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项目并联审批阶段(532)
建设项目并联审批阶段(532)2、适用于旧政策的其他存量项目1、促年内动工重点项目本次并联审批试点工作的主要目标是实现“5 3 2”全面围合并联审批,全力加快项目落地实施。2、适用范围这次并联审批试点方案主要适用于三种项目:
今年以来,东莞市全面推动“三旧”改造审批制度改革,精简优化现有审批流程,为更多项目创造动工建设条件,保障固有资产投资持续增长。
在之前“东莞城市更新新动向(二)——简化并联“三旧”改造流程”这篇文章中,我们对“三旧改造审批流程的改变进行了对比和分析。
而在2022年9月18日,东莞城市更新新政《东莞市“三旧”改造并联审批试点工作方案》正式发布,以一批条件成熟的“三旧”改造项目为试点,探索审批环节的优化措施,提出了并联审批试点工作的主要目标、适用范围、主要措施及组织保障机制。让我们一起解读一下《东莞市“三旧”改造并联审批试点工作方案》吧!
1、主要目标
本次并联审批试点工作的主要目标是实现“5 3 2”全面围合并联审批,全力加快项目落地实施。
2、适用范围
这次并联审批试点方案主要适用于三种项目:
1、促年内动工重点项目
2、适用于旧政策的其他存量项目
3、2022年内可完成拆除的“工改工”项目
存量项目是指(东自然资〔2022〕377 号)文件印发前“1 N”总体实施方案在审的项目、正在挂牌招商或挂牌招商方案在审的项目、已批单元划定方案的更新单元、“头雁计划”第一批单元。
3、主要措施
本次并联审批试点工作主要提出了全面靠前开展工作、实施并联容缺审批、优化业务办理机制三个方面的措施,实现了提前核查审查核心问题、项目全环节同步联办,大大缩短了审批时间,提高了审批效率。具体措施如下:
并联审批试点的三大项12小项措施,在更新项目全流程中,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在前期工作阶段,提前做好项目规划、现状、权属、改造红线等各类信息的核查,以及开展各类草案的编制工作。提前发现问题,提早做出解决方案。
2、在前期工作和规划审批两个阶段中间,增加了项目决策阶段。提前敲定重大影响事项,避免后续反复修改。
这里指的就是措施5中提到的提级预审机制,提前在市“三旧”改造专题会或城建交通项目前期例会上对更新项目的核心内容进行审议。
3、规划阶段实现5项融合报批,2项同步审查、2项同步编制。
主要分为以下四点:
一是实现5项规划草案从串联审批到并联审批。5项规划草案分别是单元划定方案(片区统筹)、前期研究报告、控规调整报告、土规调整方案、总规一致性处理方案。
二是提前审查建筑工程概念设计方案。建筑工程概念设计方案从工程报建阶段提前至规划阶段审查。
三是提前确定红线。征地供地红线从“1 N”总体实施方案阶段提前至规划阶段确定。
四是提前编制“1 N”总体实施方案、“三地”及其余用地转用及征地报批方案。
由于红线确定后,“1 N”总体实施方案,“三地”及其余用地转用及征地报批方案可以提前编制,节约实施环节的时间。这两项方案原本是放在单一主体挂牌招商之后开展的。
4、在实施供地阶段,将单一主体挂牌招商、“1 N”总体实施方案、“三地”征地报批方案三项并联审批。
其中后两者是前置预审,待确认成交主体后,即可正式报批,三者并行审查,大大压缩时间成本。
4、组织保障机制
并联审批的组织保障机制是建立在落实责任分工、建立双向承诺的基础上,注重协同推进,定期督办协调。同时,规定了流程时限和动工时限,进一步进行保障。
一、落实责任分工
不同主体的责任分工不同:
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切实做好红线核查、方案编报、进度督导等工作;
前期服务商负责协助镇街并联开展前期服务工作;
改造主体负责加快拆除平整,确保在规定时限内动工建设;
市城市更新(“三旧”改造)专责组负责流程指引制定、项目预审把关、重大问题协调;
市自然资源局负责指导镇街提前编制方案,开展并联审查,督导落实各项工作。
二、建立双向承诺
政府和改造主体建立双向承诺,共同提高工作质量:
市自然资源局及相关审查部门应承诺并联审查、限时办结,最大限度容缺受理,及时会审、定时督办。
镇街与改造主体应出具工作承诺书,承诺靠前编报方案、同步并行申办、保证报件质量,按时按质补全容缺的材料。
三、注重协同推进
市自然资源局成立联合审批小组,组织各科室提前介入方案编制,明确审查要求,提供业务指导。根据实际需要及时召开工作协调会集中研究解决问题。
四、定期督办协调
镇街应针对今年内动工重点项目制定工作计划,细化时间节点,建立台账,对情况复杂、难以处理的问题,提请召开专题协调会研究解决。
五、流程时限
参照重大项目“互联审批、围合供地”的办理时限,对各个流程的节点精准把控,具体流程如下:
六、动工时限
针对已批供地项目、尚未供地项目、违约项目有不同的动工时限要求:
(1)已批供地项目:
镇街政府要确保项目按时供地和动工,督促改造主体及时完成批后供地工作。
(2)尚未供地项目:
镇街政府与改造主体约定具体动工建设时限,由镇街做好后续监管,报市自然资源局备案。
(3)违约项目
改造主体及股东列入东莞市“三旧改造”重点关注黄牌对象;
未按时动工、造成土地闲置的按处置办法从严查处。
-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