跨城旅客运输经营的;
三、客运包车往返中高风险地区未持有有效客运标志牌、不按照包车标志牌载明的事项运行、起讫点均不在车籍所在地的;
四、驾驶员未取得从业资格证驾驶道路运输车辆往返中高风险地区的;
五、船舶到港停泊,船员擅自离船上岸的;
六、来锡返锡货运车辆搭乘与当次运输无关的人员或者违规载客从事客运经营的;
七、经过疫情防控查验点的车辆和人员,隐瞒行程或者拒不配合查验点工作人员检查的;
八、交通运输行业纳入核酸检测范围的人群,未按照规定频次进行核酸检测从业的;
九、道路水路运输企业、港口企业、交通工程项目建设和施工单位未按照国家、省、市要求履行疫情防控主体责任和落实疫情防控举措,未督促从业人员做好个人防护和健康监测,未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从业人员聚集的;
十、交通运输从业人员不按规定佩戴口罩且不听劝阻,拒不执行信息登记、身份核查、扫码测温等依法实施的疫情防控措施,有发热、咳嗽等相关可疑症状未及时报告,带病上岗的;客运车辆驾驶员未按规定核验乘客健康码并提醒乘客全程佩戴口罩的。
任何单位和个人具有以上情形,构成违反交通运输法律法规的,交通运输部门将依法快速、从重查处,并纳入信用记分考核;未严格落实疫情防控要求,未切实履行疫情防控主体责任,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或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移交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广大市民如发现上述违法情形,欢迎拨打12328交通运输服务监督电话进行举报。
特此通告。
无锡市交通运输局
2022年3月30日
责编:蔚来
来源:平安无锡、无锡交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