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空抛物砸死人但是没人承认(天降铁球砸死女婴)
高空抛物砸死人但是没人承认(天降铁球砸死女婴) 事发后,警方成立调查组介入调查。民警调取了事发地点附近的公共视频,对事发地点油坊街紫薇社区某居民楼2至8楼的在家住户逐一入户调查。对其中7户16人的身份信息进行了核实,制作了询问笔录,提取了指纹和DNA,并开展技术比对工作。但此后数年,一直没有住户主动站出来承担责任。因久久未能找到抛物者,言言的母亲李女士将该栋楼的所有住户起诉至法院。 女婴言言被铁球砸中,满脸是血,失去知觉,没有哭声,昏迷不醒。随后被送往遂宁市中心医院接受治疗。当晚8时许,言言因抢救无效不幸离世。【被砸女婴言言的母亲当时我真的都不想活了。要讨回孩子的公道,要抓到那个杀了我娃娃的凶手。】
2016年11月11日,在四川省遂宁市油坊中街,一只健身铁球从天而降,楼下婴儿车里一名未满一岁的女婴言言被砸身亡。今年8月24日,这起案件一审宣判,目前已经有部分业主上诉。高空坠物引发的民事案件再次引发关注。
【被砸女婴言言的父亲
当时,我老婆在君利来百货买了尿不湿,推着婴儿车准备往回家的路上走,途经这个地方。婴儿睡在婴儿车上的,从高楼上一个从天而降的保健球,一下子打在了婴儿头上。】
女婴言言被铁球砸中,满脸是血,失去知觉,没有哭声,昏迷不醒。随后被送往遂宁市中心医院接受治疗。当晚8时许,言言因抢救无效不幸离世。
【被砸女婴言言的母亲
当时我真的都不想活了。要讨回孩子的公道,要抓到那个杀了我娃娃的凶手。】
事发后,警方成立调查组介入调查。民警调取了事发地点附近的公共视频,对事发地点油坊街紫薇社区某居民楼2至8楼的在家住户逐一入户调查。对其中7户16人的身份信息进行了核实,制作了询问笔录,提取了指纹和DNA,并开展技术比对工作。但此后数年,一直没有住户主动站出来承担责任。因久久未能找到抛物者,言言的母亲李女士将该栋楼的所有住户起诉至法院。
遂宁市船山区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该楼栋所有业主,包括底层门面的经营者,均有可能成为实施侵权行为的加害人,除家中确实调查无人居住的住户外,其他住户每户赔偿3000元。
南宁:天降麻将砸碎阳台玻璃
高空抛物,长期以来被称为悬在城市上空的痛,一些高空抛物会给人带来极大危险。今年7月,家住南宁市骋望骊都小区的黄女士向媒体反映,7月18日下午四点多,她家就遭遇了高空抛物,坠落物把阳台的玻璃都砸碎了。
【南宁市骋望骊都小区业主 黄女士
除了当时有我们家的碎玻璃渣之外,还有很多麻将碎块在下面,而且还不止一块。】
由于担心依然挂在阳台上的玻璃再次掉下来砸伤人,黄女士只好找人把整块玻璃全部打了下来。
【南宁市骋望骊都小区业主 黄女士
无论是大人所为还是小孩的话,我都希望能够主动承认这个错误,如果真的是造成什么人身安全的问题的话,整栋楼的人会有连带责任。】
全国高空抛物第一案:
案发近18年 22户邻居才赔偿
近些年,高空抛物造成他人损害的事件在全国各地频繁发生,一些案例由于找不到肇事者,最后判定全楼业主和物业共同赔偿,也引发了很多争议。
有媒体曾对“全国高空抛物第一案”进行回访,该案受害者郝某于2000年5月11日被一个天降烟灰缸砸成重伤。因找不到抛物“真凶”,郝某的妻子将有嫌疑的22户居民一起告上了法庭,最终法院判决这22户各赔8000余元,而成为集体被告的这22户居民纷纷喊冤,认为不应与肇事者一起承担民事赔偿责任。这种让潜在加害人共同担责的问题一直是业内争议的话题。不少业主觉得特别委屈,他们抱怨说,东西又不是我扔的,凭什么要我来买单呢?
【市民
还是不是很自觉,他自己出了这个事情,应该是主动站出来承认,是吧。】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进一步完善了高空抛物的侵权责任
目前关于高空抛物民事案件的处理依据,仍是沿用侵权责任法中的规定,在无法找到具体侵害人的情况下,除非建筑物使用人能自证清白,否则应承担相应的补偿责任。不过,这一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实施后将有改变。
为了使 “违法”和“有责”更好地匹配,明年即将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在总结了侵权责任法实践经验的基础上,针对侵权领域出现的新情况,对相关内容做出了补充完善。增加了:禁止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或者从建筑物上坠落的物品造成他人损害的,由侵权人依法承担侵权责任;有关机关应当依法及时调查,查清责任人,并明确“经调查难以确定具体侵权人”的,才适用由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给予补偿的规定。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补偿后发现侵权人的,有权向侵权人追偿。
【浙江大学法学院教授 程啸
首先是公安机关,有这种相应的侦查能力,因为这实际上也涉及到犯罪的问题了。】
同时,《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还增加规定:建筑物管理人应当采取必要的安全保障措施防止此类情形的发生,未采取必要的安全保障措施的,应当依法承担未履行安全保障义务的侵权责任。
【广西沁达律师事务所律师 李辉
拒绝高空抛物它已不再只是一种倡议,而是已经上升到了法律层面的一项禁止性规定,也有利于老百姓在司法实践中去判断承担责任的主体,方便诉讼主体的确定。进一步明确了包括业主以及物业公司都可能成为赔偿责任的一个主体,可以在这一类高空抛物的案件中,进一步改善相互推诿责任的现状。】
编 辑 | 李君雁 许 琴 陈 凤
苏 鲲(实习) 喻恋涵(实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