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戈麦的诗根本不是诗(一个年轻诗人决定去死)

戈麦的诗根本不是诗(一个年轻诗人决定去死)“我从来没有想过 诗应当和我发生联系 少年时代偶尔为之的短小句子 在自己满意的目光中早已化作风中的碎片了……”和一般的诗人不同,他不是生来将自己许配给文学。家里五个小孩,他排行老幺,唤作福军。中国人历来疼惜幼子,却还是抵不过命运沉重的爱抚——给你才华,给你诗歌,给你无限的痛苦。1985年,18岁的他考入全国中文系最好的大学,那里有未名湖、有博雅塔、还有一位“面朝大海”者的青春岁月。

戈麦的诗根本不是诗(一个年轻诗人决定去死)(1)

文丨青野·作家野史

21年前的秋天,北京西郊的万泉河河水微凉,阳光猛烈。

有一年轻男子身缚诗歌,纵身一跃。

戈麦的诗根本不是诗(一个年轻诗人决定去死)(2)

他生于三江平原广漠的旷野,那里有“丘陵与平原、白桦与马尾松,沼泽与冬日浩瀚的大雪”。

家里五个小孩,他排行老幺,唤作福军。

中国人历来疼惜幼子,却还是抵不过命运沉重的爱抚——给你才华,给你诗歌,给你无限的痛苦。

1985年,18岁的他考入全国中文系最好的大学,那里有未名湖、有博雅塔、还有一位“面朝大海”者的青春岁月。

和一般的诗人不同,他不是生来将自己许配给文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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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从来没有想过 诗应当和我发生联系 少年时代偶尔为之的短小句子 在自己满意的目光中早已化作风中的碎片了……”

作为实用主义者,他考大学的时候报的专业是北大经济系。后来是因为成绩关系,才被调剂到了中文系古典文献专业。

这是阴差阳错的缘分,也是悲欣交集的开始。

人说诗歌好似爱情,不会一辈子都写,唯独年轻时出手才最真挚猛烈。

以“经世济民”为理想的少年曾试图拒绝这令人迷失自己的爱恋。但生活自身的激流还是强大地把他推向了创作。

他说“当我已经具备权衡一些彼此并列的道路的能力的时候,我认识到:不去写诗可能是一种损失。

于是终日饮酒、打牌、在“全部的空酒瓶子和漏着小眼儿的鸡蛋”中专心浪费光阴的人,最后还是“终于顺从那冥冥中神的召唤。”

1987年 20岁的他开始用钢笔亲吻诗歌。

他说“诗歌应当是语言的利斧,它能够剖开心灵的冰河。在词与词的交汇、融合、分解、对抗的创造中,犀利夺目的语言之光必将照亮人的生存。”

戈麦的诗根本不是诗(一个年轻诗人决定去死)(4)

尽管最开始有过犹豫,但他是诗歌忠贞的恋人。

他专注。

少年人爱热闹,而他却自觉减少了与人的往还。把全部的精力放在阅读和写作上,整日呆在图书馆, 藏身于两排书架之间。在同学的聚会上 从来见不到他的身影。

朋友说,他过的是一种不食人间烟火的圣徒式的生活。

他也好奇。

阿忆在《我的生死北大》中写——“1985年秋天,凡是中文系老生,大概都知道有个东北来的新生,名叫“储福军”。原因是他真真切切,不耻下问,毫无北大学生那种与生俱来的狷傲。

无数次,我被他在水房里、厕所中、楼道间问个不停。后来,他得知我在法律系听课,就连那边的事,他也想知道,而且常常在大热天里,钻进我的蚊帐……”

有天份,也有坚持,进步是理所当然的事情。

在北大的那几年,学术上他撰成长篇论文《异端的火焰——北岛研究》,系统评价了北岛的创作和心理历程,获该年度北京大学“五四科学奖”本科生唯一的二等奖(一等奖空缺);

创作上,他不允许自己重复以前的大师 也不允许重复他自己。频繁更换笔名,每一次都是飞跃。

“我已经可以完成一次重要的分裂/仅仅一次 就可以干得异常完美。”(《誓言》)

带着另一座星球的爱/我将重新刻一个人。(《开始或结局》)

勒克莱齐奥曾说过,人要么会被文学吞噬,要么会被自己吞噬,两者必居其一。如果被自己吞噬了,那就是疯子,如果被文学吞噬了,那就是作家。

对重复的拒绝本质上也是对自我的杀戮,以分裂成就新生的过程,本身就暗藏着被吞噬的危险。

或许从选择诗歌开始,一种非正常的死亡意识就在他体内逐渐积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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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0年代末风云变迁,文学的桂冠被市场经济的巨浪打翻。那是祖国的春天,却成为诗歌的暗夜。

那一代“一边煮一锅清水白菜,一边谈论诗歌,谈论历史以及我们的使命和工作”的青年诗人步入社会后终于发现:离开校园这一文学的乌托邦,那片可供诗意栖居的土地已经彻底消失不见。

个人的人生转场与八九十年代之交社会转型所带来的双重震荡使那些年轻而敏感的心灵疲惫不堪。

1989年至1991年,他连续经历了好几个校友的死亡,其中包括作为伙伴、诗友、学长的海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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戈 麦

对于已故的半神的天才/我们不能有更多的怀念/死了,就是死了/正如来生的一切/从未有人探讨过起始与中止/我的心如死灰/没有一丝波澜(《海子》)

加缪曾说“ 自杀的行动是在内心中默默酝酿着的 犹豫不决如酝酿一部伟大的作品。但这个人本身并不察觉。”

在精神接连遭受打击和长久的痛苦之后,诗人体内与生俱来的敏感和绝望开始复苏,冥冥之中,他常常感觉到“那扇门/有温柔的死在召唤”。

西渡后来撰文详细记述了见到他的最后一面:

“9月22日,中秋的一天。下午四点钟,他在我那儿,当时我正躺着看《弃儿汤姆•琼森的历史》。他说一个人喝了一瓶半葡萄酒,就在另一张床上躺着歇了。

我问他最近怎么喜欢自己喝一点,他说心里有不少事。我也只随便地追问一句:是否不大好说?他没有吱声,手里抓了本书看,我也就自己看书了。

五点来钟,宿舍里有人回来了,他站起来要走。我说一块儿吃饭吧,他表示不吃了。我以为他酒后不想吃东西。就放他走了。没想这一走竟成了永诀。

1991年9月24日,在把自己大量诗稿扔到了厕所之后,他背着一整包石子,来到圆明园附近的万泉河,以年轻的肉身拥抱河流,漂向了不朽的死亡。

没有留下任何遗言。

后来人们从他遗留的一叠诗稿中发现了他为自己留存的《死亡档案》,他写:“我将成为众尸之中最年轻的一个”。

伊卡洛斯直飞太阳、落海而死,人对自身命运的预言就这样应验。

于是,诗歌史上多了一个叫做“戈麦”的悲剧诗人和一颗彗星陨落的美丽遗憾。

戈麦的诗根本不是诗(一个年轻诗人决定去死)(7)

人与文字之间也讲缘分。

四年前,在我更加年轻的时候,我和大多数人一样,只识海子,不知戈麦。

诗歌课上老师要我们讲述一位诗人。为避俗求新,为与众不同,我寻到了戈麦。具体讲了哪一首,现在已经记不得了。

转眼间,我已经到了戈麦离开时的年纪。今日提笔,也算是对昨日记忆的打捞和对过往岁月的纪念。

但其实,无论是面对用生命为艺术献礼的年轻心灵,还是被文学启蒙的私人青春,亦或者一种曾经有过,今后可能不会再有的文学精神……都不会有比读诗更好的纪念——把永恒收藏于刹那之间,我们终于有了不再心碎的理由。

作者:青野丨投稿指南©️原创首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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