零和博弈的过时观(奉行零和博弈的单边主义扼制不了)
零和博弈的过时观(奉行零和博弈的单边主义扼制不了)其本质是一种高维的“正和”模式,“共同富裕”的本质不是劫富济贫,弱肉强食者的幸福是比较得来的,他们把幸福建立在自己与弱者的差距上。所以他们永远不懂也不愿意承认:
【没有逻辑的人看不到真相】系列之②:
奉行“零和博弈”的单边霸权主义注定扼制不了“升维正和”的人类命运共同体!
别紧张,我说的不(只)是M国与bei约,
我说的是经济领域的企业战略选择与经营模式设计的问题。
弱肉强食者的幸福是比较得来的,
他们把幸福建立在自己与弱者的差距上。
所以他们永远不懂也不愿意承认:
“共同富裕”的本质不是劫富济贫,
其本质是一种高维的“正和”模式,
从利益共同体升华到命运共同体,
联合起来与落后的生产力竞争!
新的生产工具,新的生产资料,
新的业务模式,新的产业生态。
与落后的生产力和低级的消费水平展开竞争。
如果你站队在落后的生产力、固守落后的业务模式,
被时代抛弃就是迟早的事情,
不用考虑是谁要刻意或无意消灭你,
不用纠结是否存在“消灭你与你无关”。
零和博弈思维下的竞争都是内卷。
这些不创造价值的内耗,
只是存量价值的再分配,
而不是创造增量的价值。
自由市场经济的思维不会理解:
夫唯不争,故天下莫能与之争。
前面的这个“不争”的争,
指的就是存量价值再分配的竞争。
他们更不懂得:
天人合一,是顺应、适配、互补,
不是竞争、侵占、掠夺。
“零和”博弈下的竞争,是你死我活。
“正和”模式下的合作,是共同进步。
按:正和模式,是相对零和博弈而言,与其相关的还有“负和”博弈,分别代表竞/合双方会遇到的“共赢、此消彼长、两败俱伤”等三种情况。
声明:以下内容,仅是基于“正和模式”的延伸思考,尽量从客观角度阐述,并不代表本人支持或反对这样的立场。
思考①:
自由资本进入市场是为了单纯的逐利,
收割完韭菜之后拍屁股走人,
留下一地鸡毛,心安理得。
国家资本要的是市场健康、多维度效益,
经济利益、基础民生、社会稳定、繁荣昌盛······
发心不同,思维模式行为模式必然不同,
责任和使命更是形同水火。
怎么把两种资本进行有机结合,
各取所需、允许资本发挥积极的“善”意,
又要预防其恶意“做空”和强行收割,
这是设计市场规则的高层要解决的难题。。。
思考②:
再往更大的范围去思考:
当今人类的两大路线之争,
看似是政治体制的差异,
归根结底是文化的不同。
东方文化崇尚和光同尘、允许和而不同,
西方奉行精英文化优胜劣汰,同而不和,
不能上升到更高维度,就永远无法调和。
或许,只有外来威胁力量真正到来之时,
大家才放下隔阂、实现同仇敌忾的团结?
【题外话】换个角度,这种思维也可以用于国资平台企业化解“债务”危机!
2020年在“组织绩效万里行”某省国资企业专场的演讲之后,有位城投集团的高管咨询我有没有快速化解“隐债”的办法,彼时该集团的实际资产负债率已经超过红线。
得知他们的“债主”的背景后,我送了她三个字:
“债转股!”
“可这事儿我们自己做不了主啊!”她一下子就明白了我的意思。
“你们替ZF背负隐债,谁的压力最大?”我问她。
“当然是上面的领导们。”
“债转股的事情,谁能做得了主?”
“也是领导们!”
“那不就得了吗?领导们或者是暂时没想到这个方法,或者没到合适的时机,时机到了会有办法的!作为专业人员,你们有向领导提供可选方案的义务。。。必要的时候还可以先让债券所有人与其他股东做债权与资产的置换,然后再做债转股!”
“谢谢李老师,我明白了!”
时间过去两年多了,不知道她的问题是否得到妥善的解决。
但从前段时间各地城投类企业扎堆儿地新增国有资本股东来看,一波类似“债转股”的工作已经在各地心照不宣地陆续展开了······
城投类企业的重心,势必会由募集资金给自己输血转移到输出资本和自我造血,这是另外一个自由市场经济理论所不能完全覆盖的命题,必然是新时期的国企管理者和社会主义企业家群体所承担的历史使命。
这个话题,留在以后的线下课程里面慢慢解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