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情况才要关联申报(关于关联申报的五个问题和五个注意事项)
什么情况才要关联申报(关于关联申报的五个问题和五个注意事项)第一部分为基础信息,包括表G000000—表G101000,属于必填内容。其中,表G100000为根据第二部分表单填报的关联交易信息自动汇总生成。关联申报一共包括22张表单,分为三部分,纳税人可根据自身业务的实际情况填报,基本的填报规则如下:● 纳税人如何通过电子税局进行网上申报?纳税人可以通过直接柜台申报和网上申报两种方式进行关联申报,推荐纳税人选择网上申报方式。申报路径如下图:● 纳税人需要填报所有的22张表单吗?
各位纳税人,又到了一年一度的关联申报时间。
自我局在网站发布了《国家税务总局厦门市税务局关于2021年度关联申报及同期资料准备的提示》之后,接到了许多关于关联申报的咨询。根据咨询内容和对历年申报的总结,我们整理出纳税人最关心的五个常见问题,在此进行解答,归纳了五类最常见的申报错误,提请纳税人多加关注。希望能帮助纳税人顺利且规范地完成关联申报。
五个常见问题● 哪些纳税人需要就2021年度的关联业务往来进行申报?
如下图所示,实行查账征收的居民企业和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并据实申报缴纳企业所得税的非居民企业,在2021年度发生关联交易或符合报送国别报告条件,应当进行关联申报。
● 纳税人如何通过电子税局进行网上申报?
纳税人可以通过直接柜台申报和网上申报两种方式进行关联申报,推荐纳税人选择网上申报方式。申报路径如下图:
● 纳税人需要填报所有的22张表单吗?
关联申报一共包括22张表单,分为三部分,纳税人可根据自身业务的实际情况填报,基本的填报规则如下:
第一部分为基础信息,包括表G000000—表G101000,属于必填内容。其中,表G100000为根据第二部分表单填报的关联交易信息自动汇总生成。
第二部分为关联交易信息,包括G102000到G113020,属于选填内容。纳税人根据发生的交易类型据实选填表G102000—G108000,并同时填报表G109000及表G113010,如发生境外关联业务往来的还需按要求填报表G112000。报告年度所属期间有编制合并财务报表的企业需额外填报表G113020。
第三部分为国别报告表,包括表G114010到表G114031,属于选填内容。如符合报送国别报告条件的纳税人请填报该部分表格。
● 关联申报的截止期限是什么时候?
2021年度关联申报期限为2022年5月31日,请纳税人在此日期前完成申报工作。
纳税人在规定期限内报送年度关联业务往来报告表确有困难,需要延期的,应当按照税收征管法第二十七条及其实施细则第三十七条的有关规定办理。
● 纳税人未按规定进行关联申报会产生哪些税务风险?
若纳税人未按规定进行关联申报,不仅可能被税务机关列为实施特别纳税调查重点关注的对象,而且被实施特别纳税调查所补征的税款也不适用不加收5%利息的规定。
五个注意事项(常见的申报错误)● 错报、漏报关联关系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2016年第42号公告第二条的规定,关联关系共有七种情形,需要特别注意的是在常见的“VIE架构”中,协议控制属于“实质上具有其他共同利益”的情形,也应当被认定为存在关联关系。
由于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涉及是否具有关联申报的义务,请各位纳税人对照政策,根据实际情况慎重判定是否存在关联关系。
● 错误填报集团最终控股企业信息
最终控股企业是指能够合并其所属跨国企业集团所有成员实体财务报表的,且不能被其他企业纳入合并财务报表的企业。
若纳税人在表G000000的“120-企业集团最终控股企业”栏中勾选“否”,则必须填报“121-企业集团最终控股企业名称”和“122-企业集团最终控股企业所在国家(地区)”。
● 错误勾选使系统判定企业应报送国别报告
纳税人如应填报国别报告须具备以下两个条件之一:一是该居民企业为跨国企业集团的最终控股企业(表G000000的“120-企业集团最终控股企业”栏),且其上一会计年度合并财务报表中的各类收入金额合计超过55亿元(例:企业在2021年度计算得出2020年度合并财务报表中各类收入金额合计超过55亿元,则其2022年5月31日截止的关联申报中有向税务机关报送2020年度国别报告的义务);二是被指定为报送国别报告的企业(表G000000的“123-被指定为国别报告的报送企业”栏)。
当纳税人不具备上述两个条件时,则无须报送国别报告。若企业既非最终控股企业,也非被指定报送的企业,120和123栏均应勾选“否”。
● 未准确判定同期资料准备义务导致勾选错误
同期资料是记载关联交易相关信息的文档资料,根据国家税务总局2016年第42号公告分为三种类型——本地文档、主体文档和特殊事项文档。纳税人应根据自身业务情况勾选表G000000的“124-本年度准备同期资料”一栏。
判定是否需准备同期资料时,以下四类情形需要特别注意:一是纳税人从事来料加工业务,注意应以进出口报关价格即含料件的金额计算有形资产所有权转让的金额;二是为境外关联方从事单一生产业务,或者从事分销、合约研发业务的纳税人若出现亏损,无论金额是否达到同期资料标准,均应准备本地文档;三是仅与境内关联方发生业务往来的纳税人,可以不准备主体文档、本地文档和特殊事项文档;四是执行预约定价安排的纳税人,可以不准备预约定价安排涉及关联交易的本地文档和特殊事项文档,且相关关联交易金额不参与判定是否应准备本地文档。
● 国别报告内容填报不规范
达到国别报告报送条件的纳税人应当填报表G114010—表G114031,分别是营业收入、税收和经营活动国别分布表、跨国集团成员实体名单表和附加说明表,以及相应的英文表单。
最常见的填报不规范的情形主要体现在附加说明表未充分对应说明事项进行填报,应说明的事项有:①填报数据的来源、口径、计算规则;②成员实体之间会计年度截止日期是否存在差异;③成员实体与最终控股企业适用会计准则是否存在差异;④主要业务活动中“其他”的含义;⑤以及其他需要说明的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