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慈善法地方立法重点内容(公益立法历经数年草案将审议)

慈善法地方立法重点内容(公益立法历经数年草案将审议)全国人大内务司法委员会副主任委员王胜明介绍,中国的合同法、公益事业捐赠法、信托法等法律都对慈善问题做过规定,但随着慈善事业发展,慈善领域出现许多新情况新问题,有必要制定一部专门的慈善法。这部慈善法最重要的任务,是要厘清国家、政府和社会的关系,是要捍卫公民的社会权利。其重点在于,让公民能依法自治,依法自行组织起来实现自己的合法追求。慈善法到底要做什么公益立法的必要性据有关数据显示,在近10年时间里,我国慈善事业捐赠总额从2006年的不足100亿元,发展到目前的1000亿元,取得了长远发展,但在如此迅速的发展过程中,接连发生的“郭美美事件”“李连杰壹基金被指贪污3亿元善款”“李亚鹏嫣然天使基金遭质疑”“河仁慈善基金会遭质疑”等,也为我国慈善事业蒙上了阴影,让慈善事业在公众心中的形象大打折扣。为此,我国有关研究人员表示:在发展慈善事业的过程中遇到了很多法律上需要解决的问题 本文意在呼吁慈善立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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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彩贵州网讯(本网综合整理)近几年,无论是全国两会还是各省两会,有关公益慈善的话题仍是代表、委员关注的热点之一。关于慈善法立法的建议早在2005年就已经被民政部提出,历经十余年后拟定完成的《慈善法》草案将于今年3月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上审议。慈善立法的道路可谓漫长而坎坷。下面,多彩贵州网小编带大家看看这漫长的立法之路究竟对我国的公益事业有什么意义:

我国公益事业现状:

我国的公益事业根植于中国的传统文化,成长于中国的改革开放,兼具国际化因素与中国特色,先后经历了公益理念启蒙、公益行动探索、增进社会共识等阶段,浓缩了西方国家上百年的公益发展历程,积累了宝贵的经验和深刻的教训,走过了一条在实践中探索前进的曲折之路。不得不说取得了跨越式的进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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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而我国慈善仅仅处于起步阶段,同世界发达国家相比仍有很大差距。世界首富比尔盖茨从微软退休时将总市值580亿美元的个人资产全部捐给名下的慈善机构,没留给子女任何财产。据美国施惠基金会报告显示,美国07年慈善捐款总额达到3060亿美元,其中2290亿元来自个人捐款。尽管中国富豪中也不乏慈善家,但整体上讲中国富豪们的形象并不佳。数据显示:中国的慈善捐款仅占国内生产总值的0.8%,还不及印度,美国高达3.09%。尽管中国与美国收入相差38倍,人均慈善捐款却相差7300多倍。从慈善机构数量上看:2009年,中国的基金会为1843个,美国的慈善组织超过100万个,英国比较活跃的慈善组织超过16万个,加拿大慈善组织也有8万个以上,跟发达国家比较,中国慈善组织的数量还很不够。慈善组织的从业人员。2009年,中国慈善组织的从业人员不到两万,而美国慈善组织的从业人员则超过900万,英国亦有60万从业人员。

公益立法的必要性

据有关数据显示,在近10年时间里,我国慈善事业捐赠总额从2006年的不足100亿元,发展到目前的1000亿元,取得了长远发展,但在如此迅速的发展过程中,接连发生的“郭美美事件”“李连杰壹基金被指贪污3亿元善款”“李亚鹏嫣然天使基金遭质疑”“河仁慈善基金会遭质疑”等,也为我国慈善事业蒙上了阴影,让慈善事业在公众心中的形象大打折扣。

为此,我国有关研究人员表示:在发展慈善事业的过程中遇到了很多法律上需要解决的问题 本文意在呼吁慈善立法的尽快出台 通过制定慈善法 全面推动我国慈善事业发展.在法律的监督下 使慈善机构程序透明化 提高慈善机构在民众心目中的公信力 并明确慈善机构在社会上的法律地位 促进我国慈善事业发展环境的改变 调整政府与慈善机构的关系 改善目前我国慈善事业过分依赖政府的倾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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慈善法到底要做什么

全国人大内务司法委员会副主任委员王胜明介绍,中国的合同法、公益事业捐赠法、信托法等法律都对慈善问题做过规定,但随着慈善事业发展,慈善领域出现许多新情况新问题,有必要制定一部专门的慈善法。这部慈善法最重要的任务,是要厘清国家、政府和社会的关系,是要捍卫公民的社会权利。其重点在于,让公民能依法自治,依法自行组织起来实现自己的合法追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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慈善法应解决什么问题?

慈善法从提出到草案拟定再到审议经历了如此漫长的时间,那么它究竟要解决那些问题呢?针对这一问题,中国社会科学院社会政策研究中心副主任杨团通过与多位专家学者研讨后指出了以下3个方面:

1、谁来筹集慈善资源

目前,我国有很多筹募善款的主体,有政府,人民团体、有政府背景的正式登记注册的社会组织、登记注册的民间社会组织、更有企业,民间组织及个人。

这些筹募善款组织是否真的具有合法的资格呢,民众在行事慈善行为之前应该如何选择?杨团表示,这就是《慈善法》应该解决的问题之一,谁有募集慈善资源的权利?如要避免多头募捐和提高筹款效率,应该怎么做?政府有权要求公众募捐归自己或者自己指定的组织统筹安排吗?这算不算侵犯了其他社会组织主体的募款权利?

2、慈善行为由谁规范

杨团认为,《慈善法》必须对慈善行为依法规范,明确规定哪些行为是不允许的。当下慈善机构内部管理上的违规、违法行为,如欠缴员工社保费用,并非恶意,实属无奈。因资源太少,工资都发不出等,这类事情应该如何处理?再有,网络时代,个人在网上发起救助个人的募捐活动,其资金的筹集、使用,究竟如何监管?

3、公益慈善组织应该公开哪些信息

公益慈善组织可以接受社会捐赠或向社会募集资金、享受减免税待遇等,因此,有必要详细公开相关信息。

对于民众比较关心的应该是谁的捐赠、谁捐赠了多少钱。而深入到公益慈善组织的正规性与完善性,还存在工作报告,披露进行的公益项目情况,以及公开审计报告和公益项目评估报告等信息。这些信息哪些应该公开,哪些可以不提也应该是《慈善法》需要解决的问题。

好了,说了这么多,大家对《慈善法》的基本内容应该有些模糊的理解了吧。接下来,我们就等待3月份即将召开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对该法草案的审议结果吧。

(本文综合 中国青年报、中国搜索、新华网)

作者: 编辑:郭邱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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