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用建造最新消息(什么是信用建造)
信用建造最新消息(什么是信用建造)法律及政策依据 各方建筑活动主体缺乏守信履约意识。我国建筑市场各方活动主体,缺乏自我约束与守信履约意识。违法发包、转包、违法分包、挂靠、转让(出借)资质、拖欠工程款、拖欠农民工工资等失信行为屡见不鲜。 建筑业信用监督管理亟待补充与完善。一方面缺乏信用法律法规依据;另一方面建筑市场内各项信用管理机制尚不完善,缺乏具体的信用标准、奖惩办法与实施方案,无法有效发挥信用监管与信用约束作用。
随着我国市场经济逐渐步入信用经济时代,信用成为推动经济社会持续良性发展的驱动力之一,也成为构筑“中国建造”核心竞争力的着力点。信用建造是指基于国家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要求,依托建筑产业领域信用制度、信用应用、信用体系建设,以信用信息收集、信用信息评价、信用信息公示、信用信息服务、信用风险管理、信用保证担保等为主要内容,运用各类信用管理、风险管理等工具及服务,规范建筑市场秩序、营造良好诚实守信市场环境、建立信用约束机制的建筑产业信用建设生态体系。
信用建造的背景
市场竞争激烈,供需关系失衡。建筑市场竞争激烈,低价中标、垫资、带资施工成为建筑企业获得项目关键,导致在履约过程中承受巨大的资金压力,极易出现偷工减料、以次充好或工程烂尾等信用风险。建筑企业通过银行信贷、发行企业债券等缓解企业经营困难。但国内民营企业规模小,风险管理弱,融资风险较高。。
各方建筑活动主体缺乏守信履约意识。我国建筑市场各方活动主体,缺乏自我约束与守信履约意识。违法发包、转包、违法分包、挂靠、转让(出借)资质、拖欠工程款、拖欠农民工工资等失信行为屡见不鲜。
建筑业信用监督管理亟待补充与完善。一方面缺乏信用法律法规依据;另一方面建筑市场内各项信用管理机制尚不完善,缺乏具体的信用标准、奖惩办法与实施方案,无法有效发挥信用监管与信用约束作用。
法律及政策依据
2005年8月,原建设部出台《关于加快推进建筑市场信用体系建设工作的意见》,并强调“建立和完善建筑市场信用体系是健全社会信用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2014年6月,首部国家级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专项规划《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纲要(2014-2020年)》明确将工程建设领域信用建设作为诚信建设的重要领域,部署推进工程建设市场信用体系建设。
2017年12月,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印发《建筑市场信用管理暂行办法》,解决了此前建筑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公开共享力度不够、信息孤岛问题突出、信用评价行为不规范、个别地区通过信用管理设置地方壁垒等问题。
信用建造的价值
有利于整顿建筑行业中存在的问题并规范行业秩序。建筑市场存在较为严重的信用风险问题,其涉及各方建设活动主体,覆盖各个建设活动环节,对工程质量与安全生产造成严重的风险威胁。倡导发展信用建造,建立和完善建筑市场信用制度与信用管理机制,能够进一步提高各方建设活动主体的信用风险意识,促使其重视信用履约,从源头上解决信用风险危机,规范建筑市场行业秩序。
有利于提升企业管理水平与市场竞争力。建筑业是高风险行业领域,推进建筑市场信用制度管理工作,有利于缓解建筑业长期存在的信息不对称问题,有效防范和避免信用风险问题发生。同时,守信激励失信惩戒的信用管理机制,也有利于促进建筑市场优胜劣汰,提高建筑企业整体竞争力。
有利于政府转变职能,创新监管方式。我国建筑市场政府监管已进入转型时期,建立完善的守信激励、失信惩戒的信用管理机制,有利于促进政府监管职能转变,降低监管成本。信用信息的共享与联动,能够进一步提高监管效率。
强化、完善建筑市场经济的内在约束机制。信用建造突破以往依据道德或法律规范的处理途径,转变为健全以道德作为准绳、法律作为标准的信用管理体系,强化对各方主体的信用行为管控,强化建筑市场经济的内在约束机制。
信用建造的发展
顶层设计有序推进。随着2007年原建设部《建筑市场诚信行为信息管理办法》、2017年《建筑市场信用管理暂行办法》的正式发布,我国信用建造顶层设计有序推进。
配套设施逐步完善。随着《法人和其他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制度建设总体方案》、《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的发布和实施,为实现全国范围内的建筑企业信用信息归集共享奠定重要基础;国务院印发的《关于建立完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制度加快推进社会诚信建设的指导意见》,为信用建造奠定了“守信激励,失信惩戒”的基调。
公共信用建设取得突破性进展。围绕原建设部《关于加快推进建筑市场信用体系建设工作的意见》提出的“统一的诚信信息平台、统一的诚信评价标准、统一的诚信法规体系、统一的诚信奖惩体系”的公共信用建设工作思路,我国建立起了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俗称四库一平台),尝试应用了一系列行业评价标准,并不断丰富建筑市场主体红黑名单制度。
社会信用建设取得阶段性进展。截至2017年6月,共有约130家企业征信机构和约100家信用评级机构在央行系统备案并开展业务。国家发改委于2018年2月发布《关于充分发挥信用服务机构作用加快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通知》,也加快将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引入工程建设领域的信用建设工作。
信用建造的内容
信用管理体系建设。充分发挥政府部门和市场机制的作用,调动社会各界的积极性,强化信用意识、规范信用关系、整肃信用秩序、推行信用管理、健全信用体系、实施信用公示,为建筑业的改革和发展提供重要保证。
信用管理机制建设。面向市场,加强建筑市场各方主体的诚信管理,提高诚实守信的水平。运用市场机制,强化诚信管理的内部约束和利益激励机制,建立失信约束和惩罚机制。在法律的框架内,建立行政监管和社会监督的诚信监管保障体制;标准制定,推动和加强建筑市场信用体系和评价机制的建设。
信用管理科技赋能。科技赋能,运用现代信息技术手段建立信用数据管理服务体系、信用评价发布体系、信用保证担保体系等,建设信息化、数字化、智能化信用建造新生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