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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用期第1个月要满30天吗(试用期一个月两个月)

试用期第1个月要满30天吗(试用期一个月两个月)劳动合同仅仅约定试用期的,则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应计为劳动合同期限。

试用期第1个月要满30天吗(试用期一个月两个月)(1)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规定:

“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规定中的“以上”包含本数,“不满”不包含本数。若是劳动合同期限为一年的,试用期可约定为二个月,但不能超过二个月。

另外, “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试用期应该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

劳动合同仅仅约定试用期的,则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应计为劳动合同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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