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房地产 管理办法(房地产行业注意)
湖南省房地产 管理办法(房地产行业注意)对于物业服务项目。重点检查落实《湖南省物业管理条例》《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规章情况。具体包括:未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约定内容和标准提供服务;未按规定公示物业服务、小区停车及其他有偿服务的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收费方式和投诉电话,以及业主共有部分的经营与收益情况、维修资金使用情况等信息;超出合同约定或公示收费项目标准收取费用;擅自利用业主共有部分开展经营活动,侵占、挪用业主共有部分经营收益;未按法律法规规定要求做好物业公共部位消防安全管理,以及电梯等特种设备安全防范服务,履行消防安全和特种设备安全管理责任;物业服务合同依法解除或者终止后,无正当理由拒不退出物业服务项目。对于房地产开发项目。重点检查落实工程建设(含消防)法律法规规章情况。具体包括:房地产开发企业违法违规开工建设;未按施工图设计文件(含消防)开发建设;未按房屋买卖合同约定如期交付;房屋渗漏、开裂、空鼓、消防等质量问
关于开展房地产市场“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检查的通知。
红网时刻9月10日讯(记者 陈加宁)9月10月,记者从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官方网站获悉:为规范我省房地产市场秩序,净化房地产市场环境、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等8部门《关于持续整治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的通知》(建房〔2021〕55号)要求,经研究,省住建厅决定开展房地产市场“双随机、一公开”检查。
检查范围包括2020年以来,各市州、县市区在建房地产开发项目、商品房销售项目、住房租赁和物业管理服务项目。
检查内容为房地产开发项目、商品房销售项目、住房租赁项目以及物业服务项目四个方面。具体要求如下:
对于房地产开发项目。重点检查落实工程建设(含消防)法律法规规章情况。具体包括:房地产开发企业违法违规开工建设;未按施工图设计文件(含消防)开发建设;未按房屋买卖合同约定如期交付;房屋渗漏、开裂、空鼓、消防等质量问题突出;未按完整居住社区建设标准建设配套设施。
对于商品房销售项目。重点检查落实《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以及《房地产经纪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情况。具体包括:发布虚假违法房地产广告,发布虚假房源信息;捂盘惜售,囤积房源;挪用交易监管资金;套取或协助套取“经营贷”“消费贷”等非个人住房贷款用于购房;协助购房人非法规避房屋交易税费;违规收取预付款、“茶水费”等费用,变相涨价;利用不公平格式条款侵害消费者权益;捆绑销售车位、储藏室;捏造、散布不实信息,扰乱市场秩序。
对于住房租赁项目。重点检查落实《商品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情况。具体包括:未提交开业报告即开展经营;未按规定如实完整报送相关租赁信息;网络信息平台未履行信息发布主体资格核验责任;克扣租金押金;采取暴力、威胁等手段强制驱赶租户;存在“高进低出”“长收短付”等高风险经营行为;未按规定办理租金监管;违规开展住房租赁消费贷款业务。
对于物业服务项目。重点检查落实《湖南省物业管理条例》《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规章情况。具体包括:未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约定内容和标准提供服务;未按规定公示物业服务、小区停车及其他有偿服务的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收费方式和投诉电话,以及业主共有部分的经营与收益情况、维修资金使用情况等信息;超出合同约定或公示收费项目标准收取费用;擅自利用业主共有部分开展经营活动,侵占、挪用业主共有部分经营收益;未按法律法规规定要求做好物业公共部位消防安全管理,以及电梯等特种设备安全防范服务,履行消防安全和特种设备安全管理责任;物业服务合同依法解除或者终止后,无正当理由拒不退出物业服务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