射礼的四种形式(大射礼为高级的)
射礼的四种形式(大射礼为高级的) 《仪礼·大射礼》所述,是诸侯(公)的大射礼,没有述及天子(王)的大射礼。大概《仪礼》出于战国时代儒家编辑,那时天子早已徒有空名,天子的大射礼早已不行,编者没有搜集到这方面有系统的资料。据《周礼·射人》载: 根据上面比较的结果,可知大射礼和乡射礼的内容基本相同,只是因为大射礼的主人是国君,身份较高,礼仪的规模较大,对国君特别尊敬和优待。实际上,大射礼就是一种高级的乡射礼,用来维护国君的地位和尊严的。 大射礼的司射要负起教练的责任,这也是和乡射礼相同的。第一番射时司射也要“诱射”,因为共有三“侯”,第一矢射干(豻)侯,第二矢射参侯,第三、第四矢连射大侯。在指挥和监督发射时,同样要执“扑”(教鞭)。但是为了帮助国君,当国君发射时,大射正要立在国君背后,观察国君发射的矢的动向而报告,射得偏下,要叫声“留”(当从黄以周读为“溜”);射得偏上,叫声“扬”;偏在左右,叫声“方”(当从盛世佐读为“
我们把《仪礼》的《大射礼》和《乡射礼》作比较,很清楚地可以看到,这两种礼节基本相同,同样有三番射的步骤和内容。只是由于主持和参加大射礼的贵族身份较高,在场掌礼和服务人员的官职也较高,人数也较多,礼节表现得更为繁复。
乡射礼的主人是卿大夫(或作乡大夫),宾和众宾是大夫和士,参与者还有乡学中的弟子,乡学便是行礼的场所。大射仪的主人是国君,宾和众宾是诸公卿、大夫,还有士参与,国都近郊的大学便是行礼的场所。《仪礼·乡射礼》说:“君国中则皮树中,于郊则闾中。”郑注:“国中,城中也,谓燕射也;于郊,谓大射也,大射于大学。”郑玄认为燕射在城中公宫中举行,大射则在近郊大学中举行,很对。《韩诗说》说:“辟雍者,天子之学……所以教天下春射秋飨”(《大雅·灵台》正义引《五经异义》)。《白虎通·辟雍》也说:“大学者,辟雍,乡射之宫。”在辟雍举行的射礼应即大射。《礼记·射义》说:“天子将祭,必先习射于泽……已射于泽,而后射于射宫。”这种天子主持的“习射”,过去学者都认为是大射,其“习射”的“泽”和“射宫”,当即辟雍。“泽”即辟雍周围的水池,“射宫”即中间高地上厅堂式的建筑。可见大射仪和乡射礼同样在学校中举行,就是同样在讲武堂上举行。
乡射礼的掌礼和服务人员,主要有两个系统:司射指挥和掌管“射”的事,司马总管有关事务。有获者听命于司马,扬旌唱获,报告射中情况;有释获者听命于司射,计算射中次数,分别胜负;有乐正听命于司射,指挥大师、乐工陪奏音乐,使射者随着节奏发射;还有乡学中弟子分别听命于司射、司马、乐正,担任各项杂务。大射仪的掌礼和服务人员虽然官职较高,人数较多,但其组织系统也还和乡射礼相同。司射由大射正担任,有小射正辅助,通称为“射人”。司马由司马正担任,有司马师辅助。获者也叫负侯者,其首长称为“服不”。释获者由太史担任,有小史辅助。乐正之下,还有小乐正;大师之外,还有少师、上工等。此外,还有担任事务的小臣正、小臣师、仆人正、仆人士、量人、巾车、隶仆人等。其中有些职官,是为了行礼的需要而临时制定的。胡匡衷《仪礼释官》曾对此详加考证。
接下来,我们把两种礼节作个比较。大射礼三番射的礼节,基本上是和乡射礼相同的。第一番由“三耦”射,同样唱获而不加统计;第二番除“三耦”外,有国君和宾、公卿、大夫及众宾参加,同样统计左右两方射中次数而分胜负;第三番也用音乐节奏,使大家按节奏而发射。所不同的,乡射礼所射的只有一个“侯”,大射礼则公、大夫、士各有一个“侯”,即公射“大侯”,大夫射“参侯”,士射“干(豻)侯”,用以区别尊卑。如果射者不按规定的“侯”去射,射中也不算。如果卑者和尊者合为一耦,就可以合射一侯。对国君则特别优待,只要射到“侯”的角和绳,或者飘着触到“侯”,或者射到“侯”而跌落了,都一概算中;在三个“侯”中射到任何一个,也一概算中。可知大射礼的三番射,除了对国君表示尊重和优待以外,基本内容是和乡射礼相同的。
大射礼的司射要负起教练的责任,这也是和乡射礼相同的。第一番射时司射也要“诱射”,因为共有三“侯”,第一矢射干(豻)侯,第二矢射参侯,第三、第四矢连射大侯。在指挥和监督发射时,同样要执“扑”(教鞭)。但是为了帮助国君,当国君发射时,大射正要立在国君背后,观察国君发射的矢的动向而报告,射得偏下,要叫声“留”(当从黄以周读为“溜”);射得偏上,叫声“扬”;偏在左右,叫声“方”(当从盛世佐读为“旁”)。司射这样的报告发射的矢的动向,目的就在辅导国君“习射”。
两种礼在第三番射中奏的乐,有些不同。乡射礼用鼓来节奏,大射礼所用乐器有钟、鑮(镈)、磬、鼓、应鼙、朔鼙、簜、鼗等。乡射礼奏的乐章是《驺虞》,大射仪则奏《狸首》。其所以不同,也是由于大射礼中主人和宾的地位较高。《乡射礼》郑注:“钟鼓者,天子诸侯备用之,大夫士鼓而已。”
两种礼最显著的不同,是“请”和“告”的礼节。在乡射礼中,司射和“释获者”的“请”和“告”,都是面对宾的。第一番射“请射”时,由司射到西阶上告宾。再到阼阶上告主人;射毕,由司射升堂告宾。第二番射“请射”和第一番相同,“请释获”时,由司射请于宾;射毕,由“释获者”到西阶上告宾;“数获”后,由“释获者”把胜负告宾。第三番射“请乐”时,由司射“请以乐乐于宾”。大射的礼节不同,司射和“释获者”的“请”和“告”,都是对国君的。第一番射“请射”时,由司射到阼阶前,请于公;射毕,又在阼阶下,告于公。第二番射“请射”时,司射升自西阶请于公;“请释获”时,又到阼阶下,请于公;射毕,由“释获者”到阼阶下,告于公;“数获”后,又到阼阶下,告于公。第三番射“请射”时,司射也到阼阶下,请于公。其所以不同,因为乡射礼的宾和主人,地位对等,因而在礼节上以尊宾为主;大射礼的主人是国君,宾和众宾都是他的臣下,因而在礼节上以尊君为主[2]。
根据上面比较的结果,可知大射礼和乡射礼的内容基本相同,只是因为大射礼的主人是国君,身份较高,礼仪的规模较大,对国君特别尊敬和优待。实际上,大射礼就是一种高级的乡射礼,用来维护国君的地位和尊严的。
《仪礼·大射礼》所述,是诸侯(公)的大射礼,没有述及天子(王)的大射礼。大概《仪礼》出于战国时代儒家编辑,那时天子早已徒有空名,天子的大射礼早已不行,编者没有搜集到这方面有系统的资料。据《周礼·射人》载:
王以六耦射三侯,三获三容(即乏),乐以《驺虞》九节,五正。
诸侯以四耦射二侯,二获二容,乐以《狸首》七节,三正。
孤卿大夫以三耦射一侯,一获一容,乐以《采蘋》五节,二正。
士以三耦射豻侯,一获一容,乐以《采蘩》五节,二正。
这里说诸侯四耦射二侯,和《仪礼·大射礼》所载诸侯三耦射三侯不合。《左传·襄公二十九年》载:“范献子来聘……公享之……射者三耦。”可知春秋时诸侯也用三耦,因此从来经学家就把《周礼》的“四耦”算作畿内诸侯应用的礼,但也没有什么证据。看来《周礼》所载这种整齐而有系统的制度,有些不免出于拼凑而成。
但是《周礼》所载,并不是全出虚构的。《周礼·射人》载:
若王大射,则以貍步张三侯。王射,则令去侯,立于后,以矢行告,卒令取矢。祭侯则为位。与大史数射中。佐司马,治射正。
这和《大射礼》所载司射的职掌完全相同。《周礼·服不氏》载:“射则赞张侯,以旌居乏而待获。”《周礼·大史》又载:“凡射事,饰中舍(释)算,执其礼事。”也和《大射礼》所载服不、太史的职掌相合。如果《周礼》这些记载可靠的话,那么,天子的大射礼大概和诸侯的大射礼相差不多,只是一种更高级的乡射礼。
前节曾详细论证乡射礼具有军事教练的性质。大射礼既然是一种高级的乡射礼,其具有军事教练性质也是可以肯定的。邵懿辰在《礼经通论》中有一条“论十七篇中射礼即军礼”说:
乡射、大射亦寓军礼之意。男子有事四方,桑弧蓬矢初生而有志焉。……五兵莫长于弓矢也,故射御列于六艺。而言聘射之义者,以为勇敢强有力,天下无事则用之于礼仪,天下有事则用之于战胜。泽宫选士,各射己鹄,有文事必有武备也。
根据上面的分析,足以证明邵氏认为射礼即军礼,是对的。邵氏说:“天下无事则用之于礼仪,天下有事则用之于战胜”,也是对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