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迅的小说风格(最有鲁迅味道的小说)
鲁迅的小说风格(最有鲁迅味道的小说)全文以采用第一人称的叙述方式,讲述了“我”在十几年的追寻梦想的过程中,不断碰壁,但仍然在苦苦探索。人到中年之后,再读它,恍然大悟,书中字字句句皆是自己的人生。小说以“我”的视角推进故事,在酒楼上,“我”与旧时好友吕纬甫意外相逢,然后两人交谈,主要是“我”在听,吕纬甫在叙说。故事的基调低沉缓慢,从中我们感受了到生而为人的不易与刻骨铭心的孤独之感。年少不经事,目之所及,皆是别人的故事,为他人洒几滴同情泪水。
《在酒楼上》这篇小说,比起鲁迅的其他小说,如《阿Q正传》、《孔乙己》等来说,它的知名度要低得多。
因为,它太不像一篇小说了,它更像是作者内心的自况。
周作人谈起鲁迅的作品时,曾经说他最喜欢的就是这篇《在酒楼上》,因为它最有鲁迅的“气味”。
这一篇鲁迅味道很重的小说到底讲什么呢?
小说以“我”的视角推进故事,在酒楼上,“我”与旧时好友吕纬甫意外相逢,然后两人交谈,主要是“我”在听,吕纬甫在叙说。
故事的基调低沉缓慢,从中我们感受了到生而为人的不易与刻骨铭心的孤独之感。
年少不经事,目之所及,皆是别人的故事,为他人洒几滴同情泪水。
人到中年之后,再读它,恍然大悟,书中字字句句皆是自己的人生。
全文以采用第一人称的叙述方式,讲述了“我”在十几年的追寻梦想的过程中,不断碰壁,但仍然在苦苦探索。
这天,“我”回到以前教书的S城,想找几个曾经志同道合的同事聊聊天。
终究没能实现,于是“我”到酒楼吃酒,不期遇到了旧友吕纬甫。
“觉得北方固不是我的旧乡,但南来又只能算一个客子。”
“我”在外漂泊了半生,回到了阔别已久的家乡。
本来是熟悉的故乡,却已经面目全非。
工作多年的北方,尽管熟悉,却不是根之所系;魂牵梦萦的家乡,尽管情深,却倍感陌生。
“寻访了几个以为可以会见的旧同事,一个也不在,早不知道散到哪里去了。”
再亲密的伙伴,也会渐渐走散于人群之中。
不会有人会永远在原地等你。
“我”在陌生的地方,在陌生的人群中,感到了前所未有的孤独。
而“孤独感”正是鲁迅先生最热衷的情感基调。
在这样苍凉悲伤的心绪中,“我”竟然遇到了吕纬甫。
占据“我”心的是害怕与吃惊。
他的面貌已经改变,这是情理之中。
“我”吃惊是这个旧时同伴,整个精气神的变化。
“行动却变得格外迂缓,很不像当年敏捷精悍的吕纬甫了。”
“我”很高兴,邀请吕纬甫同坐吃喝。
他起初还很客气,稍显局促,毕竟已经十年未见。
而且从他的穿着打扮不难发现,吕纬甫这十年过得并不如意:
如今在一户人家教书,再早些就是做了些无聊的事情。
用无聊来敷衍,是对曾经梦想的否定。
理想在现实面前屡遭打击,吕纬甫只能选择低头,屈服现实。
主人家只要他教孩子们读儒家的那一套陈腐的学问,这是他以前颇愤慨的。
“连算学也不教,不是我不教,他们不要教。”
人在屋檐下,不能不低头。
圆滑,是成年人的代名词。
曾经的激情,成了用无聊来掩盖失败的惆怅。
十年前,我与吕纬甫的关系很亲近。在一起吃饭,也毫不客气,经常是互相请客。
一别十年后重逢,两人却生疏客气起来。
点菜时,两人互相推却,都不肯轻易地点菜,于是账单也就分不清哪些是谁的帐。
听凭堂倌口头点了几个菜。
到了分别的时候,吕纬甫不再像先前那般客气。
“只向我看了一眼,便吸烟,听凭我付了帐。”
这场相遇就草草结束了。
那个在“我”心目中,如斗士一般存在的吕纬甫,兜兜转转了一圈,还是选择向现实妥协。
他要养活一家子人,为了钱,放弃了梦想,整天做着无聊的教书工作。
原先敢于去城隍庙拔神像胡子的吕纬甫,现在却在教授《女儿经》。
生活太残忍了,没有一件事如意。
兜里没钱,先前点菜时的客气,结账时退缩,则显得特别虚伪。
“我”对吕纬甫的失望,显然被他察觉。
“我有时自己也想到,倘若先前的朋友看见我,怕会不认我做朋友——然而我现在就是这样。”
对老朋友,对以前的自己,他是感到羞愧的,但是也毫无办法。
“看你的神情,你似乎还有些期望我——我现在自然麻木得多,但是有些事还看得出。这使我很感激,然而也使我很不安:怕我终于辜负了至今还对我怀着好意的老朋友。”
“我”的目光,像一种审判,让吕纬甫在谴责与揭发自己。
他一方面羡慕“我”在追寻梦想,一方面对自己的妥协也毫无办法。
吕纬甫给“我”讲了两个故事:
第一个故事,是讲述了他为什么要回故乡来。
他有一个弟弟,三岁的时候就死了。堂兄写信来告诉他,弟弟的坟已经开始浸水,恐怕不久就会陷到河里。
母亲急得整夜睡不着,一定让他想办法。
“然而我能有什么法子呢?没有钱,没有工夫:当时什么法都没有。”
那段时间的吕纬甫确实落魄、困窘不堪。
迁坟一事,也加重了他的罪孽感。
曾经跟他那么要好的弟弟,可是,现在自己却无力保住他的安息之所。
总算熬到了年假的时候,他才回了老家来给弟弟迁坟。
然后,他看到的只有烂掉的棺木,除此之外,什么都没有。
“被褥、衣服、骨骼,什么都没有。我想,这些的都消尽了,向来听说最难烂的是头发,也许还有罢。我便伏下去,在该是枕头所在的泥土里仔仔细细的看,也没有,踪影全无。”
于是,他就用棉花包了些泥土 ,放进新买的棺材里。“运到父亲埋着的坟地上,在他坟旁埋掉了。”
一个人明明存在过,死后却“踪影全无”,一点痕迹都没有留下。
明知道迁坟是骗,他也要埋葬,为了给母亲一个交代,也是给自己一个安慰。
逝去的虽然消失了,但活着的人仍努力想抓住他们存在的影子。
因为一旦遗忘,那个逝去的生命真的就是毫无价值了。
人到中年,我们要渐渐开始习惯告别。
与过去告别,与亲人告别------
可是,要告别得潇洒、体面,谈何容易!
第二故事讲述了旧时有一个邻居叫长富,他有一个女儿叫阿顺。
生得并不好看,却很能干,十几岁就没了母亲,底下的弟弟妹妹都靠她料理。
年轻女孩子都爱美,阿顺也是。
她很羡慕别的女孩有绒花,向父亲要求,结果挨了父亲一顿打。
母亲将这件事记了下来,就让吕纬甫这次回乡,给阿顺带两朵绒花。
为弟弟迁坟是一件沉重的责任,这件事对吕纬甫来说,就特别轻松愉快了。
他很愿意去为阿顺买绒花。
在他眼中,阿顺虽然长得不美,心地却是极其善良纯朴的。
这份赤子之心感动着他,促使他急切地想将绒花亲手送给阿顺。
然而 ,阿顺还是没能戴上自己梦寐以求的绒花。
她已经死了。
死于和她母亲一样的病。
其实,她早就有了病症,为了不让家里人担心,她一直瞒着。
“大约从去年春天以来,她就见得黄瘦,后来忽而常常下泪了,问她缘故又不说;有时还整夜的哭,哭得长富也忍不住生气,骂她年纪大了,发了疯。”
在临死之前,阿顺还要承受着亲人的不理解。
甚至,自己的亲伯伯也要来吓唬她,说她的未婚夫品行十分恶劣。
难以想象,阿顺每天除了忍受身体上的痛苦,精神上更经历着难言的折磨。
内外交困,阿顺最终默默地死去,带着对人世间的眷恋,对亲人的不舍。
阿顺的死亡,击碎了吕纬甫对家乡的最后一点美好的幻想。
他还是送出了绒花——送给了阿顺的妹妹阿昭。
对母亲,依然要骗,骗母亲说阿顺喜欢得不得了。
在成年人的世界里,欺骗也都成了善意,成了无奈的荒凉。
那朵用不凋谢的绒花,戴在另一个女孩的头上,却再难有美丽的光彩。
美好的东西,逝去了,永远不可能死而复活。
书中作者借吕纬甫之口说的一段话,特别打动我心:
“少年时,看见蜂子或蝇子停在什么地方,给什么来一吓,即刻飞去了,但是飞了一个小圈子,便又回来停在原地点,便以为这实在很可笑,也可怜。可不料现在我自己也飞回来了,不过绕了一点小圈子。”
吕纬甫由一个闪着奇异光芒的,反封建的斗士,变成了一个与现实妥协,只关注生活琐碎小事的平庸之辈。
他的转变,不正是映照了我们大多数人的成长?
每个人的内心都藏着一个绚丽的大舞台,可我们只能在舞台下面鼓掌。
平凡的生活,让我们变得平庸,但只要心中有梦,平凡亦是伟大。
每个认真活着的人都是自己的英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