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观象人才选拔(具有选拔人才的目的)
古代观象人才选拔(具有选拔人才的目的) 我们进一步把主持射礼的官职考查一下,也可以看出射礼和“射选”确有密切关系。《周礼·射人》载: 这里首先牵涉到的,是所射的“侯”和诸侯的“侯”的关系问题。《说文》说:“侯”字“象张布,矢在其下”,“0804-01古文侯”。很对。甲骨文和金文正有作“0804-02”的,像张的布射中矢的样子。殷周时代确有诸侯的称呼,包括侯、田(甸)、男等[8]。这个作为箭靶用的“侯”和诸侯的“侯”的关系,近人有不同的看法。杨树达认为诸侯的“侯”确由射箭用的“侯”得名。他认为在原始社会中,有强力善射的人能够保卫其群众,群众便会拥戴他做领袖,因为古人朴素,见他能发矢中“侯”,便称之为“侯”[9]。而徐中舒则认为,侯甸的“侯”起于斥候的意思,古代各国边疆有斥候的官叫“候”,“侯”和“候”古字通用[10]。这两个说法都有一定的道理。诸侯的“侯”该即由“候人”的“候”发展扩大形成的。“候人”原是边疆上的侦察和守卫队长
古代贵族不但用比射的方法来进行军事训练和军事教学,而且用比射的方法来选拔所需要的统治人才。
《礼记·射义》中有下列四节话:
射之为言者,绎也,或曰舍也。绎者,各绎己之志也。……故射者各射己之鹄,故天子之大射,谓之射侯。射侯者,射为诸侯也,射中则得为诸侯,射不中则不得为诸侯。
是故古者天子以射选诸侯、卿大夫、士。射者,男子之事也……故圣王务焉。
是故古者天子之制,诸侯岁献贡士于天子,天子试之于射宫……而中多者得与于祭……而中少者不得与于祭……
天子将祭,必先习射于泽,泽者所以择士也,已射于泽而后射于射宫,射中者得与于祭,不中者不得与于祭。
这四节话有个共同之点,就是说天子在举行射礼时,用“射”来选拔贵族,上至诸侯、卿大夫,下至士。射中的才得参与祭祀。在古代,“国之大事,惟祀与戎”,贵族最初选拔的是军事人才,因此就采用比“射”的办法来选拔。
这里首先牵涉到的,是所射的“侯”和诸侯的“侯”的关系问题。《说文》说:“侯”字“象张布,矢在其下”,“0804-01古文侯”。很对。甲骨文和金文正有作“0804-02”的,像张的布射中矢的样子。殷周时代确有诸侯的称呼,包括侯、田(甸)、男等[8]。这个作为箭靶用的“侯”和诸侯的“侯”的关系,近人有不同的看法。杨树达认为诸侯的“侯”确由射箭用的“侯”得名。他认为在原始社会中,有强力善射的人能够保卫其群众,群众便会拥戴他做领袖,因为古人朴素,见他能发矢中“侯”,便称之为“侯”[9]。而徐中舒则认为,侯甸的“侯”起于斥候的意思,古代各国边疆有斥候的官叫“候”,“侯”和“候”古字通用[10]。这两个说法都有一定的道理。诸侯的“侯”该即由“候人”的“候”发展扩大形成的。“候人”原是边疆上的侦察和守卫队长,带有全副武装,《曹风·候人》说:“彼候人兮,何(荷)戈与祋(殳)”。《左传·宣公十二年》杜注:“候人谓伺候望敌者。”因为他们防守在边疆,也兼任国宾的接待人员,如《国语·周语中》说:“故国宾至……候人为导。”又因为他们负有边疆地区防守和治安的责任,于是“各掌其方之道治与其禁令”(《周礼·候人》),实际上已成为边疆地区某方的统治者。很可能,诸侯的“侯”即由此发展扩大而形成。这种“侯”原是边疆地区的侦察和守卫队长,是一种重要的武官,最初可能是通过射“侯”的比赛而挑选出来的。《礼记·射义》所说“天子以射选诸侯”,该是一种夸大的说法。
我们进一步把主持射礼的官职考查一下,也可以看出射礼和“射选”确有密切关系。《周礼·射人》载:
掌国之三公、孤、卿大夫之位……其挚,三公执璧,孤执皮帛,卿执羔,大夫执雁。……若有国事,则掌其戒令,诏相其事,掌其治达。以射法治射仪……佐司马,治射正。祭祀则赞射牲,相孤卿大夫之法仪。会同朝觐,作大夫介,凡有爵者。大师,令有爵者乘王之倅车。有大宾客,则作卿大夫从,戒太史及大夫介。大丧,与仆人迁尸,作卿大夫掌事,比其庐,不敬者,苛罚之。
《周礼》所载“射人”,即是《大射礼》所说“射人”,即因“以射法治射仪”而得名。但是据《周礼》所载,他除掌管“射仪”和“赞射牲”之外,掌管着许多重要的人事工作。当公卿大夫初见王时,朝仪的席位及其所执见面礼品,都由他管;如有会同朝觐,由他使大夫作介,使有爵者作众介;如王出征,由他选取有爵者乘王的副车;如有大宾客,由他使卿大夫随从于王,告戒太史和大夫为介;如有大丧,由他和仆人一起迁尸,使卿大夫各掌其事。《礼记·檀弓上》也说:“扶君,卜人师扶右,射人师扶左,君薨以是举。”郑注:“卜当为仆,声之误也。仆人、射人皆平生时赞正君服位者。”如此说来,射人不仅是天子的亲信侍从,也还掌管重要的人事工作,国家大事中有关人事的调排,都由他调度。为什么掌管射仪的射人会兼管如此重要的人事工作呢?因为射礼不仅在于军事训练和军事教练,还要从中选拔人才。原来许多重要的武官,都是通过比射选拔出来的。因此,掌管射仪的官兼有考选人才的责任,并有调排人事工作的职务。《汉官仪》(孙星衍辑本)说:
仆射,秦官也。仆,主也。古者重武事,每官必有主射以督课之。
《汉书·百官公卿表》也说:
仆射,秦官。自侍中、尚书、博士、郎,皆有。古者重武官,有主射以督课之。
秦汉时代这个督课臣下的主射的官,该就是沿袭古代“射人”的职务而来[11]。
《周礼·地官·乡大夫》载:
乡老及乡大夫、群吏献贤能之书于王,王者再拜受之(注:“献犹进也,王拜受之,重得贤者”)……退而以乡射之礼五物询众庶(注:“郑司农云:询,谋也,问于众庶,宁复有贤能者”)……此谓使民兴贤,出使长之;使民兴能,入使治之。
这里,乡老和乡大夫等,既然把“贤能”推荐给王,又要“退而以乡射之礼五物询众庶”,就是要通过乡射礼和乡中“国人”一起挑选出“贤能”来。可知古代确有用“射”来选拔人才的。古时贵族所谓“贤能”,原是指有勇力和武艺的人。乡射礼在计算胜负的时候,如右方胜,称“右贤于左”,如左方胜,称“左贤于右”;《大雅·行苇》说:“舍矢既均,序宾以贤。”郑笺说:“序宾以贤,谓以射中多少为次第”,所说的“贤”还保存着这种意思。古时执政者从“国人”中选拔人才,着重于挑选有勇力和武艺者,这到春秋前期还是如此。例如管仲在齐国进行改革时,其所谓“选”,也只是“于子之乡有拳勇股肱之力、秀出于众者,有则以告;有不以告,谓之蔽贤”(《国语·齐语》)。“贤”的标准,还是“有拳勇股肱之力、秀出于众者”。古时既然把勇力和武艺的高下,作为选“贤”的标准,就无怪他们采用比“射”的方法来选拔人才了。他们要以“乡”为单位来用“射”选拔人才,因为“乡”就是军事组织的主要单位,战士集中居住的地区。
“射礼”具有选“贤”的作用,“贤”不仅是指有勇力和武艺的人,而且是指善于擒获的人。石鼓文丁鼓说:“□□□虎,兽(即狩)鹿如□,□□多贤,迧禽(擒)□□,□□允异。”王绍兰《说文段注订补》解释“多贤”的“贤”说:“寻其上下文,理当为获兽众多之义”,是不错的。《说文》于“0808-04”字下说:“古文以为贤字”,“0808-04”字见于0808-04觯等,当是“贤”的初文,“0808-04”字从“臣”从“又”,“臣”即是俘虏,从“又”像用手擒获俘虏。犹如“获”的初文作“隻”,从“隹”从“又”,像捕鸟在手之形[12]。“射礼”中把射中多的称为“贤”,看来还是沿袭古代狩猎和战争中把擒获多称为“贤”的习惯。
由此可见,古代贵族重视射礼,就是为了适应贵族统治上的需要。因为射礼具有军事训练和军事学习的性质,对于加强贵族军队的战斗力,加强他们的统治能力,有其重大的作用;同时射礼还具有选拔军事人才的作用,对于加强贵族的统治力量,也有其很大的作用。
附录:关于射“不来侯”或“不宁侯”问题
《史记·封禅书》上有个离奇的故事:
是时苌弘以方事周灵王,诸侯莫朝周,周力少,苌弘乃明鬼神事,设射《貍首》。貍首者,诸侯之不来者。依物怪以致诸侯,诸侯不从,而晋人执杀苌弘。
这事也见于《汉书·郊祀志》,惟“设射《貍首》”作“设射不来”。这个故事是不符合历史事实的。据《左传·哀公三年》记载,苌弘原是周的刘文公的属大夫,周的刘氏和晋的范氏世为婚姻,因此苌弘在周执政,就和范氏相亲。晋的范氏、中行氏既和赵氏冲突,就对周责难,周人为了讨好赵氏,就杀死苌弘。鲁哀公三年当周敬王二十八年。可知苌弘并不死于周灵王时,也不是因为“设射《貍首》”而为“晋人执杀”。
《貍首》这首诗早已散失,前人有种种推测之辞。《仪礼·大射礼》郑注说:
《貍首》,逸诗《曾孙》也。貍之言不来也,其诗有射诸侯首不朝者之言,因以名篇,后世失之,谓之《曾孙》。《曾孙》者,其章头也。《射义》所载诗曰:“曾孙侯氏”,是也。以为诸侯射节者,采其既有弧矢之威,又言:“小大莫处,御于君所,以燕以射,则燕则誉”,有乐以时会君事之志也。
郑玄把《礼记·射义》所载《诗》:“曾孙侯氏,四正具举;大夫君子,凡以庶士,小大莫处,御于君所,以燕以射,则燕则誉”,作为《貍首》的首章,是没有什么根据的。《大戴礼记·投壶》所载“曾孙侯氏”的《诗》,比《射义》多出两段,过去有些经学家认为即是《貍首》,也没有根据。至于郑玄认为《貍首》的《诗》“有射诸侯首不朝者之言”,一方面是根据《史记·封禅书》所说:“貍首者,诸侯之不来者”;另一方面则根据《考工记》所载祭“侯”之辞。《考工记·梓人》载:
祭侯之礼,以酒脯醢,其辞曰:惟若宁侯。毋或若女(汝)不宁侯,不属于王所,故抗而射汝。强饮强食,诒女(汝)曾孙诸侯百福。
《大戴礼记·投壶》也载有这段辞,文句略有不同:
嗟尔不宁侯,为尔不朝于王所,故亢而射女。强食,食尔曾孙侯氏百福。
《白虎通·乡射》也说:
名为侯何?明诸侯有不朝者,则当射之。故礼射,祝曰:嗟尔不宁侯,尔不朝于王所,故亢而射尔。
《说文》“侯”字下所引祝辞略同。《论衡·乱龙》也说:“名布为侯,示射无道诸侯也。”《楚辞·大招》王逸注也说:“侯谓所射布也。王者当制服诸侯,故名布为侯而射之。”《仪礼·大射礼》郑注又说:“侯谓所射布也。尊者射之,以威不宁侯;卑者射之,以求为侯。”许多汉代学者都认为作箭靶用的“侯”的得名,是由于“射之”用来表示“射无道诸侯”,这显然出于附会。
但是从古文献上所载祭“侯”的辞看来,有时确有因“不宁侯”不来朝而制作“侯”来射的。《太平御览》卷七三七引《六韬》说:
武王代殷,丁侯不朝。太公乃画丁侯于策,三箭射之。丁侯病困,卜者占云:祟在周,恐惧,乃请举国为臣。太公使人甲乙日拔丁侯着头箭,丙丁日拔着口箭,戊己日拔着腹箭,丁侯病稍愈。四夷闻,各以来贡。
《艺文类聚》卷五九等引《太公金匮记》略同。这些故事出于后世编造,当然并非事实。但是不能否认,我国古代确有射击敌国国君的画像或雕像的事。《战国策·燕策二》载苏子对齐王说:
今宋王射天笞地,铸诸侯之像,使待屏匽,展其臂,弹其鼻。
又载苏代约燕王说:
秦欲攻安邑,恐齐救之,则以宋委于齐,曰:“宋王无道,为木人以写寡人,射其面,寡人地绝兵远,不能攻也。”
这里,既说宋王铸造诸侯的像来弹射,又说宋王雕木人写秦王名字来射其面,该是事实。《史记·殷本纪》又载:
帝武乙无道僇辱之,为革囊盛血,仰而射之,命曰射天。
这里所谓“天神”,实际上是指敌国的“天神”。武乙这个“射天”的故事,基本上和战国时代宋王偃“射天”的故事一样。《吕氏春秋·过理》说:
宋王筑为蘖帝,鸱夷血高悬之,射,著甲胄从下,血坠流地,左右皆贺(“蘖帝”二字有误)。
我们认为,《史记·封禅书》等所说设射“诸侯之不来者”,《考工记》等所载祭“侯”之辞所说射不朝于王的“不宁侯”,和上述射击敌国国君画像、雕像及天神的事,性质基本上是相同的。为什么古时会有这种射“不宁侯”和射敌国国君人像的事呢?因为当时流行着一种巫术。上面所说宋王偃为木人写上秦王姓名,射其面,很显然,就是使用着同样的巫术。古时有把“不来侯”或“不宁侯”作为“侯”来射的,也同样是祝诅的巫术而已。
这个问题与射礼有关,还涉及“侯”这个名称的来历问题,因而附论于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