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物业服务等级标准是什么(延安城区物业服务等级核定实施方案来了)
陕西物业服务等级标准是什么(延安城区物业服务等级核定实施方案来了)物业服务等级核定工作采取年度分级核定的方式进行,原则上每两年同一住宅小区只核定一次。由街道(乡镇)组织社区、业主委员会或业主代表(不少于3人)进行核定,核定结果报区物业服务中心备案。(二)物业服务等级核定工作的主体二、物业服务等级核定方式(一)物业服务等级核定对象范围延安城区内实施物业服务的住宅小区进行物业服务等级核定。商业、办公写字楼、别墅等实行市场调节价不进行物业服务等级核定。已召开业主大会成立业主委员会的住宅小区,物业服务费和停车服务费应结合住宅小区的建设标准、配套设施档次及物业买受人对物业服务的预期等情况,协议确定相应的收费和服务标准。
近日,华商报二三里资讯记者在延安市宝塔区人民政府官网上看到延安城区物业服务管理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延安城区物业服务等级核定实施方案》的通知,对城区物业相关事项作了详细说明。
据了解,为巩固提升物业管理改革成果,贯彻落实物业服务于民、服务大局、服务社会的工作要求,充分发挥物业服务对社会发展的重要作用,满足延安城区物业小区居民多样化多层次的服务需求,按照《陕西省物业管理条例》、延安市发改委、延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延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延安市物业服务收费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延发改价格〔2020〕166号),延安市宝塔区经济发展局、延安市宝塔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延安市宝塔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延安城区物业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延区经发〔2021〕13号),延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延安市住宅小区物业服务指导标准(试行)的通知》(延市住建政发〔2021〕5号)等有关规定,遵循“质价相符、优质优价”的原则,制定本方案。
一、物业服务等级的划分
延安城区物业服务等级,按照①基本要求②客服管理③房屋管理④共用设施设备维修养护⑤公共秩序维护⑥保洁服务⑦绿化养护管理⑧社会信誉等八个方面具体要求,由高到低设定一级、二级、三级、等外四个等级。每个服务等级区分为优秀、良好、合格和不合格四个核定档次。
二、物业服务等级核定方式
(一)物业服务等级核定对象范围
延安城区内实施物业服务的住宅小区进行物业服务等级核定。商业、办公写字楼、别墅等实行市场调节价不进行物业服务等级核定。已召开业主大会成立业主委员会的住宅小区,物业服务费和停车服务费应结合住宅小区的建设标准、配套设施档次及物业买受人对物业服务的预期等情况,协议确定相应的收费和服务标准。
(二)物业服务等级核定工作的主体
物业服务等级核定工作采取年度分级核定的方式进行,原则上每两年同一住宅小区只核定一次。由街道(乡镇)组织社区、业主委员会或业主代表(不少于3人)进行核定,核定结果报区物业服务中心备案。
(三)物业服务等级核定计分方式
延安城区物业服务等级核定实行百分制,不同服务等级综合得分在90分以上(含90分)的为本服务等级优秀档次,得分80分(含80分)以上的为本服务等级良好档次,得分在60分(含60分)以上的为本服务等级合格档次,得分在60分以下的为本服务等级不合格档次。
(四)实行重点事项一票否决制度
年度内物业服务项目发生以下情况的,年度评定结果为不合格:
1.物业服务企业未签订前期物业服务合同或物业服务合同未备案、未年度审验的;
2.因物业服务企业责任造成重大安全、信访、公共卫生等事故,影响社会稳定和正常社会秩序,影响恶劣的;
3.物业服务企业违规占用、挪用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
4.电梯未年检的;
5.物业服务企业未建立企业财务制度的;
6.退出项目不按照《延安城区物业项目服务退出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未退出和未履行相应义务的;
7.有其他严重不良行为的。
(五)实行额外加分减分制度
1.加分内容两年内获得省、市区表彰的物业项目,服务等级核定时,分别加10分、5分,多处受奖,只加一处最高分;获得省级优秀示范物业项目,服务等级核定时,加3分;以物业服务企业为主体,建设智慧物业、平安社区、居家养老、托幼、社区文化各加2分,开展疫情防控、脱贫攻坚、创文、创卫等工作中受到政府表彰的各加1分。
2.减分内容两年内被市、区通报的物业项目且整改不到位的,物业服务等级核定时,扣5分。
三、物业服务等级核定程序
由街道(乡镇)组织辖区内物业服务企业按照《延安城区物业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延安市住宅小区物业服务指导标准(试行)的通知》,拟定服务标准和收费标准并向全体业主公示(公示期为7天),同时按照《民法典》第二百七十八条的规定人数征集意见。
如全体业主同意拟定收费标准和服务等级,按对应等级收费和提供服务,不再进行等级核定,由所属街道(乡镇)每年考核物业服务成效。
(一)实施前期物业服务的住宅小区等级核定程序。开发建设单位在招标选聘物业服务企业前,应按照《延安城区物业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延安市住宅小区物业服务指导标准(试行)的通知》要求,结合小区实际情况,在招标公告中拟定前期物业服务等级、收费标准等前置条件,中标企业签订的《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应明确物业服务内容、服务等级、收费标准、计费方式和计费起始时间等内容和规定,经所在地街道、乡镇同意后报区物业服务中心备案。
前期物业服务等级核定按照以下程序进行:
1.核定年第一季度由物业服务企业向所在地街道、乡镇申请,同时提交以下资料:
(1)《延安城区物业服务等级核定申请表》;
(2)物业服务企业营业执照;
(3)《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备案证明;
(4)物业服务企业承接查验资料。
2.街道、乡镇收到申请后,组织社区、业主代表(不少于3人)进行现场打分。
3.街道、乡镇依据打分结果综合评定,出具核定结论,报区物业服务中心备案。。
4.区市场监管局依据《延安城区物业服务等级核定公示表》对物业服务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依法进行监管。
5.开发建设单位(物业服务企业),应将《延安城区物业服务等级核定公示表》、物业服务收费项目、收费标准和物业服务内容在售楼部(办公区域)内显著位置、小区的主出入口、小区内主宣传栏予以长期公示。
(二)已召开业主大会、成立业主委员会的物业服务小区,物业服务等级及物业服务收费标准,由业主委员会与物业服务企业协商,经街道(乡镇)组织召开业主大会决定后确定并签订《物业服务合同》。如需物业服务等级核定,按照以下程序进行:
1.由业主大会授权业主委员会向所在地街道、乡镇申请,同时提交以下资料:
(1)《延安城区物业服务等级核定申请表二》;
(2)物业服务企业营业执照;
(3)《物业服务合同》及备案证明。
2.街道、乡镇收到申请后,组织社区、业主委员会(业主代表不少于3人)进行现场打分。
3.街道、乡镇依据打分结果综合评定,出具核定结论,签署《延安城区物业服务等级核定公示表》,并报区物业服务中心备案。
4.物业服务企业应将《延安城区物业服务等级核定公示表》和物业服务收费标准在办公区域内显著位置、小区的主出入口、小区内主宣传栏内予以长期公示。
四、保障措施
(一)物业服务等级核定工作,按照每两年核定一次的原则进行,如对当年服务等级核定有异议(按照《民法典》第二百七十八条的规定人数),需要重新核定的,由所在地街道(乡镇)组织社区、业主委员会(业主代表不少于3人)进行业主满意度调查,根据满意度测评结果,出具核定结论。
(二)在等级核定年第一季度末未提出物业服务等级核定申请的住宅小区,将对其提供服务的物业服务企业进行全区通报,同时按照等外物业服务等级予以公示。
(三)评为合格的物业服务企业执行相应等级的收费标准;评为优秀的物业服务企业征求全体业主同意后,可在相应等级收费标准上上浮收费标准;评为不合格的物业服务企业在相应的等级收费标准基础上下浮收费标准。下一年度考核仍不合格的,作降低服务等级处理,同步降低收费标准。
(四)连续两年未参与服务等级核定的企业,原服务项目为前期物业的,由社区组织业主自行选聘新的物业服务企业接管,按照前期物业招投标办法履行招标手续。原服务项目为非前期物业的由原招标主体重新进行招投标选聘新的物业服务企业。
(五)实行政府指导价的物业服务区域机动车停放场所类别按照设施条件和服务条件由高到低设定为一类、二类、三类三个类别。由街道(乡镇)组织社区、业主代表(业主委员会)不少于3人进行现场评定。
(六)每个物业服务项目等级和机动车停放场所类别评定工作需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
(七)实行政府指导价的住宅小区物业服务标准明显高于核定服务标准的,物业服务小区申请服务等级升级时,应在街道(乡镇)、社区组织下进行满意度测评,征得80%业主满意后,出具核定结论。
(八)存在特殊因素的小区,由街道(乡镇)、社区出具书面意见后,不进行物业服务等级核定,由区经发局单独制定物业服务收费标准。
五、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物业服务等级核定制度,是巩固物业管理改革成果,提升物业服务整体水平的有效途径,也是发挥行业监管职能,提高行政管理效能和形成常态化监管机制的重要手段。各街道、乡镇必须履行主体作用,加强组织领导,配齐配强工作人员,制定具体工作措施,细化工作流程,严把政策关,广泛征求意见,确保“一费制”落实落地、落出成效。住建、经发、市场监管要做好相关政策解读和业务培训,指导督促街道、乡镇积极推进物业服务等级核定和“一费制”试行工作,市场监管部门要加大执法力度,切实规范物业服务企业收费和服务行为,真正形成“质价相符、优质优价”的物业管理改革新局面。
(二)认真履约,诚信服务。各物业服务企业要坚持依法守约、诚信服务的意识。在信守服务合同、落实服务内容、保证服务标准、严格内部管控等方面下功夫,努力实现物业服务专业化、规范化、标准化和精细化,持续提升物业服务水平,不断提高业主满意度。
(三)严格标准,务求实效。各街道(乡镇)要按照“属地管理”原则,认真履行监管职责,严格把握评定审核标准,周密组织实施,对核定为不合格项目、企业要跟踪督促整改,保证工作效果。对不严格执行核定标准、弄虚作假等行为进行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依法依规处理。
延安城区物业服务等级核定工作于2021年6月底结束。
六、本实施方案由区住建局负责解释,试行期一年。原《延安城区物业服务等级核定实施方案》的通知(延物改字[2020]4号)作废。
LS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